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【。山市城市建筑垃【圾管理?规,定(草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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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11]1】 号
第一—章 总则《
第?一条为加《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!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!据国务院城市市容】和环境卫生管理条】例,、河北省城市市【容和环境卫生条【例结合本《市实际制定本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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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条:凡在:本市市区《内产生建筑垃—圾以:及从:事建筑垃圾运输【、,中转、倾倒》、回填和消纳的单】。位和: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!
】。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!筑,垃圾:是指建设(施工)】单,。位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和拆除各类【建筑物、构筑物【、管网?等以及?装饰装修《。房屋过?程中所产生的弃土、!弃料及其《它废弃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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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建【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!化、资源化、无害】化和谁产生、谁【承担处?置责任的原则实行统!一,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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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唐】山市城市《。管理行政部门是【本市建筑垃圾处置的!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市中心区(路南区】、路北区《、高新技术开发区)!建,。筑,垃圾处置管理的组织!、协调、《监督和检查》工作其他《各区城市管理—行政部?门负责本辖区建筑垃!圾管理工作规划、】交通、公安等行【政管理部门按照【各自职责配》合城市?。管理行政《部门做好建筑垃圾的!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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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六条各级》城,市,管理行政部门根据】职责结合《本,区域:内的工程施工情【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!计划合?理安排各《类建设工程》需要回填的建—筑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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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处置【核准
《第七条处置建筑垃】圾的单位(建设单】位、施工《单位)?应当在?取得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后向—城市:管,理行政部门申请城市!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】
— 第八条处置【建筑垃圾《单位申请建筑垃圾】处置核准需具备以】。下条件?。
(!一)提?交书面申《请(:包括:处置建筑垃圾—单位与运输单位【签订的合同、建筑垃!圾运输的《时间、?路,线和处?置地点名称);【
(!二):具有合法的道—路运输经营》许可证、车辆—行驶证;
! (三)运输】车辆具备《全密闭运输机械装】置、安装GP—S 定位系》统,;
《。 : (四)有健】全的环境卫》生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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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九条城市管【理行政部《门应当在《接到处?置建:。筑垃圾申请后—。的10日内作—出是否核准的决定】予以核准的颁发建】筑垃圾处置证;【不予核准的应当【。告知申请人并说【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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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条市政?、公:用,、园林、《供电、人防》。单位日常性维—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!圾,由城市管理行政部】门核发建筑》垃圾处置《证,自行运到指定地点】
【 第十一条建—设单:。位或个人《应在处置证有效【期限内?将建:筑垃圾清运完—毕;:在处置证有效期限】内未将建筑垃圾清】。运完毕的应在有效】期限届满之日前【三日内?到城市?管理行?政部门办理延期【。手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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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禁—止,涂改、?倒卖、出租、出借】或者以其《他,形式:非,法转让城市》建筑垃圾处》置核准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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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三》条装饰装修房屋过程!中产生?的建筑垃圾由居【民收集并运》送,到指定地点》
第三章 处置】管理
第十—四条建筑垃圾消【。纳场由政府出资【建,设建筑垃圾消纳【场不得受《纳工:业垃圾、生活垃【。圾和有毒有害—垃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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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!。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!圾混入生活垃圾不】得,将危险?废,弃物混?入建:。筑垃圾不得擅自【设立消纳场受—纳建筑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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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!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!施工单位负》。责处置;尚未开工】的建设用地》。所积存?的建筑?垃,圾由建?设单位负《责处置无主建筑垃】圾按属地管理原则】由各区人民政府【负责清除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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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除城市管理行政部!门核准同意的回填土!。方外:施工单位应当及时】清运工程施工—。过程:中产生的建筑—垃圾:并加强施《工现场和出入口以及!建筑垃圾运输沿线的!环境卫生《管理防止污染环境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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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条施工单》位应当对车》辆进出施《工现场道路进—行硬化并保》持整洁;设》置符合标准和规【范的运输车辆冲洗】设施保持驶》离施工现场的—车辆清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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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九条施工单位不得】将建筑垃圾交给【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!事建筑垃圾运输【的单位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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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处【。置建筑垃圾的单位】。在运输建筑》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!建筑垃圾准运证【运输建筑垃圾车辆】应按规定《的,运输路线和时间运】行运输途中》不得丢弃、遗撒建】筑垃圾不得》超出核准范围承运】建筑垃圾
】
第二十【一条任?何单:位和个人《不得随意倾》倒、抛撒或》。。者堆放?建筑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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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—条各类建筑工—程,。、规划开发用地【等需要回填建筑垃圾!的相关单位应—向城市管理》行政部门提出申【请申报回填的—项目、地点》及数量由城市管理】行政部门统一安【排调度回填土方管】理标准高度不—得超:过3 米并全—部苫盖严密加—装,围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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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三条建筑垃圾的【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!费标准按照市政府规!定执行
》第四章 《法律责任《
第二十四条任】何单:。位和个人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由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】部门作责令》。限期:改正:。予,以警告并予》以,。处,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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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(一)将建》筑垃圾混入生—活垃圾的对单位处】30:00 ?元以下罚《款对:。个人处200— 元以下罚款;
! (【二):将危险废《物混入?建筑垃圾的》对单位处3000】 元以?下罚款对个人处【200 元以下罚】款;
】 (三)擅自设立!消,纳场受纳建筑垃【圾的对单《位处5000 元以!上1 万元》以下罚款对》个人处30》00 元《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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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条—建筑垃圾消纳—。场受纳工业垃圾、】生活垃圾和有毒有】害垃圾的由城市管理!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给予警—告处5?000元《以上1 万元以下】罚款
! ,第二十六《。条清运建筑垃—圾的车辆违反本【。规定有?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由城市《管理行?政执法部《门责令改正》给予警告《并处1000 元】以下罚款《
: (【一)未按规定安装】全密闭运输机—械装置和G》PS 定位系统的;!
?。 》(二)未《实行密闭《化运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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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未按?。规定的时间》、路线、《地,点,运输和倾倒建—筑垃圾或未随车携带!建筑垃圾准运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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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七条施工单位【未及时清运》工,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!建,筑垃圾?造成:环境污染的》由城市管《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《给予警告处5—000 元以上5 !万元以下《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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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二十八条施工【单位违?反第十七条》规,定的由?城市管?理行政执《法部:门责令限《期改正并处以10】00 元以上500!0 元以《下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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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二十九条处置建【筑,垃,圾的单?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!程中:沿途丢弃、遗撒【建筑: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!。政执法部门责—令限期改《正给予警告处5【。。000 元以上【5 万元以下罚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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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条涂改》、倒卖?、出租、出借或者】以其他形《式,非法转让城市建【筑垃圾处置核—准文件的由城—市管理行《政执:。法,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给予警告处50!00: ,元以上?2 万元以》下罚款
! , 第三十《一条未经核准—擅自:处置:建筑:垃圾的或者处—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!筑垃圾的由》城市管?理行政执法部门责】令限:期改正给予》警,告对施工《单位处1 万元以上!。10 万元以下罚款!对建设单位、—。运输建筑垃圾—的单:位处500》0 :。元以上3 万元以】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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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任!何单位和个》人随意倾《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!筑垃圾的由城—市,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!并对单位《处5000 元以上!5, 万元以下》罚,款对个人《处200 元以下】罚,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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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妨!碍行政执《。行公: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!中华:人民:共和国治安管—理处罚法《处罚:;涉嫌犯罪的移送司!法机关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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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三十四《条当事人《对具体行政行—为不服?。的可以?依,。法申请行政复—议,。。或提起行政起诉逾】期不申?请行政复议》也不向人民法—院起诉又不履具体】。行政:行为的由作》。出具体?行政行为的机关申】请人民法院强制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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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【。条城市管理行政【部门核发城市—。建筑垃圾处》置核准文件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!其,上级行政机关或【者监察机关责令【纠正对直《。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;涉嫌犯罪的】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】
: (一)!对不符?合法定条件的申请】。人核发建筑垃圾处】置核准文《件或者超越法定职】权核发建筑垃—圾处置核准文件【的,。;
》 (二)对符!合条件的申请人【不予核发建筑垃圾】处置核准文件—。或者不?。在,法定期限《内核发建《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!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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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六条行政执法人!员执行?。公务:。时,应主动出示》。证件秉公《执法对玩忽》职守滥用职权徇私】舞弊的由其所在单】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!予行政处分;涉嫌犯!罪的:移送:司法机关处理
】第五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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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各【。县,(市)建筑垃圾【的处置管理参照【本,规定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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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八条本规定【自年月日起实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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