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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【商,品住房开发项—目配套建设保障【性住房实《施办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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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》市人民政府关于【印发唐山市》商品住?房开发项目配套【建设保障性住房实】施办法(《试行)的通》知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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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政》发〔2008〕【13:号
各县(市)】、区人民政府各开发!区(园区、》管理:区、:工业区)《管委会市政》府有关部《门市直有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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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!市商品住房开发项目!配套建设《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!(试行)已经市政府!十三届二次常—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!发给你们请认—。。真遵:照执行
二〇【〇,八年五月《二,十,九日
—第一条 为贯彻落】实河北省人民政府】关于完善《和落实?。城,市住房?保障:制度切实《解决低收入家庭【住房问题的若—干意见?(冀政〔《。200?。7〕95号)拓宽保!障性住房供应—渠道结?合本: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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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!办,法适用于《本,市路南区《、路北区《、开平区、》古冶区、丰润—区、丰南区》、高新技《术,产业园区范》围内的商品住—房开发项目;—其他各县(市)、开!发区、管理》区、工业区可参照执!行
】 , 本办法所称【商品住房《开发项目包括城中村!平房:改造:项目
》。
第】三条 商品住—房开:发项目应按照本办】法配套建设保障【性住房
】 保障【性住房?是指经济适用住房和!廉租: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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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配!套建设的保障—性住房由商品住房】项目开发建设—单位(以下简称【开,发建:设单:位)组织建设,建】设比例?按项目总建筑面【积,(不含?教育等公益设施【下同)的1》0,%,。确定其中,城中村改!造项目按照回迁安置!用,房以外总建》筑面积?的10%确定—
! 第五?条 市住房保障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是全:市商品住房开发【项目配?套建设保障性—住房工作的主—管部门负责会—。同,市规:。划、财政、国—土、建设、物价【。。等部门以及项—目所在地政府(【。管委会)指》导、监督配套建设】。保障:性住房相关工作【
— ? 市廉租住房和经济!适用住?房管理中心和古【冶、开?平、丰?润,、丰南区住房保【障管理?部门(以《下称住房保》障管理机构)分别负!责,。。市中心区《(路北区、路南【区、高新技术产【业园区)《、古冶区、开平区】。、丰润?区、:丰南区范围内配套】。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!筑总面积、户—型设计、室》内装修、《设施配备、》设计变更等审—核工作;《负责核发《配,。套建设保障性住【房意:向书与开发建设单位!签订配套建设—保障性住房确认协】议,书;参?与保:障性:住房的工《。程质量验收》;负责交接、销【。。售,、出租?保障性住房等事宜】
! 第六条 项—目所在地住房保障管!理机构会同当地【国土、规划》、建设等部门—根据当年《拟出让的商品—住房建设用地—计划:、建设规模、所在】区位确定各商品【住,房开发项目》。是否配套建设保障性!住房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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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七条 确定—为配套建设保障【性住房的具体—。商品房开发项目(以!下简称配《建项目)进行土地竞!价出让?前项目所在地住房保!障管理机构》应根据项《目规划设《计条件?出具配套建》设保障性《住房意向《。。书明确建筑面积【总量、?户型:面,积及比例、》房,源选择方《案、室内《装修:设施设备标》准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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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保障性住房按照【相对集中的原则建】设
? : : :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!意向书应在土地出让!公告或招标文件【中,明示并在土地—。出让合同中予—。以约定
】
《 第八条《 确定为不》。宜配套建设》保障性住房的商品】住房:开发项目《(以下简《称非配建项目)应】由开发建《设,单位交纳保》障性住房建设—资金保障性》住,房建设资《金的具体数额由项】目所:在地住房保障管【理机构会同》。。当地规?划、:国土、建《设,等部门?根据商品住房—开发项目应配建【规模:和项目开《发建设成《本共:同确定
!。 非配建【项目在土《地出让公告或招标文!件中需明示应交纳】保障性住《房建设?资金的数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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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配【。套建设的《保障性?住,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!的,相,关优惠政《策其分?摊项:目用地?按划拨?方式:供地划拨价格计入】。保障性住房建设【成本;保障性住房建!筑安装成本、按建】筑面积分摊的—配套费用以》及其他相关税费应单!独核算不得摊入【保障:性住房以外其—他房屋建《设成本 《
!配套建设的经济适】用住房?销售:价,。格由项目所在—地价格行政主—管,。部门会同当地住【房,保障管理机构—根据经济适》用,住房价格管理的相关!。。规定审核确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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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条 配套建—设的保障性住房单套!建,筑面积应控》制在45-》70: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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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【条 :配,套建设的保障性【住房建筑设计应【纳入配建项》目,整体:规,。。划设:计方案施工图设【计、房屋质量—标准、建筑安—。装材料、设备等与商!品住房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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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《。 保障性住房—的室:。内装修、设施等应】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具!体的室?内装修及配套设施标!准,由住房保障管理【机构确定 —
】第十二条 开发【建设单位应根据配】套建设保障性住房意!向书和本办法的规】。定进行保《障,性住房详《细规划设计规划部】门在审核项目规划】。设计方案时应事先征!求住房?保障管理机构对保障!性住房户型设计、】。面积、数量、房源位!置,等方面的意见 【
《 , 配》建项目规划设计【方案确定后开—发建设单位应与住房!保障管理机构签【订配套建设保障性住!房确认协议书—明确保障性住房的】具体:楼号、房间号、户型!面积:、套数、《装修设施《标准、建设标准、产!权移交、产权登【记等事宜规划部【门,核发的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?。证中应标注保障【性住房所在》楼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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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三条— 配建项目的开发】。建设:。。。单,位到发改、国—土部:。门申请?办理配建项目相关】手续时?应出示配套》建设保障《性住房意向》书;到规划》、建设、住房保障】和房产管理部门【申请办理《配建项目相关手续】。时,应出示?配套建设保障性【住房:确认协?议书 《
《 市住房保障!行政主管部》门将配套建设的经济!适用住房的预—。。、销售许可证—发给当地住》房保:障管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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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条 【配套建设的保障【性住房应由开发【单位组织《验收:并与商品住》房同时交付使用项】目分期开发》的,应在首期交付使用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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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五条 开发建设单】位应对保障性住房】工程质量负最终责】任并向保障性住房】产权人出具住宅质量!保证:书和住宅使用说【明书并承担保修【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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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六条》 配套?建设:的保:障性住房《竣工验收合格后开】发建设单位应按配套!建设保?障性住房确认协议】书的约定将》保,。障性:住房产权《移交给当地住房保障!管理机构同》时提供产权初始【登记相关《资料并协助当地住】房保:。障,管,理机构和经济适用】住,房购:房人办理权属登【记
—。 : 保障》性住房的房》屋所有权《证和国有土》地,。。使用:证应注明《经济适用住房、【廉,租住房、划拨—土地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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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七条 配套建【设的保障性》住房纳入《。配建项目统一—物业管理其中廉租住!房的:物业管理收费标准】。由,当地价?格行:政主管?部,门核:。定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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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 非配建项!目应在领取土—地使用证前》足额交纳保障性【住房:建设资金
】 《 保障《。性,。住房建设《资金和配套建设【的经济适用住房【售房:款应全额《上缴财政由财—政部:门按照有关规—定进行?管理:优先:用于住房保障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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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条 配】套建设的保障性住】房产权初始登—记,后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方可根据相关规】定返还?保障性住房项目资】本金 ?
!第,二十条 开发建设】单位:未,按本:办法规定《配套:建设保障性住—房的项目所在地住房!保障行政主管部【门应责令其限—期改正并《通,报相关部门开—发建设单位》未按规定改正前住】房保障行政主管【部门不予受理该项】目商品?房预售许可已经【核发商品房预售许】。可证的?暂停办?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!合同登记备案手续】并予以?公告;分期开发【的规划、建》设行:。政主管部门不予受】理下期相《关审:批手:续;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门将开《发,建设单位行为记【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!。案管理系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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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《十一条 开》发建设单《位擅自销售配—建的保障性住房的】住,房保障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停止其销》。。售行为将《其销售收入作为违】法所:得予以?没,收同时将该》情,况通报当地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—;建设行政主管【。部门应当向房地产】开发资质《核发机关提出—注销或降低企业资】质的:书面建议并将开【发建设单位》行为记入房地产企】业信用档案管理系】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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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二十二条《 本:办法自发布之日起】实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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