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河北省民用—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!保护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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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—人民政府令〔—2012〕第—1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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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【省民用机场净—空和电磁环境—。保护办法已》经,2012年1—2月28日省政府】第115次常务会】议通过现《予公:布自2?013年2月1【日起施行
—省长张庆伟
! 2012年—。12月28》日
第一章— 总 — ,则
第《一,条 ?为加:强民用机《场净空和电磁环【境保护保障民用【航空:安全和人民生—命财产安全根—据,中华:人民:共和国民用航空【法、民用机场管理条!。例等法律、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!定本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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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本省行政区域!内,民用机?场(含军民》合用机场的民用部】分)净空和电磁环境!。保护适用本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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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条? 民用《机场:所在地的县级以【。上人民政《府应当加强对民用机!场净空和电》磁环:境保护工作的领【导,。将其纳入《本地安全生产责任目!标考核体系建立完善!工作责任制》和协调机制》研究解决工》作中:的重大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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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条 《。。民用机场所在—地的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负责民【用航空管理的—部门(以下》简称民用《航空主管部》。门,)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民用《机场净空和》电磁环境保护工作】其他有关部门按各】自职责共同做好民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!境保护工作
【 民用航!空华北地区管理【局(以?下,简称民用《航空管?。理,机,构)对民用机—场净空和电磁—环境保护实施行【。业监督管理
! 民用机场】管理机构《应,。当做好?本机场净空和—电磁:。环境保护的日常【管理:。工作
! 第五条 任【何单位和《个人有权《向民用航空主管【部门、其他有关【部门举报民用—机场净?空和:电磁环境安》全隐患或者危—害民用机场净—空和电磁环境安全】的行:为接:到举报的部门应【当依法处理》并为举?报人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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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民?。用机场所在地的【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、民用航空—主管部门、民用【机场管理机》构应:当采取多《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!。及,民,用机场净空》和电磁环境保—护知识提高》公民对民用机—场净空?和电磁环境的保护意!识
第二章 净!空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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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民用】机场管?理,机构应当依据国【家有:关机场飞行区技术】标,准按本机场总体规划!编制民用机场—障碍物限制图—。民用机?场总体规划调整【时应当相应调整民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图!
】民用机?场,管理机构应当将民用!机,。场障碍物限制图【报送民用机场—所在地的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、国【土资源部门和—气象主管机构—备,案
】。 第八条 民用】航空管理机构和民用!机场所在地的县级】以上:人民政?府应当按《国家有?关规定?划定民用机场净空保!护区域并《向社会?公布
】 第?。九条 民用机【场所在地《的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将民—用机场净空保护【区域纳?入土: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!市总体规划统一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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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条 《 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发展和改》革部门审批民用【机场净空保护区【域内的建设项—目,应当对?项目是否符合机场】净空保护要求—进行审查并书—面征求?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!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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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【 新建、扩建【民用机场民用机场所!在地:的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应当在当地】主要媒?体发布公告并在拟新!建、扩建民用机场周!围地区张《贴
》 民用机【场新建、扩建公告】发,布前在依《法,划定的民用机—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已!经存:在的可能影响飞行】安全的建(构)【筑物、树木、灯光和!其他障碍物》。体由民用机场所【在地的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?或者其委托》的,。部门组?织障碍物《体所有人《在规定期限内清除;!。对由此造成的—损,失由民用机》场建设单位给予补】偿或者?依法:采取:其他补救措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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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民用机】场新建?、扩:建公告发《布后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民!用机场?净空保护区域内【修建、种植或者设置!影响:飞行安全的建(构】),筑物、树木、灯光和!其他障碍物》体
】 第十二《条 在民用机【场净空保护区域【内禁止从事下列活】动,。
: (一】),修建超过民用机场】。净,空,障碍物限制高度的】建(构)筑》物或者其《他设施?;
? (【二)排放大量烟雾】、粉尘、《火,焰,、废气等影响—。飞行安全的物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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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)修建》靶场、强烈爆—炸,物仓库等《影响: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!者其他设施;
! (四)设!置影响民《用机场目视》助航设施使用—或,者飞:行员视线的》灯光、标志》。或者物体;》
《 (五)在】民,用机场围界外五米】范围内?搭建建(构)筑物】、种植树木》或者从事挖掘、堆】积,物体等影响民—用机场运《营安:全的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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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六】),种植影?响飞行安全或者【影,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!使用的植《物;
【 , :(七)升放无人驾驶!的,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!和风筝、孔明—灯,等其他升空》物体:;
】。 (八)放》飞影:响,飞行安全的鸟类【动物;
】 , (九)焚烧产】生大量烟雾的—农作物秸秆、—。垃圾:等物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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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十)燃放升【空的爆?竹、烟花、焰火等】。;
】 (十一)国家规】定的其他《。影,响民用机场净—空保护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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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民!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!外,从事前款所列活动的!不得影响民用机场】净空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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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三条《 禁止在》距,。离航路两侧边界各】三十公里范围—内修建?对空射击《的靶场和其》他可能?影响飞?行安全的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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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 民用机】场所在地的县级【以上:人民政府《应当组织民》用航空主管部门【、,民用机场管理—机构及其《他有关部《。门确定民《用机场周边区—域修建建《(构)筑物种植高】大树木燃放升空的爆!。竹、烟花、焰火升】放无人驾驶的自由】气球、系留气球和风!筝、孔明《灯等其他升空物体】的限制高度和区域并!向社会公《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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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条: 建(构)—筑物或者《其他:。设施达到限制高【度以及?具有民用航空技术规!范规定的其他影响】飞行:安全情形的其—所有人应当按国【家有关规《。定设置航《空障碍灯、标志并保!持正常使用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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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六条: , 在民用机》场净空保《护区域内设》置二十二《万伏以上《高压输电塔的应当】按国:家有关规定设置障碍!灯或者标志保持【其正常状态并向民】用航空管理机构【、民用机场管理机构!和民用机场》空中交通管》理部:门,提供有?关资:料,
【 第十七条》 在民用》机场净?空保:护区域外《升放无人驾驶自【由气球、《系留气球的》应当经当地气象主管!机构依法批准后【方可:。进行并?。不,得影响民用航空飞行!安全发生下列可【能危及飞行安—全的:情形时升《放单位、个人—应当立即向飞行管制!部门和当地》气象主管机构报【。告
《 》(一)无人驾驶自由!气球非正常运—行的;
】 (二)系【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!的;
《 《 (三)其—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!的,异常情?形
!第十八条 民【用机场?围界范围内发生【。危及飞行安全的鸟类!活动时民用》机场管理机构应【当进行驱赶或—者采取其《他必要的《措施进?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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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民用机场围界范围!外、净空保护区【域,内发生危及飞—。行安全的鸟》类活:。动,时民用机场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】。。应当组?织有关部门》采取措施消除安全】隐患民?用,机场管理机构应【当予以?配合
— 信》。鸽协会应当做好会】员的管理工作在放】飞信鸽或者》组织:竞赛:等活动时严格遵【守,有关规定《不得影?响民用?机,场净空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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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【条 ?。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!当加强对本机—场,净空状况的核查发现!影响净空安全—的情况应当立即制】止并书面报告所在地!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民!用,航,空主管部门应当【。及时采?取有效措施》。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!响
第《三章 电磁—环境:保护
第二十【条 省、》设区的?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!当会:。。同民用航《空管理机构按—国家无线电管理的】有关规定《和标准划定民用【机场电磁环》境保护?区,域,并向:社会公布
【 民用航】空电: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!设置在民用机场总】体规划区域》。内,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!。(,站)电磁环境保护】区域和?民,用机场飞行》区,电,磁环:境保护区《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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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一条 —在民用机场电磁【环境保护《区域:。内设置、使用非【民用航空《无线:电台(站)的—省,、设区?的市无线电管理【机,构应当征求》民用航空《管理:机构意见后按国家】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!定审:批
】 第:二十二条 省、设!区的市无线电管理】机构应当对民—用航空?地面无线电台(【站)进行重点保护】民用机场管》理机构?。应当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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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二,十三:条 在《民用航空《无线电台(站—)电磁环《境保:护区域内禁止—从事下列影响—民用机?。场电磁环《境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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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修建架空高压输电!线、架空金属线【、铁路、公路、电】力排灌站《;
《。 ? (?二)存放金属堆【积物;
】 (三)种植】高大植物;
! ? (四)从事掘土】、采砂、采石等改】变地形地貌的活动;!
— (五《)国家规定》的其他影响民—。用机场?电磁环境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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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:四条 《任何单位、个人设置!或,者使用的无》线电发射设》备台(站)和其他】仪,器、装置不得干扰】民用航空无线电专】用频率的正常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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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五条《 民用航空—无线:电专用频率受到【干扰时民用机场【管理机构和民用航】空管理机构》应当立即采》取排查措施及—时消除;无法消【除,的应当?通报所在地的无【线电管理机构无【线电管理机构应【当采取措施依—法查处
第四章】 法律责任
】第二十六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民用航空主管部】。门,。。和有:关部门及其工作【人,。员在民用机场—。净空和电《磁环境保护工作中滥!。用职权、《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不,依法履行职责的【依法给予处分;涉嫌!犯罪:的由司法机关依法】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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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十七条 》 违反?本办法第十一条第】三款规定的由机场】所,在地: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责令限期清除由此造!成的损?。失由修建《、种植或《者设:置该障碍物体的【单位和个人》。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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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》 附 则
!第二十八条 — 本办法自2—013年《2月1日起施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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