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》工程质量事故(问】题)监督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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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》 工程质量事—故(问?题)监?督,处理:是指监督《机构依据有关工【程建:。设法律、法规和【强制性标《准对工程质量事故(!问题)处理过程进行!监督的活动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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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 工【程质量事故处理的】监督内容及》。要求
!。。 《 6.2.1 】工程建设重》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!故发生单位必须在】24小时内书面报告!工程所在《地的监?督机构和建设—行政主?管部门各《监督机构收到质量事!故报告后应立即【向上级监督机—。构报告工程建设重】大质量事故调查【处理权限遵循现【行有关规定 —
【 ?。。 6.?2.2 监督【机,构对发生工程—建设重大质量事【故的工程应及时发】出建设工程局部停】工通知?书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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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6.2》.3 监督机构】认为工程质》量事故处理的程序和!技术处理方》案已:符合有关规》。定,。的应及时《签发建设工程复【工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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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6.2.4 一】般质:量事:故发生?后监督机构应及【时派人?到现场了解事故【情况:督,促相关单位调查【分析、?制定技术处理方【案并报监督》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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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 监督】机构应及《时将以?下主要资料收集【整理并?归入监督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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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(1)事《。故,发生单位的事故【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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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2)工程质量】事故的调查报告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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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3)事故的【处理方案; —
! (4)有—关单:位的验收记录—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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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5)工程质量】事故处理监督记【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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