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《省水利建设基金筹】集和使用管理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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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9】7年:6月26日河北省人!民政府?。公布根据20—0,2年9月2》4日:河北省人民政府令】〔,20:。02〕第1》6号:第一次修订根据【2011年》10月9日河北【。省,。。。人民政府《令〔2011〕【。第7号?第,二次修?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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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】加快水利《建,设提高防洪减—灾和水资源》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!供需矛?。盾促进经济社会可】持续发?展根据国家》有关规定结合—本,省实: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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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条: 本办法》所称的水利建设【基金是指根据国【家和我省规定筹【集的用于全省重点】水利工程《建设、?维护和治理的专【项资: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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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》 水利建设基金分!为省:水利建设基金和设区!的,市水利建设基—金由各级人民政【府按:其对应提取水利建】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!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】和其他资金的管【理权限和预算管理】级次:分别筹集、分—别,使用
】第四条 《 省水利《建设基金的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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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从省政》。府性基金和行—政事业性收》费收入中提取百【分之三应《。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!政府性基金和行【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!括车:辆通行?费和征地管理费【。其中合资修》建的收?费公路按《我省应分得的车辆通!行费收?。入,的百分之三》提取水?利建设基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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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二)省人民》。政府按规定从—中央对地方成—品油价格和税费改】革转:移支付?资金中?安排的资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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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(三)按规》定征收上缴省的河道!工程修?建维:护管理费收入中提】取,三千万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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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《)由省水《行政主管部》门从国家和》省投资建《设的水利工程水费、!电费收入中》按以下比例》提,取的收入农业用【。水水费收入的百【分之五供给城市用】水水费收入的—百,分之十?二工业?消耗水?、循环水、惯流水水!费收入的百分—之十七水力发电电费!收入的百分之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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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(五)国家和省人民!政府规定纳入水利建!。设基金的其他资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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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条 设《区的市水利》。建设基金的》。来,源
】 (一)从【设区的市政府性【基金:。和行政?事业性收《费收入中《提取百分之三应提取!水利建设基金的【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】事业性收费》项目:包括:车辆通行《费、城市《基础设施《配套费、征地管理】费其:中合资修《。建的收费公》路按各设区》的市应?分得的车《辆通行费收入—的百分?之三提取《水,利,建设基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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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有!重,点防洪任务和水【。资源严?重短缺的城市从征】收的城市维》。护建:。设税中划出不少于百!分之十五的资金【用,。于城市防洪和水资源!。配置工程建设—具体比例由省财【政部门会同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提出意【见报省人民政府确】定有:重点: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!重短缺的城》市由省水行政—主,。管部门会同住房【和城乡建设部—门提:出意见报省》人民政府《确定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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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三)按规《定征收留《用的河?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!费;
! ?(四)国《家和省?、设区的市人民【政府规定纳》入水:利建设基《。金的其他《。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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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条 各—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规!定的项目和比例【定期划转《水利建设基金;【各级水行政主管【部门从国《家和:省投资建设》的水利工程水费【、电费收《入中: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!应当及时解缴同【级财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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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七:条 : 水利建《设基金的使用范围】包括
】 (一)省】水利建设基金主【要用于省确》定的重点水资源配】置,工程建设项目;全】省区域内主》要河流、湖泊、【洼,淀,。。。的治理;病险—水库的?除险加固;国家确定!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!;省管理的防汛【通信系统建设—;重点水《土流失防治工程【建设;农村水利【、水电工程建设【;水利工程维修养护!和更新改《造;防汛和应—急度汛;经》省人民政府批准的】其他水利工程项【目;:
】 (二)设区的市!水利建设基》金主:要用于设区的市重】点,水资:源配置工程建—设项目;城市—防洪设施和区域内河!流、湖泊、洼淀等】的建设、维》护和治?理病险水库的—除险加?固;:水土流失防治工程】。建设:;农村?水利:、水电工《程建设;水利工程】维修养?护,。。和更新改造;—防汛和?应急度汛《;经:设区的市人民政【。府批准的其他水利工!程项目?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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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三)跨流域、跨省】的重:大水利建设工程【应由我?省,负担的资金以—及跨设区的》市,的重大水《。利工程建设》资,金由省与有关设【区的市共同》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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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八条? , ,。水利建设基金收【。支纳入政府》性基金?预,算管理实行专款【专,用年终结余》可结转下《年安:排使:用其中用于固定【。资,。产投资项目的—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投!资计:划,
】 各级财政部门负!责水利建设基—金的划转、征收和资!。金,管理各级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商—同,级财政部门提—出水利建设基金的支!出计划(项目)其中!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!划的项?目还应商同级—发,展,和改:革部门并按财政部门!。的要求编制水利建设!基金的预《算和决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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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!水利建设基金按筹】集的来?源分别由《以下单位负责征【收从纳入《预算管理《的政府性基金和【。行,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!、从中?央,。对,地方成品《油,价格和税《。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!中划入的和财政预】算内安排的》由各:级财:政部门直《接划转?。;向生产、经营性企!事业单位《和从事种植、养殖业!生产:的单:位、个?人征集?的河道工程修—建,维护管理费以及【向水利工程水费【、电费收入征集的由!各级: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征缴或者委】托税务机关征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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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省水利建设基金收!入由省财政》。部门、省水行政主管!部门按职责分工【负责组织征缴和稽】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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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各级!财政部门《应当建立健全水【利建设基《金的预决算》管,理和财务管理办法保!证资金?及时缴?入国库并《按规定?及,时拨付资金具体办】法由省财政会同【有关部门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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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一条 ?。 有关部门和单【位应当按《规定筹集、》使用水利建设基【金对:擅自扩大征收范围、!提高征收标准—以及截留《、挤:占、挪用《水利建设基金的【。。由财政、审计—、,监察等部门依—法处:理
第十!二条 本》办法:自1997》年1月1日起—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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