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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!使用管?理办法 【 河北《省政:府令〔20》10〕第16号【 》 河:北省:水资源费征收使用】管理办法已经20】10年12月14日!省政府第76次常务!会议通过现》予公布自2》0,11年2月1—日起:施行 — , 二〇一〇年—十二月二十五日 ! 《第一条为规范水资】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!促进水资源合—理开发、利》用、节?约和保护根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水法、国【务院取水许》。。。可和水资源费征收】管理条?例等: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结合本省》实,际制定本办法 【 第二条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征!收、使用管理水【资源费必《须遵守本办法 【 《 第三条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负》责水资源费征收的组!织实施 》     县!级以:上人民?政府财?政、价格主》管部门?和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按各:自职:责分工共《同做好水资源费使】。用的管?理和监督工作 】 第四条利】用取水工程》或者设施直接从【河流、洼淀、湖【泊、水库《或者地下《。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!个人除下列情形外均!应,按本办法《。的规定缴《纳水资源费 !。    》。 (一)农村集体】经济组织及其成员】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!水,塘、水库中取水的】; —     》(二)在城乡供【水管网未覆盖的区】域因居民家庭生活】需要分?散取水的; ! :。    (三)零】星散养、《圈养畜禽饮》用等少量取水的;】    ! ,(四)为保障矿井等!地,下工程施《工安全和《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!时应急?取(:排)水的; 】   》  (五)法律、】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!情形: —第五条农《业生产取水量在规定!限,额内的?不缴纳水资源—。费取水量超过农业生!产,。用水限额的》超过部分的取—水由取水单位或【者个人缴纳水资源费! —。    农》业生产用水》限额的标准和超限】。额,的水资源《。费征收办法由省【水行政主《管部门会同》省,财政、农业》、价格?主管部门作出—规定:。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!执,行 : 第六条】。水资源费由县—级,以上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部门按取水】。许可审批权限负责征!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!构审批取水》的水资源费由省【水行政主管部—。门代为征收 — : :     上级水行!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!下级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代为:征收水资《源费:委托征收应当采【用书面形式 【 第》七条取水单》位或者个人》应当依照《国家技术标准安装】计量设施水》资源费按实际取【水量计征水力—发电用水(含—抽水蓄能发电用水】)和火力发电贯流式!冷却用水可以根据】实际发电《量计征水资源费 ! : ,    《。 ,取水单位或者—个人应当如实向水】行,政主管部门提供与】取,水有关的《资料:。。。。 ?     【无计量设施以及计量!设施不?合格或?者运:行不正常《的由水行政》主,。。。管部门?按日最大取水能【力核:定取水量《计征水资源》。费 — 第八条水资源费的!征收标准由省价【格主管?部,门,会同省财政、水行政!主管部门《制定报省人民—政府批准《。后执行并向》国务院有关》部门备案 【 第九条—取水单位或者—个人必须按》水行: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!划,取水超计划取—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按下列规—定累进加价征收水资!源费  !。   (一》)对取水量超过计】划百分之二十以下】的,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!征收标准的一点五倍!征收; 【     (二)!对取水?。量超:。过计划百分之—二十至百分之四【十的超?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!收标准的二倍—。征收; 《 》    (》三)对?取水量超《过计划百分之—四十:。以上的超《过部分?按水资?源费征收标准—的三倍?征收 】    《未,经水行政主》管,部门批准取水—的按水资《源费征收《。标准的四倍追缴水】资源费 》 ? 第十条经》批准在?地下水超《采区取用地》下水:的按水资源费征【收标准的二倍—征收在?地下水严重》超采区取用》地下水?的按水资源》费征:收标准?的,三倍征收 !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》按月向?取水单位或者—个人送达河北—省水资源费缴—纳通知单《取水单位或者—个人应当自》收,到缴:纳通知?单,之日起7日》内按通?知单的规定缴—。纳水资源费不得拒不!缴纳、拖延缴纳或】者拖欠?水资源费对水资【源费月缴《费额:不足一千元的—可以按季征收— ?     【河北省?。水资源费缴》纳通知?单式样由省水行【政主管部门》统一制订 》 》第十二条征》收水资源费》应当持有同级价格】主管部门核发—的收费许可证和使用!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!的专用票据 】。。 第《十三条?取水:。单,位或者个人缴纳【的水资源费》企业可?计入成本行》政事业单位从部【门预:算正常经《费中列?支 —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!人民政?府财政、水行政主管!。部门应当加强—对水资源费征收的监!督管理确保水资源】费足额征收》对下级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征收—而不征收或者未足额!征收的上级水行政】主,管,部门:可以直接征收 ! ?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?得,擅自:减免水?资,源费因特殊困难【确,需减免?。。水资:源费的取水单位【或者:个,人向:负责征收的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!请经收?。到申请的水行政主管!部门:会,同同:级财政、价格主管部!门审核并由》省水行政主》。管部:门会同省财》政、价?。格主管部门提—出意见后《报省人?。民,政府批准《 —第十:六,条设区的市、县级人!民政府?水行政主管部门征】收的水资源费按【省人民?政,府及其?财政部门规定的缴】费方式和比例—解缴 ? , 第十七条水!资源费应当全额纳】入财政预《算管理专款专用【不得:侵占、截留、挪用、!坐收:坐支和瞒报 】   》  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按同级财】政部门的要求编【制水资源费的—支出预算申报年度使!用计划财政》部门:按批准的部门财政预!。。算统筹?安排 ?。    】 水资源费使用涉及!固定资产投资的应】当纳:入固定资产》投资计划统筹—安排使用《 , , 第十—八,条征:收,的水资源费应当【。专项用于下列—支出 】  : , (一)水资源调】查评价、规划、【分配及相《。关标准制定》;,  【   (二)取【水许可的监督实施】和水资?源调度; 】    》 (三)江河湖库及!水源地保护和管理】;  】。   (《四)水资源管理信】。息系统建《设和水资源信—息采集与《发布;? 》  :   (五》)节约用《水的政策法规、标】准体系建设以及科】研,、新技?术和:产品开发推广; 】 :   》  (?六)节?水示范项目和推广应!用试点?。工程的拨款补助【和贷款贴息; 】  》   (七)水资】源应:急,事件:处置工作《补助:; 【    (八—)节约、保护水【资源的宣传和奖【励; 】    (》九)水?资源的?合理开发 !     水资源】费年终结余结转下年!度使用 【 第十九条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门、其—。他有关部门及—其工作人员有—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其:上级行政《机关或者监察机【关责令改《正;情节《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!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接责任人员【依法给予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》法追:究,刑事责?任   !  (一)》不,按规定征收》、上解、核》拨水资源《。费的; 【 ,     (二)不!按规定用《途,使用水?资源费?的; 】    (三)侵占!、截留、挪用、坐】收坐支和瞒报水【资源费的; — 《     》(,四)擅自批准减【收、免收水资源费的!;, :     】(,五)其他玩忽职【守、滥用职》权、徇私舞弊的行】为 —     被—侵占、截留、—挪用、坐收坐支【和瞒报?水资源费应当依法】予,以追缴 《 , 第二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!。一条第一款》规定:的由: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依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水法的有关规】。定予以处罚;情【节严重的责令—停止取水 — 第二十【一条违反本办法规】定阻碍水资源费【征,收、管?理人员?依法履行职务—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!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!理处罚法予以—处,罚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— 第》二十二条本》。办法自2011【年2月?1日起施《行1988年7【月27日省》。人民:政府公布施行的【河北省县城及以下】地,区,征收水?资源费暂行规定同】时废止 《。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