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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E 》 本规程用词说【明
E】.0.1 为【便于:在执行?本规程条文时区【别对待对要》求严格程度不同【的用:。词,说明如?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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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1 :。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!做不可的正》面词采用《。。“必须”;》反面词采用“严【禁,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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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2《 表示严格在正】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!。的,正面词采用》“,应,”反:面词采用“不应”】或“不得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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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3 表示允许!。稍有选择在》条件许可时首先【。应这样做的》正面词采用“宜”】或“可”反面词【采用“?不宜”?
E.】。。0.2 》。条文中指明必—须按其他有关标【准,和规范执行》时,的写法为《“应按……执行”】或“应?符合……《的,要,求(:或规定)”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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