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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】省土地?利用:总体规划实施管理】办法 《 , 河北《省人民?。政府关于印》发河北省土地利用】总体规划实施管【理办法?的通知 《 冀政〔20—12〕50》号 】 各设区市人民政】府各县(市、—区):人民政府省政府【各部门 【    河北省土】地利用总体规划实】施管理办《法已经2012年6!月12日省》政府第?106?。次,常务会议《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!认真贯彻执行— 二○一二—年六月?二十五日 —第一章 总 【 则: 第一《条 ?为加强土地》利用总体规划实【施管理,切实保护耕!地控制建设用地【规模:促进:。节约集约用地,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土地管理法、国【土资源?部,关于严格土地利【用,总体规划《实施管理《的通知(《国土资发《〔2012〕—2,号)等有关法律法规!和政策,结合本省实!际,制定《本办法 《 【第二条 在本【省行政区域内(含】芦台经?济开发区、汉沽管理!。区)进行土》地利:用总体规划公告、】土地:利用年度计划管理、!建设项目用地预审、!。建,设用地审批、城【乡建设用《地增减?挂钩审批、工—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审!批、土地《。整治项目立项、【城乡规划审查、土】地利用总《体规划修改调整审】批,以及其?他与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相关的管理】活动:适用本办法》    【 国家另《有规:定的从其规》定 《 : 第三条— 土地利用—。总,体,规划一?经批准必须》严,格执行任何》单位和?个人:的土地利用行为【均,应当遵守土地利【用总体?。规划 ! 第四条《。 各级国土资源】主管部?门负责土地》利用总体规划的实】施管理 第—二章 土地利用】总体规?划公告 第—五条 实行乡【(镇:)土地利《用总体规划公告制】度乡(镇)人—民政:府应:当在本乡(镇)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!准后30日内,在】本行政?区域内各村公告接受!公众查?询和监?督公告?时间:不少于30日 【 , 第六条! 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公《告的:内容规划目标、【期限、范《围、乡级土地利【用总体规《划图、批准机—关和批准日期 第!三,章 土地利用年】度计划管《理 ?第七条 严格【执行土地利用年【度计划管理制度土】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!下,达,必须严》格执行 》 》 第八条 土地利!。用年度?计划:包括新增建设—用地计划《、补充耕地计—划、城乡《。建设:。用地增减挂》钩计划、工矿废弃】地复垦利用计—划, 《 第》九条 新增建设用!。地计:划、城乡建》设用:地增减挂钩》计,划、工矿《。废,弃地复垦利用—计划实行指》令性管?理,不得:突破 — 《第十条 凡不【符合国家《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!的建设项目》不得安排用地计划】指标:无用地计划指标【的,不得批准用地 ! 第十一】条 县级以上国】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!有关部门《。依据国民经》济和社?会发展规《划、:土地利用《总体:规划、国家宏观调控!政策、供地政—策和土地《利用:情况提出本地下【一年度土地利—用年度?。计划建议,报上一级!国土资源主管—部,门省有关部门提【出下一年度土地利】用计划建《议报省国土资源主】管部门同时抄送【项目所在设》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!门,纳入设区市土地【利用年度计》划建议 《 ?    各设区【市的:土地利用年》度计划建议》。应,当于:每年10月15日前!报省国土资源主管】部门 】 第?十二条 《 ,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!管部门应当根—据上级下达的土【地,利用年度计划,编制!本级土地利用年【度,计划:,经同级人民政【。。。府,批准后下达执行【并报上一级国土【资源主管《。部门备案 — 第【十三条 》县级以?上国土资源主管【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利!用年:度,计划:管理台账及时将计】划执行情况通过【网络向国土资源【部备:案 !第十四条《 设区市及以上国!土资源主管部门【应当对下级土地【利用年度计划的执】行情: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!作为奖励和扣减【下一年度用地计【划指:。标的依据  ! ,  土地《利用年度《计划考核以土地利】用变更调《查数据为《依据以每《年1月1日至12】月,31日为考核—年度 第四章 !土地利用合规性审】查 : 第十五条 【建设项目用》。地预审、建设用【地审批、城乡建设】用地增减《挂钩项目审》批、工矿《废,弃地复垦利》。用审批和《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等!应当对是否符合土】地利:。用总体规划进行审】查不符合规划的不予!批准: : 【 第十六条【 土地利用合【规性审查用地—位于设?区市、县《(市:、区:)中心城《区建设用地扩展【边界内的以中心城】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图为依据;》用,地位于设区市、【县(市、区)中心城!。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!外的以1∶1万分】幅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《图和县(市、区)土!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!依据 ? 《 第《十七条 》使用:新增建设用地计【划指标?分批次申请土—地转用、城乡—建设用地增》减挂钩以《。及工矿废弃地复【垦利用?建设新区《用地应当《位,于土:。地利用总《体规划确定的允【。许建设区《确需安?排在有条件建设【区的应当《经,批准调整为允许建】。设区后才《能办理用地审—批手:续 【 第十八条 】城镇:建设用地扩展边界】内的现状建设用地不!得用作城乡建设【。用地增减挂钩和【工矿废弃《地,复垦利?用复垦?。区, 第!十九条 列—入各级土地利—用总体规《划建设项目清—单或在?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设》定的:交通廊?。。道内的单独选址建】设项目占用非基【本农田的按》符合土地利》用总体规划报—批 :     列入!县、:乡级: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!。定的交通廊》道内或列《入各级土《地,利用总?。体规划的民》生、环保等特—。殊项目?在不突破多划—基本农田《面积额度的》前,提下占用基本—农田保护区中规【划多划?的基本农田时按一】般耕:地办理建设》用地审批手续不再补!划基本农田用地【报批时呈报说明书】和土地转用方案按】一般:耕,地填写组卷说明书】应当对占用》多,划基本农《田情况进行说明 】 第】。二十条 》。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!规划:建,设,项目清单《的单独选址建—设项目选址在—。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,确定的?。允许建?。设区的按《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《。报批 ? , 第【二十一条 —土地整治项》目应当优先在土地利!用,总,。体规划及土》地整治规划确—定的土地《整治重点区域、【重大工程《、示范区和基本农田!。保护区、集中—区、整备区》内,安排 — 第二十【二条 城市总体规!划、:村镇规划、各类【开,发区(园区)等【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!。不得超出土》地利用总《体规划划定的城【乡建设用地扩展【边界其中《新设立的各类开发】区(园区)允—许建设?区面:积不得?低于开发区(—园区:)总体规划面积的5!0% ? 》。 第二《十三:条 各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!。应当:根据批?准的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建立多》划基本农田台账【经批:准占用多《划基本农田的要实】。时核销确《保基本农田总量不】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!总,体规划下达的—保护面积指标— 【 第二十四条 】。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成果动态管理【建设用地、土—地整治、城乡建设】用地:增减挂钩以及工矿废!弃地复垦利用等项目!经批准后应及—时在土?地利用总《体,规划信?息系统中予以标注】 :。第五章 土地利用!总体规?。划修改调整 第二!十五:条 土地利—用总体规划》的修:改调整是《指对: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的目标、规模、布】局、:用途等进行修改调】整的行为 【 第二十六!条 ?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不得擅自改》变,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《。确定的土地用途具有!下列情形之一—。经依法批准可以修改!。调整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 —    》 (一)国》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!准,的能:源、交通、》水利、矿山、军事】设施等建设》用地需?要修改?调整土地《利,用总体规划》的; ?。    — (二)因行政区】划范围调整需—要修改调《整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的; 【    (》三)因调整规划【建设用地规模需要】修改调整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。的;    ! (四)因经—济发展战略、—产业布局发生—重大:变化或实施省以上】批准的重大》战略:性规:划需要?修改调整土地—利用总体《规划的;《 《。    (五)在建!设,用地扩展边界—内调整?允许建设区空间布】局形态或因城—镇化进程加快超过】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!模在:允许:建设区规模》之外使用有条件【建设区需要修改调】。整土地利用总体【。规划的; —  ?   (六》)其他特殊情形需要!修改调整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的 — 第【二十:七条 ?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!规,划实施定期评估【和适:时修:改机:。制需修改《调整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的设区—市、县(市、—区):人,民政府应当对规划实!施情况?。、规划修改调—整的必要《性、合理《性和合法性进—。行评估编制土地【利用:总体规划《修改调?整方案、规划图件更!。新规划数据库向社会!公示并依《法,组织:听证逐级《报省国土《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!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!家论证依据》。论证意见提出审【。。查意见按照》审批:权,限报批? , 第】二十八条《 土地《利,用总体规划修改调】整凡:涉及:改变城?乡建设用地》扩展边?界、:禁止建设边界改变】约束:性指标调整重大布局!等原:则,。性修改的必须经规划!原批准机关批—准;在?建设:用地扩展边界内调】整允:。许建设区空间布【。局形态或者超过规划!城镇建设《用地规?模,需要在允许建设【用地规模之》外使用有条件建设区!的需经?规划原批《准机关同《级国土资源主—管部门批准 【     —除国务院或省人民】政府批准的能源、交!通,、水利、矿山、军】事设施等建设—用地规划修改调【整方案与建设用【地报批材料一并【报批外其他建设【用地需先修改调【整规划按规定程序】报经批准《后方:可审批用《地     !修改调整基本农田的!。报国:务院批?准 《 第二十】九条: 申请土地利用】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应!当报送以《下材料 》     —(一)设区市人民】政府关于修改调整土!地利用总《体规划的请示;【  》   ?(二)?市、县(市、区【)人民?。政府关于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实施情—况的评?估报告;  !  : (:三)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修》改调整方案; 【  《 ,  (四)涉及修改!调整地块《的土地利《用,现状:图;:     】(五)标注地—块,修改:调整前后《。。位置、面积、地类】的1∶1万土地利】用总:体规划图和县级土地!利用总?。体规划图; !    (六—)专家论证》意见;  】。   (七)—。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修》。改调:整的听?证材料; — ,    《 (八)单独选址建!设项目修改》。调整土地利》用总:。体规划的《附,具项:目立项文件;其他】修改调整土》地利用总体》规划:。的附具?相关文件依据; !     —(九:)其他相关材—料 《 》第三十?条 除能》源、交?通、水利、》矿山:、军事设施等单独】选址:建设项目以及—民生、环保等特殊】建设项目外严禁以】项目选址不符合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为由修改调整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! : , ? ,。第三十一条》 土地《利用总?体规划的修改调整应!当确保上一》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下达的《耕,。地保有量、》基,。本农田保护面积【不减少、质量有提高!、建设用地》。规模不增加 —。。 : , 第》三十二?。条 除能源、【交通、水利、矿【山、军事设施—等,单,独选址建设项目以】及民生?。、环保等特》殊建设项目外土地利!。。用总体规划》的修改调整以设区】市、县(《市、区?)为单?位,每年最多调整—一次 ? 第六章 —监督检查 —第,三十三条 —县级以?上人:民政府及国》土资源?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】对土地?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!监督检查对违反土地!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!及时发现、制止【并严肃?查处: :。 : :。 第三十》四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!人民政府和》国土资源《主管部门举报违反】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的行为— 】。第三十五条 县】。级以上?人,民政府应当》定期对耕地保有量、!基本农田保护面【积、城乡建设用地】规模:、节约集约用地、规!。划实施效益等执【行情况进行》。全,面评估评估结—。果,可,作,。为修改调《整,土地利用总体—规,划的依?据 【 第三十六条 】 省国土资源主管】部门应当根据国【家有关规定加强【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编制机构的!资质管?理,健全、充实和稳定土!地规划技术》队伍 第七—章 附 则【 :第三十七条》 :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!施行: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