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市公共安全!技术:防,范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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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》令〔:2009《〕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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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】公共安全技术防范】管理:办法已经2》009年8》月26日市政府【。第28次常》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!自20?09年10月—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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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长陈国鹰!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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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九年八月二!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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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!加强安全《技术防范管》。理保护公私》财产和公民》人身安全维》护社会?公,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!法,规规定结《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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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本市《。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!。防,范,产品的生产、—销售安全技术—防范系统的设计、施!工、:。维修网络报警服务的!运用安全《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!。、使用以及对—上述活动的监督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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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条 本办法所称安】全技术防范(以下】简称技防《)是:指运用?安全技术防范产【品(:以下简称《技防产品)、安【全技术防范系统(以!。下简称技防系统)和!现代科?学技术手段预防、发!现、制止违法犯罪】行为和治安》事故:维护公共安》全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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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】法所称技防产品是】指用于技术防范活】。动具:有入侵探《测、防盗报》警、出入口检查、】安全:检查等功能的专用设!施、设备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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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本办法所称技防】。。系统是指综合运【用技防产品及—其他相?关产品组成的安全技!术防范系统 【
】 本办法—所称网络报警服务】是指:从事网络报警服【。务系统的安》装和使用《进行警情探测运【。。营商:接到客户设施报【警时迅速采取相应措!施的服务活动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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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公安】机,关负责?本,市公共安全技术防】范的监督管》理工作涉《及国家安全的—技术防范和监督管】。理工作由国家安全】机关负责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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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!展和改革《、建设、《。。城市:管理:。、财政、科技、【物价、质量》技术监?督、通信管理、无】线,电管理?、国土、交通—。、保密等部门—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!。公共安全技术—防范管理工作 【
【第五:条 各级政府—应当按照统》筹规划、突出重点、!。逐步完?善、资源共》享的原则推进公共】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!设推广和应用—先进的防范技术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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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条 下列单位、【场所或部位应—当安装符合技防标】准的技防产品或【技,防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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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一)国家重点科研!机构陈?列、存放重要—文,物、档案资料和贵】重物品的馆所—; : ,
】 (二)国家】机关及供水、供【电,、供:气、供热、广电、】电信等重《。点,单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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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武】器、弹药、民—爆器材储存仓—库易燃、易爆、易】制毒化学品、剧毒】、,。放射:性物品、管制药品、!。致病毒?菌等危险《物品的集中存放【场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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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四):金库:、货币、有价证券、!票据的制造》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!据、货币押运—车辆典当、金融【机构的营业和金融】。信息的运行》。、储存?场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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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【)医疗机构》、商场?、宾馆饭店》、商:住楼、居民住宅小区!及文:化娱乐场所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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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六)城?区主:。要街道、道》路通行收《。费站出入口》、治安卡点、—加,油(:汽)站及车站、码】头等:重要:公共场所《; :
】 (七)【其他应当实施安【全技术?防,范的单位、场所【或部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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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 鼓励和支【。持其:他单位?和个人安装使—用技防?产品及技防系—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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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其他单位和个人】安装使用技防—产品及技《防系统应到公安【机关备?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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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条 市《公安机关应当—会同有关部门制【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!系统设计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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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按照!本,办法规定应》当安装技防系统【的建设单《位应当遵守技防系】。。统设计规《范并将设计方案【的有关资料报送【市公安?机关审核需要变更】设计:。的应当经原审核的】公安机关同意—公安机?关自收?到设计方《案有关资料之日起】15日内组织专家】对,设计方案《进,行论证并出具审定】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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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涉外建设项】目或根?据国家安《全工作需要必须安装!技,防系统?的由国家《安全机关审核、组】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!。。
【 》未经论证的设计方案!。不得投入施》工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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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条 新建—、改建、扩建工程应!当将技?防系统建设纳—入工程总体规划技防!系统建设应与—主,体,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!。施工、同时》投入使用 》 ,
第十一!条 生产《、销售列入国—家安全?技术防?范产品?目录的专用产—品应当执行国家标】准或行业标》准并到公安机关备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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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技防产品【、技:防系统的设计和设备!选,定、安装、使用、】维护应当执行国家】标准:及相关办《法列入国《家强制性产品—认证目录内》的技防产品未通【过强制性产》品认证?。的不:得生产、销》售、安装和使用【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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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参!与技防系统建设【的,单位应?当具备下列条—件 :
!。 (《。一)二级以上安防资!质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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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售后服务!保障体系健全; ! :
【 : (三)公—安机关?出具的技防备—案证明 》
】。 》参与涉及国家秘密】。、国家安全的—技防系统建》。设的:单位:应当符合国家相关】规定 ?
!第,十三条 》在本市从《事技防系统》设计、施工、维修和!报,。警服务的《单位应当持省—级公安机关或建设】部门颁发《的资质证书到公安】机关备案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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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依照本办法【规,定安装?技防:系统:的建:设,单位进行《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!公安机关《参与验收;涉外建】。设项目或根据国【家安全工《作必须安装》技防系?统的应当通知国家安!全机关参与验收【未经验收或者—验收不?合格的不得投入【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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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,条, :技,防产品、技防系统的!使用单位和》个人应当接》受公安机关》的指:导和监督建立各【项规章制度》加强技防产品—。、技防系统的日【常维护保障其正常运!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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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【 :公安机?关应当不定期检查技!防系统的《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!况记录备查》对发现的《问题及?时提出?整改意见《责令相关单位限【。。期整改
【。。。
!公安机关检》查时不?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!常的:生产经营活动 【
!第十七条 公安】机关及技防系统的】设计:、安:装和使用单位应当】保守国?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妥!善保管涉密图—纸和资料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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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八条 技防系【统,记录资料的调用【应当:按照相?关,规,定,履行报批手续 】
第十九!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—得从:事下列行为 —
】 : (?一)盗窃、》毁坏技防系统的【设备、设施;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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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(,二)擅自删》。除、修改《技,防系统?的运行程序》和记录;《 ?
! ?(三)擅自改变【技,防,系统的用途和范【。围;
】
!(四:)泄:。漏技防系统》。。的秘密; —。
】 (—五)擅?。自,使,用技:。防系统的记录资料;!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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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)干】扰,。、妨碍技防系统的】正常使?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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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七)安装技》防产品?或技防系统》。未履行备案手续; !
】。
? (八)利【用技:防产品或技防—系统侵害《他人的合法权益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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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》 公安机关可以委托!。安全:技术防范行业协【会,开展下列活》。动 : ,
! (?一,),协,调,安,全,技,。术防范领域的研【发活:动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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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)】开展行业《技术交流与推广;】 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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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【收集、整理和—。发布技防行业信【息,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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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举办】。与技防产《品相关的各种展销】会,; 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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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)教】育培训安全技—术防范?行业:的从业?人员; 【
! (六)参—加安全?技,术防:范事故原因的分析】和诊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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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—登记在本《市销售的《。已列入国《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!目录的技防产品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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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】违反本办法第六【条、第?十四条规定的公安】机关:应责令限期改—正逾期不改的处五】百元以上一千元【以下罚款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员和有】关责任?。人员处?二百元?以上五百元以下【。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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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二条 对有下】。列行为之一》的单位和个人公安】机关应?责令限期改正并【处一千元《以下罚款法律—、法规另《有规定的从其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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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—未按安全技术防范系!统设计?规范进行技》防系统施《。工建设?的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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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?(二)选择不—。具,备相应?资质的?单位和个人从事【技防系?统建设的 ;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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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。),存在本办法第十九】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!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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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三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?十二条规《定的公安机关应处以!二千:元以上一万元—以,下罚:款;有违法所得的】处违法所得》一倍以上三》倍以下罚《款但最高不得超【过三万元涉嫌犯罪的!。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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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。四条 行政管—理相对人《对具体行政》。行为不服的可—以依法?申请行政复议或提】起行政诉讼》逾期不申请行—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!行具体?行政行为的由作【出具体行政行为【的机关申请》人民:法院强制执行— , ,
第【二十五条 》履,。行技防管理》工作相关职责的工】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!用,。职,权、徇?私舞弊?的,由所在单位或上级】主管部门给》予行政处《分;: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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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! 本办法自》20:09年?10月1日起—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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