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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河北省历史文—化名城名镇名村保】护办法 》 河北省人民】政府令?。〔20?。13〕第5号 ! , 河北省》。历史文化名城名【镇名村保护》办,法已:经20?13年7月16日】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!。议通过现《予公:布自2013—年10月1日起【施行 省》长 张庆伟 【 : 2013年7】月29日 第一章! , 总 —。则 第一条 】为加强对历史文化】名,城、名镇、》名,村,的保护继《承优秀历史文化遗】产根:据国: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!镇名村保《护条例和《其他有关法律、【法,规的规定结合本【省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? 第【二条 《本,。省,行政区域《内历:史文化名城、名【镇、:名村的申报》、批准、规划、【保护和监督》管,理适用本办法 】   《  本办法》所称: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!、名村?是指经国务》院,批,准公布?。的国家历史文化名】城,国务:院,住房: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、国务院文物—主管部门公》。布的中国历史—文化名?镇、:名村以及经省人民】政府批准公布的【河北省历史文—化名城、名镇—、名村? ? 第三条】 历史文化名城、!名,镇、名村的保护【应,当,。坚持统筹规划、科学!管理、保《护为:主、合?理利:用的:原则 》 ,。 ,。 ,。  历史《文化名?城、名镇、名村的】保护:与监督管《理应当保证》原住居民《的参:与保障原住居—民的合法《权益: — :第四条 县级【以上人?民政府?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!。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!名,村,的保护?和监督?管理工?作,     】设区的市《、县级人民政府应】。当设立历史文化【名城、名镇、—名村保护委员—会并报省住》房城乡?建设主管部门和省】文物主管部》。门备案具体工作由】城乡:规划(建设)—主管部门负责—    【 历:。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!名村保护委员—。会由本级《人民:政府及其相关主【管,。。部门负责人、专家和!公众代表组成专家和!公,。众代表由本》。级人民政府选—聘,历史文化名城—、,名镇、名村保护委】员会应当根据本级】人民政府确定—的,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审!议制度 】 第五条 】县级以?。上人民政府城乡规】划(建?设)主管部》门会同?。同级人?民政府?文物主管《部门具体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!城、名镇、》名村保?护和监督管理—的有关工作》  》   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府有关部门【应当按各自》职责做好历》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】、名村保护和—监督管理的》相关工作  !   乡(镇—)人民政《府,、街道?办事处及《村,(居)民委》员会应当《配合做好《。历史:文化名城、名—镇、名村《的保护工作》。 — , 第六条 》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,应,当将所在地历史【文,化名城?。、名镇、名村—的保护纳入》国,民经: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并:安,排保护专项资金用】于历史文化》名城、名镇、名【村、历史文化—街,。。区、历史建筑的【普查、规《。划、保护等工作 !    》 保:护专项资金的来源】。包括本级财政预算】安排的资金、上【级财政专项补助的】资金、?境内:外单位和个人的捐】赠及其?他合法筹集的资金】 】第七:条 鼓励和支持】企事: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】和个人通过》捐赠、投《资,、提供技术服—务等方式参与历【史,文化名城、名镇、】名村保护工作 ! 第八条】 各级《人民政府《和,有关部门应》当,组织开展历史文【。化名城、名镇、名】村保护的宣传—。教育:活动普及保护—知识增强全社—会保护?意识 《第二章 《。 申报?与批准 《 第九条 —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】中国历?史文:化名镇、名村的申】报,、,批准程序按国务院历!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!保护条?例有关规定执行【 ,。 ,。 ? ?第十:条 具备下—列条件的城市及【县级人民政府—所在地镇、镇、村】。庄可以申报河—北省历史文化名城】。、名:镇、名村  !。   (一)文【物,比较丰富; 【     (【二)历?史建:筑集中成片; !。 ,   ? (三?)保留着传统格局和!历史风貌; 【。   《  (四)历史上】曾经作为政治、经济!、,文化、交《通中心或者军—。。事要:地或者?发生过重要历—史事件或者其传【统产业、历史上【建设的重大工程对】本地的发展产生【过重要影《响或者能够集中【反映本地建筑的文化!特,色、民族特色 !  : ,。  申?报河北省历史—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!。的历:史文: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应!当有:两个以上经省人【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历!史文化街区 】 》第十一条 申报】河北省历史文化名】城、名镇、名村应】当提交下列材料【 ?     (一)历!史沿革、地方—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!的说明?;,   —  (二《。)反映?传统格局和历史【风貌现状的》材料; 《     【(三)有关保护【范围的材料; 】  ?   (四)不【可移动文物、—历史建筑《、历史文化》街区的清单》;    】 (五)反映当地】非物:质,文化遗产资源及存续!状况的材料; 【     (六!)有关?保护工作情况、保护!目标和保护要—求的材料 】 : 第十二条 】申报本办法第十条第!二款所称的》历史:文化街区应当—具,。备下列条《。件     !(一)保《留着较?完整的传统格局和】历史风貌; !  :  (二)构成历史!风,。貌的:历史建?筑,和历史环境要素【可,以是不同时代的但】必须是真实的—历史:实物:;    】 (三)《历史文化街区—用地面?积,一般不小于一—公顷:;     !(四)历史文化街】区内:。文,物古迹、《历史建筑《及,能够展现《当地历史风貌特色】的建筑?物、构筑物的用地面!积达到?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!地的百分之》六十以上 ! , 第十三条 申!报历史文《化街区应当》。提,交下列材料 【     (【一)地理区》位、历史《沿革和历史文化价值!综,述;    ! (二?)反映传统》格局和?历史风貌现状的【材料; 》。   《  (三)反—。映核心保护范围和】建设控制地带的【材料;   !。  :(四)?不可移动《文物、历史建筑【和历史环境要素清单!; : :     》(五)有关》保护工作《情况、保护目—标,和保:护要求的材料 【。 》 第十四》条 申报河北【省历史文化》名城:、,名,镇、名?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由!设区:的市人民政府提【出申请经省住房城乡!建,设主管?。。部门会同省文—物主管部门》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!出审查意见后报省】人民政府《批准:公布 】 第十五》条 已经批—准的河北省历史文化!名城、名《镇、名村和历史文】。化街区因保护—不力或者其》他原因?使其:历史文?化,价值受到严》重,影,响的省人民政—府将其列入濒危名】单,予以公示并责成所在!地人民政《府限期采《取补:救措:。施;:若情况继《续恶化不《。再符合本办》法规:定条件的由省人民政!府撤销其称》号并:向社会公布 【 : 第十六条】 对?符合本办法第十【条、:第十:二条:规定条件而没—有申报?河北省历史文化【名城、名镇、名【村,和历史文化》街区的省住房城乡】建设主管部》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!。门可以向其所—在地人民政》府提出申报建议【;仍不?申报:的可以直《接向省人民政府提】出确:定为河北《省历史文化名—城、名镇、名—。。村和:历史文化街区的建】议 第三章 】保护规划 第十】七条 历史文化名!城、:名镇、?名,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经!批准公布后所在【地设:区的市、县级人民】政府应当自批准公】布之日起《30日?。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!、现场公告》牌、新闻《媒体等形式向—社会:公布 ?     设区!的市、县《级人民?政府组织编制历史文!化名城、《名镇、名《村保护规划》同级人民政府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—负责编制历史—文化街区保护—规划:保护规划应》当自历史文化名城】、名:镇、名村和历—史文化街区批准公】布之:日起1年内编—制完成 ! 第十八条— 承担历史文【化名城、历》史文化街区》保护规划《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当!具有甲级城》乡,规划编制资》。质,承担历?史文化名镇、名村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】的单位应当具有乙】级以上?城乡规划《。编制资质 】 第十九条】 历史文化—名,城,、名镇、名》村,保护规划应当—包括下列内容 !    《 (一)历史文【化价:值与特色; 【 :。   ? (二)总体—目标:保护原则、内容和重!点;   】  (三)》总体保护策》略和市(县、镇、村!)域保?护要:求; —    《(四:)保护范《围包括文物保—护单位、地下文物埋!藏区、历史建筑的保!护,范围历史文化街区】、名镇?、名村的核心保护】范围:和建设控制》地带保护范围—内相应的保护控制措!施; 《     (【五)名城历史城区的!界,限提出与《名城:、名镇?、名村传统格局、历!史风貌?、空间尺《度及:其相互依存的—地形地貌《、河湖水系等—自然景观和》环境的?保护措施; 】  :   (六)完善】城市、镇、》村,功能、改善基础设】施、:提高环?境质量的《规划要求和措施;】。     】(七)保护范围内】建筑:。。物、构筑物和—历史环境要素的分类!保护整治《要求; 【    (》八)对建设控制地】带内建筑物、构筑物!。的性质?、开发强《度、体量、高度、形!式、色彩等控制要求!; ?  ?   (《九)继承《和弘扬?。传统文化、保护非物!。质文化遗产的内【容,和措施; 】    (》十)利用和》展示的要求与—措施; —     》(,十一)规《。划,实施管理《措,。施; 》  :   (十二)保】护规划分期实施【。方案: 】第二:十条 历史—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!当包:括以下内容 !。    《(一)历史文—化价值和特》点;  【  : (二)保护原则和!保护内?容; 《 ,     (三)】保,护范围包括核心保】护,范围和建《设控制地带界线;】     】(四)保《护范围内建筑物【、构筑物和》环境:要素:的分类保护整治要】求;: 《   ? (五)重要节点或!者建筑立面整治【规划设计方案; 】     (六!),保持地区活力—、延:续传统文化的规【划措施; — ,     》(七)改善交通和基!础设:施、公共服务设施】、居住环《境的规划方案; 】   》  (八《)古树名《木保护措施;—     】(九)规划实施管】理措施 】。 ?第二:十,一条 历史文【化名城、名镇保【护规划的规划期【限应当与所》在城市?。、镇总体《规划的?规划:期限相一致》历史文化名》。村,保护规划的规划期】限,应当与村庄》规划:的规:划期限相一致 ! , 第二十二】。条 历《史文化名城、名【镇、名村《和历史文化街区【保护规划报送审【批前保护《。规划的组织编制机】关应当予以公告公】告时间不少》于30日广泛征求】有关部门、》专家和公众》。的意见必要时可以】举行听证保护—规,划草案涉及房屋征】收、土地征用的应】当举行听证》 , ?    保护规划报!送审批文《件中:应当附具意见采纳】情况及理由经听【证的:还应当附具听—证笔录 】 第《。二十:三条 历史—文化:。。名城、名镇、—名村:。保护:规划由?设区的市人民—。政,府报省人民政—府审批?。    【 历史文化街—。。区保护?规划由?组织编制机关报街】。区所在地设区的【。市、县级人》民政府审批报省住房!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、省文物主管】部门:。备,案 】 第二?十四条 历史文】化名城、名镇、【名村和历史文化【街区保护规》划经批准后》组织编制机》关应当及时公布【 ? 第二十】五条 经依—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!得擅:自修改确需》修改的保《护规划的组织编【制机关应当》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!题报告经同意后【方可编?制修改方案修—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!按原审批程序报【送审:批 ?。。 ? ?第二十六《。条 编制或—者修改国民经济和】社会:发展规?划、土地利》用总:。体,规划、城《乡规划等规》划应当体现历—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!。名村和历《史文化街区保护【的要求 【    经依法批准!的历史文《化名镇、名村和历史!文化:街区保?护规:划应当作为建设【项,目规划?。许可的依据》名镇和?历史文化街》区保护范围》内的:区域不?再编制相应区域的城!市、镇控制性详【细规划 !。。 :第二十七条 省住!房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》应当会同省文物主】管部:门加强对保护规划】。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!对存在保护不力【等问题的应当及【时向设区的》市、: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】整改意见《 ,     【设区的?市,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!对本行政《区域内历史文化【名城、名镇、—名村和历史》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定!期进:行监:督检查和评估检查和!评估:信息应当《通过政府门户—网站、新闻媒体【等向社会公布接【受社会监督》对发现的《问题应当及时—纠正、处《理 第四章 保!护措施 第二十八!条, 历?史文:化名城、名镇、名】村和历史文化街区】应当:整体保护《保持传统《格局、历史风貌和空!间尺度不得改变【。与其相互依》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!     在!历史:文化街区、》名镇、名村保—护范围内应当保持环!境整:洁不得?建设污染环》境的设施不得进行】。可能影响《环境:的活动 ! 第二十》九条 ? 设:区的市、县级人民政!府应当根《据当:地经济社《会发:展水平按照保护规划!控制历史文》化,街区、名镇、名村核!心保护范围内的【人口:数量改善历》史文化名城、名【镇、名?村,和历:史文化街区的基础设!施、公共服务设【施和居住环境 】 》 第三十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统筹安排建设【用地:指标优先保障—因历史?文化名?城、名?镇、名村和历史【文化街区保》护规划实施需要进】行的住宅建设 【。 , 第三十!一条 ? 在历史文化名【城,、名镇、名村和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!围内从事建设—活动应?当符合保护规划【的,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!化遗产的真实性【和完整性不得对【其传统格局》和历史风貌造成破】坏性:影响 ? , —第三十二条 在】历史:文,化街区、名镇、【名村保护范围内新建!、扩建基础设施【及进行绿化配置的】应当符合国家—和本:省有关?标准、?规范确因保护需要无!法按标准、》规范新建《、扩建基础设—施及进?行绿化配置的由设】区的市、《县级人民政府城【乡规划(建设)主管!部门会同相关主管】部门制定相应的保】障方案明确相—。关布局、措施—等 ?     在历史!文化街区、》名镇、名村保护范】围内改建、》翻建建筑物》因保:持或者恢复其传【。统格:局、历史风貌的需】要难以符合相关【建设标准和规—范的在不突破原【有建筑基《底、建筑高度和建】筑面积?且不减少《相邻居住建筑原有日!照时间的《前提:下可以办《理规划?许,可,手续 ! 第三十三条 】在历史文化》街,区、名镇、名村核】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!行新建、扩建—活,。动但是新建、—扩建必要的基础设】施和公?共服务设施除外【   —  新建、扩建基】。础设:施和公共《服,务设施的设区的【市、县级人》民政:府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?在,核发建设《工程规划《许可证、乡村—建设规划许可—证前应?当征求同级文物主】管部门的意》见 ?     —公路、铁路》、高压电力线路【、输油管线、燃【气干线管道》不得:穿越:历史:文化街区、名—镇、名村核》。心保护范围》;已经建设》的应当按保》护规划逐步迁出【 , ?。。 , ?第三十四条》 设区的市、【县,级人:。民政府应《当组织对本》行政区域内建成年代!较久远的建》筑物、构筑物—进行普查对具有一】定保: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!。。风,貌和地?方特色未公布—为,文物保护单位也未】登记为不可》移动文物的建筑物、!构筑物确定公—布为历史建筑—并建立档案 【    》 历史建筑档案包】括下列内容 —   》  :(一)?区位图、保护范围】边界示意《图;    ! ,(二)建筑艺术特】征、历史特征—、建设年《代及稀有《程度;  】   (三)建【筑的:有,关技术资料; 】 :   ? (四)建筑—的使用现《状和权属变化—情况;   !  (五)建筑的修!缮、装?饰装修过程中形成】的文:字、图纸、图片、】影像等资料》。; 》    《(六)建筑》的测绘信息》记录和相关资料 ! 《 :第三十?五条 设区的市、!县级人民政府应当】组织编制历史建筑保!护图则向社会公布并!将保:护和使用要》求书面告知所有权】人、:使用人?和,物业管?理单位  】   前款所称历】史建筑?保护图则《是指为保护、利用历!史建筑?提供科学依据的文本!及图纸包含》历史建?。。筑,基,本信息、保》护范围、使用要求】等,。内容 】 :第三十六条 单】位和个人实施下【列行为应当报设区】的市、县级》人民政?府城乡规《划(建设)主管【部门会同同》级文物主《管部门批《。。准 《 ,    (》一)在历史建筑【上,设,。置牌匾、空调—散,热器、照明设备等设!施;   】  (二)在历史文!化街区?、名镇、名村保护范!围内历史建筑以【外的建筑物上设【置牌匾?或者户?外广告;《     】(三)?在,历史文?化街区、名》镇、名村核心保护范!围内设?置临时用房 ! 第三十七条! , 历史建筑应当按】保护图则《的,要求:进行维护和修缮国有!历史建筑由》。使用人负责》维护和修缮非国有】历史建筑由所—有权人负责维护和修!缮设区的市、县级人!民政:府,可以给予资金补助】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!和修缮能力的设区的!市,、县级?人民政府应当采【取措施进行保护 ! , ,。  :  设区的市—、县级?人民政府应当与【。国有历史建筑使【用人、非国有历史】建,。筑所有权《人签:订历史建《筑保护协议对历【史建筑的保护—义务和?享受补?助等事项作出—约定: 》 第三十—八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损,坏或者擅自迁移、拆!除历史建《筑因公共利益—。需,要进行建设》活,动对:历史建筑无法—实施原?。址保护必须调整、撤!销其:历史:建筑:称号迁移异》地,保护或者拆除的应】当由所在地人民【政府城乡规划(建设!)主管部门会同同】级人民政府文物主】管部门报《省,住房: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。。会同省文物主管【部门批准 — 《 第三十》九条 《设区的市、》县级人?民政府?应当在历《史文化街区、名【镇、名村核心—保护范围的》主要出入口、历史】建,筑主入口一》。侧设立统一的—标志牌并标明保【。护,范围 《     —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擅自】设置、移动、涂【改或者损毁标志牌 ! ?。 第四十条 ! 在历史《文化名城、名镇【、名村?以及历史文》化,街区、历史》。建筑的保护范围内禁!止进行下列》活动 》     (一【)开山、采石、开】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!历,史风貌的《活,动,。;  —  : (二?)占用或《者破坏保护》规划确定保留的【园林绿地、河湖水】系、道路等;—。 ?     》(三)修建生产【、储存爆炸》性、:易燃性?、放射?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!物品的工厂、仓库等!; :。     【(四)修建》损害传统风》貌,的,建筑:物、构?筑物和?其他设施《; 》    (五)损毁!保护规划确定—保护的建筑》物、构筑物及其他】设施; —     (六【)对保护规》。划确:定保护的建筑—物、构筑物进—行改变原《风貌的维修》或者装饰; 【  ?   (七)设置】。破坏或者影》响风貌的《广告、标牌》、,招贴; 《     (】八,)在:。历史建筑上刻—划、:涂污;? :  ?   (九》)随:处倾倒垃《圾、排?放污水等污染环境的!行为:;  —   (十》)损毁属于》非物质文化遗产【组成部分的实物和】场所; —     (—十一)?法律、?。法规禁止和违反保】护规划的其他行【为 ? : 第四十一】条 历史文化名】城、名镇、名村和】历史文?化街区所《在地设区的市、【县级人?民政府应当》组织力量加强—。对当:地历史沿革、风【物特产、民间文学、!传统:技,艺、:。民风民?俗等非物《质文化遗产的—搜集、?整理、研究和保护工!作     !历史文化名城、名】镇、:名村和历史文化街】区所:在地设区的市、县】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!社会力量对当地传统!文化艺术进行挖掘】和整理扶持》。。有关专业人》才以及民间艺—人传徒?。、授艺 第五章 ! ,法律责任 第四】十,二条 违反本办法!第三十八《条规定擅《自,批准调整、撤—销历史?建,筑,。称号的其批》准无效?由批准机关的—上级机关责令其予】以变更或者撤销对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。和,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》予处分 》 —第四十三条 — 违:反本办法第四十【条第(四)项、【第(五)项、第(六!)项、第(七)【项规定的《由城乡规划(建设)!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!理综合执《法部:门责令其停止违【法行:。为、限期改》正;逾?期,不,改正的处五千元以】上一万元以下罚【款;有违法所得的】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!三倍:以下:但最高?不,超过三万元》的罚款;造成损失】的依:法承担赔偿责任 !第六:章 附 —则 ?第四十四《条 ?本,办法自2013【年10?月1日起施行 【   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