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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唐:山市城市建筑垃圾】。管,理,规定:(草案?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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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[2011》],1 号
第一章 !总则
第一—条为加强城》市建筑?垃圾管理维护城【市,环境卫生根据—国务院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!、河北省城市市容】。和环境卫生条例结合!本市实际制定—。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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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?条凡:在本市?市区内?产生建筑垃圾—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运!输,、中转、倾》。倒、回填和消纳【的,单位和个《人应当遵守》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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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三条本规《定所称建《筑垃圾是指建设(施!工)单位新建—、改建、扩建—和,拆除:各类建筑物、构筑】物、管网等》以及装?饰装修?房屋过程中所产生】的,弃土、弃《料,及其它废弃》物
!第四条建筑垃圾处】。置实行减量化、资源!化、:无害化和《谁产生、谁承担处置!责任的原则》实行统一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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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,五条唐山市城市管】理行政部门是本市】建筑垃圾处置—的行:政主管部门负—责市中心区(路【南区、路北区、【高新技术开发—。。区)建筑《垃,圾处置管理》的组织、协调、监】督和检查工作其【他各区城市管理行政!部门: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!管理工作规划、交】通、公安等行—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!。职,。。责配合城《市管理行《政部门做好建—筑垃圾?的,管理: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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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六:条各级城市》管理行政部门根据职!责结合本区》域,内的工程施》工情况制定建筑垃】圾,处,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!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!建筑垃圾
第【二章: 处置核《准
第七条—处置:建筑垃?圾的单位(建设【。单位、?施工单位《),应当在取得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后【向城市管理》行政:部,门申请?。城市:建筑垃圾处置核准】
】第八条处置建筑垃】圾单位申请建筑【垃圾:处置:核准需具备以下条】件
《。 《。 (一)《提交书面申请(包】。括处:置建筑?垃圾单位与运输【。单位签订的合同【、建筑垃《。圾运输?的,时间:、路线和处置地点名!称,);
【 , (二)具有合法!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!证、车?辆行驶证;》。
】。。(三)运输车辆具】备全密闭运》输,机械装置《、安装?GPS 定位系统;!
【 (四)有》健全的?环境卫生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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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【条城市管理》行政:部门应当在》接,到处置建筑》垃圾申请后的—10:日内作出是》否核准的决定予【以核准的颁》发建筑垃圾处置【证,;不予核准》的应当告知申—请人并说《。明,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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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市政、公用!、园林、供电、人防!单位:日常性维《修,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!由城市?管,理,行政部门核发—建筑垃圾处》置证自行运到指定地!。点
】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!或个人应在处—置证有效期限内【将建筑垃《圾清:运完毕;在处置证有!效期限内《未将建筑垃》圾清运完毕》的应在?有效期?限届满之日前三【日内到城市管理行政!部门办理延期手续】
— 第十《二条禁止涂改—、倒卖、《出租、出借或者以】其他形式非》法转让?城市建筑垃圾处置】核准: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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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三:条装饰装修》房,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!垃,圾由居民收集—并运送到指定地【点
?第三章 处》。置管理
第十【四条建筑垃圾—消纳场由政府出资】建设建筑垃》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!业垃圾?、生活?垃圾和有毒有害垃】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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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任!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《将建筑垃圾混—。入,生,活垃圾不得》将危险废弃》物,混入建?。筑,。垃圾不得擅自设【立消纳场受纳建筑垃!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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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,六条施工现场—。所产生的建筑—垃圾由?施工单位负责—处置;尚未开工【的建设用地所积存的!建筑垃圾由》建设:单位负责处》置无主建筑垃圾按属!地管理原《则由各区《人民政府负》责清除
! :第十七条除城市【。管理行政《部门核准同意的回】。填土方外施》工单:位应当及时清运工】程施工过《程中产生的建—筑垃圾并加强施【工现场和《出入口以及建筑垃】圾运输沿线的环境】。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!境
【 第十八条施【工单位应当》对车辆?进出施?工,现场道路进行硬【化并保持整洁;设置!。符合标准和》规范的运输车辆冲】洗设施保持驶离施工!现场的车辆》清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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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施!工单位不《得将:建筑垃圾交给个人】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!筑垃圾运输的单位】运输
! 第二十条处置【建,筑,垃圾的单位在运【输建筑垃圾时应【当随车携带建筑垃】圾准运证运输建筑垃!圾车辆应按规定的运!输路线和时》间运行运输途中【不得丢弃《、遗撒建筑》。垃圾不得超出核【准范围承运建—。筑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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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一条任何单—位和:个人不得随》意倾倒、抛撒或者】堆放建筑垃》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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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二十二条各类建【筑工程、规划开【发用地?等需:要回填建筑垃圾的相!关单位应向城市管】理,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!报回填的项目、地点!及数量由城市—管理行政《部门统一安》排调度回填》土方管?理标准高度不得【超过3 米并全部苫!盖严密加装》围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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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三?条建筑垃圾》的处置实行收费制度!收费:标准按?照市政府规定—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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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》法律责任《
第二十四条任何!单位和个人有—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《城市管理《。行政:执法部门作责—令限:期改正予以警告并】予以处罚
— 《。 (一)将建【。筑垃圾混入生—活垃圾的对单位处3!00:0 元?以下罚款对》个人处20》0 元?以下罚款;
【 : (二)将危!险废物混入建筑【垃圾的对单位处3】000 《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!200 元》以下罚款;
! 《(三)擅自》设立消纳场》。。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!位,。处5:000 《元以上?1 :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!处3000 元【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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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五:条,建筑垃圾消纳—场受纳工业垃圾【、生活垃圾和有【。。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!管理行政执》法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,给予警告处》5000元以上【1, 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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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六条清【运建筑垃圾的车辆】违,反本规定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》城市管理行政—。执法部门责令—改正给予警告并处】1,。。00:0, 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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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(一)未按—规定:安装全?密闭运输机械装【置,和GPS《 定位系《统的;
— 》(,二)未实行密闭化】运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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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三—)未按规定的—时间、路《线,、地点运输和—。。倾倒建筑垃》圾,或未随车携带建筑垃!圾准运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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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七条施工单位未及!。时清运工程施—工过程中《。产生的建筑垃—圾造成环境》污染的由城》市管理行政》执法部门责》令限期?改正给予警告处50!00 元以上—5 万元以下罚【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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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八,条施工单位违反第十!七条规定的由城市】管理:行政执法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并处以10!00 ?元以上500—0 元以下罚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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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】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!在,。运,输建筑?垃圾过程中沿途丢】弃、遗撒建》筑垃圾的《由城市管《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!。。限,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!000 元以上【5 万元以》。下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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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条涂改、倒!卖、出租、出—借,或者以其《他,形,式非法转让城—市建筑垃圾处置核】准文件的由城市管理!行政执法部门—。责令限期改正给【予警告处《5000 元以上】2 万元以》下罚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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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,三,十一:条未经核准擅自处置!建筑垃圾的或者处置!。超出核准范围的建】筑垃圾的由城—市管:。理行政执《法部:门责令限《期改:正给:予警告对施工单位】处1 ?。万元以上10— 万元以下罚款对建!设,单,位、运输建筑垃【圾的单位处》5000 元以【上3 万元以下罚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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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二?条任何单《位和个?。人随意倾倒、—抛,撒或:者堆放?建筑垃圾的由城【市管理行政执—法部:门责令?限期改?正给予警告》并对单?位处5000 【元以上5《 万元以《下罚款对个人—处200 》元,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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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?十三条当事人妨【碍行政执《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!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治安管?理处罚法处罚;【涉嫌:。犯罪的移送司法【机,关处理?
】第三十四条当—事人对具《体行政行为》不服: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!复议或提起行政起】诉,逾期不申请行—政复议也不向人民】法院起?诉又不履具体—行政行为的由—作出具体行政行【。。为的:机关: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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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三十:五条城?市管理行政部门核发!。城市建筑《垃圾:处置核准文》件,有下:列情形之一》。。的由其上级行政机】关或者?监察机关责令—纠正:对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《法给予行政处分;】涉嫌:犯罪:的移送?司法机关处理—
(!一)对不符合法【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!建筑垃圾处置—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!定职权核发建—筑垃圾处置核—准,文件:。的;
— (二)对符!合,条件:的申请人不予—核发建筑垃圾处【置核准文《件或者?不在:法定期限内核发建筑!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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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!条,行,政执法人员》执行公务时应—主动出示证》件秉公执法对玩忽】职守滥用《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!。所在单位或上—级主管?机关给予《行政处分;》涉嫌犯罪的移—送司法机关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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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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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七条各县(市)建】筑垃圾的处》置管理?参照本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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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八条:本规定自年月日起】实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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