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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【市,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!定(草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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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—。11]1 号
】第一章 总则
】第一条为《加强城?。市,建筑垃圾《管理维护城市环【境卫生根《据国务院城》市市:容和环境《卫,。生管理条《例、河北省城市市】容和环境卫生—。条例结合本市实际】制,定本规?定
】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!区,内产生建筑垃圾以及!从事建筑垃圾运输】、中转、倾倒—、回填和消》。纳,的单位和个人应当】遵守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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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条本规定】所称建筑《垃圾是?指建设(施工)单】位新建、《改,建、:扩建和拆《除,各类建筑物、构【筑物、管网等以【及装饰?装修房?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!土、弃料及其它【废弃物
! 第四条》建筑垃圾处置实行】减量化、资源化、】无害化和《谁产生、谁承担【。处置责任的原则实行!统一: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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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唐山市城!市管理行政部门【是本市?建筑垃圾处置—的行政主管》。。部,门负责市中心区(路!南区、路北》区、高新技术开【发区)建筑垃—圾处置管理的组【织、协调、监督和检!查工作其他各区城】市管理行政部门【负,责本辖区《建筑垃圾管》理工作规划》、交通、公安等【行政管理部门按照】。各自职责配》合城市管理行政部门!做好建筑垃圾的管】。理工作?
】第六条各《。级城市管《理行:政部门根据职—责结合?本区域内的工程【施工情况制定建【。筑垃:圾处置?计划:合理安排各类建设】工程需要回填的【建筑垃圾《
第二章 处【置核:准,
第七条》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!(建设?单位、施工单位【)应当在取得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】向城市管理行—政部门申请城市【建,筑垃圾处置核—准
【 第八条处置【建筑垃圾单位申【。请建筑垃圾处—置核准?需具备以下》条件
《 : ? ,(一)提交》。书面申请(包括处置!建,筑垃:圾单:位与: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!。、建筑垃圾运—输的时间、路线【和处置地点名—称);
— 《 (二)《具有合法的》道路运输经营—许,可证、车辆行—驶证;
— (三)】运输:。。车辆具?备全密闭《运输:机械装置、安—装GPS《 定:位系统;
! (四》)有健全的环境卫】。生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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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城】市管理?行政部门应当—在接到处置建—筑垃圾申请》后的1?0日内作出是否核】。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!颁发建筑垃圾处置证!。。;不予核准》的应:当告知申请人并说】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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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条市政》、公用、园林、【供电、?人防单?位日常性维修工程产!生的建筑垃圾由城市!管理行政部门核【发建筑垃圾处置【证自行运到指定地点!
— 第十《一条建设单位或个】人应在处置证有【效期:限内将建筑垃圾【清运完毕;在—处置证有《效期限内未》将,。建筑垃圾《清,运完毕?的应在有效期限届满!之,日,。前三日?内到城市《管理行政部门办【理延期?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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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二条禁》止涂改、倒卖、出租!、,出借或者以其他【形式非法转让—城市建筑垃圾处置】核准文件《
第!十三条装饰装修房屋!过程中产生》的建筑垃圾由—居民收集《并运:送到:指定地点
—第三:章 处?。置管理
第—十四条建筑垃—圾消纳场由政府【出资建设建筑垃圾】消纳场不《得受纳工《业垃圾?、,生活垃圾和有毒有】害垃圾
! 第十《五条任?何单:位和:个人不得将建筑【垃圾混?入,生活垃?圾不得将危险—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!不得擅自设立消纳】场受纳建筑垃圾【
【。 第十六条》施工现场所产—生的建筑垃圾—由施工单位》负责处置;尚未开工!的建设用地所积存】的建筑?。。垃圾由建设单—位负责处置无主【。建筑垃圾按属—地管理原则由各【区人民政《府负责清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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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除城市管理行!政部门核准》同意的回填》土方外施工单—位应:当及时?清运工程施工过【程中产生的建筑垃】圾,并加:强施工现场》和出入?口以:及建筑垃圾运输沿线!的环境卫生管理防止!污染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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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施【工单位应当对车【辆进出施工现场道】路进:。行硬化并保》持整洁?;设:置符合标准和—规范的运输》车辆冲洗设施保【持驶离施工现场【的车辆?清洁
】 第十九条施工单!位不得将建筑—垃圾交?给个人或者未经【核准:从事建筑垃》圾运输的单位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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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处置【。建筑垃圾的单—。位在运输建》筑垃圾时应当—随车携带《建筑垃圾准运证运】。输建筑垃圾车辆应按!规定的运《输路线和时间运【行运输途中不得丢弃!、遗撒建筑》垃圾: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!运建筑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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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一条任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。随,意倾倒、抛撒或【者堆放建《筑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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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二条各类建筑工】程,、规划开发用地【等,需要回?填建筑垃《圾的相关《。单位:应向城?市管理行《政部门提出申请申】报回填的项》目、:地点及数量由城【市管理行政部—门统一安排调度【回填土方管理标准高!度,不得超过3 米并全!。部,苫盖严密加装围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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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三条建筑垃圾【的处置实《行收费制度收费【标准按照市政府规】定执行
第四章 !法律责任
—第二十四条任何单】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由城》市管理行政执—法部:门作责令限期改【。正予以?警告并予以》处罚
》 (一)将!建筑垃圾混》入生活垃《圾的对?单位处3000 】元以下罚《款,对个人?处20?0 元以下罚款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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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将危—险废物混入建—筑垃圾?的对单位处》3000 元以【下罚款对个人处2】00 元以下—罚款;
! :(三)?擅自设立《消纳场受纳建筑垃】圾的对单位处500!0 元以上1— 万元以下罚—款,对个人?。处3000 元以下!罚款
】 第二《十五条建筑》垃圾:消纳:场受纳工业垃圾【。、生活垃圾和—有毒有?害垃圾?的由城市《管理行政《执,法部门责《令限:期改:正给予警告处50】00:元以上1 万元【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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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六—条清运建筑》垃圾:的车辆违反》。本规定有下列—情形之?一,的由城市管理行【。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!给予警?告并处1000 】元以下?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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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一)未按【规定安装全密—闭,运输机?械装置和G》PS 定位系统的】;
!(二)?未实行密《闭化运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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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未【按规定的时间、路】线、地点运》。输和倾倒建筑垃圾】或未:随车携带建筑垃圾】准运证?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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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十七条施【工单位未《及时清运工》程施工?过程中产《生,的建筑?。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!。由城市管《。。理行: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给?予警告处5000 !元以上?5 万元以下—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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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》八条施工单位违【反第十七条规定的由!城,市管理?行政:。执,法部门?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以1000 元以】上5000 元以下!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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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!条处置建筑垃圾【的单位在运输建【筑垃:圾过程中《沿途丢弃、遗撒建】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!行政执法《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给予?警告处?5000 元以【上5 万元》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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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条涂改、倒卖、出】租、出借或者以其】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!。建筑垃?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!城,市管理行政执法【部门责令限》期改:。正给予警告处50】00 ?元以上2 万元以】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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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,一条未经《核准擅?自处:置建筑垃圾》的或者处置超出【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!的由城市管理行政】执法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给予警告对【施工单位处1 【万元以上《10 万元以—下罚款?对建设单位、运输】建筑垃圾《的,单位:处500《0 元以上3 万】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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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二条任—何单位和个人随【。意,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!建筑垃圾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!法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给予》警,。告并对单位处5【000 元以—上,5 万元《以下罚款对个—人处:2,。00: 元以下罚》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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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!妨碍行政执行公务】的,由公安?机,关依照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治《安管理处罚法处【罚;涉嫌犯》罪的移送司法机【关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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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四条当事【人对具体《行政行为不服的可】以,依法:申请行政复议—或提起?行政起诉逾期不申】请行政复议也—不向人民法院起【。诉又不履具》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!具体行?政行为的机关申【请人民法院强—。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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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五条:城,市管:理行政部门核—发城市建《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!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!其上级行政机—。关,或者监?察机关责令纠正对】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?任人员依法给—予行政?处分;?涉嫌犯罪的移送司】法机关处理
【 (一)!。对不:符合法定《条件的?申请人核发建—筑垃圾处置核—准文件或者超越【法定职权核发—建,筑垃圾处置》核准:文件:的;
》 , (二—),对符:合条件的申请人【不予核?发建筑垃圾处—置核准文件或—者不在法定期限内】核发建筑垃》圾处置?核准:文,件,。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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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六条行—政执法人员》执行公务时应主【动,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对!玩忽职守滥用职权】徇私舞?弊的由其所在单位】或上:级主:。管机关给予行政处】分;涉嫌犯》。罪的移送司》法机关处理
第】五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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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—各县(市《),建筑垃圾的处—置管理参《照,本规定?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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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三十》八条本规定》自年月日起实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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