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河北省土地登—记办法
河!北省人民政府—令〔2?009?〕第11号》。
河北省土】地登记办《法已经2009年】11月17日省政】府第:46次?常务会议《通过现予公布自【。2010年1—月1日起施行
省!。长 胡春华
【
二○》○九年十一月二十三!日
第—一章 总《则
?第一条 《为规范土《地登记?行为维护土地权利人!的合法权益根据中】华人民?共,和,。国物权?。法、中华《。人民共和《国土地管理》法等法律、法规【。的有:关规: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办法
《。
, :。
第二条 本!办法所称土地登【记是指将国有土地】。使,用权、集体土地【所有权?、集: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!抵押权、地役权以】。及依照法律、法【规规定需要登记的】其他土地权利—记载于土《地登记簿公示的【。行为:。
— 第三条 —在本省行政区—域内进行《土地登记应》当遵守本办法
! 《 林地、草原的【所有权、《使用权和《水面、滩涂的养殖使!用权以及《土地承?。包经营权的登记分别!依照森林、草原、】渔业和土地承—包法:律,、法规的有关规定办!理
—
第四条 【省,。、设区的市》和县(市《。),人民政府国》土资源行政主管【部,门主管本《行政区域的土地【。登记和相关监—督管理工《作
?
?
?。第五条 土地—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!则
】 进行土地登记【。当事人应《当依法向土地所【在地设区的市—或者县(市)国土资!源行政主管部门【提出申请经设区的】市或者县《(市)人民政府批准!后登记?造册核?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!地抵押权、》地役权由设》区的市或者县(市】),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直接?登,记造册核发土—地他项?权利证明《书
【 :第六条 《土地以宗《地为单位进》行登:记
!宗,地是:指被土地权属界【线封闭的地块或者】空间
?。
,
—第七条? ,设区的市和县(市】)国土资源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建—立本登记《辖区内?统一的土地登—记簿
— 土地登记簿!是土地权利归属【和内容的《根,。据土:地权利的设立、【变更:、转让和《消灭依法应》当登记的自记—载于土地登》记簿:时发生效《力
:
》 土地登》记簿应当加盖设区】。的市、县(市—。),人民政府的》印章或者土地登【记专用章并》永久保存
》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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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土地登记审批—。表、土?地登记簿等》土地登记资料应【当按规定填》写并如实记载
】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。伪造、涂改土地登记!资料、土地权—利证书
】
第九》条 本省《。实,行土地登记人员【持证上岗制》度从事?土,地权属审核和—登记:。审查的工作人—员应当取得国务【院,国土资源行政主【管部门颁发的—土地登记《。上岗证?书
第《二章土地登记申请】
第十条》 土地?登记依当事人申请进!行但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另有】规定的除《外
【 第十一条 【土地登记应当由【。当事人共同申—请但有下《列情:。形之:一的,可《以单方申《请
《 (一)】土地总登《记;
《 ?。 (二》),国有土地使用权、】集体土地所有—权,、,集体土地使》用权的初始登记;
!
— ,。。(,三,)因继承或者—遗赠取得土地权利】的,登记;
》 《 (四)因人民政!府已:经发生?法,律效力的《土,地权属争《议处:。理决定而取得—土地权利的》。登记;?
,
: ? (?。五)因人民法院【、仲裁机构》已经发生法》律,效,。力的法?律文: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!登,记;:
【 (六)更正—登记或者异议—登记;
】。 ?(七)名称、地址】或者:用途变更登记;
! 《 (八《)土地权利证—书的补发或者换发;!
》 : ,(,九)其他按规定【可以由当事人单方】申请的情形
】
第十【二条 ?两个以上土地使【用权人?。共同使用一宗土地】的可以分别申请【。土地登?记
】 第:十,三条 ?集体土地属于村农民!集体: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!组织或者村民委员】会,申请:土地登记;已经分】别属于?村,内两个?以上农村集体—经济组?织的农民集体所有】的由村内各该—农村集体经济—组织或者村民小组】申请土地登记;属】于乡:(镇)农《民,集体:所有的由乡》(镇)?集体经济组织或者】乡(镇?)人民政府申请土】地,登记
— 宅基地【使用权由依法享有该!宅,基地:使用:权的当?事人申请登记
!
:
?第十四?条 省直机关和财政!全额拨款《。的省属事《业单位土地》。使,。用,权登:。记的:申请办法《由省人民政府—管理机关事务工【。作,的机构?会同省国土资源部】门,及其他有关》部门制?定,
,
— 第:十,五条 城《。镇基础设施》、市政公用设—施的土?地使用权由》其经营管理》单位:。申,请登记经营管理【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!的由其?主管部门或者—具备:法人资格的上—级主管单位申请登记!
》
第十》六条 与《地表土地使》用权分离《的经:批,准独立使用的—地上或?者,地下空间可以由当】事人单独申请—地上、?地下空间的土地使】用权登记
】
? 第十七条 申请】土地登记应当根【。据不同的登记—事项提交下》列材料
【 (一—)土地登记申请书】;
? (【二)申请人身份证】明材料?;
《 》(三)土《地权:属来源依据、—证,明等材料共》。同使用一宗土地【的一并提交共—同使用该宗土地的合!同或者其他材料【;
?。。 ? (四)符【合国家有关》技术规程要求—的地:籍调查表、宗地图】及宗地界址坐—标;
》 (五)地!上,。附着物?的权属证明;
】 (六】)法律、法规—规,定的完税或者减【免税凭?证;
】 , (七)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规定的【其他材料
》
第十!八,条 :前条第四项规定的】地籍调查表、—宗,地图及宗地界址【坐标:可以:委托具备相》应资质的专业技【术单位?经,地籍调查获得
】。 》 在进行地》籍调查时当事人和】。相邻利害《。关系人应当共—同在现场指认拟【申请登记的土地【权,属,界线相邻利》害关:系人无?正当理由未》到现场指认土地权】属,界线或者拒绝—在,地籍调查表上—签字的负《责地籍调查的单位可!。以根据有关地籍资料!、现状?界,址及当事人指认的】土地权属界线确【定拟申请登记的土】地,权属界线并》以书面送《达或者?公告送达的方—式通知相邻利害关】系人:相邻利?害关系人自收到通】知之:日起15《日内:未提出异《议的按地籍》调查结果认定拟【申请登记的》土地权属界线—;提出异议》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!、法规和国家其【他有关规定处—理
》
第十九【条未成年人的土地权!利,应当由其监护—人代为申请》登记申请《办理未成年人土地】登记的除提交—本办法?第,十七条规定的材料外!还应当向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门》提交监护人》的身份证明材—料,
— 第二十》条委:托代理人《申请进?行土地?登记的,除提交【本办法?。第十七条《规定的?材料外还《应当向国土资源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!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!
:
—第二十一条申请土】地登记提交》的,材料应当是原件不能!提交:原件的应当提交与】原件一致的》复,印件
! 申:请人应?当对提交材》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!、,有效性负责不得隐】瞒真实情《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!
?
》第,二十:二条国?土资:源行政主管部门【对申请人提出—的,土,地登记?申请应当依照下列规!定处理
— :。 (一)申【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!登记辖区的当场【。。作出不予受理—的决定?并告知申《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国!土,资源行?政主管部《。门提出申请》;
《 , (》二):申请材料不符合【要求但可以》当场更正《。、补充的《允许申请《人当场?更正、?补充;?。申请材料不符—合,要求:且不:。能当场?更正、补充的当【。场或者在《5日内一次性告【知申请人《需要更?。正,、补:。充的全部材料;
! (【三)申请材料符【。合要求或者申请【。人按规定更正、补】充并提交全部—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!申请人的土地—登记申请
》
第三章土地—权属审查与》注册:登记
第二十【三条 国土资—源行:政主:管部门受理土地登】记申请后应当依【法对申请材料进行】。审查在审《查过程中可以就【有关登记事项询【问申请?人也可以根据登【记工作需要对相【关土地进行实地【查看
《
》 第二?十四条 国土资【源行政?主管部门《应当自受理土—地登记申请之—日起:20日?内办结土地》登记审?查手续有特》殊情况?需要延?期的经本部门负【责,人批准后《可以:。延长10日并将延】。长期限的理由告知】申请:人
》 : 对土地所有权和!使用:权登记的申请国土资!源行政?主管部?门对申?。请材料审查确认后】按规定向设》区,的市:或者县(市)人民】政府:提出审查意见设【区,的市或者县(市)人!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审!查意见之日起10】日内:作出准?予或:者不予登记的决【。。定;对土地》抵押权、地役权等】其他土地权》利登记的申请国【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对申请?材料审查确认—。后直:接,作出准予或》者不予?登记的决定
【
第二十!。五条: 有:下列情形之一—的不予办理土地登】记
:
《 : (:一)土地《权属存在争议的;】
】。。。(,二)土地违法违规行!为,尚,未处理或者正在处】理的;
【 《(三)未依法缴【纳相关?税、费的;
! , (《四):申请登记的》。土,地权利超过规定【期限:。的;
【 (五)土地权!。利依法被司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限!制的;
】 (六》)申请?登记土地的使—。用用途与原批准用】。途不:一致的;
》
(七!),依法:不予办理《土地:登记的其他情形
】
, —不予办理《土地登记的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以书面形式—向申请人说明理【由,
【 第:二十六?条, 设区的市和—。县(市?。。)人民?政府:可以在?一定:时间内对《本行政区域的全部】土地或者特定区【域的土地进》行总登记
】 在进行土地!总登记30日前应当!向社会?发布通告《
】第二十七条 有【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在?有关法律文件生效】或,者事实发《生,后当事人应当向国】土资:。源行政主《管部门申请土—地权利?初始登记
【 (一【)依法?以,划拨:、出让、国有土地】。租赁、国有土地使用!权作:价出资或者入股、】国家授权经》营等方式取得—国有建设用地使【用权的;
【 ? (二)划拨国有!建设用地使用权【依法转为出让国有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】;
:
? (》三)依法使》用集体?土,地,进行建设的;—
】(四)集体》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以!集体:建设用地使用权入】股、联营等形式兴】办企业的《;
!(五)依法抵押土】地使用权《的;
【 (六)—在土地上《设定地?役权后当事人申请登!记的;
》 —(七)法律、法规】、,规章规?定的其他情形
【
农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】人应当依法》申请:集体土地所》有权初?。始,登,。。记,
: :
? 第:二十八条 有—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在有关法律文件】生效或?者事实发生后当【事人应当向》国土资源《。行政:主管部门《申请土地权利变更登!记
?。 (一)!依法以出让》、国有土地租赁、作!价出资或者入股方】式取得的国有建设】。用地使用权转—让的;
《。
? (》二)因?依法买卖、交换【、赠与地上建—筑物、构《筑物及其附属—设施涉及建》设,用,地使用权转》移的:。;,
? (三)因!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!并、:分立、兼《并、破产等》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!。发生转移《的;
— , : (四)因》。处分:抵押财?产,而取得土地使用【权土地使用权抵押】期间土地使用—权依:法发:生转让或者经依法登!记的土地抵押权因主!债权被转让而转让的!;
!(五)?因人民法院、—仲裁:机构生效的法律文】书或者因继承、受】遗赠取得土地使【用权的;
! ?(六)已经》设定地役权的土地】使用权转移后当事人!申请登记的;
】 , (七)土!。地权:。利人的姓名或—者名称、地址—发生变化《的;
! (八)土地—用途:发生变更的;
】 (九)!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规定的《其他情?形
】。 第二十九条 在国!有土地上依法开发销!售的住?宅或者其《他,建筑:物投入使用后房地】产开发企业或—者其他有关单位应】当统一?向国土?资,源行政主《管部门?申请办理《业主的?土地权利分割—变更登记因房地产开!发企业或者》有关单位破产、解散!等,原因不?能统一?办理或者《。业主选择自行—办理土地《权利分割《变更登记的业主可】。以持房?屋所有权证》书和身份《证明材料直》接向国土资源行政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!地权利分《割变更登记
—
【第三十条 有下【列情形之《一的在有《关法律文件生效或】者事实?发,生后由国土资源【行政:主管部门按规定直】接办理土《地权利注销》登,记
》 (一)国】有土地使用权被依法!收回的;
】 (二—)农民集体土—地被依法征收的;】
? 》(三)因人民法院】、仲裁机《构的生效法律文【书致使原土地权利】。消灭当事人未办【理注销登记的
【
第三!十一条 《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在有关事】实发生后当事人应当!在,规定期限内向国土】资源行政主》管部门申请土地【权利注销《。登记
?
? 《(一)因自》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!地权利?消灭的;
】 (二)非】住宅国有建设用【地使用权期》限届满未申请—续期:或者申?请续期未获批—准的;?
: (三】。)土地抵押权、【地役权终止的;
! ? ?。(四)?法律、?。法规、规章规—定,的其他?情形
! 当事?人,未,按前款规定申—请注销登记》。。的国土?资源行政《主管部?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办!理并:。交,回土地?权利:。证书:;逾期不办理—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!府批准后进》。行注销公告》公告期满后直—。接办理?注,销,登记
! 第三十二条— 土地抵押期限【届满当事《人未申请土地使【用,权抵押注《。销登记的除设定【抵,押权:的,土地使用权》期限届满外》国土资?。。源行:政主管部门不得直】接注销土地使用权抵!押,登记
! 第三十《三条 土地》登记注?销后土地权利证书应!当收回;确实无法】收,回的国土资源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!土地登记《簿上注明并经公【告后废止
!
, 第三《十四条 国土—资源:行政主管部门发【现土地?。登记簿记载的事项】确有:错误:的,应当报?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后进行更《正登记并以书面形式!通知当事人在—规定期限内》办理换发或者—注销原土地权利【证书手续《当,。。事人:逾,期,未办理的经国土【资源:行政:主管部门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】准并公告后原—土地权利证》书,废止
?。
— 更正登记涉及【土地权?利归属变化的国土资!源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,将更正登记结果予以!公告
—
: :第三十五条》 土地权利》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!载的事项《错,误的可?以持原土地权利【证书:和证明土地登记簿】记,载事项错《误的相关《材,料向国土资源—行政主管部》门申请更正登记【利害关系人》认为土地登记簿【记载事项《错误的可《以持土地权利人【书面同意更正—。的证明文件和证明】。土地登记簿记载【事项:错误的相关材料【向国土资源行—。。政主管?。部门申请更正登记】国土资源行》政主:管部门?应当对相关材料【审查核?实并报本级》人民政府批准后办】理更:正登记?
:
—第三:十六条 利害—关系人认为土地【登记簿记《。载的事项错》误,申请:更正登记但土地【登记簿记《载的土地权利人不同!意更正登记》。的利害关《系人可?。以向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申请异—议登记
】。 , 国?土资:。源行政?主管部门《接到异议登记申请】后对符合《异议登记条件的应当!向申请人颁发—异议登记证》明将:相关事项记载于土】地登:记簿并以书面形【。式通知土地》登记簿?记载的土地》权利人
》 异议登!。记期:间未经异《议登记申请人—同意不得办理土【地权:利的变?更登记或者设定土地!抵押权
《
第三!十七条 当事—人签订土地》权,利转让协《议后可以按双方约】定并持土《地权利转让协—议,向国土资源行—政主管部门申请【预告登记对符—合预告?登,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向当事人颁—发预告登记证明将】相关事项记载于【土地:登记簿
》
—。第三:十,。八,条 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应当根据人—民法:院生效的《土地使用权》查封或者《预查封裁定书—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!土地查封或者预【查封情况记载—于土地登记簿
【
查】封、预查封期—限届满或者人民法院!解除:查封的查封、预查封!登记失效国土资源】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直接【。办理注销查》封、预查封登记
!。 ? 对被》人民法院依法查【封、预查封的土地使!用权在?查封、预查》封期:。间不得办《理土地权利的—变更登记或者—土,地抵押权《、地役?权登:记,
第四章法律责】任
第《。三十九条 国土资源!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!。人员在土地登记工】作中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依—法给予?处,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?任,
: 《 (一)》因失职造成登记工】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!经济损失的;
】 《 (?二)在?填写土地《登记资料时弄—虚作假?的,;
!(三)无正当理【由拒不办理土地【登记或者无》正当理由超过—规,定期限办理土地登】记的;
》 》。。 (四?)收受或者索—取,贿赂的?;
!(五)?违反规定收取土地】登记:费,的;
》 《 (六)其他滥【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私舞弊的》行为:
?
? , 第四十条 —伪造、涂《改土地?权利证书的其证【书无效由国土—资源行政主管—部门依法没收伪造】、涂改的土地—权利证书并》处以五百元以上一】千元以下的》罚款;给《他人造成经》济损失的依法承【担民事?责任;情节》严重构成《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—事,责任
《。
—第四十?一条: 因登记错误—给他人造成》。损害的应当依法承】担赔偿责任并可在赔!偿后向?造成登记错误的人】追偿
《
《 第四十二条 当!事人在申请办—理土地登记时—隐瞒真实情》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!造成登记错》误的由国《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依【法办理更正或者注销!登记并对属于—非经营活动的—。处以一千元以下【的罚款?对属于?。经营活动的处以一千!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:的罚款;给他—人造成经济》损失的依法承担民】事责任
第五章附!则
第四》。。十三条 土地登记】申请人应当按国【家有关规定缴—纳土地登《记费
【
第四十四条 !土,地登记中依法需要】向社会公告的应【当在当地主要媒体】或者政府网站上进行!公告:公,告的期限不得—少,于1:5日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对公告【期限另有规》定的按其规定—执行
】 第四十五—条 本办《法自2010年1】月1日?施行:19:96年3月21【日省人?民政府公布的河北】省土地登记办—。法同时废止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