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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河北省危险》性较大建《设工程?安全专项施工—方案编制及专家论】证审查?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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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河—北,省,危险: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!。专项施?工方案编制》。及,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!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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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发布部门 河—北省建设《。厅
—文号 冀建》法〔20《07〕2《09: 号 《
—设区市建《设,局、城管《(公用)局》、园林局扩》权,县(市)建设部门省!直有关部门华北【石油管理局
! 河北省危险性!较大:建设工程安》全专项施工方—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!查办法已经20【06年1《2月27日第六次】厅常务?会,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!。府法制办审查同意】。现,予印发自2007年!。5月1?5日起施行
二〇!〇七年?四月二十三日
第!一条: 为加强《建设工程的安全【技术管理《防止建筑施工安全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】产安全依据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】全生产管理条例、建!设部危险性较大工】程,安全:专项施?工方案?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!。办法和河北省建【。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!。管理规定结》。合,本省实际《制定本办法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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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在本省行政区】。域内从?。事危险性较大建【设工程(以下简【称“危险性工程”】) :的,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!制、建设工程安全】。生产专家《论证:审查(以下简称“】专家论证审查”【)活动以《及对该活动实施【监督:管理适用本办法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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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办!法所称?的危险?性,工程是?指依:照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:管理条例第二—十六条?的规:定应当?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!全,专项施工方案的七项!分部:、分项工程》
,
: 》危险性工程包括
!。 ,
》(一)基坑》支护与降水工程包】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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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开挖深】度,在五米以《上的基坑、槽并采用!支护结构施工的【工程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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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基—坑虽不足五》米但地质《条件和周围》环境复杂《、地下水位在坑底以!上的:有关基坑支》护与降水工程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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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—)深度在五米以上】的基:坑,、,槽的土方开》挖工程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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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各类!工,具式模板工程包括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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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《滑模、爬模、—大模板等有关模板工!程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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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》、,水平混?凝,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!以及特殊结》。构模板工程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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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(四)起重吊装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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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脚手【架工程包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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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高度超过!。二十四米的落地式】钢管:脚手架;
】
,
《2、整?。体提升、分片式提】升等附着式升降【脚手架;
!
3、悬挑式!脚手架;
!
4》、门型脚手架;【
!5,、挂:脚手架;
!
6、吊篮脚!手架; 》
7】、卸料平台 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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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采用!人工、机械或—者爆:破方:式的拆除《工,。程
】
(七)其—他危险性工程包括】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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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1、建设幕墙—。。的,安装施工; 】。
2【、预应力结构—张拉施工;》 :
3】、隧道工程》施工; 》
》
4、桥梁工【程施工(《含,架桥:),; 《
:
5、特种】。设备施工; 】
?
6、网—架和索膜结构施工】;, ?
—7、六米以》上的边坡施工; !
—
8、大江、大河】的导:流、截流施工; !
》
9、港口工【程、航道工程; 】。
— :。。
10《、采用新技术、新工!艺、新材料》可能影响《建,设,工程质量安全—。已经行政许可尚无】。。技术标准的施工【
第!四条: 对前条所列工【程,施工:单位应当指》定专业?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附!安全验算结果的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】经本单位技术部门】的专业技术人员【初审后?交监理单位专业监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
!
《
?经,审核合格的安全专】。项施工方案由施【。工单位技《术负责?人,、监理?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!字,后实施
!
第《。五条 属于下—列危险性工程其【安全专项《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验!算结:。果在施工单位—技术负责人、监【。理单位总监理工程】。师签:字前施工单》位,还应当组织安全生】产,专家进?行论:证审: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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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深基坑【工,。。程包括
】
1、开】挖深度?。在五米以上的工程】;
— ,。
:2、地下室在三层】以上:的工程;
!
3、开挖深】度虽不足五米、但】地质条件和周—围环境以《及地下管线极—其复杂?的工程
【 ,
(二)地下【暗挖工程包括 【
】
:1、地?下,暗挖施工工程—;
】
2、遇有溶—洞、暗河、瓦斯、】岩爆:、涌泥、《断层等复杂地质【条件的隧《。道工程 《
—(三)高大模—板工程包括 】
《
1、—。。水平混凝土构—件模板支撑系统高】度超过八米的工程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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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、跨度在十—八米以上施工总荷】载大于每平方米十千!牛顿的?工程;
《
3】、集:中,线荷载大于每米十五!。千牛顿的模板—支撑系统工程—;
(!四)在?三十米?以上高?空作业的工》程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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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?)在大江、大河【中进:行深水作业的工【程
!
(六《)城:市房屋拆《除爆破和其他—土石大爆破工程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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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 省建】设,行政:主管部门应从本省】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!程勘察、设计单位】。建筑施工单位工程监!理,单位以及大中专院校!、建设科《研单位聘请》。安全:生产专家或》者聘请?部分省外有影—响的安全生产—专,家,建立省建设工程【。安全生产专家网【并向聘请《。的安全生产专家颁发!聘用证书
! ,
省?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《对安全生产专家【进行建设工程—安全:生产法律法规和专】业技术的考试、考】。核
》
《安全生产专家—的条件和具体管【理,措,施由省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另行规【定,
第!七条: 施工单位在【组,。。。织专:家论证审查前—应当制定专家论【证审查?方案并根据工程规】模和技术复杂程【度从建设工程安全专!家网中选取5名以上!专业构成满足论证审!查需要、且》与本单位无》隶属关系的》专家组成专家组【进行论证审查
!
建设【工程的?建设、勘察、设【计、:监,理,等有关单《位的相关《人员应当参》加专家论证审查
】
第八!条 施工单位【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时!应当向安全生产专家!组提供以下资—料
? :
(一—)工程?概况资料;
【 ?
(二)—。工程施工《组织:资料;
【
《(三)施工图—纸;
】
(四)危—险性工程的》专项:施工方案、方案的说!明以:及相:应附件资料;
】。
(五】)编制安全专项施】工方案所依据的标】准、规范、》规程等
】。
第九条 】安全生?产,专家应当严格按照】。有关:法规及技术》标准、?规范对安全专项施工!方,。案进行论证》。审查提?出由:。参加论?证审查的安全—生产专家签字的【论证审查书面—报告并对论证审查结!果承担?法律责任
【
第十【条 施工单位—应当将专家论证【审查报告作为安全】专项:施工方案《的附件
【
《第,十一条 》建设工程安》全,。监,督机构在办理建设工!程安全备《案手续时《应当:查验:施工单位提供—。的经专家论证审查的!安全专项施工—方,案以及论证》审查报告
【
第十【二条 各》级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及:其,所属的建设》工程安全监督—机构应?当,对施工?单位组织《对危险?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!方案:专家论证审查情【况以及专家论证审】。查活动进行》监,督检:查及时纠正应当论】证审查?而不:论证审?查以及?不按照法律、法【规及工程建设强【制性标准进行论【证审查的行为
【
监督!检查可采取》巡查:等方式进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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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?三条 《建设:单位应当《依照经过专家—论证审查《的安全专项施工【方案按照国家、省】有,。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及!时拨付?施工所?需的安?全,防护费用并督—促施工单位按—照安全专《项施工方案》组织施工
】
,
第十四条 !经过专家《论证审查的安全专】项施工方《案确需修改设计文】件的由建设工程设】计单位进行修—改,并对修改的设计【文,件承担相应责任
】
:。
? 第十《五条 施工单【。位应当根据》专家论证审查报【告,对安全专项》。施工方?案进行完《善并经?施工单?位技术负《责人、工程监—理单位?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!方可实施
】
施工单位必!须严格按照安全【。专项施?。工方案?。组织施工由专职【安全生产管》理,人员进行现场监【督
《
第十六】。。条 ?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!法审查安全专项【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!程建设强制》性标准并对施工单】位是否按照安全【专项施工方案组【织施工的情况—采取旁站形式实施重!。点监控发《。现施工单《位不按照《。安全专项施工方案】组织施工或者存在】安全: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!施工单位立》即整改;情况严重的!。应当要?求施工?。单位暂时停止施【工,。并及时报告建设【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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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对施工?单位:。拒不整改《或者不停止施工的】工程监?理单位?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!地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!者所属的《建设工程《安全监督机构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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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。七条: ,。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及其所》属的建设工》程,施工安全监》督机构应《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!内各方?市场主体落》实安全专项》。施工方案情》况的监督检查纠【正不落实安全专项】施工:方案及施工安—。全技术措施的行【为
《。 ,
《第十八条《 :在危险性工程设【计、施工中》鼓励和推《广应用经过》省级以上《有关部门《。鉴定的计《。算软件进行设计计算!
】。第十九条 本办】法自:2007年5月【15日起施》行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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