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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唐山市《市,区震后危《旧平房?拆迁补?偿安置办法 【 , 唐山市人民政】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市!区震后危旧平房拆】迁补偿安置》办法的通知 【 唐政发〔—2,008〕《12号? 各县(市)、区!人民政府各开发【区(园区、管理【区)管委会市政府】。有关部门《市直有关单位 【 ?    唐山—市市区震后危旧【平房:拆,迁,补偿安置办》法已经市政府十【三届二次常务会【议研究?通过现印发》给,你们:。请认真遵照执行【 二〇〇八年【五月二?十九日 第】一章 总《。 则 第一条 】为改善城《市居民的《居住条件《,,提高居住水平—保障被拆迁人的【合法权益依据国务】院城市房屋拆迁管】。理条例、《河北省城《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!办法、唐《。山市城市房屋拆【迁管理条例》等法规、规》。章和相关政策规【定以及?住,房制度改革相关政】策结合本《市,实际制定本办法 ! , : : 第二条 路南!区、路北《。区、古冶区、—开平区、《丰润区、丰南区、高!新技术产业园区建成!区,内国有?。土地上且《列入危?旧平房改造范—围的平房的拆迁补】偿安置适用本办【法   ! , 本:办法所称危旧平房】。。是指:震后复建时期在【国有土地上用恢复】建设资金或国—有企事业单位—利用自有资金—建设的由房》管部门或其他单位管!理的公?有平:房住宅和《各自楼 《  —   国有土地上】自建的平房》住宅一并《纳入危旧平房改【造范围按本》办法规定《进,行拆迁补偿》安,置 《 》 第?三条 拆迁补—偿安:置,对象为被列》入改造范围的被拆迁!房屋的所有权—人、:国有:土,地的使用权人和【租赁公有住房—的,。承租人 】 : ?第,。四条 按私有房屋】。产权初次登记或现】。。公,有住房租《赁有效?凭证记载的套数【对应补?偿安置 ! 《第,五条 ?安置:(置:换)标准面积不足4!5平方米《的安置不《小于45《平方米?的成套住房》 : : 《 , 第六条 安置住房!面积:大于90平方米【且实际居住人—口较:多的可安置两套【住房面?。积合并计算》 第》二章 私有》住房的拆迁补—偿,安置 第七条 私!。有住房的拆》迁补偿安置由被拆迁!人选择货币补偿、】产权调?换、按比例置换【、产权共有四—种方:式之一 ! 第八条【 采取货币补偿方】式的根据被拆迁房】屋的区位、用途、建!筑面积、结构、【新旧程度等因素【以房:地产市场评估价【格确定被拆迁—房屋的补偿金—额以货币形式一次性!给,付被:拆迁人由被拆—。迁,人,自,。行安置 【 —第九条 采取产【权调换?方式:的被拆迁《住房和安《置住房均由同一【房地产评估》机构按?房地产市场价格进】行评估计算被拆【迁住房货《币补偿金额和安【置住房?。市场价格结清差价】 《 第十】条 采取按比—例置换?方式的?置换标准按被拆【迁住房产权登记面】积计算 !  :  路南区、路北】区、开平区、高新】技术产业园区置换面!积标准为原始设计住!房内无厨房、—卫,生间的平房为—产权登记面积—的1.5《倍,: 各自楼和原始设计!住房内有厨》房或卫生间》的平房为《产权:登记面积的1.4倍!其他区的置换—比例在具《体补偿安置方案中】明确  !   安《置住房?中置换标准面积部】分不找差价结—算层:次差价;因房屋【不可分?割的原因《超出置换标准面【积5平方《米(含)以内部分(!含置换标准面积不】足45?平方米时45平方米!以内超出置换—标准面积部分—)按优惠价格购买】;超出置换标—准面积5平方—米以外部分按—。限定价格购买,但】所购:。。面积:不能超过10平方】米被拆迁《人选择?低于置?换标准面积的—住房时?。。减少面积部分按【限定价格《计算补偿给被拆迁人! : 【 第十一条 采取产!权共有方式的安置】面,积标准同按比例置换!。方式的?。置,换面积标准》安置住房时按安置】标准面积上靠—。。面积最接近的住【房,   】  安置住房—。中安置标准面积部】分不找差价结—算层次差价为私有房!产性质;超出安置标!准面积部分为公有产!。权租金?执行届时省政府【规定的公房》租金标准 】 :  : , 被拆迁人入住【两年内购买公—有产权部分的超出】安置标准面积5【平方米(含)以【内部分(含安置标准!面积不足45平方米!时4:5平方米以内超【出安置标准面积部分!),按优:惠价格购买》;超出安置标准【面积5?平方米以外》部分按限定》价格购买 】 : ,   ?。入住两年后购—买公有产权部分的】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!购买 !。 第十》二条: 被拆迁人享受【城市: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仅!有一套?住房且为私有—房产安置标准面积】不足45《平方:。米的安?置住房中45平方】米(含)以内—部分被拆迁人不再】。缴纳房款;超—出45平方米的部】分按对应的拆迁【补偿安?置方式?相应规定办理 ! ,     安置标!准部分和超出45平!。。方米以外部分结【算层次差价安—置标准面积不足45!平方米的45平方米!(含)以内超出【安置标准部分交纳】层次差价 】第三章? 租住公有住房的拆!迁安置 第十三条! 1999年1【2月:31日以前按公有】住房分配政策分配】并按租赁政策与住】房产权单位建立租】赁关系?的被拆迁人》可以选择《租赁安?置住房的《方式;也可》。以选择按旧公房出售!。政策:直接购买安置—住房的方式;还【可以按旧公房—。出售政策购买被拆】迁住:房然后选择货币补】偿、产?权调换、按比例置换!、产:权共有四《种方:式之一? 》。 ? 第十四条 1】9,99年12月31】日以前经住房—产权单位或使用单】位同意租《住的被拆《迁,人应腾退被拆迁住】房但拆迁《时给予政策》优惠可以选择—按我市200—0,年4月1日》实施的旧公房出售政!策直接购买安置住房!的方式也《可以:选,择租赁安置住房【的方式 ! , 第十》五条 ?分配其他公》有住房后应腾退而至!今未腾退被拆—迁住房的《、,私下:受让被拆迁住房的】、19?9,9年12月31【日以后入住被拆迁住!房,的居住人《应腾退被《拆,迁住:房但居住人》符合:购买经济《适用住房条件—或,符合廉租住房—保障政策的可以申】请购买经济适—用住房或《享受:廉租住房保障待遇】 ? 第】十六条 采取—按旧公房出售政策直!。接购买?安置:住房:方式的安置》面积标准同按比例】置换方式的置—换面积标准 — ,   —  原?有住房超出》房改住房《控制标准的面—积(以下称超房改】面积)计入》。。安置住房 】 :    安置—住房中安置标—准面积减去超房改】面,积按旧公房出售政】策,购买;超房改面积按!优惠价格购买超出安!置标准面积5平方】米(含?)以内部分》(含安置《标准面积《不足45平方米【时45平方米以内超!出安置标准面积【部,分,)    按—优惠价?格购买;超出安置】标准面积5平—方米:。以外部分按限定价】格,购买,?但所购面积不能超过!10平方米 — 【 第十七条 采】取租:赁安置住房方式的安!置面积?标准为?被拆迁?住房产权登》记,面积加?15平方《米安置住房时按安置!标准面积上靠面【积最接近的住房 】    】。 安置住房中安置标!。准面积部分执—行我市公有住房【的,租金标?准;其他部分执行】省政府规《定的公房租》金标准 《     !原有住房《超房改面积的计【入安:置住房并在安置【住房租赁合同中【注明超房改面积的数!值 ? ,   》  :城市最低《生,活保障家《庭符合条件的—享受:。廉租住房保障待遇】 : 《。 第十八条】 被拆迁《。人采取租赁安置住房!方,式入住后购买安【置住:房的安置标》准面积?。减去超房改面积部】分按届时《旧公房出售政策购买!;其他?部分执行以下规定】  【   入住两年内】购买的超房改—面积按优惠价—格购买;超出安置标!准面积?5平方米(含—)以:内部分(含安置标】准面积不《足45平方米时45!平,方,米以内超出安置标】准面积?。部,。分)按?优,。惠价格购买;超【出安置?标准面积5》平方米以外部分按限!定价格购买 —    】 入住两年后购【买的均按届》时市场?评估价格购买 ! ,第,四章 安置住房【置换面积标》准,及,相关价格 》 第十九《条 安置住房优【惠,价,格,参照成本《价格:确定限定价》格,按照低于安置—住房周边商品住房市!场平均销售价格的原!则确定路南区、【路北区、《高新技术产业—园,区按房改政策购买】安置住房的单方造价!按每平方米》。1450元计—算 : 》    安置住房】优惠价格和限定【价格由市《、区价格《行政主管部门根【。据权限?会同当?地房:产管理部门确定,】在具体补偿安—置方案中明》确 —。 第二十】条 置换和》购买安置住房需按】安置住?房总建筑《面积结算层》次,差价 】    路》南区、路北区—、高新技术》产业园区《六层安置住房层次调!价款以安置住房优惠!价格为基数》层次调价系数—。为一、二、三、四】层,分,别上:调5%、《13%、14%【。、5%五《层下调7%》、六层下调30【%;高?层及小高层住房【层,。次调价系数或调价】。款,,根据楼房层数在具!体拆迁补《偿方案中明确—  【  : 按旧公房出售【政策购?。买,安置住房时(含【采取租赁安置住房方!式入:。住后再购《买安置住房的)计】价公式中的调—价系数不计算层次】差价;层次调价【款按上述《规定另行《结算 【 《 第二十一条 现】行我市公有住房租】金标准为每平方米】使用面积每月2元】现行省政府规定的】公有住房租金标准】。为每平方《米建筑面积》每月3.5元—届时公房《租金标准按省、【市有关规定适时调整!。 ! 第:二十二条 》开平区、《丰润区、丰南区【、,古冶:区安置住房按比例置!。换的:标准(开《平区:除外)、单》方,造价、?优惠价?格、限定《价格、地下》室价格、《租金标准、》层次调价款计—算方法等由各区震】后危旧平房改造领导!小组根?据各区实际拟定经】市区震后危》旧平房改造领导小组!审查后报市政府【批准: ? 第五章 其他规】定 ?第二十三条》 采取产权调换【、按比例置换—、按旧公房》出,售政策直接购买的安!置住房为完全产【权 》 ,     采取产】权共有和租赁安置】住房方式拆迁—入住后购《买安置住房的—取得完?全产权 !。 : :第二十四条 居住】公有住?房的是?否符合公《。有住房?租赁:政策等具体问—题由:原,住房产权单》位或上级主管部【门(单位)提—供相应的《证,明资料并进行—初步认定后由市【房产行政《管理部门根据房屋】权,属性质、《取得方式、时间等】实际情况界定 】 《 第二十【。五条 ?现未列入旧公房出售!范,围的:。公有住房由市—。住,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!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!和,相应:程序确认是》否,列入旧公房出售范围! ? 《 ?第二十六条 —2,0,06:年1:2月31日以前批准!出售的公有》住房按房《屋及:。土地权属管理相【关政策办理权属登记!  》    2007!年1月1日以后【。。批准:出售的公《。有,住房的购买人可以】凭旧公房出售—合同、购房》价格核算《表、:购房款发票》、土地使用》权发票等购房凭证】进行补偿安置—;再:。凭拆迁补《偿安置协《议书和上述凭证办】理安置住房》的房屋所有权证、】土,地使用证登记—手续: — 第》二十七?条 选择货币补偿且!两年内?在本市购买其他住房!的新购买《住房:面积与被《拆迁住房产》。权登记面积相—等部分免交契税 ! 《  :  选择产权调【换的安置《住房面积与》被拆迁住房产权【。登记面积《相等部分免交契税 ! 》    选择—按比例置换、产权】共有方式的安置【住房面积标》。。准,部,分免交契税 !     —被拆:迁人凭?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书和》被拆迁住房房屋【所有:权证、土《地使用证或者购【买被:拆,迁住房?证明资料等》办理安置住》房,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!使用:证,安,置住房?面积超?出安置(置》换)面积标准的【还应提交交纳契【税的证明 ! 第二【。十八条 被拆—迁人根?据签订拆《迁,补偿:安置协?议,。先后顺序选择—安,置住房同等条—件下:残障者、老年人【按具体?情况:可优:先,选择 】  :。  选?择产权共有》和租赁安置住—房方式的以及按【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安!。置的根据签订拆迁】补偿安置协》。议先后顺《序同时考虑家—庭人员年龄》结构、身体状况【等因素安排住—房层次 —。 ? , 第二十九条】。 选择货《币补偿方式》的发放一《次搬迁补助费;选】择其他方式的—发放两次搬迁补助】费如不需《临时过渡只发放一次! , :   》  选择货币补偿】方式的按被拆迁【住房产权登记—面积计算一次性【。发放六个月的临【时安置补助费—;,选,择产权调《换的按被拆》迁住房产权登记面积!的1:.5倍计《。算根据实《。际过渡期限发—放,临时安置补助费;选!。。择,其他方式的》按安置标准面积和】。实际过渡期限发放】临,时,安置补助费 —     !搬迁补助《费、临时安置补【助费标准在具体拆迁!补偿安置方案中【明确 【。 第三十条! 拆迁利用》住房从?事生产经营的—房屋经营者有工商营!业执照的给予—搬迁补助费并—按经营建筑面积发放!三个月的停》产停:业补助?费 》 《 第?三十一?条 土地使用范围内!主房以?外建设的《厨房及其他附属房】屋以及无建房—批,准文件的房屋按重置!。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!币补偿应腾》。退被拆迁住》房院内被拆》。迁,人自:行投资建设的附【属物:给予适?。当,补偿 】  : , 拆除?未超过批准》期限的临时》建筑:根据重置价格和剩】余期限给予》适当补偿 》  —  : 选择租赁》安置住房的》被拆迁的《原公有住《房的附属房屋及其设!施,不予补偿 !     自本办法!发布之日起》在院内搭《建,的构筑物、附属房屋!不,。予补偿违章建筑和超!过批准期《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!偿 — :。 : ,。第,三十二?条 行政《机,关、国有企》事业等国有性质【单,位所有?。的闲置、《腾退:的被拆迁住房不予补!偿按相关《规定核销资产 【    】 房屋拆迁后腾【空,的土地由《。政府收储 》 《。 : : 第三十《三条 安置住—房面积以房产行【政管理部门确认的】面积为准;被拆迁】住房:的面积以房》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住!房面积为《准;当事《人对:被,拆迁房屋《。面积有?异议:的可申?。请,具有房产测》绘资格的机构实地】测,量 》 第【三,十四条 房地产评】估,机构由被拆迁—人代:表推荐或抽签—选定也可以由—。拆,迁人:委托确定 —     房!地产评估价格是指由!选定的?具有相应《资质的房地产评【估机构对被拆迁人】的房:地产及附属》物进行评估的价格 ! 《 第三【十五条?。。 安置住房私有产】权部:分被拆?迁人按每平方米30!元缴纳住宅共用【部位共?用设:。。施设备维修资金【。。 第六章 附!则 第三十六【条 本办法所称【面积均指建筑面积】产权:登记面积是指被拆迁!住,房房产?证上按?原设计?。建设的住宅》建筑面?积 — 第—三十七条 本—办法所列的》拆迁:补偿安?置方式均《含,对被拆迁人》原土地?使用权的《补偿: , 《 第三十】八条 ?危旧平房改造范围】内的非住宅房屋按】照唐山市城市—房屋拆迁《管理条例及相—关政策进行拆迁补偿! 《 第【三,十,九条 本办法发【布,之前已列入搬—迁(拆迁)范—围的仍执《行,原搬迁(拆迁)政】策 》。 第【四十条 本办—法自发布之》日起实施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