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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河北省村镇规【划建设管理条例(修!正,) 省人【大关:于修改河北省村【。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!的决定 《。 河北省人大常!委会公告第69号 ! 经河北省第—九届人?。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。会第二十六次—会议:于2002年3月】30:日通过现予公—布自2002年4月!30日起施行 】2002年3月【30日?     河北】省第九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十六次会—议对:省人民政府提交【的关于河北省村镇规!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!案(草案)》的议案?进行了审议决—定对河北省村镇【规划建?设管理条《例作如下修改将第】二十九条关于“本】条例:第二十条规定的建】设项目?竣,工后:必须报?县级人民政府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!其委托的乡级人民】政府验收”的规【。定修:改为“本《条例第?二十:一条规定的建设项目!竣工后建设》单位或者《村镇:居,民应当向县级—人民政?府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门或者由其委托【的乡级人《民政府备《案” —   ? 本决?定自:2002年4月3】0日起施行 !    《河北省?。村镇规划《建设管理条》例,根据本决定》作相应修改后重新】公布 】 附 河【北省村镇规》划建设管理条例【(修正) —    《(1:9,97年4月2—5日:河北省第八届人民】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,二十六次会议通过】 1:9,97年4《月25日公布 【1997年10月】1日:起施行 2》002年3》月30日《河北:省第九?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:会第二十《六次会议修正) !第一章? 总 则 第【一条 ?为加强村镇规划【建设管理改善—。村镇的生产》。、生活环境促进经济!和社:会发展根据》国家有关法律—、,法规的?规定结合本省—实际:制定:本条例 》 第二】条 本?条,例适用?于村庄、集镇—规划建设管理—和县:城,、,设市城市《建成区?以外建制《镇的:建设管理 】 : :第三条 村》镇和规划建》设管理?坚持统一《规划:科,学布局因地制—宜节约用《地有利生产方便生】活量力而行分—步实施实现经济【效益、社会效益和】环境效益《。的统一 》。 第【四条 省《人民政?府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主管全省的村镇规!。划建设管理工—作 》    《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!。政府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主》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村!镇规划建设管—理工作 《     乡】级人民政府负责本】行,政区域内的村镇规】划建设管理工作并】应当:根据国家规定—建立村镇规划—建设管理机构—或者配备专》职管理人员 !    村民委员会!协助乡?级人民政府开展【。本村庄的规划建设管!理工:作 — 第五条 【地处洪涝、》。地震、滑《坡等自然灾》害易发地《区的村镇应当按【照国家和本省的有】关规定在村镇总体】规划:中制定防灾减—灾措施 【 : 第六条 各【。级人民政《府应当加强》村镇:规划建设《管理:对在村镇规划建设】管,理中作出突出贡【献的单位《。和个人给《予,表彰和奖励 【 ,     各—级人民政府建设行】。政主管?部门应当树立服务意!识,忠,于职守加《强村镇?规划:建设的科技工作【结,合当地特点推行新工!艺、新材《料、新结《。构 第二章 村镇!规划:的制:定 第七条 村】镇必须编制规划村镇!规划:包括乡(镇)域【规划、集《。镇建设规划和村【庄建设规划 —     【村镇规划由》乡级人?。民政:府依据国家有关标准!和本省有关技术【规,范组织?编制 》 ? 第?八条 编制》村镇规划应当以县(!市)域规划、农业区!划、:。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,为依据与有关部门】的专业规划相协【调 : 《 , , 第九条 乡(镇)!域规划期限为十年至!十,五年集镇《建,设规划和村庄—建设规?划,期限为五年》至十年? 】第十条 乡(镇)域!规,划和集镇《建设:规划:须经:。乡级人民《代表大会审》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!府报县级人民—政府批准 】。    村庄建设规!划须经村民会议【或者村民代表会【议讨论同意乡级人民!政府审查后报县级】人民政府批准 】 》。 第:十一条 村镇规划】批准: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!布  —   根据社会【经济:发展需要依照本条例!第十条规定经乡级人!民,。代表大会或者—。村民:会议或者村民代表】会议: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!以对村庄、集—镇规划进《行,。局部调整并》报县:级人民?政,府,备案涉及《村庄、?集镇的性质、规模】、发展方《向和:总体布局重大变【更的依据本条例第】十条规定的程序办】理   【  :村镇:规划:期满前应当》续编 《第三章 村镇规划】的实施 》第十二条 》在村镇规划区内【进行建设必须—符,合村镇规划 ! 第十三【条 村镇居民在规】划区内建《。住,宅的应?当先向?。村镇集体经济—组织或者村民—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!经村民会议或者村】民代表会《议讨论?通过后按照下列审】。批程序办理》     (!一):需要使用耕地的经】乡级:人民政府审》核县级人民政—。府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!具选址?意见书后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!批执行 《    — (二)使用原有宅!基,地、村内空闲地【的由乡级《人民政府《根据村?。镇规划?和土地利用》规划在收到居民【。建房申请之日—起十:五日内?批,复,。 《。    村镇非农】业户口?居民在?村镇规划区内—需,要使:用集体所《有的土?。地建住?。宅的应当经》其所在单位或—者居:民委: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!第(:一)项规定的—审批程?序办理 — ,    回原籍村】镇落户的职工、退伍!军人和?离休、退休》干部以及《定居的归侨、港澳台!同胞在村镇规划【区内需?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!地建住宅的依照本】条第一?款第(一)项规定的!审批程序办理 ! 》第十四?条 村镇建》设应当充分》利用原有宅》基地:。。、空闲地和荒地严格!控制占用耕地各级人!民政府应当》制,定措施节《约用地?。鼓励农?村居民建设二层以】上住宅 》 —第十五条 兴建村】镇公共设施、公益】。事业占?。用,耕地的严格遵守【国家: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的规定经乡级人民!政,府审核、县》级人民政府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查同意并出—具选址意见书—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!报批执行《    【。 ,兴建村镇企》业,占用耕地的应严格】控制必须持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批准的设】计任务?。书或者其他批—准文件向县级人【。民,政府: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,门申请选址》定点并按前款规定的!程序办理其》他手续? 】第十六条 兴建村镇!企业、公《。共设施、公益事业】使用原有《宅基地、村内空【闲地的由乡》级人民政府审核【依据国家有关规【。定报批执行 !。 《第十七条《 在村?镇规划区内临时【占,用非耕地《必须:报经乡级人民政府】同意并按照有—关规定办理临—时用地手续临时用】地使用期满后应当及!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!理场:。地恢复原貌》  》 ,  在批准的临时用!地上不得建设永久】性建筑物《、构:筑物:和,。其他设施 ! 第《。十八条 国道、省】道沿:线村镇其所有村镇】建设项目必须—。。在公路的一侧进行】建设:临近公路建筑物【的边缘与《公路边?沟外缘的间》距应:当符合国家》和,本省:的有关规定》 , 第十!九条: 乡级人民政府【。因实:施规划做出的—拆,。除建筑物、构—筑,物和:其,它设施的决定—任何: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! :     因拆迁!给单位?或者个人造成经济】损,失的应当按照国家】和省的有关规定予】以补偿 《 第四章 村镇建】设的设计、施工【管,理 第二十条【 建筑设《计应当贯彻适—用、经济、安全和】美,。观的原则保持—地方特色和民族风】。格与:周围:环境相协调 】。  :   农村》。居民住宅《设计应当符合—。紧凑、合理、—卫生和安全的要【求, 》。 第二》十一条 跨度、【跨径在九《米以上?或者高?。度在四点五米以【上的厂房、公共设施!和公:益,事业建设项目以及】二层以上的住—宅必须由《取得相应设计资【。质,证书的单位》进行设计或者选用】标,准设计、通用—设计 ! ,第二:十二条 在》村镇从事施工—的单位必须持有【施工资质《等级证书从事建【筑业经营的个体工】。匠必须持《有从业资格证—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!范围承揽施》工任务? ? 》第二:十三条 《。施工单位和》个体工?匠承揽本条》例第二十一条所规定!的建设?项目应当按照设计】图纸施工图》纸确需修改的—必须经原设计—单位同意并出具变】更,设计通知单或者图】纸 !第二十四条 施工】。单位和个《体工匠必《须保证施工质量按】照国家有关的技【术规范、标》准施工不得》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!。符合:工程质量要求的【建筑:材料和建筑构件【以保障施工安全 】 《 第二十—五条 在村镇—规划:区内新?建,、,改建、扩建企—业、公共设施—和公益?事业:等建设项目建设【单,位或者个人开工前】必,。须经乡级人民政府同!意向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建设【。行政主管部》门申请办理开工许】可证由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建设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或由其委托的乡级!人民政府《现场定位、》验线: ?  : ,。  县级人民政【府,。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在收到《开工申请手续之【日起三十日内予【以批复 《     建】设,单位或者个人—。自取得?开工许可证之日【起六个月内未开工】。、又未?办,理延期手续》的开工许可证自【行失效? 》 第二十六【条 村镇居民新建、!改建、扩建住宅开】工前应当《持宅院平面示—意图或者二层—以上住宅《的设:。计,图纸向乡级人—民政府或《由其委托的村—民,委员会提出开工申】。。请经审查批准并现场!定位确?定,。标高后方可开工【。 《 第》二十七条 村镇【建设不得破坏—或,。者,擅自移动国家—设立的?各种标志《和界桩不得妨—碍交:通、:。。。供,。排水和毗邻》建,筑的通风、》采光 ? 第二!十,八条 村镇建设【项目:竣工:后,施工单位或》者个体工《匠应:当及时拆除》。临时建筑清理平整】施工现?场 !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!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建!设项:目竣:工后建设单位或者村!镇居民应当》向县级?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或者由其委】托的乡级人》民政府备案 !。 第三十条】 建:。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在办理村—镇企业、公》。共设施、公》益事业和经》营性住宅建设选址意!见书、开工许可证】和个体工匠从业【。。资格证书时可收取工!本,。费具:体收费?标准由省财政—。、,物,价部门会同省建【设行:政,主管部门制定 第!。五章 房屋、公共】设,施、村镇容貌和环】境卫生管理 — 第:。三十一条 村—镇房:屋,。实行产权《登记制?度县:级以上?人民政?。府建设?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加强村镇房屋!产权产籍《管理依?法保护房屋所有人】的房屋所有权房屋产!权证书由县级—人民:政府:颁发 ! 第三十二条 【。任何单?位和:个人应当《遵守国家和》。本省有关村镇—房屋、公《。共设:施管理的《规定维护房屋的使用!安全和公《共设施的正常—。。使用 【。 第《三十三条 各级【人民政府应当制【。定优惠?政策鼓励单位和【个人:建设村镇的》基础设施 —。 :  :  村镇《。自,筹资金建设的供排】水,和环境卫生等基【础设施经乡级人【。民政府批准可实【行有:偿使用 — 第三十四!条 在建制镇、集镇!规,。。。划区内除居民自【建住宅、中小学校】和幼儿园、民政福】利设施外其他建设】项目:应当缴纳公用设施】配,。套费收费标准按省人!。民政府有关》规,。定执行?   —  :公用设施配套费必】须专项用于该建制】镇和集镇《公用设施建设不【得挪作他用》 》 : 第三?十五条 从建制【镇、:集,。镇收取的城市维护】。建,设税必须按照—国家:规定用于《建制镇、集镇的公用!设,施建设?任何单?位不:得,截留、挪用 ! 第三十六】条, 乡级人民政府【和,村民委员会应当采】取措施保护村—镇的饮用水源禁止】在公共饮用水源保护!区内建厕所、—畜,禽圈以?及堆放垃圾和—其他:废弃物严《禁,向饮用水源保—护区内排放》污,水原有的要逐步搬迁!或改造达到规定【的,标,准    】 具备条件的村镇】应当实行集中供水并!使饮用水的水质达到!国家规定的》生活饮用《水标准 》 第三十!七条 村镇》的主要街道》和学:校、广场、市场、】车站等公共场—所应当?保持整洁《不,得随意堆放粪便、垃!圾、柴草和》建筑:材,料,等 !第三十八条 乡级】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!。会应当加强村镇容貌!、环境卫生的宣【传管理工作》制定具体措施鼓【励单:位和:个人种植《花草树木美化环境】 — 第?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!和个:人都不得损坏村镇内!的,文物古迹《、古树名《木和风景名胜、【军事设施、防—汛设施以及国家【邮电、通《信、输?变电、输油管道等】设施 】 , 第四?十,条 乡?级人民政《。。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对村镇规划建设!管理形成的具有保存!价值的文件、图纸】、资料等及时—整理归档、妥—善保管 第六章 !法,律责任? 第?四十一条 在村镇】。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实!。施审批程序》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!。批准文件《占用土地的批准【文件无效占用—的土地?由乡级?。以上人民政》府责令退回 — , 第四十!二条 在《村镇规划《。区内未按规划实施】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!反规划进行建设严】重影响村镇规—划的由?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!政主:。管部门或《者乡级人民政府责】令停止建《设限期拆除或—者没:收违法建《筑物、构筑》物和其?他设施;影响村镇】规划尚可采取改正】措施的由县》级人民?政,府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或者乡级人—民政府?责令限期改正—处以相当于》建筑物、构筑物和】其他设施《工,程造价总《额百分之一到—百分之五的》罚款  【  : 村镇规《划区内的居民未按】规划:审批程?序批准或者违—反规划的规》定建设住宅的乡【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!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! 第】四,十三条 违反—。本条例第二十—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!第二十?三条、?第,二十四条、第二十】。五条第一款规定的】。由县:级人民政《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停止设计或者】。施工限期改正没收】违法所得;情节严】。重,的处违法所得一倍至!五倍的罚款并可吊销!。资质证书 ! 第四十四【。条 违反本》条,。例第十七条和—第,十九条第一款规定】的由乡级人民政府】责令:限期拆除 ! 第四》十五: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三十六【条,第一款规定》的由乡级人民政【府或者村民委—员会责?令纠正造《成损失的按》实际损失予以赔【偿 ? 第四】十六条 《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!条,、第三十九条规定的!由有关部门按照【国家:和本省有关规定【。予以处罚 — : ? 第四十七条 当】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!不服的可依法申请】复议或?者提起诉讼逾—期,不申请复《议、:。也不向?人民法院起诉、又】不履行?。处罚决定的作出处】罚决定的机》关可:以申: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或者》依法:强制执?行, ? 》第四十八条 —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!。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、:徇私舞弊《情节轻微的》由其:所在单位《或者上?级主管部门给—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?。 第七章 》附 则? 第四十》九条 未设行—政建制的工》。。矿,区、国有农场、林场!、牧场场部》及其基?层,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管!理由其主管部门参照!本条例执行 — 》 :第五十条 本—条例自19》9,7年1?0月:1日起施行 【 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