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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唐山市中心区城中】。村改造居《民住房?拆迁补?偿安置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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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人民政府关!于印:发唐山?市中心?区城中?村改造?居民:。住房拆迁补偿安置】办法的?通知
唐政发〔】2008〕18号】
各县(市—)、区人民政府各开!发区(园区》、管理区、工业区)!。管委: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!直有关单位
【。 唐山市!中心区城中村改造】居民住房拆迁补【偿安置?办法已经200【8年9?月2日市政府十三】届,八次常?务,会议审议通》过现印发《给你们请遵照—执行
二〇〇八年!九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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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》。总 则?。
第一条【。 ,为,规范市中心区(路南!区、路北区、—开平区、高新—技术产业《园区、?南,湖生态城《),城中村改《造中居民房屋拆【迁工作维《。护拆迁当《事人合法权益—。根据国家、省—、市土地管理和房屋!拆迁法?律、法规以及相关政!策结合本《市实:际制定?本办法 《
!。第二条 凡在—市中心?。区实施城中村改造】对居民房屋实施拆迁!。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!置的适用本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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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】国土资源行政—主,管部门负责城中村改!造土地管理》工作;市房屋拆迁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居民!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监!。督管理工作;—城,中村所在地区人民】政府(管《委会)负责本辖区】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!协调工作并指导【。开发企?。业做好土地补—偿和房屋拆迁补偿】安置等工作》 :
— 第四《条 拆迁补偿—安置对象为城中【村居民住《宅房:屋所有权人》和土地使用权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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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条 拆迁补偿安置】原则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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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被拆迁房】屋已取得土地使用证!、房屋所有》权证:的按:土地使用证、房屋】所有权证记载的土】地,使用:面积、房屋》。建,筑面积进行补偿安】置;没有取得土【地使用证、房屋所有!。权证的按建房批准】文件:批准的土《地使用面《积、房屋《建筑面积进行补偿】安置:(土地使用》证记载或者建房【批准文件批》准的土地使用面积称!土地面积;房屋【所有权证记载—或者建房批准文【。件批准的房》屋建:筑面积称房屋建筑面!积) 《 , ,
—土地使?用证记?载面积内未经批准】在原:房屋上扩《建,、接层?及,其他附属设施—。不予补偿 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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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章建筑和—。。超过批准期限—。的临时建筑不—。予补偿未超》过批准期限的临【时建筑按重置价格和!。剩余使用年》限给予适《当补偿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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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被拆】迁人没有取得土地】使用:证、房屋所有权证】或其他合法批准文件!属历:史原因形成的,可由!。房屋所在地村—民委:员会、?。乡,镇人民政府》(街道办事处)和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】部门:共同确认《。该土地使《用权及房《屋,是否符?合政策?规定;符《合,。政策规定的》给予补偿《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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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拆迁【补偿安置
第!六条 拆迁有—土地使用证、房屋】所有:权证或有建房批【准文件的房屋被【拆迁人可以选—择货:币补偿、《产权调换、作—。价置换三《种方式?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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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条 货币补偿】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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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有所有权记】。载的房屋根据被【。拆迁房屋《的,。区位、用途、建【筑面积、结》构、建造年限、朝向!及维护?保养等因素以房地】产,市场评?估价格确定货—币补偿金额;拆迁】土地使用《证记载面《积内的?无证房?屋及附?。属,物按重置价》格结:合成新评估》作价予以补偿;【有证房屋《及其所占的土—地(按房屋外墙勒角!水平距离外延1【.6米计算)以【外的院?内,剩余土地根据土【地的用?。途、类型和区—位等级按《市场评估价》格予以补偿;以【货币形式《一次:性补偿给被拆迁人】由被:拆迁人自《行安置?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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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产权调换方!式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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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当事人—双方依照本办法【第七条规定计算被】拆迁:房屋的补偿金额和】所调换房屋的价格(!所调换?房屋的价格由—。同一房地产》评,估机构按房地—产市场价格》。进行评估)》结清:产权调换的差价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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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作!价置换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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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作价补偿 】
】作价补?偿计:算公式为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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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《的补偿金额》=土地补偿金(土】地面积×基》。准地价×调》整系数)+有证【房产补偿费(有证】房产面积×》重,置,成新价)《+无证房产补偿【费(无证房产—面积×重置成—新价×50%)+】附属物?补偿费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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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补】偿,金依:据土地使《用证记载的面积【、住宅用地的区【位等级按国有出让地!基准地价适》当调整补偿系数的方!。法予以补偿; 【。
》。
《有证房产补偿费【。根据被拆迁房—屋的建筑《面积、结构》、建造年限、朝【。向和维护保养等因素!按房屋?的重置价格结—合成新评估》作价予以《。补偿; 【
》
无证房产补偿费土!地使用证范围内无证!房产按重置》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!价按:评估结果的50%】予,以,。补偿; 【。。
附【属物补偿费按重置】价格结合成新评估】作,价予以补偿》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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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产】权置换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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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置】换楼:房的面积《标准根据平改村【庄可:提供平改用地的面积!、村址以外可征【收的:土地面?积、土地区位、居民!宅基地的土地面【积、该区《。位新建楼房的市【场价格按《被拆迁人宅基—地土地使用证记【载面积的0.—85-1范》围内置换具体置换】标准由各区》政府根据不同—情况确定《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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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合法《批建手续在》。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记!载的面积内自建【二层以上住房的一】层的建筑及土地按平!房的作价置换—。标准;?二层以上《的建筑按建》筑面积的6》0%:置换楼?房面积不另作补偿】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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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2、置换楼房的【。价格按优惠价—格计算拆迁当事人双!方计算被拆迁—房屋的补偿金—额和所?置换房屋的价格【结清产权置换—差,价
【
3、置【换楼房的《面积:因房屋不《可分:割的:因素超?出,应置换面积5平方米!(含)以内》部分按?优惠价格计算;【超,出,5平:。方米以?上10平《方米以内部分按【限定:价格计?算;再超《出部分按回迁时该区!位的:市场销售《价格计算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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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被》拆,。迁人自愿选择少于应!置换面积的》安置用房少于部【。分拆迁?人应将限定价格【与,优惠价格差额—。。补偿给?被拆迁人 】
?
?5、置换《楼房的层次调价、】地下室每《平方米价格》。按届时?的调价标准及价格确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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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《)作:价置换相关》规定
!。
?1,。。、优惠?价格参照《楼房建?筑成本价格;限定】价格为不高于—市场销?售价:格
【
2》、批准?。建房:为三间?主,。正房土地面积不足0!。.25?亩的:按0.25亩计算;!批准建房为》两间主正房》土地面积不足0.】。。1,67亩的按》0.16《7亩计算《;批准建房为三【间或两间主正房【的土地面积》分别超出0.25亩!或0.167亩的按!实际面积计算;土地!补偿按土《。地使用证记》载的实际面积予以】补偿 《 ,
3】、安置用《房时按应置换面积标!准上靠面积最接近的!户型
【
,。
《4、被拆迁人同意选!择作价置换方式但愿!。在其他区位进行安】置,的拆迁人《应以被拆迁人应置】换面积为标准—将应安?置区位楼房的市【场销售价《格与优惠价格的【差额补给被拆迁【人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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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同一》土地使用证》(面:积在0?.2:5亩以上)分—户的符合宅基地批准!条件、仍居》住一院的安》置用房面积每户可】增加40平方米【;大龄子女(1【。8周岁以上)安置】用,房面积?。每户可增加》20平方米;增加部!分按优惠《价格计算 【
第三章 【其他规定 —
第十条 被拆】迁房屋的用》。途依照房屋所有权】证登记的性质—确定或依照建房【批准文?件确定利用住宅【从事生产《经营的经营》者有工商执照—且依法纳《税的按?经营房屋建》筑面积结合被拆【迁房屋所在区域市】场平均租金给予六】。个月停产《停业损失《。补偿费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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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搬迁补助费按被【拆迁:房屋建筑《面积计算《实行:货币补偿的发放【一次;实行产权调】。换和作价置换的发】放两次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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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】临,时安置补助费按被】拆迁:有证房屋建筑面【积,计,算实:行货:币补偿的《发放六个《月;实行产权调【换和作价置换的发】放至:迁入调换房屋—之,月止;?达到:入住:条件、被拆迁—人不能?按期迁入调换房屋】的停:。发临时安《置补: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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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条 普通—装饰装修(水—泥地面、墙》面抹白、石》膏板一级《吊,顶、木制或铝合金、!塑钢单层门窗、【。木制或铝合金、塑】钢纱窗)不予—补偿:超出普通标准的另行!评,估作价给《予货币补《偿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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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四,条 选择产》权调换和作价—置换安置方》式的安置用房为【完全产权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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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五条 选择货币补偿!且两年内利用房地产!补偿款在本市购【买其他住房的按【有关规定办》理契:税减免手续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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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产》权调换和作价置换】安置方式的安置用】房面:积与被拆迁有—证房产?产权登记面积相等部!分,免交契税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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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拆迁人!凭拆迁补偿安—置协:议书和被《拆迁房屋所有权【证、土地使用—。权证或者购》买被拆迁房屋证【明资料等办理安置】。房,屋所有权证、土地】。使用:证,。安置用房面积超【出安:置,面,。积标准?的应提供补》交契税的证明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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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六:。条 拆迁城中村村】址范围内集体—所有的建《。筑,物、附属物》有房屋所有权—证或者建房批准【文件的原则》上,。按房地产市场评【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!也可以选择》产权调换;没有【房屋所有权》证或者建《。房批准文件的按【。重置价格《结合:成,新给予货币补偿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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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 拆迁!城中村?村址范围内企—业、商业、》养,殖,业用房及其他地上】房屋按土地》征收的有关规定予】以补:偿
第—四,章 附则 —
第十八》条 其他区》(管理区《、开发区《)实施城中村—改,造对居?民住:房进行拆迁》补偿安置的》。可参照?本办法执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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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九》条 本办法》自发布之《日起施行本》办法发布前已—经市政府批准的【城中村改造》项目:。按本办法发布前的有!关政策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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