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6 工程质量【事故(问题)监督】处理
】6.1 工程【质量事故(》问题)监督处—理是指监《督机构依据有关工程!。建设:法律、法规和强制】性标准对工程—质量事?故(问题)处理【。过,程进行?监督的?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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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》2 : 工程质量事故【处理的监督内容【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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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】2.:1 工程建设重】大质量事故发生【后事故?发生单位必》须在24小》时内书面报》告工程所在地的监督!机构和建《设,行政主管部门各【监,督,机构收到质量—事故报告后应立即】向上:级监督?机构报告《工程建设重大质【量事故调查》处理权限遵循现行】有关规定 》。。
! 6?.2.2《 监督《机构对?发生工程建设—。重大质量事故的工】程应及时发出建【设工程局部停—工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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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6《.,2.3 监督【机构:。认为工程质量—事,故处理的程》序和技术《。。处理方案已》符合:有关规定的应及时签!发建设?工程复工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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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6.2.4 】一般质量事故发【生后监?督机:。构,应及时派人到—现场了解事故情况】督,促相关单位调查分析!、制定?技术处理《方案并报监督机构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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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 监】督机构?应及时将以下主要资!料收集?整理并归入监督【档案
! (1)】事故发生单》位的事故报》告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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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(2)工程质—量事故的调查—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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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3》。)事故?的处理方案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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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4)有关—。单位的验《收记录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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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》5,)工程质量事故处】理监督记《。。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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