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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【省村镇?规划建设管》理条例(修正—),
省人—大关于修《。改河北?省村镇规划建设管】。理条例的决》定
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】公告第?6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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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经河北省第九届【人,民,代表大?会,常,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!会议于2002【年3月30日—。。通过现予公布自2】0,02年4月3—0日:起,施行
200【2年3月30日
! 河北—省第:。九,届人:民代表大《。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六次会议对省】人民政?府提交的关于河【北省村镇规》划建设管《理条例修正案—(草案)的议—案进行了审议—决定对?河北省村《镇规划?建设管理条例作如】下修改将第二—十九:条关于“本条—例第二十条规定的】建设项目竣》工后必须报》县级人民《政,府,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或【者由其?委托的乡级人民【政府验收”的规定修!改为“本条例第【二,。十一条规定的—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!单位或者村镇—居民:应当向?县级人?民政府建设行—。。政主管部门》或者由?其,委托的乡级》人民:政府备案”
】 本决定】自2002年4月】30日?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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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河北省村镇规—划建设管理条—。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!修改后重新》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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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》
?河北省村镇规划【建设管理条》例(修正)
! (19》97年4月》25日河北省第【八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二十—六次:会议通过 199】7年4月25日公布! 1997年10】月1日起《施行 2002年3!。月30日河北省第九!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!六次会议修正)
!第一章 《总 则
第一条 !为加强村镇规—划建:设管理改善》村镇的生产、生活】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!发展:根据国家有》关法律?、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省实际制定本【。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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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二《条 本条例适—用于村庄、集镇规划!建设管理和》县城、?设市:城市:。建成区以外建—制镇的建设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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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【。 村镇和规划建设管!理坚持统一规划科学!布局因地制宜—节约用地有利—生产方便生活量力】而行分步实施实现】经济效益、社会效】益和环境效益的【统一
! 第四条 省—人民政府建设行【政主:管,部门:主管全省《的,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!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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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】区的市和县级—人民:政府建设行政—主管部?门主管本行》政区:域内的村镇规—划建设管理工—作
— 乡级人民政】府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的村【镇规划建设》管理工作《并应当根《据国家规定建立村】。镇规划?建设管理机构或【者配备专《职管:理人员
【 村民—委员会?协助乡级人民政府】开,。。展本村庄的规—划建设管《理工作
【
: , 第五条 地处洪】涝、地震《、滑坡等自然—灾害:易发地?区,的村镇应当按—照国:家和:。本,省,的有关规定在村镇总!体规划中制定—防灾减灾措施—
】第六条 各》。级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?村镇规划建设—管理对在村镇—规划建设管理中作出!突出贡献的单—位和个?人给予表彰》和奖励?
: —。各,。级人:民政府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【。树立服务意识忠【于职守加强》村镇规划建设的【科,技,工,作结合当地特点推行!新工艺、新材—料、新结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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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村镇规】划的制定《
第七《条,。 村镇必《须,编制规划村镇规划】包括乡(《镇,)域规划《。、集镇建设规划和村!庄建设规划
【 村【镇规划由《乡级人民政》府依: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!。省有关技术规范组织!编制:
第!八条 编制》。村镇规划应当以县(!市):域规划、《农业:区划、土地》利用总体规划为【依据与?有,关,部门的专业规—划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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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乡(镇)《域规划期限为十年至!十五年集镇建—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!划期限?为五:年至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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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条 乡(【镇)域规划和—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!级人民代《表大会审查同意【由乡级人民》政府报县级人民【政府批准
【 《 ,村庄建设规》划须经村民》会议或者村民代表】会,。议,讨论同意乡级—人民政府审查—后报县级人民政府】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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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 村镇规划批准【。后由乡级人民政府】公布
— , : 根:。据社会经济》。发展需?要依照本条例第十条!规定:经乡级?人民代?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!或者村民《代表会议同意乡级人!民政府可以对村庄、!集镇规划进》行局部调整并—。报,县级人民《政府备案涉及村庄、!集镇:的性质、规模、发】展方向和总》体布局?重大变更的依据【本条例?第,十条规定《的程序办理
】 村镇规】划期满前应当续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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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村—镇,规划的实《施
第《十二条 《在村镇?规划区内进行—建设必须符》合,村镇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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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村镇居民在规划【区内建住宅的应当】先向村镇集体经【济,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!提出建房《申请经村民》会议:或者村民代表会【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!列审批程《序办理
【 (一)需】要使用?耕地的经乡级—人民政府审核县【级人民政府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查:同意并出《具选址意《见书后依《照国家?有关规?定报批?执行
《 》。 (:二)使?用原有宅基》地、:村内空闲地的由乡级!人民政?府,根据村镇规划—和土地利用》规划在收到居—民建房?申请之日起十—五日内批复
】 》村,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!村镇:规划区?内需要使用集—。体所有的土地建住】宅的应当经其—所在单位或者居民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!款第(一)项规定】的审批程《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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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回原?籍村镇落户的职【工、退伍军》人和离休、退休干部!以及定居《的归侨、港澳台同胞!在村镇?规划区内《需,要使用集体所有【的土地建《住宅:。的,依,照本:条第一款第(—一)项规定的—审批程序办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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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,四条 村镇建设应当!充分利用原有宅基】地、空闲《地和:荒地严格控制—占用耕地各》级人民政府应—当制定?措施节约用》地鼓励农村居民建设!二层以上住宅
】 :
: 第十五条 兴建!村镇公共设施、公】益事业占用耕—地的严?格遵守国家有—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经乡《。级人民政府审—核,、县级人民政府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审查同意《并出具选址意—见书后依照国—家有:关规定报批执行
】
— 兴建村镇企业占用!。耕地:的应严格控制必【须持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批《准的:设计:任务书或者其他批】准文件向县级人民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申请选址定》点并按?前款规定的程序办】理其他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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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《六条 兴建村镇企业!、公:共,设施、公益》事业使用原有宅基地!。、村内?空闲地的由乡—级人民政府审—核依据国《家有:关规定报批执行
】
第十!七,条 在村镇规—划区:内临时占用非耕地】必,须报经乡级人民政府!同,意,并,按,照有关?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!续临时用地使—用期:满后应?当及时拆除临—时建筑物《清理场地恢复原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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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《批准:的临:时用地上不得—建设永久性》建筑物、《。构,筑物和其《。他设施
】
第十八条【。 国道、省道沿线村!镇其所有村镇建设】项目必须在公—路的一侧进》行建:设临近公路》建筑物的边缘—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!。距应:当符合国家和本【。省的有关规定
】
》 第:十九条 乡级人民】政府因实施规划做出!的拆除建筑物、构筑!物和:其它设施《的决定任何单位【和个人必《须服从
【 因拆迁给】。单位或者个人造【成经济?损,失的应当按照国家】和省的有关规定【。予以补?偿
第《四章 ?村镇建设的设计、施!工管理
第二十】条 建筑设》计应当贯彻适用、】经济、?安全和美观的原则】保持地?方特色和民》族风格?与周围环境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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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农村》居民住宅设计—应当符合紧凑、合】理、卫生和安全【的要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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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一:条 :跨度、跨径》在,九米以上或者高度】在四点五米》以上的厂房》、,公共设施《和,公益事?业,建设项目《以及二层以》上的住宅《必须由取得》相应设计《资质:证,书的单位进行—设计或?者,选用:。标准设计、通用【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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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第二》十二条? 在村镇《从事:。施工的单位必—须持:。有施工资《质等级证书从事【建筑业经营的个【体工:匠必须持有从业资】格证书并按照规【定的经营范围承揽施!工任务?。
【 第二十三条 施工!单位和个体工匠承揽!本条:例第:二十一?条,所规定?的建设项《目应当?按,。照设计图《纸施工?图纸确需《修,改的必须经》原设计单位同—意,并出具变更设计【。通,知单或者图纸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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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二十四条 施工【单位和个体》工匠必须保证施工】质量按照国家有关】的技术规范》、标:准施工不得偷工减】。料不得使用不符合工!程质量?要求的建《筑材料和建筑构件】以保:。障施工?安全
! 第二十五》条 在?村,。镇规划区内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《企业:、,公共:设,施和公益事业等建】设项目建设单—位或者个人开工前必!须经乡级人民—政府:同意向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建设【行,政主管部门申—请办理开工》许可证由《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!乡级:人民政府《现场定?位,、验线
— 县—级人民?。政府建?设,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在《收到:开工申请《手,续之日?起三十?日内予以批复
【
》 建?设单位或《者,个,人自取?得,开工许可证之日起】。六,个月内未《开工、又未办理【延期手续《的开工许可证自行失!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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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【条 村镇居》。民,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住宅—开工前应当持宅【院平面示意图或【者二:层以上住宅的设【。计图纸向乡级人【民政府?或由其?委托的村民委员会提!出开工?申请:经审查批准并现【。场定位?确定标高后》。方可开?工
!第二十七条 村镇建!设不得破坏或者擅】自移动国家》设立:的各种标志和—界桩不得妨碍—交通、供排水和【毗邻建筑的》通风、采光
】。
第—二十八条 村—镇建:设项:目竣:工后施工单位或者】个体工匠应》当及时拆除临—时建筑清理平整施】工现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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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九条 本条【例,第,二十一条《规定的建设项—目竣工后建设单位】或,者村镇居民应—当向县级人民政【府建:设,行,政主管部门或—。者由其委托》的,乡级人民政府—。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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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条 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在办?。。理村镇企业》、公:共设施、公益事【业和经营性住宅建】设选:址意见书、开工许可!证和个体工匠—从业资格证》书时可?收取工本费具体收】。费标准由省》财,。政、物价部门—会同省建设行政【主管部?门制定
第五章 !房屋、公《。。共设施、村》镇容貌和环境卫生】。管理
第》三十:一条 ?村镇房屋实行产【权登记制度》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应当加】。强村镇房《屋,产权产籍管理—依法保?护房屋所有人的房】屋所有权房》屋产:权证书由《县级人民政》府颁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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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二条 任《。何单位和个人应当】遵,守国家和本省有关】村镇房屋、公共设】施管理的规定维护】。。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!共设施?的正常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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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! 各级人民政—府应当制定优惠政】。。策鼓励单位和个人建!设村:镇的基础《设施
【 村镇自筹资】金建设的供排水和环!境卫生?等基础设施》经乡级人《民,政府批准可实—行有偿使《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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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四》条 在建制镇、集镇!规划区内除居民【自建:住宅、中小学校和幼!儿园、?民政福?利,设施外其他建设项目!。应当缴纳《公用:设施配?套费收费标准—按省人民政》府有关规定》执行
— 公》用设施配套》费必:须专:项用:于,该建制镇和集镇【公用:设施建设不得挪作】他用
】 第?三十五?条 从建制镇、【集镇收?取的城市维》护建设税必须—按照国家规定—用,于建制?镇、:集镇的?公用设施建设任何单!位不得截留、挪【用
【 第三十六条【 乡:级人民政《府和村?民委员会应》当采取措施保—护村镇的饮用—水源禁止在公共饮用!水源保护区内建厕】所、畜禽圈》。以及堆放垃圾和其他!。废弃物严《禁向:饮用水源保护区内】。。。排放污水《原有的要逐步搬迁或!改造达到规定的【标准:
— 具备条件的村】镇应当实行》集中供水并使—饮用水的《水质:达到:国家:规定的生活》饮用水标准
】
《 第三十《。七条 村镇的—主要街?道和学校、广—场、:市,场、车站《等公共场《所,应当保?持整洁不得》随意堆放粪便—、,垃圾、柴草和建筑】材料等
》 :
? 第三十八条 乡级!人民:政府和村民委员【。会应当加强村镇容貌!、环境卫生的宣【传管理工《。作制定具体措施鼓励!单位:和个人种植花草【树木美化环境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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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三十九条》。 任:何,单位和个人都—不得损坏《村镇内的文物古迹】、古:树名木和风》景名:。胜、军?事设:施、防汛设施以及】国家邮电《、通信、输》变电、输油管—。道等设施
】
第四—十条 乡级》人民政府应当按【照国家有《。关规定对村镇规划】建设管理形成的具有!保存价值的文—件、:图纸、资料等及时整!理归档、妥善—保管
第六章 】法律责任
第四】十一条 在村镇规】划区内未《按,规,划实施审批程—序批准而《取得建设用地—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!批,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!地由:乡级以上人民政【府责令退回
】
《 第:四,十二条 《在村镇规划区内【。未按规划实》施审批程《序批准或者违反【规划进行建》设严重影响村镇规】划的由县级人—民政:府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或者乡级人民政【府责令停止》建设限?期拆除或者没收违】法建筑?物、:构筑物和《其他设施;影响村】镇规划尚可采取【改正措?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!建设:行政主管《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!府责令限期》改正处以相当—于建筑物《、构筑物和其—他,设施工程《造价总额百分—之一到百《分之五的罚款
【
: 村—镇规:划区内?。的居民未按规划审批!程序批?准或者违反》规划的?规,定建设住宅的乡级】人,民政府可以》依照前款规》定予以?处罚
《
—。第四十?三条 违《反,本条例第二十一【条、第二十二条【、,第二十三条》、第:二十四条、第二十】五条第?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人!。民政府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:门责令停止设计【或,者施:。工限期改正没收违】法所得?;情节严重的处违】法所得?一倍至五倍的罚【款并可吊销》。资质证书
》
【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!。条,例第:十七条和《第十九?条第一?。款规定的由乡—级人民政《府责令限期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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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五条 违反本条】。。例第三十六》条第:一款规?定的由乡级人民政】府或者村民委员会】责令纠正造成损失】的按实际《。损失予?以赔偿
【
第四—十六条 违》。反本条例《第二:十七条、第三—十九条规定的—由有关部门按照国】家和:本省有关规定予以】处,罚
【 第四十七—条 当事《人对行政处罚决【定不:。服的可依法申—请复议?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!。申请复议、》也不向人民法院起】诉、又?不履:行处:罚决定的作出处【罚决定的机关—可以申请人民法院】。强制执行或》。者依法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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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八条 村【镇规划建设管理【。人员:玩忽:职守:、滥用职权》、徇私舞弊情节轻微!的由其所在》单位:或者上级主管部门】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
!第,七章 附 则—
第四十九条【 未设行政建制【的工矿区、国有【农场、?林场、牧场场部【及,其基层居民点—的规划建设管—理,由其主管部门参照本!条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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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本!条例自1997年1!0,月1:。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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