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】市城市供水》管,理条:例实施细则
!
唐:山市人民《政府令?。
[20【09]1号》
《
《唐山市城市供水管】理条例实施细则已】经2009年—6月26日市—。政府第?26次?常务会议通》过现予公《布自2009年9】月1日起施行
市!长陈国?鹰
》二○○九年七月七】日
第一章】 《总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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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为》维护供用水管理秩】序保障供用双—方,的合法?权,益确保城市供水【安全根据《唐山市城《市供水管理》条例制定本实施【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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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本市行政区域内从】事城市公《共,供水:和使用城市》公共供水的单—位和个人《(以下统称“用户”!)及:其相关管理》活动均适《用本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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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章 供水】用水管理《
第?三条 城市公—共供水企业应当积极!采用新技术推广【使用节能新》设备逐步《推广应用新型计量】器具或新的监—测,方法提高计量—精度:
《 : 城市公共供水】企业从事前款规定】。行为的用户应当【。予,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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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城市用》水总量需求超过总】供给能力时》经县级以上人民【政,府批准?城市:供水:行政主管《。部门本?着先生?。活后生产的原则可】以对一般用》水单位采取限制用水!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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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因城市公共供水【企业责任事故造成的!停水、水压》降低:、水:质事:故,给用户?造成损失的》城市公共供水企【业应当承担损—害,赔偿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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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:第六条 城市公共】供水:企业应当按》照国家?规定的水质检测规】范做:好水:质,检测工作接受卫生】行政部门监督保【。证城市公《共供水的水质符【合国家规定的生活】饮用水卫生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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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用户?对饮用水水质有疑】。义的城市公》共供水?企业应在《。7日内予以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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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条 城市》公共供水企业应【当安装依法检定合格!的,。计量器具并》进行周期检验、【更换用户无》正当理由拒绝检【验或者?。更换的?城市公共《供,水企:。业,可按用?户前三?个月平?。均月用水量二倍计收!水费用户拒不交费】的经: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批准对其停止供!水
【。 第八《条 用户对贸易结】算水表?计量:有异议的可以—向所在地人民—政府计?量行政部门》申请验?表并交纳验表费计量!误差符合国家标准】的验:表费:用、拆装表费用由用!。户承担误《差超出国家标准【的城:市公共供水企业根据!验表结果退还—或追缴超出误差【标准部分水》费并:。承担验表费和拆【装表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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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九条 工业》企业、园林、绿化、!景观、洗车、—建筑、养《。护单位等符合再【生水利用条件—的,用户应当使用再生水!不具备使用再生水条!件的应经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城市供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使用城市公【共供水
【
第十—条, 对水压有》。。。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当!按规定?采取加压措》施不得从《。。城市公?共供水管道上直接】装泵抽水;》用户采?用叠压(《无负压)给水设备加!压应经城市供水行政!主管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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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条 —用户用水行》为应当符合相关【法律法规规》定及合同的约—定不得从事可能造】成,其它用户《停水、水压降低、水!质事故等《后,果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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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用!户需要变更户名、过!户,或者改变用》水性质的应当提【前30日到》城市公共供水—企业办理相关—手续并结清》所,。。欠水费及其它—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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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— 城市?公共供水用户停止】用水的应当向城市】公共供水企业申请办!理,。销户手续结》清所欠水费
】 《 城市公《共供:水用户中止用水【的应当向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办理中—。止用水手续结清所欠!水,费中止?用水后需要恢复用水!的应到城《市公共供水企业【申请办理复装手【续中止用《水超过?一,。年未申请复》装的按自动》销户处理
【
第十四】条 :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从事下列】行为
【 (一》)以更换、倒—装、:启封、调表、改变计!量装置结构等不正】当方式妨碍城市公】共供水企业》设置的计量装—置的:效,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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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二)以不计或—少计用水量》。。为目的移动》。、改装?、损坏、拆除贸易】结算水表、在表前】取水或启用无—计量器具《副路、消防》栓;
】。 (三)》。。隐瞒用水真》相,赚取水费差价或【擅自转供、转售其它!用,。户用水?;
— , (四《。)在公共供水管道】。上私接管《道取:水;
! (:五)采取《其它非法手段取用城!市公共供《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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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:五条: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!根据非法取水时间】、水量和用水性质】确定:非法取水价值—。
】(一)?非法取水时》间按查证的实—际非法取水天—。数认定
》 (二】)非法取《水量按盗《水管道口径2—4小时?流量乘?以非法取水》天数:。计算管径流量计算】参,见,下表
管》径流量计算表—
》
》 (三)》非法取水《价,值按非法取水量乘以!法定水价计》。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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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, 非法取—水期间法定水—价发生?变化的应《当分别计算
【 :
《第十六?条 用户应当自接到!缴纳水费书》面通知15日内或】在双:。方约定的期限—内缴纳水费逾期按合!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无!。正当理由连续两【。个,月不缴纳《水费:的经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批准城市公共供!水,企业对其《。。停止供水
】 : :城市公共《供水企?业,在用户交齐水费、违!约金及恢复用—水所发生的费—用之日?起24?小时内恢复供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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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七》条 使用公共水栓的!用户城市公共供【水,企,业每:月按户口人数—直,接,收费临时《户,口(含无户口常住】人口)超过半个【月按全?月收费用水量按每】人每月3《吨计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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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》 由于用户的责【任造:成水表丢《失、损坏造成无法】抄表计量的用户应】当支付更换水表【的费:用自:水表丢失或损坏【之日起?。至修复之日止城市公!共,供水企业按用—户前三个月平均月】用,水量二倍计收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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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供水】工程建?设
第十九—。条 城市公共供【水管:网的设计和》施工应当《符合国家相关—技术规范经验收合】格后:无偿移交城市公共供!。水企业
【 尚未铺【设配水管网或现【有配水管网已满负】荷供水的区域用【户申请?用水应?承担新?建改建工《程的费?用
!用户自建《住,。宅户外管道及附属设!施移交给城市—公共供水企业—的应当经验收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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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 在城!市公:共供水范围内未经有!关部门批准不得新】建自备水源已建【的自备水源》应,当到城?市供水?行,政主管部《门进行登记办理相关!手续
【 ?自备:水,源管道?不得与城市公共供】水,管道相连接
】
第—。二十一?。条 城市新建、【改建、扩建工—程需要增加用—水量:的其工程项》目总概算应当包括】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用!水建设方案应当经】。城市供水行政—。主管部门批》准用水建设方案包】括供水工程设计、施!工,方,案,、材料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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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工】程应配套建设节约用!水设施能够配—套建设污水处理【设施的应配套建【设污水处理设施【并与主?体工程同时设计【、同时施工、同【时使用?
— 第二十三条 用!户新建、改建住宅小!区或与供水有关的工!。程,申请施工临时用水】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!部门批准后由城【市公共供水》企,业组织现场勘—察、设计;供水工程!竣,工并:经验收合格后方【可投入?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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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四条 新建、!改建住宅小区—的供水设施建设【。。应,当符合下列要求
】
(一!)实施“一户一管】一表”户《外安装其中12层】以下(含1》2,。层)楼房水表—安装在楼外地下水表!井,内12层以》上楼房水表安装在】管道井内水表经过计!。量行:政部:门,监管校效《水表:、水:管符合防冻技术要求!便于检修、》更换、查表》收费;
! (?二)供水设施建设采!。用的管材、管件应】当符合国家标—准不得使用镀锌管等!国家明令禁用或不】合格管材;
! (三)【室内:抽,。水马桶小《于6升采用快开型节!水龙头具备再生水利!用条件的应建设污水!再生利用设》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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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, 《 (四)《高层楼房采用—的叠压(无负—压)二次《供水设施应》使用奥氏体不—锈钢0Cr18N】i9(SUS304!)以上材质的国家】优质产品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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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《五)室内外》供,水管:网的安装符合国家技!。术规范?要求;
— , 对已—经通水用户的室内】水表:按照“一户一管【一表:水表出户《”的:要求进行改造
【
— 第二?十五条 《实施趸售收费的【用户向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提出》申请移?交,供水:设施的?应,。当具备以下条件【
? (一【)结清水费并移【。交收费台《帐等基?础资料;
】 : (二《),供水设施技术图【纸完整齐全》;
? (【三)符合“一户一】管一表”《的要求达到水—表在户?外安:装的技术要》求;:
:。 (四】)供水设施完—好符合国家》。规定的标准
【 ,
第—二十六条 既—有,建筑新装、增—装、改?装供:水,设施用户凭》房屋产权证和土【地证申请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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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《 《 :供水:设施维护
第【二十:七条 供水》设施的产权和维护】责任范围按》以下规定划分
【
— (一)安装贸易结!算水表用户(含趸售!用户、不含》水表在室内》的,楼房)以水表—为界从配水管道至水!表为户?外管道(即表外含】水表)?。从,水表至用户内部【管道及用《水设备为户内—管道(即表内不含】水表)水表以内产权!归用户水《表以外产权归—城市公共供水企业】水表井室(含井盖】)产权归用户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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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【。二)水表在室内的】。楼房以?。楼前:第一:个闸门?。为界闸门以内(【含闸:。门、闸门井室、【井,盖、不含水》表)产权归》用户;闸《门以外(含水表)】产权归城市公共【供水企?业
? 《 (三)自建【。平房、单《位自管和房》管平房?三米(含三米)以上!宽街道(管道安装】在街道中间)以【表井外?开口引支管的第【一个闸?门为界如街道不足】3,米以表井外进街【道口开口引支管的】第一个闸门为界闸门!(含闸门、闸门井】室,、井盖)至用户(】不含水表)产权【归用户或产权单【位闸门以外(含【水表)?产权归城市公共供】水,企业如?。管道未?安装在街《道而安装在院内【用户建筑《红线外1.5米以】内归用户《或产权单位》。。以外归城市公共供水!企业
《 (四】)供:水设施按产》权进:行维修管《理非因城《市公共供水企业【原因造成的跑、冒、!滴、漏由用户或产权!单位负责并交纳【水的损失费用户【委托城市《。公共供水企》业维修应《承担维修费》用城市公共供水【。企业的供水设施【遭受损坏责》任者承担《。相关经济损失
】 》 (五?)城市公共》供水:企业安装《的贸易结《算水表由城市—公共供水企业统【一管理用户负责保】。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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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八条 公用》消火栓?由公安消防部门负】。责检:查检查?结果通?报财政部门》。、城市供水行政【部门和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?每月向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通报一次消】。防用:水量城?。市公共供水企业【负责设施《。维修维修费用由本】级财政核拨非因火警!任,何单:位和个人《不得擅?。自动用
】
?第二十九条 —用户:需要拆、改、迁水表!时应当?提前:30日向城市公【共供水企业提出申】请经审核同》意,办理相关手续—后由城市公》共供水企业设计、施!工所需?费用由用户负责【用户不得《擅,自实施
》
第三】十条 用户需—要对水表升》、降级的应当—由公共?供水企业办》。理,
— 水表《降级涉及消防—特殊规定的城市【公共供水企业不【。得随:意降级;因特—殊情况需要降—级,的应当对用》户消防管《道进行改《造专路供水因—消防要?求需要对《水表升级的应当设】消防专用管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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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!。条 在公共》供,水管道、输水管【线,及其附属设施的安】全保护范围》内禁止?任何单?位和个人修建—与供:水无关的建筑物【、堆放物料、种植】树木:等影响管线》和附属?设,施安全的行为安【全保护?范围按照城》市工:程管:线综合规划规—范GB50》289的规定执行】
— , ,第三十?二,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应遵守关》于饮用?水,。。水源:保护区的相关规定不!得在地下水源—保护带内(单井周】围30米群》井半径250米)】挖坑取?土修建渗水坑、井堆!放掩埋污物
】
第三十】三条 用户应—保持:。。表井:。室内外整《洁保证设施》的完整做好冬—季防冻保温工作不】得在井室上或井室周!围增加障碍》物影响抄表维修不得!在水表井《、阀门井室内接【装水管?。或穿:插其它管道
】
第三【十四条? 用户的无表—消,火栓及无表》。副路:等,供水设施《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!加封铅印《非经城市公共供水企!业同意不得断—封启用如遇火警【。。启封可在三日内通】知,城市公?共供水企业加封并】核收水费其它特殊】。情况需启封时应经】城市公共供》水企:。业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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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五条 城】。市,公,共供水企《业可根据用户实际用!。水量调整《贸易结算水表口径用!。户半年内月度平均小!时用水量3次超过其!结算水表常》用流:量(或3次低于最】小流:量)时供水企业可】改大(或改小)结】算水表口《径用户承担工料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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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《。六条 用户在表【内供水管道》上,安装用水设施的应采!取措施防《止用水设《施与:供水管道发生串流装!有两具?以上贸易结算水【表的用户内》部管道相互串联的】应安装单向》阀门
第五—章 生活饮》。用水二次供水管理】
第三十七—条 水箱《水池二次供水设【施产权单位对二次供!。水水:质负:责二次?供水设施产权单位】委托其它专业单【位,管理的产权单—位应:。与,受委托的单位—签,订书面?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!和义务
】
, 第三十八条 水!箱水池二次》供水设施的消毒【和管理人员应持有卫!生防疫机构出—具的健康证明并每】年进行一次健—。康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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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三十九条《。 二次供《水设:施的蓄水池、—。高位水箱及进—水孔:、溢流孔、排污孔】应采取保证》水质和安全的—防护措施采用—的,建筑材?料,应符合国家标—准
? , ? :地下式二次供—水,设施周围30—米范围内不得—有堆放、储存有毒有!害、放射性物品或堆!放垃圾等影响二次供!水水质的《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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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。四十条 《二次供水设施产权】单位:或,者其委托的管—理单位应当对各类储!。。水设施定期进—行清洗消毒每—。半年不得少》于一次?并将水质检测报告】报送城市供水—行政主管部门—不具备清《洗消:毒能:力的应委托专业清】洗消毒?。服务单位进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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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 装】有二次?加压供水设施—。的产:权单位将二次供水设!施,移交:给城市公共》供,水企业?。并由城市公共供水企!。业入户收《费,的原产?权单位需向》。城,市,公共供?。水企:业支付?管网改造、设备维修!、,折旧、?电费等一《次性补偿补偿标【准依照市《政,府有关规定或由双方!协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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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【二条 二次供—水高层?楼房叠压(无负压)!供水设施《或水箱水池加压【设施由产权单位负】责维:修和管理
【 高—层楼房?叠压(无负》压)供水设》施,的建设应当符合相】关技术规定用户【建设高层楼房叠压(!无负压)《供水设施应》经,县,级以上人《民政:府城市?供水行政部门审【核批:准工程竣工后由【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组织验收验收】合格后方可投入使】用
【 ,。 ,用户:建造水箱水池二次】供水设施应经县【级以上?人,民政府?城市: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!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批《准工程竣工后由城市!供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和卫生行《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!经验收合格》后方可投入使—用
【 鼓励将水箱水池!二次供水设》施改造成高层楼【房叠压(无负—压)供?水设施?。
:第,六章 法律责任
!。第四十?三条 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或自建设施】对外:供水单位《违反本细《则第五条规定由县级!。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!管部门处1》000?0元:以上30000元】以下:罚款
】 第四十四条 】用水单位《和个人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城市供【水行:政主:。管部门按下列规【定处理
》 ? (《一)违反本细则第十!条、第二《十条第二款规定【责,。令限期?改正:并处以10》00元以上50【00元以下》罚款
— ?。。 (二)违》反本细则第十—一,条规定违章用—水造成?其他用户水质或管道!压力达?不到国家《规定标准的》除承担相应》赔偿责?任外:并处:10000 元【以,上30000元【以,下罚款;
— , (三)违!。反本细则第》十二:条、第十《三条:第一款、第十四条第!一项、第二》十九条、第三—十,六条:规定的责令改正【可以并处5》00元以上300】0元以下罚款;【
【 (四)违》反本细则第十四条第!二,项、:第三项?、,第四项、《第五项规定没收违法!所,得并处违法所得三】倍以下的罚款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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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《)违反本细则第九条!、第二十《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!第四:。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!可以并处30000!以下罚款《;
【 (?六)违反《本细则?第二十八条、—第三:十条:规定责令限期改【正并处1000元】以上30《00元以《下罚款;
! (七》)违反本细则第三】十二条、第三十三条!规定处5《000元以上1【0000元以下罚】款
—
第四十—。五条 行政管—理相对人对》具体行政行为不【。服的:可以: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】或提起行政诉讼【逾期不?申请行政复议不【起诉又不履行具体】行政行为的由作【出,具体:行政行为的机关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】。执行
《 ,
第—四十六?条 行政执法人员超!越职:权、滥用职权—、徇私舞弊或—者玩忽职守的由所】。在单位、《上级行政机》关或监察《机关:依法给?予行政?处分;?。涉嫌犯罪的移送【司法机关处理—
第?七章 《。 附则
《。
第四十《七条 自建设施【供水包括自建—设,施对外供《水企业参照本—细则:执行
》
第四【十八条? 本实施《细则自2009年9!月1日起实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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