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6 工程质量事】。故(问题)监督【处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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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!工程质量事故(问】题)监督处》理,是指监督《。机构依据有关工程建!设法律?、法规和强制—性标准对工》。程质量事故》(问:。题):处理过程进行—监督:。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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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 — 工程质量》事故处理《的监督内容》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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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6.2.1 【 工程建《设重大质量》事故:发生后事故发—生单位必须在24】小时:内书面报告工—程,所在地的监督机构】和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各监督机构收—到质量事故报—告后应立即向—。上,级监督机构报告工】程建设重大》质量事故《调,查处理权限》遵循现行有关—规定
! 6.2.!2 : ,监督:机构:。对发生工程》建设重大质》量事故的《工程应及时发出建设!工程局部停工—通知:。书
【
6.2!.3 《监督机构认为工【程质量事故处—理的程序和》技术处?理方案已符合—有关:规定:的应及时签发—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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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6.2【.4 ? ,一般质量事故发生】后,监督机构应及时【派人到现场》了解事?故情况督《促相关单位调—查分析、制定技术处!理方案?。并报:监督机构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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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 ! 监督机《。构应及?时将以下主要资料】。收集整理并归—入监督档案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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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1)事《故发生?单位的事故报告【;
【
(2】)工:程质:。量事故的《调查报告《;
《
《 》(3)事故的处【理方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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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(4)有关单位的】。验收记录《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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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》5)工程质量事故处!理监督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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