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唐山?市中心区城中村改】造居民住《房拆:迁补偿安置》办法
唐山!市人: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!市中心区城中—。村,改造居民《住房拆迁补偿安【。置办法?。的通:。。知
?唐政发〔200【8〕1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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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》),、区人?民政府各开发区(园!区、管理区》、,工业区)管》委会市?政府:有关部门市直有关】单位
《 唐山市!中心区城中村改造】居民住房拆》迁补偿安置办法已】经2008年9月2!日市政府《十三届八次常务【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!给你们请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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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《八年九月十》八日 ?。 ,
第一章 总【 则
第一条! 为规范市中心区(!路南区?、,路北区、开》平区、高《新技术产业园区【、南湖生态城—)城:中村改?造中居民房屋拆迁工!作维护拆迁当—事人合?法,权益根据《国家:、省、市土地管【理和房?屋拆迁法律、法规以!及相关政策结合【本市:实际制定本办法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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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条 凡在《市中心区实施城【中村:。改造对居民房屋【实施:拆迁、对被拆迁人】补偿安置的适用本】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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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。市国:。土资:源,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》。城中村改造土地管】理工作?;市房屋拆迁行政】主管部门负》责,居民房屋拆迁补【。。偿安置?监督管理《工,作;城中村所—在,地区人民政》府(管?委会)负责本辖区内!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协!调工作并《指导:开发企业做》好土地补偿和—房屋拆迁补偿安【置等工作《
! 第四条 拆迁补】偿安:置对象为城中村【。居民住宅房屋所有权!人和土地使》。用权人 》
【 第:五条 拆迁补偿【安置原则
】
(一—),。被拆:迁房屋已取得土【地,使用证、房》屋所有权《。证的按土地使用证、!房屋所有权证记载】的土地使《用面积、房屋建筑面!。积进:行补偿安置;没【。。有取得?土,地使用证、房屋所有!权证的按建房批准】文件批准的土地【使用面积、房屋建】。。筑,面积进行补偿安置】(土地使《用证记载或者—建房批准文件批准的!土地使用面积称土】地面积;房屋所有】权证记载或》者建房?批准文件批准的房】屋建筑?。面积称房屋建筑面】积) 《 :。
土地】使用证记载面积内未!经批准在《原房:屋,上扩建、接层及其】他附属?设施不?予补偿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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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章建筑和超过!批准期限的临—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!过批准期限的临【时建筑按《重置:价,格和剩余使用年【。限给予适当补偿【。 《
(二)!。被拆迁人没有—取得土?地使用证、房屋【所有权证《或其他?。合,法批准文件属历史】原因形成的,可由】房屋所在地村民委】员会、乡镇人民政府!(街道办事处)和】国土资源《行政管理部门共同】确认该土地使用权】及房:屋是否符《。合,政策:规定;符合政策规】定的:给予补偿安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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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《。 拆迁补偿安置 】 ,
第?六条 拆迁》。有土地使《用证、房屋所有权证!或有建?房批准文件的—房屋被拆迁人可【以,选择货币补偿、产权!调换、作价置换三种!方式之?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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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七条 货币补偿【方式
》
拆迁有】所有:权记载的房屋根据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】、用:途、建筑面积、结构!、建造?年限、朝向及—维,护保养?等因素以房地产【市,。场评估?价,。格确定货《币补偿?金额;拆迁土地【使用证记载》面积内的无证房屋】。及附:。。属物按重置》。价格结合成新评【估作价予以补偿【;有证房屋及其所】占的土地(》按房屋外墙》勒角水平距离外延】1.6米计算)以】外的:院内剩余土》地根:据土地的用》途、类?。。型和区?位,等级:按市场评估价格予以!。补偿;以货币形式一!次性补偿给被—拆迁:人由被拆《迁人自行安》置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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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产权调【。换方式
】
拆迁当事人】双方依照本办—法第七条规定计算】被拆迁房屋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!房屋的?价格(所调换房屋】的价:格由:同,。一房地产评》估机构按房地产市】场价格进行评估)结!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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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》作价置换方式 】
(一)!。作价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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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—价补偿计《算公式为 》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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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的补—偿金:额=土地《补偿金(土》地面积×《基准地价×调—整系数)+有证【房产:补偿费(有》证房产面《积×重置成新价)】+无证房《产补偿费(无证【房产面积×重置成】新价×50%)【+附属物补》偿费 —
》
土地补偿》金依据土《地使用证记载—的面积、住宅—。用地的区位等级按】。国有出让地基准【地价适当调整补偿】系数的方法予以补偿!; 《
有证!房产补偿费》。根据被拆迁房屋【。的建筑面积、—结构、建造年限、朝!向和维护保养—。等因素按《房屋:的重:置价格结《合成新评估作价予以!补,。偿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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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证房产补偿!费土地使用证范围】内无证房产按重置价!格结合成新评估【作价按评估结果【的50%予》以补偿; —
附!属,物补偿费按》重置价格结》合成新评估作价【予以补偿 】
(【二)产权置换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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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置换】楼房的面积标准根】据平改村庄可提【供平改用地的面【积、:村址以外可征收的】土地面积、土地区位!、居民宅基地—的,土地面?积、:该,区位新建楼房的【市场价格按被拆迁】人宅基地土地使用】证记载面《积的0?.85-1范围【。内置换具体》。置换标准由各区政】府根:据,不同情况《确定 —
有【合,法批建手《续在宅基地土—地使用证《记载的面《积内自建二层—以上住?房的一?层,的建筑及土地按平】房的作价置换—标准;二层以上的建!。筑按建筑面积的60!%置:换楼房面积》不另作?补偿 ?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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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2、置换楼房—。的价格?。按优惠价格计算【拆,迁当事人《双方计算被拆迁房屋!的补偿金额》和所置换房》屋的:价格结清产》。权置换差价 】 ,
《
3、置换楼房】的面积因房屋不【可分割的《因素超?出应置换《面积5平方米—(含)以内部—分按优惠价格计【算;超出5平方米】以上10平方米以内!部分按限定价—格计算;再超出部】分按:回迁时该区位的市场!销售价格计算 【
!4、被拆《迁人自愿《选择少于《应置换面《积的安?置用房少《于部分拆迁人应【将限定价《格与优惠价格差额】补偿给?被拆迁人 —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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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5、置换楼房的层次!调,价,。、地下室每》平方米价格》按届时的调价标准及!价格确定 】
(三】)作价置换相关规定!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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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1、优惠价格参【照楼房建筑》成本价格;限—定价格为不高—于市场销售价—格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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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2、批准建房—为三间?主正房土地面—积,不足0.《。。25亩的按》。。0.2?5亩计?算;批准《建房为两间主正房土!地面积不足》0.167亩—的按:0.16《7亩:计算;批准建房为三!间或两间主》正房的土地面—积分别超《。出0.25亩或【0.:167亩的按实际面!积计算;土地补偿按!土地:使用证记载的实【际面积予以补偿 !
《
3、安置用!房时:按应置?换面积标准上靠【面积最接《近的户型
!。
》4、被拆迁人同意选!择作价?置换方式但愿在【其他区位进行安置的!拆迁人应以被拆迁人!应,置换面积为标准【将应安置区位楼【房的市场销售价格与!。优惠价格《的差:额补给被拆》迁人 ?
》
5、同一土!地使用证(面积在0!.25亩以上—)分户?的符:。。合宅:基地批?。准条件、仍居住一院!的安置用《房面:积每户可增加—40平方米;大龄】子,女(1?8周岁?以上)安置用—。房面:积每户可增加20平!方米;增加》。部分按优惠》价格计算《 :
第三章 其!他,规定 ?
第十条 【被拆迁房屋的用途】依照房屋所有—权证登记的性—质确定?或依照建房批准【文件确定利用住宅】从事生产经》营的经营者有工【商执照且依》法纳税的按经营房】。屋建筑?面积结合被拆迁房】。屋所在区域市场【平均租金《给,予,六个月停产停业损】失,补偿费
】
第十一条! 搬迁?补助费?。按被拆迁《房屋建筑面》积计算实行货币补】偿的发放一次;【实行产权调换和【作,价,。置换的?。发放两次 【
— :。第十二?条 临时安置补【助费按被拆迁—有,证,房屋:建筑面积计算—实行货币补偿—的发放六个月;实行!产权调换和作价【。。置换的发放至迁【入调换?房,屋之月止;达到入住!条件、被拆迁人不能!按期迁?入调:换房屋?的停发?临时:安置补助费 【
第!十三条 普通装【饰装修(水泥地【面、墙面抹白、石膏!板一:级吊顶、木》。。制或铝合金、塑【钢单层门窗、木制或!铝,合金、塑钢》纱窗)?不予:补偿超出普通标准】的,另,行评估作《价给予货币补偿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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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【 选择产权调换【和作价?置换安置方式的【安置用房为完全产】权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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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选择】货币补偿且两年【。。内利用房地产—补偿款?在本市?购买:其他住?房,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契!税减免手续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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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产—权调换和作价置换】安置方式的安置用】房面积与被拆迁【有,证,房,产产权登记面积相等!部分免交契》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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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拆【迁人:。凭拆迁补《偿,安置协?议,书和被拆迁房屋所有!权证、土地》使用权证《。或者购?买被拆迁《房屋:证明资料等》办理安置《房屋所有权证、【土地使用证安置用】。房面积超出安—置面积标准的—应提:供补交契《税的证明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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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!。 拆迁城中村—村址范围内集体所】有的:建筑:物、附属物有房屋所!有权:证或者建《房批准?文件的?原则上?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!格,给予货币补偿也可以!选择产权调换;没有!。房,屋所有权证或者建】房,批准:文件的按《重置价格结》合,成新给予货币补【偿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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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七条 拆迁城中村】村址范围内企业、商!业、养殖《业用房及其他地【上房屋按《土地征收的有关【规,定予以?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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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章,。 ,附则
第十八!条 其他区(管理区!、开:发,区)实施城中村改】造对居民住房进【行,拆迁补偿安置的【可参照本办法—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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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《条 本办法》自发布之《日起施行本》办,法发布前已经市政】府批准的城中村改造!。项目按本《办法发布《前的有关政策执行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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