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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唐山市《中心区城中》村改造暂行办—法 ? 唐山市人民政!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!。心区城中村》改造暂行办法的【通知 唐政发!〔2008〕19号! , 各县(市)、区人!民政府?。各开发区(》园,区、管理区》、工业区)管委会市!政府有关部》门市直有关单—位    】 唐山市《中心区?城中村改造暂—行办法已经2008!年9月2日》市政府十三届八【次常务会议审议通】过现印发给》你们请遵照执—行 :       【   ?      —       】二〇〇八年九—月十八日 》 第一?章 总 则》 第一条 为【加强市中心区城中】村改造建设管理加快!城市建设改造—改善居民生》。活环境结合实—际制:定本暂行《办法 【 , :。 第?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唐山市中》心,区即路?南区、路北区、【。开平区、《高新技?术产业园区、—南,湖生:态城城市规划—区范围?内的所有村》庄其他县(市—),区、开发区、管理】区、工业区可—参照:本办法?执行 第二】章 改造规划 】 第三条 市城乡!规划部门依据城市】规划根据城市基础】设施及公共设—施建设?、城:市重:点,发展方?向、产业《结构:调整、引《进重大项目》。、村民居住条件【改善等?公共利益需要提出】城中村?改,造计划经《相,关区政府(管委【会)组?织村民会议讨论同】意后由市城乡规【。划部门报市》政府:批准 】 第》。四条 经市政—府批准列《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!由各区政府(—管委:会)负责《将,村庄集体土地—、,。已批宅基地》、人口(户数)【、住房、大龄子女】(18周《岁以上)等相关基】。础资料报市》城乡规划《、国土资源》、住房保障和房产】管理、劳动和社会】保障:等部门备《案 【 , 第《五条 市城乡规划部!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!、土地?利用总体规划及【备案的城中村基础资!料编制?城中村改造控制【性详细?规划 》。   》  城中《村改造控《制性详细规划需明确!城中村改造范围【以及相应的回—迁安置住房用地、可!开发用?地、城市市》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!务设施等规》划指标;《并明确改造范围外】剩余集体土地征(转!)用规划条件 ! 第】六条 ?鼓励有条件的多【个城:中村实?。施合:并改造市《城乡规划部门在征】得相关区《政,府(管?委会)同《。意,后编制合并改造的控!制性详细《规划 】 第七条 】城中村改造》控,。制性详细规》划,由,市城乡?。规,划,部门组织报市政府审!批 》。第三章? 改造实施 【 ,。。 ,第八:条 城中村改造采取!政府:主导、公司化运作的!原则由各区》政府(管《委会)按照》市政:府批准的《控制:性详细规《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!。 》。 第《九条 城中村改造】由各区政府(管委】会)按照土地一【级开发模式统—。。。筹,实施土?地一级开发主体、城!中村改造范围内可】开,。发用地的开发建【设单位由各区政府(!管,委会)按现行土地管!理的法?律、法规和》政策规定依法选定 ! ? , 《 ,第十条 各》区政府(管委会)负!责统一协调组织城】中村改造范围内的】征地拆迁补偿—以,及回迁安置住房、】市政基础设施、公共!配套设施和相应的开!发项目建设;负责村!民原住房宅基地使】用证和?房屋所?有权证?。(或:建房批准文件)注】。销的集中申请—办理以及村民—安置住房房》屋所有?权证:和国有土地使用【证的集?中申:。请办理;负责—。村,集,体组织形式的转【变(村?改居)工作》。;,负,责城:中村改造《村,。民的社会保障和社区!建设:工,作;负责指导物业管!理工作 》 【 第十一条》 城中?村改造?。项目:必须依法《履行基本建设审批】程序市城乡》规划:、国土资源、—住,房保障和房》产管理、《建,设、:城管等相关部门依据!部门职能做好城【中村改造过程中的】监,管工作确保村民及时!入住和生产生活【配套 ? 第四章 土地!。出让 —第十二条 城—中村改造范》围(村址)》内的土地出让—。。净收益全部返还相】关区政府(管委【会)用于《城中村改《造的土?地一级开发、—村,民社会保障及资金】平衡: 》 第十三条! 依据城中村改造】控制性详《。细规划城中村改【。。造范围(村址)外】的剩余集体土地由市!国土资源《部门负?责征(转)为国【有依法补偿后—。纳入:市级土?地储:备库部?分土地收益用—于建立集体经济发展!基金:和村民社会保障基金! , 第五章— 附: 则 第【十四条 土地一级开!发是指政府按—土地管理相关法律】、法规?和政策依法选—定的土地开发企业依!据城市规划对一定】区域范围《内的城市国有土地】或村集体土》地统一组《。织征地补偿、拆迁安!置(临时安》置和过渡安》置)、市政基—础设施和社会—公共配套设》施建设按期达到【。土,地出让标《准的:土地开发行为 ! ? 第十五【条 :本办法?自发: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之!日前已经市政—府批准的城中村改】造项目仍按照原【有政策执行;未经市!政,府批准?。的城中村改造—项目按照本办法执】行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