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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水》资源费征《收使用管理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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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政府!令,。〔2010〕第1】。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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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河北省水资》源费:。征收使用管理—办法已经2010】。年12月14—日省政府第76【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!公布自2011年】2月1日起》施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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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二,〇一: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!
—第一条为规范水【资源费?的征收使用管—理促进?水,资源合理开发、【利用、节约和—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水法、国务院取!。水许可和《水,资源费征收管理条】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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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【在本省行政区域内】征收、使用管—理水:资源费?。必须遵守本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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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条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。部门:负责水?资源费?征收的组织实—施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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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!。以上人民政府—财政、?价格主管部门和水】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按各自《职,责分工共同做好【水资源?费使用的《管理和?监督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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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利用取水!工程:或者设施直接从河流!、洼淀、湖泊—、水库或者》地下取用水资源的】单位和个人除—下,列情形外均》。应按本办法的—规定缴纳水资—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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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,一)农村集体经【济组织及《其成员从本集—体经济?组织:的水塘、《水库中?取水: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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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)在城乡供水管!网未覆盖的》区域因居《民家庭生《活需要分散取水【的;
】 (三)零星!散,养、圈养畜禽饮【用等少量取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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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。四)为保《障矿井等地》下工程施工安全【和生产安全必须【进行临?时应急取(排)水的!;
! (五《)法律、行》政法规规定的—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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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农业—生产取水量在规定限!额,内的不缴纳水资【源费取水量》超过农业生产用水限!额的超过部分的取】水由:取水单位或者个人】缴纳水资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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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农业生?产用水限额的标【准和超限额的—水资源?。费征:收办法由省水—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省:财政:、农业、价格主管】部门作出规定报省人!民政府批准后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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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水资】源费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按取水许可审批权!限负责征收其中由】流域管理《。机构审批取水的水资!源费由省水行政主】管部门?代,为征收
! : 上级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,可以委?托下级水行政主管】部门代为征》收水资源《费委托征收应—当采:用书面形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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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取水单位或!者,个人应当《依照国家技术—标准:安装计量设施水资】源费按实际取水量】计征水力《发电用水(含抽水蓄!能发电用水)—。和火力发《。电贯流式冷却用水】可以根据实际—发电:量计征水资源费【
】 取水单位或者个!人应当如实向水行】政主管?部门提供《与取:水有关的资》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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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:。无计量设施以及【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!运行不?正常的由水行—政主管?部门按日最》大取水能《力核定?取水量计征》水资:源费
】第八条水资》源费的征收标—准由:。省价格主管部门会】同,省财政、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制《定报省人民》政府批准后》执行并向国务院有关!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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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】必须按水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的计划取水超计划】取水的水行政主【管部门?应当按下列规定【累进加价《征收水资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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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对取水!量超过?计划百分之二—十以下的《超过:部分按水资》源费征收标》准的一点五倍征收】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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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三)对取水量超过】计划百分之四十【以上的超过部—分按水资源》费,征收标准《的三倍征《收
】 ?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!批,准取水的按》水资源费《征收标?准,。。的,四倍追?缴水资源《费
第】。十条经批准在—地下水超采区取【用地下水的按—水资源费《征收标?准的二倍征》。收在地下水严重超】采区取用地下—水的按水资》源费征收标准的三倍!征收
第!十一条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》当按月向取水单位】。或者个人送达—河北省水资源—。费,缴,纳通:知单取水单位或者个!人应当自收到—缴纳通知单》。之日起7日内—按通知单的规—定缴纳水《资源费不得》拒不缴纳、拖延缴纳!。或者拖欠水资源费对!水资源费月缴费额】不,足一千元的可以按】季征收
! 河北省【水,资源费缴纳通知单】式样由省水行政【主管部门《统一:制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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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二条征收水》资源费应当持有【同级价格主管—部,。门核发的《收费许可证和使【用省财?政部门统一印—制的专用票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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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三条取水单位】或者个人缴纳的水资!源费企业可计入成本!行政:事业单位从部门预】算正常经《费中列?。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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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县级以!。上人民政府财政、】水行政?。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!水资源费征》收,的监督?管理确保水资—源费足额征收对下级!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!不征收?。或者未足《额征收的《上,级水:行政主管部门—可以:直接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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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!免水资源费因特殊困!难确需减免水资【源费的取水单位或】者个人向负责征收的!水行政?主,管部: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收!到申请的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会同同级财政、】价格主?管,部门审核并由省水行!政主管部门》会,同省:财政、?价格:主管部?门提出意见》后报省人民政府批】准
第十!六条设区的市、县级!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!费按省人民政府及】其财政部门规定的缴!费方式?和比例?解缴
】第十七条水资源费应!当全额纳入》。财,政,预算管理专款专【用不:。得侵占、《截留、挪用、—坐收坐?支和瞒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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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水行政主—管部:门应当按同》级财政部门》。的要求?编制水资源费的支出!预算申报年度—使用计划《财政部门《。按批准的部门财政】预算统筹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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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水资源费使用—涉及固?定资产投资的—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投!资计划统筹安排【使,用
【第十八?条征收的《水资源费应当专项用!于下:列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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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,一)水资《源调查评《价、规划《、,分配及相关标—准制定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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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取!水许可的监督实施和!水资:源,调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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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,江河湖库及水—源地:保护和?管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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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水资源管理》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资!。源信息采集与发【布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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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节约—用水的政策法规、】标准体系建设以【及科研?、新技术和产—品开发推《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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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六)节水示—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!。点工程?的拨款?补助和贷款贴息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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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七)水资源应—急事件处置工作【补,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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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】)节约、保护—水资源的宣》传和奖?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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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九)水资源的】合理:开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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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水资源费年—终结余结转》下年:度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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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九条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水行政?主管部?门、其他有关部门及!其工:作人员?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其上【。级行政机关或者监】察机:关责令改《。。。正;情节严》。重的:对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?任人员依法给予处】分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》。究刑事?责任
】 (一—)不按规定征收、】上解、核《拨水:资源费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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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二)》不按规定用途—使用水?。资源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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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侵》。。占,、截留、挪》用,、坐收坐支和—瞒报水资源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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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)擅自?。。批准减收、免收水】资源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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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五)其他玩忽职守!、滥用职权》、徇私舞弊的行为】
! 被侵占、截—留、挪用、坐—收坐支和瞒报水资源!。费应当依法予以【追缴
】第二十条违反本【。办法第?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!由水行政《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水法的有】关规定?予以处罚;》情节严重的》责令停止取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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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条违反本办法—规定阻碍水资源费征!收、管理人员依法】履,行,职务的由《。公,安机:关依照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治【安管理处罚法予【以处罚?;构成犯罪》。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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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。。十二条本办法自2】011?年2月1日起施行1!988年7月27】日省人民政府公布】施,行的河北《省县城?及以:下地区征收水资【源费:暂,行规定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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