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】市中:心,区城中村改造—暂行办法《
唐山市】人民政府关于印【。发唐山市中心区城】中村改造暂》行办法的《通知
《 唐政发〔20】08〕19号—
各县《(,市)、区人民政【府各:开发区(园区、【管理区、《工业区)管委会市】政府有关部门—市直有?关单位?
唐!山市中心区城中【村改造暂《行办法?已经:2008年9—月2日市政府十【三届八次常务会议审!议通过现印》发给你?们请遵照《执行 ? 》 — , !
二〇〇八【年九月十八》日,
第?一章 ?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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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条 为加强—市中心?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管!理加快城市》建设改造改善居民】生,活,环境结合实》际制:定本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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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条 本办—法适用于唐山市【中心区即《路南区?、路北区、开平区】、高:新技术产业园区【、南湖生《态城城市规划区范】围内的所《有村:庄,其他县(市》),区,、开发区、管理【区、工业区可—参照:本办法执《。。行
》第二章 《改造规划
【。
第:三,条 市城乡规划部门!依据城市规划根【据城市基《础设施及公共设施】建,设、城市《重点发展方向、【产业结构调整、引进!重大项目《、村民居《住条件改《善等公共利益需【要提出城中村改造计!划经相关区》政府(管委会)组】织村民会议》讨论同意后由市【城乡规划《部,门报市政《府批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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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条 《经市:政府批准列入改造】计划的城中村由各区!政府(管委会)【负,责将:村庄集体土地—、已批?宅基地、人》。口(户数)、住房】、大龄子女(1【8周岁以《上)等相关基—。础资料报市城乡【规划、国土资源、】住,房保障和房产管【理、:劳动:和社会保《障等部门《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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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市城乡规划部门【依据城?市总体规划、土地】利用总体规划及备】案的城中村基础【资料:编制城?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!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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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城中村改造控制【性,详细规划需明确城】。中村:改造范围以及相应】的回迁安置住—房,。。用地、可《开发用地《、城市市政》配套:设施和公共服务设】施,等规:划指标;并明确改】造范围?外剩余?集体土地征》(转:)用规划条》件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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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条 鼓?励有条件的》多个城?中村实施合》并,改造市城乡规—划部:门在征得相关区政】府(管委《会)同意后编—制合并改《造的:控制:性详细规划 —
】。 第七条 城中村】改造控制性详—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!部门组?织报:市政府审批》
《第三:章 改造实施 【
第八条 【。城,中村改造《采取政府主》导、公司化运—作的原则《由各区政府》(管委会)按—照市政府批》。准的控制性详细【规划负责具》体组织实施
!
第九条【 城:中村改造由各区【政府(管委会)【按照:土地一级开发—模式统筹实施土地一!级开发主体》、城中村改造范【围内可开发》用地的开《发建设?单位由各区政府(】管委会)《。按现行?土地管理的法律【、,法,规和政策规定依法】选定 《
— , 第十?条 各区政府(管】委会)负责统一协调!。组织城中村改—造范围内的征—。地拆迁补偿以及【回迁安?置住房?、市政基础设施【、,公,共配套设施》和相应的开发项【目,建设;负责》村民原住房宅基【地,使用证?和房屋所有》。权证:(或建房批准文件】)注销的集中申请办!理以及村民》安置:住房房屋所有权【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!的集中申请办—理;负责村集体【组织形式《。的,转变(村《改居)工作;负责城!中村改?造村民的社会—保障和?社区建设工作;负责!指导物业管理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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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城!中村改造项目必须】。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!批程序市城》。乡规:划、国?土资源、住》房保:障和房产管理—、,。。建设、?城管等?相关部门依据部门】职能做好城中—村改造过程》中的:监,。。管工作确保村民及】时入住和生产生活】配套
第四】章 土?地,出让
—第十二条 城中村】改造范围(村址)内!的土:地出让净收益全【部返还相关区政【府(管委会》)用于城《中村改造的土地【一级开发、村民社会!。保障及资金平—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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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,条 依?据城:中村改造控制—性详:细规划城中村—改造范?围(村址)外的剩】余集体?土地由市《国土资源部门负【责,征(转)为国有依】法补偿后纳入市级】土,地,储备库部分土—地收益用于建立【集,体经济发展基—金和村民社会—保障基?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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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章 :附 则 》
第十四条 土地!一级开发是指—政府按土地管理相】关法律、法规—和政策依法选定的】。土地开?发企业依《据城市规划对一定】区域范围内》的城市国有土—地或:。村集体土地》统一组?织征地补偿、拆迁安!置(临时安》置和过渡安置)【。、市政基础》设施和社会公共【配套设施建》设按期达到》土地出让标准的土】地开发行《为
!。。 第十五条 本办!法自发布之日起执】行发布之日前已经市!政府批准的城中村改!造项目?仍按照原有政策【执行;未经市—政府批准的城中【。村改造项目按照【本办法执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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