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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河北省《港口岸线管理规【定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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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人【民,政府令〔2》012〕第7号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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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》省港口岸线管理规定!已经2012—年10?月25日省政府【第111次常务会议!通过现予公布自【20:13年1月1—日起施行
【 省:长 张庆伟
!。 2012年1】1月21日
第一!条 为加强港口岸!线管理保护和合理】开发利用港口岸线】资,源保护?当事:人的:合法权益根》据中华?人,民共和国港口法【、河:北,省,港,口条:例(:以下简称条例—)等有关法律法规】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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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条 《本省:行,政区域?内港口岸线的规划、!利用和管理适—用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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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三条 港口岸线!的开发利《用应当坚持科学【规,划、统一管理—、严格保护、综合】利,用、集约开发和【有偿使用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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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条? ,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!输主管部门负责【全省港口岸线—。管理工作会》同省人民政》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具!体实:施,港口深水岸线使用】的报批?工作省?、设区的《市港口管理》。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!具体:实施港口岸》线管理工作
! 省港口管】理部门审批使用港口!非深水岸线前应当】征求省人民政府【发展和?改革部门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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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?。条 港口岸线的开!。发利用应当符—合,全省:港口:布局规?划和港口《总体规划并与海【洋功能区划、当地】城,。乡规划等《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!、协调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违》反规划使《用港口岸线
【 , ? , 全省港口布局规】划由省人民》政府组织编制港【口总体规划》应当符合《全省:港,。口布局?。。规划:主要港口和重要港口!的总体?。规划:必,须,报省:人民:政府批准后方—可,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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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建设单?位或者个人使用港口!岸线建设港口项目应!当,在报送项目申请报】告,或者:。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向!。港口所在地》的设区的市港口管理!部门提出港口—岸线使用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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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!岸线:使用申请《提交的材《料应当符合条例【和,国家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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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》 设区的市港【口管理?部门收?到申请材料后—对申请材料齐全、符!。合法定形式》的应当当场受—。理;对申《请材料不齐全—或,者不:符,合法定形式的应当】当场或者《在2个工作日内一】次告知申请人需【要补:正的全部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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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?对申请使用》港口深水《岸线:。的,设区的市港口管【理部门受理后—应当:。在10个工作日【内对申?请使:用的港口岸线进【行现场核查》核实申请材》料将:核查情况和申请材料!报省港口《管理部门《
《 《省港口管理部门收到!申请材料后应—当组织专家评—。审并在10》个工作日内完成征求!省人民政府发展和】改革部?门意见提出》初审意见连同—申请材?料报: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】管,部门审批
【。
? 第九条 对】申请使用《港口:非深水岸线》的设区?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受!理后应当在20个工!。作日内完成征求意见!、现场?核查、核《实申:请材料工作》报省港口管理部门】审,批
】 省港口管》理部门收到申请材】料后应当组》织专家评审并依照条!例的有关规定—进行审批
】
第十条【 港口岸线使用】专家评审的》内,。。容包括
【 (一—)建设?项目是否符》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!。政策和港口》规划;
! :(二)建《设项:目的必要性分析【;,
《。 (》三)工程可行性研究!报告:。提出的岸《。线使:用方案?是否符?合国:。家技术标准和—。规范;
— ?。 , (四)岸线使用】方案的科学性、合理!性分析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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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!)岸线使用方案是否!满足航?道、通航《安全:的,相关要求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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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六)法律【、法规和国家规定】的,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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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 省!港口管?。理部门审查决—定批准港口非深水岸!线使用申请》的应当?。出具港?口非深水岸线使用】批准文?件不予批准》的应当?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且!说明理?。由
!第十:二,条 经批准使【用港口非深水—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!在建设项目取得审】批、核准文件—后,的10个工作日内持!港口非深水岸—线,使用批准文件和建】设项目审《批、:核准文件向》省港:口管理部《门领取港《口非深水岸线使【用,证,
对!港口深水岸线使【用证的管理按国家有!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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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条 》。港口非深水岸线【使用证包括以下【内容
— (一)【岸线使用人》;
【 (二)项—。。目主要建设》内容;
! (三《)岸线的《位置、范《围、长度、用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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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,)岸:线使用期限;
】 —(五)其他有关事】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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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《批准使用港口—非深水岸线的建设项!目应当在取得岸【线批:准文件?之日起1年内开【工建设逾期未开【工建设?的批准?文件失效已》经领取港《口,。岸线使用《证的应?当予以注销
【 —批准文件《失,效后如继续建设该】项目需要使》用港:口岸线应当重—新办理港口岸线【使用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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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! 港口岸线使【用人发生变更时【应当按原审批程【序重新办理相关审批!手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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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! ,。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省港口管理部!门应当?依法办理港口—非深水?岸线使用证的注销】手续
》 , (一)使用!期限届满未延期的;!
】(二)项目法人依】法终止不再使用【港口岸线的;
】 , (三)因!港口规?划,调整建设项目所使用!的岸线不再作为港口!岸线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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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。十七条 利—用港口?规划:。区域:内岸线建设的项目】应当由?省人民政府发展【和改革部门会同【省人:民政府交通运输【、国土资源、环境】。保护、城乡规划等有!关,部门研究审核—提出意见并报省【人,。。民政府同意后方可】开展前期工作—
第!十八条 港口岸】线批:准使用期限按相关海!域、:土地使用及码—头主:体设计规范等因素确!。定使:用期限?不得超过50年超】过期限继续使用的】港口岸线使用人【应当在使用期—限届满3个月前向原!批准机关提出—申请
! 第十?九,条 ?港口管理部门应【当及时公开港—口岸线?使用情况信息,并在!相关政府网站、新闻!媒体: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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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二?十条 港口岸线可!以,。实行有偿《使用具体《办法由省人民政府】财政部?门会同省人民—政府发展和改—革、交通运》输等部门依照有关】规,定拟定并按》规定报批《后执: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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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!条 鼓励和支持】利用港口岸》线,建设、经营集装【箱和杂货码头—并按:有,关规:定减免有关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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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二: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、港口管理!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港!口岸线?资源评估机制—鼓励和支持港口经】营人通?过,。产权:重组:等方式对利用—率低的港口岸—线进行整合》提高港口岸》。线利用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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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三条 使用港】口岸线的港口建设项!目同时占用土—地和海域《的应当由同一—主,体使: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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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】条 : 港:。口建设?项目开工《建设:时设区的市港口管理!部,门应:当对港口岸线—的,具体坐标位置—进行:核定
! 第二十五条 【 建设单位或者【个人:依照有关规定取得临!。。时使用港口岸—线批准文件后—,,应当按批准的使用期!限、:范围、?功能等要《求使用港口岸线临时!使用:期届:满或者因公共利【益,。。需,要拆除临时设施的建!。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!及时予以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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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【条 ?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交通运输主【。管部门、港》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!对港口岸线资源的】监督管理建立—健全监督《检查:制度:及时依法查》处,港口岸线使》。。。。用、管理活动中【。的违法行为
!。 公民、法人!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举!报违法使用》、管:理港口岸线的行为】省人民政府交通运】输主管部门、—港口管?理,部门应当设立—举报:电话:、信箱?或者电子邮箱接【受,公民: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】的举报对受》。理的举报经》调查核实后应当依】法予以处《理
!第二十七条》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、港口】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!关部门及其工作人】员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《责任:人员依法给》予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《追究:。。刑事责任
!。 , (一)》不按:规定的权限、程序】批准:使用港?口岸线的;
! (二)违】反港:口规:划批准使用港口非深!水岸线?的;:
《。。 《(三)?。未取得港口岸—线批准文《件审批?或者核准港口建设项!目的;
》 (四】),其他:滥用职权《、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弊的行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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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八条 擅自【改变港?口岸线?使用:范围或者使用功能的!依照:条例第六十》。。二条的相《关规定?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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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—条 本《规定自2013年】1月1日起施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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