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【北省防?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!办法
政】府,令〔2?。005〕第1号
!河北省防《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!办法已经2》005年《1月:26日省政》府第:40次常务会议【通,过现予公布自—200?5年3月1》日起施行
二○】○五:年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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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总?则,
第一《条为防治《船舶以及与》船舶有关作》业活:动,污染水域保》。护水域生态》环境和资源保—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!人民:共和国海洋》环境保护法、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!。。染防治?法等有关法律、【。法规的规定》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第?。二条本办法适用【于本省?沿海和内河通航水域!(以下简称》水域)航行》、停泊、作业—的船舶及其所—有人、经营》人以及从事与船舶有!关作业活动的单位】和个人
第—三条本省《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!构和国务院交—通行政?主管部门设置的河北!海事:行政主管部门(以下!统称海事管理—机构)按照各自【的职责负责防治船舶!以,及与船舶有关—作业活动污染—水域的监督管理工】作,
? 各级》环境:保护行政主》。管部门按照》规,定的职责对》内河通航水》域水污染防治实施】统一监督管理—
第二《章船舶及相关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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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任何船舶以!及从事?与船舶有关作—业活动的单》位和个人都不得违】反法律?、法规和规》。章的规定向水—域排放?污,染物、?废弃物?和,压载水、垃》。圾及其他有害—物质
第五—条船:舶和码头、水上【装卸设施《经营人?。进行:污染危害《性货物装卸作业时】。应当:采取有效《的,防治水域污》染措:施.避免货物散【。落污染水域发生【货物散?落污染?水域的应当》迅速打捞清除并立】即向海?事管:。理机构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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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六,条在:沿海通航水域—运输油类《等散装液体污—染危害性货》物的船舶在抵达目】的,港前应?当与符合规定条【件的污染物》清除单位签》订污:染物清除《作,业协议保证在发生污!染事故?后能够?及时、有效地—清除污染《物
第七条沿海】通航水域的船舶和】码头、水上装—卸设施?经营人在《进,行油类等散装液【体,污染危害性货物装】卸作业时应当安排具!有相关知《识及专?业技能的人员—进行现场管理和作】。业在:进,行油类货物装—卸作业时应当—布设围油栏并严格遵!守安全?防污操?作规程
第八条】在内河通航水域不得!运输剧毒化》学,品,以及国务院交通行】政主管部《门禁止运输的其他】。危险化学品
! 在内《河通:航水域运《输前:款规定以外》的危险?化学品的应当委托取!得危险化《学品运输资质的水】运企业承运
【第九:条在沿海《通航水?域,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事!先依照?有关法?律规定报海事管理机!构批准或者核准
】
(—一)船舶在港—区水域内使用焚【烧,炉;
《 (二)船舶!在港区水域内进【行洗舱、清舱、驱】气、排?。放压载水、残油、】含油污水接收—。、舷外拷铲及油漆】等作业;
》
(三)船!舶、码头《、设施使《用化学消油剂;
】
(—四)船舶冲洗沾有】污染物、有毒—有害:物,质的甲板;》。
《 (五)》船舶进?行散:装液体污染危害性】货物的过《驳作业;
》
(六)从!事船舶?水上:拆解、打捞、修【造,和其他水上、水下船!舶施:工作业
第十条】运输油类《货物船舶的》供受油?作业必须在海事管理!。机,构指定的水》域进行并采取有效】的防:治水域污《染措施
】 每年6月》20:。。日至9月《10日在秦》皇岛市沿海》通航水?域禁止进行》散,装液体污《染,危害:性货物?的,过,驳作业;除》运输:油,类货物?船舶外船舶》的供受油作》业必须在码头进行】
第?十,一条码头、水上装】卸,设施、船舶》修造厂和散装液体】污染危害性货物过】驳作业经营人应【。当依照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和海事!管理机构的规定配置!处理:船舶污染物、垃圾和!其他有?害物质的接收设【施,确定人员维》护管理使设》施处于良好状态【
第十二条从【事散装液体污染危害!性货物装《卸,和过驳船舶》供受油船舶洗舱、清!。。舱船舶污染》。物,接收处?。理船舶修《造、水上拆解—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!当向海事管理—机构备案《其作业人员应当经过!防治船舶《污染知识和专业【技能的?培训
《第三章?船舶污?染物的排《放与接收
第十三!条沿:海通:航水域一《。百五十总吨以上【运输油类货物的船舶!和四百总吨以上的】。其他船?舶应当依照有—关法律、法规—和我国加入》的有关国际公—约的规定配置相应】的防污设备和器材】;,不满一百五十总吨运!输油类货物的—船舶和不满》四百总吨的其他船】舶应当配置与船【舶污:染物、垃《圾,和其他有害物质【产生量相适》应,。的处理?或者储存设》。备和器材
】 , 内河通航水域的船!舶应当配置与船舶】污染物、垃圾和【。。其他有?害物质产《生量:相适应?的储存?设备:和器材
第十四条!船舶应当将污染物】、垃圾?和其他有害物—质及时进行分类和】收,集沿海通《航水域的船舶应【当委托具备相应【能力的单位》接,。收处理;内河通航】水域的?船舶应?当,放置到码头设置的】接收设施由码头统】一处理不得随意【丢弃
】接收处理单位—必须依照有关规定】处理船舶《污染物、垃圾—和其他有害物质并将!。接,收和处理情况报海事!管理:机,构备案
第—十五条?海事管理机构可以】依,照国:家有关规定对通航】水域:的船舶采《取,禁,。止排:。放污染物、》垃圾和其他有害【物质的措施
第】十六条在船舶修造作!业过程中船舶修【造厂应当依照有【关,规定及时回收—、处理船《舶污染物、垃—圾和其他有》害物质
— , 船?舶修造厂利用船【坞修造船舶的—在修造作业结束后】。应当对现场》进行清理并》向海事管理机—构报告
第四章船!舶污染事故应急【反,应
第十七—。条与防治《船舶污染水域工作有!关的县?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当组织制—定重大水域污染【事故应?急预案
【 因船舶污染水】域造成或者可能造】成,。重大水?域污:。染事故时《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依照?有关专项《应,急预案的规》定迅速启《动应急预案;设【置在:。海事管理机》构的船舶污染水【域事故应《急反应机构应—。当依照应急预—案的:规定具体负责—组织:协调:有关:单位及时采取相【。应的应急处置措【施
?第十八?条船舶和码》头、水上装卸设施】、船舶修造》厂及散装液体污染】危害性货物过—驳作业?经营人应《当,制定防止水域—。污染的应急计划【配,置防污染应急设备和!器材建立水域污染应!急处置组《织定期进行》培训和演《练并在发生》水,域污染事故》后依照?有,关专项应急预案的】规定参加《应急处置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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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任何【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!污染水域造成或者】可能:造成重大《水域污染事故时【应当立即向海—事,管理机构及其他【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!具体情况采取—相应:的防止污《染损害?扩大:的措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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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船舶发生!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!。成水域重大污—染损害?的海事管理机构【可以依法强制—采取:避免或者《减少污染损》害的措施由此发【。生的费?用由肇事方承担
!。。第五章法律责任
!第二十?一条违反本办—法第四条、第五条、!第八:条、:第,。十一:条、第十三条、第十!四条、第十六条和】第十八?。条,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!构依:。照,中华人民共和国海】洋环境保护》法、中华人民—。共和国水污染—。防治法、中》华,人民共?。和国水?污染防治法实施【细则以及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防止:船舶污染《海域管?理条例等有关法律、!法规的规定予—以处:罚
第二十二【条违反本办法第【六条、第七条和【。第十二条《规定的?海事管理机构可以禁!止船舶?进出:港口:或者责令船舶—、有关单《位和作业人员停止作!业并:限,期改正
《
第二?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!九条、第十条规【定没有违法》所得的由《。海事管理机构处以三!千,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的罚《款;有?违,法,所得的由海》事管理机构处以【违法所得三倍以下、!最多不超过三—万元的罚款
第】二十四?条,海事管理机构执法】人员滥用职权—、玩忽职守》、徇:。私,舞弊造成水域重大污!。染损害?的依法予以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?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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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拒【。绝、阻碍《海,。事管理机构及其工】作人员依法执行【公务的由海事管【理机构依法》予以行?政处罚;构成违反治!。安管理行为的由公】安机:关依法予以治安【管理处罚;》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
】
,第六章附则
第】二十六条本办法下列!用语的含义是—
—(一)?船舶是指水》上各类排水》或者非?排,水的船、艇、筏、水!上飞行器、潜水器】、移动式平台和【其他水上移动—装置
(!二)水上装卸—设施是?指水上各《种固定?或者浮动的用于船】舶装卸作业》。的建筑、装》置和平?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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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)—与船:舶有:关作业活动是指与】船,舶有关的《码头和水上装—。卸设施的货物装【卸水上过驳》危险货物集》装,箱拆(装《。)箱船舶供受—油船舶洗舱》、清舱船舶》污染物、垃圾—和其他有害物质的】接收处理船舶水【上拆解、打》捞、:。修造:和其他水上、水下】船舶:施,工作业
】 (:。四):船舶污染物是—指船舶?及有关?作业向水域排放【的任何?可能:对水域环《境造成污染损害的物!质包括油《类,(含类油物质)【、油性混合物、货物!残余物、《。船舶:。洗舱:水、:。生活污水、》污压载水、废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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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《散装液体污染危【害性货?物是:。。指散装油类、散装液!体危:险化学品、散装液】化气体以及国际【散装运输危险—化学:品船舶设备与构造】规则规定的物质【。
第?二十七?条渔业?。船舶污染水域的【监督管?理依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海洋环境】保护法?、中华人民》共,和国水污染防—治,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!渔港水域交通—安全:管理条例等》法律、?法,规的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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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—水上浮动《设,施,污染水域《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!行,
第?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!005?年,3,月1日起《。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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