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!价管理实施办法【。 《 河北省人民政【府令 [20!01]第17—号(:河北省地震安全【性,评价管理实施办【法已经2001年1!0,月26日省政府【。第48?次常务会通过—。现予以?发布实施) 省长! 钮茂生【 ? ,二ОО一《年十一?月,五日 《。第,一条 ?根据:河,北省地?震安全性评》价管理条例和河北省!实施〈中《。华人民共和》国,防震减灾《。法〉办法以及有【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:制定本实施》办法 ! 第二条 凡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】从事工程建设—和,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!必须遵守本》实施:办,法 !第三条 县级—以上防震减》灾主管部门负—。责建设工程地—震安全性《评价和抗震设—。防要求?的管理和监督;未】设防震减灾》主管部门的》县(区)由设—区的市防震减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依:法,委托有关机构行使】管理和监督权 ! 第四条 !地震安全性评价省级!地方性技术标—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!部门组织制定 】 ? 第《五条 下列建—设工程必《。须进行地《震安全性评价—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!价,结果确定抗震—设防要?求     !(一)铁《路干线、城》市高架路;》大型桥梁(含立交桥!)、大?型隧道;设区的【市火车?站;中?型以上水库和位于城!市上游?。。。的一级挡水坝 !     (二)】省、设区的市电【力调:度中:心及广播、电视控制!、发射工程;大型以!上矿山、企业—;中型以上城市【的供水、供热—、供:气工程  】  :。 (三)坚硬场地高!度,达到80米和—中软场地《高度达到60米的高!层建筑?工程 —    (四)【其他国家建》筑抗:。震设防分类》标准:规定:的甲类建筑建—设工程和乙类建筑】中型以上建设工程 ! ? 第》六条 ?。按有关规定》应当进行抗震设计审!查的高层建设—工程其高度未达到第!五条第(三)—项规定?的依其?使用功能的重—要程度由省或者设区!的市防?。震,减灾行政主管—部门确定《是,否进行?地震安全性评价 !。 第【七条 必《须,进行:地震安全《性评:价的建设工程—、国家建筑抗—震设防分类标准【规定的乙类建筑小型!工程以及其它中型以!上建设工程在—其可行性研究期间】工程:建设单位或者工程业!主应当到省或者设区!的市防?震减: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!地震安全性》评价和?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手!续 : ,     —前款所列建设工程省!或者设区的市防震减!灾行政主《管部门经确》认需要进行地震安】全性评价的》由其确定《。评价:级别;不需要进行】地震安全性评价的】按国家颁布的地震动!参数:区划图直接》确定抗?震设:防要求   !  建设工程—类型的?划分标准依照国【家有:关规定执《行 】 ,第八条 第六条【。、第七条规定以外】的建设?工程应当《进行抗震设防的【由工程建设单位或】者工:。程业主按国家—颁布的地《震动参?数区:划,图确定抗震设防要】求 《 《 第九条 需—要进行地震》安全性评《。。。价的建设工程—工程建设单》位或:者工程?业主: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!质级别?的地震安《全性评价《。单位:依照国家有关技【术规范进行地震【安全性评价 —。 》 第十条》。 建设工程地—震安全性评价完成】后工程建设单—。。。位或者工程业主应】当向省地震安全评】定委员会提出地震】安全:性评价报告的—评定申请并连同地震!安全性评《价,报告及有关材料【报送省地震安全评定!委,员会办公室 【 , 《 第十一条》 地:震安全性评价—报告: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!规范:的省地震安全评定委!员会有?。权责成地震安全性】评价单?。。位重新?评价;重《新,评价完?成后另行提出—评定申请 》 :    《 重新评《。。价所需费用由地【震安全性评》价单位负责支—付,。 【 第十二《条 建?设工程?。地震安全《性评价?报,告评定合《。格后工程建设单位】。或者工程《业主应当向省或【。者设区的市防震减灾!行政主管部》门提交地震安全性】。评价报告和省—地震安全评定—委员会的评定—意见由其确》定建: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! 第!。十三:条 建设工—程地震安《全性评价《和抗震设防要—求管理纳入基本建】设管理?程序:建设工程《。可行性研究报—告必须有按地震安全!性评价结果或者国家!。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!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!要求 》     地震【安,。全性评价所需费【用按有关规定列入工!程,建设:概算 — 第》十四条 《按规定?未,确定抗震设防要求】。的建设工《程,有关部?门,不得办理与》。工程建设有关—的审:批手:续,或者进行《工程设计 — 第十】五条 县级以上防】震减灾主管部门或者!机,构应当对建》设工程抗震设防【情况进行监督—检查有关部门或者单!位应当主动》予以配合 【 第十六条! 工程?建设:单位或者工》程,业主不按有关规【。定办理?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手!。续的由设区》的市以上防震减灾行!政主:管部门责令改正【;情节严重》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!五万元?以下罚款 ! 第十七条 工!程建设单位》或者工程业主不进行!地震安全性评价或】者不:按地震?安全:性评价?结果确定的抗震【设防要求《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!级以上防震减—灾主管部门》或者机构责令改正】处以一万元》以上十万元以—下罚:。款 】。 第十八条 擅自】提高或者降低抗震】设,防要求的由设区的市!以,上防震?。减灾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其纠正;》情,节严重的处以—相当于地震安—全性评?价费用一倍至三【。倍的罚款并由其上级!主管部门或者行政】。。监察部门对建设单位!、工:程设计单位主要负】。责人和直接》责任人给《予行:政处分 》 —第十九条《 承担地震安—全性评价工》作的单位《。不按:资,。质级别?及规定的范围进行评!价的由设区的市【以上防震减灾行政】主管:部门责?令其停止评价工作】原评价无效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】以违:法所得?一倍至五倍的罚款】 】第二十条 》防震减灾主管部【门或:者机构的工作人员滥!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私舞弊构成犯【。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;尚不—构成犯罪的》给予行政处分 ! 第二十】一条 ?本实施办《法具体应用中的问】题由省防震减—灾,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负责解释 — 第二十二!条 本实施办—法自2002年1】月1日?起施: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