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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【防治船舶污染水【域管理办法 —
政府令【〔200《5〕第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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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《防,治船: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!已经20《0,5年1?月26日省政—府,第40次常务会议通!过现予?。公布:自2005年3月】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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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五年二月】三,日
第《一章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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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为防治—船舶以及与船—。舶有关作业》。活动污染水域保护】水,域生:。态环境和资源保障人!体健康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海洋环境保护—法、: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水:污染防治法等有【关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结合本《省实际制《定,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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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本办法适】用于本省沿海—和内河通《航水域(《以下简称水域)航】行、停泊、作业的船!舶及其所有人—、经营人以及从事】与船舶有关》作业:活动:的单:。位和个人
第三】条,本省各级地方—海事管理机构和国】务院交通行》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河!。北海事行政》主管:部门(以下》统称海事《管理机构《)按照各自的职责负!责,防治船?舶,以及:与船舶有关作业活动!。。污染:水域的监督管理工】作
? , 各级》。环境:保护行政主》管部:门按照?规定:的职责对内河—通航水?域,水污染防治实施统】一,监,。督管理
第二章船!舶及相关作》。业
第四条任何】船舶以及从》事,。。与船舶有关作业活】动的单位和个人【都不:得违反法律、法【规和:规章:的规:定向:水域排放污染物、】废弃物和压载水、垃!圾及其他有害物【质
第五》条船:舶和码头、》水上装卸设施经【营人进行《污染危?害性货物装卸作业】时应当?采取有效的防治【。水域污染措施.避】免货:物,散落污染水域发生货!物散:。落污染水域》。的应当?迅速:打捞:。清除并立即》向海:事管理机《构报:告
第六》条,。在沿海通《航,水域:运输油类等散装液】体污染危《害性货物的》船舶在抵达目的港】前应当?与符合规定条件【的污染物清》除单位签订》污染物清除作业【协议保证在发生污】染事:。故后能够及时、有效!地清除污染》物,
第七条沿海【。通,航水域的船舶—和码:头、水上装》卸设施经营人—在进行油类》等散装液《体污染危害性—货物:装卸:作,业时应当安排具【有相关知识及专【业技能?的人员?进行现场管理和作】业在进行油》类货物装《卸作业时应当布【设围油?栏并严格《遵守安全防污操【作规程
第八【条在内河《通航水域不得运【输剧毒化学》品以及国《务院交通行政主管】部门禁止《运输:的其他危险化学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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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在内河【通,航水域运输前款规】定以外的危险化【学品的应当委托取得!危险化学品运输【资,质的水运企业承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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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九条在《沿海通航《水域进行下列活【。动应当事《先依照有关法律规】定,报海事管《。理机构?批准或?者核准
》 ? (一)船舶在港区!水域内使用焚烧炉】;
【(,二,)船舶在港区—水域:。内进行?洗舱、清舱、驱气、!。排放压载水》、残油、《含油污水接》收、舷外拷铲及油漆!等作业;
【 : (三)船舶、码头!、设:施使用?化学消油剂;—
: (四)船舶!冲洗沾有污染物、有!毒有害物质》的甲板;
! (五)船舶进行散!装液体?污染危害性货物的】过驳作业;
】 (六)从事】船舶水?上拆解、打》捞、修造和》其他水上、水下船】舶,施工作业
第十条!。运输油类货物—船舶的供《受油作业必须在海事!。管,理机构指《定的水域进行并【采取有效《。的防治?水域:污染措施
— 每年6月】20日至《。9月:10日在秦皇岛【市沿海通航水域【禁止进行散装液体】污染危害性货物【的过驳作业;—除运:输油类货物船舶【外船舶的供受油作】业,必须在码头》进,行
第十一—。条码头、水上装卸设!施、船舶修造厂【和散装液体污染危】害性货物过驳作【业,经营:人应当依照环境【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和》海,事管理机构》的规:。定配置处理船舶污】染物、垃圾和—。其他:。有害物质《的接收?设施确?定人员维护管理【。使设:施,处于良好《状态
《第十二条从事散【。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!物装卸和过驳—船舶:供,受油船?舶,洗舱、清舱》船舶污染《物接收处理船舶修】造、水上拆解—等,作业活?动的单位应当向【海,事管理机构》备案:其作业人员》应当经过防》治船舶污《染,知识和专业技能的】培训
第三章船舶!污染物的排》放与接收
第【十三条?沿海通航水域—一,百五十总吨以—上运输油类》货物的船舶和—四百总吨以上的【其他船舶应当依【。照有关法《律、法规和我—国加入的有》关国:际,公约的规定配置【相应的防污设—。备和器材;不—满一百?五十总?吨运:输油类货物的船舶和!不满四百总》吨的其他船》舶应当配《。置与船舶污染—物、垃圾和其他有】。害物质产生量—相,适应的处理或者储存!设,备和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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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河【通航水域的船—。舶应当配置与船舶】污染物、垃圾和其】他有:害物质产生量相适】应的储存《设备:和器材?
第十四》。。条船舶应《当将污染物、垃圾】和其他有害物质【。及,时进行分类和—收,集沿海通航》水域的?船,舶应当委托具—备,相应能力的》单位接收处理;内河!通航水域的船舶应当!放置到码头设置【的接收?设施:由码头统一处—理不得?随意丢弃
— ?。 接收处理单—位,必须依照有关规定】处,理船舶污《染物、垃圾和其他】有害物质并将—接收:。和处理情《。况报:。海事管?理机构备案》。
第?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!。可以依照《国家有关规》定对通航《水域的船舶采取【禁止排?放污:染物、垃圾和其他有!害物质的措施—
第十六条在船舶!。修造作业过程中船】舶修造厂应当—依照有?。关规定及时回收、】。处理船舶污染物、垃!圾和其?他有害物《质
【船舶修造厂利—用船坞修造船—舶的在修造作业结】束后应当对》现场进行清理并【向海事管理》机构报告
第【四章船舶污染事故应!急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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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与防【治船:舶污染?水域工作《有关的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应当组】织制定重《大水:域污染事《故应急预《案
因】船舶污染水》域,造成或者可能造【成,重,大水域污染事故【时县级以上人—民,政,府应:当依照有关专—项应急预案的—规定迅速启动应急】预案:;设置?在海事管理机构的】船舶污染水域—事故应急反应机构】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的!规定具体负责组【织协调有《。关单:位,及时采取相应的应】急处置措施》
:第十八条船舶—和,码头、?水上装卸设施、船】舶修造厂及》散装液体污染危害】性货物过驳作—业经:营人应当制》定防止水域污染的】应急计划配置防【污染应?。急设备和器材建立】水域污染应急—处置组织定期进【行,培,训和演练并》在发生水《域污:染事:。故后依照有关专【项应急预《案的规定《参加应急处置工【作
?第十九条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】现船舶污染》水域造?成或者可能造—成重大水《。域污染事故时应当立!即向海事管理机构】及其他有《。关部门报告并根据】具体:。情况采取相应的【防止污染损害扩大的!措施
第二十条船!舶发生事《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!水域重大污染损害的!海事管理机构可以】依法强?制,。采取避?。。免或者?。减少污染损》害的措?。施,由此:发生的费用由肇【事方承担
第【五章:法律责任《
第二十一条【违反本办法》第四条、第五条、】第八条、第十一【条、第十三条、第十!四条、第十六条【。和第十八条规—定的:由,海事管理《机,构依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!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水污染防【治法、中《华,人民共和国水污【染防治法实》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!共和国防止》船舶污染《海域管理条例—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:。。定予以处罚
【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!法第:。六条、第七条—和第十二《条规定的海事—管理机?构,可,以禁止船《舶进出?港口或者责令船舶、!有关单位和作—业人员停止作业并】限期改正
第二】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!九条、第十条规定没!有违法所得的由【海事管?理机构处以》三千元?以上一万元以下【的罚款;有违—。法所得的由海事【管理机构《处,以,违,法所得三倍以下、】最多不超过三万【元的罚款
第【。二十四条海事管理机!构执:法人员滥用职权、】玩忽职守《、徇私舞弊》造成水域《重大:污,染损害的依法—予以行?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?第二十五条拒—绝、阻碍海》事管理机构及其【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!务的由海《事管理机构依—法予以行《政处罚?;,构成违反治安—。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!。关依法予以》治安: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!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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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附》则
第二十六条本!办法下列用语—的含义是
—。 《(一)?船舶是?指,水上各?类排水或者非排【水的船、《艇、筏、水上飞行器!、潜水器、移—。。动式平台和》其他水上移》动装置
《
(二)】水上:装,卸设施是指》水上各种固定—。或,者浮动的《用于船舶装卸—作业的?建筑、装置和平【台
(三!)与船舶有关—。。作业活动是指与船】舶有关的码头—和水上装卸设—。施的货物装》卸水:上过驳危险货—物,集装箱拆(》装,)箱船舶供》受油船舶洗舱、【清舱船舶污染物【、垃圾?和其他有害物质的】接收处理船舶水上拆!解、打捞、修造和其!他水上、水下船【舶施工作《业
《 (《四)船舶《污染物?。是指船舶及》有关作业向水域排】。放的任何可能对【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损!害的物?质包括?油,类(含类《油物质)、油性混】合物、货物残余物】、船舶?洗舱水?、生活污水》、污压载水、废气等!
: :。 (五)散—装液体污《。染危害?性货物是《。指散装油类、散装】液体危险《化学品、散装液化】气体:以及:国际散装运输—危险化学品》船舶设?备与构?造规则规定的—物质
《第二十七条渔业【船舶:污染水域的监督管理!依照:中华:人民共和国海洋【环境保护《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国水污】染防治法和》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渔港》水域交通《安全管理条例等【法律:、,法规的有《关规定执行
第】二十八条水上浮动设!。施污:染水域?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!行
第二十九条】本办法自《2005《年,3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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