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:省防雷减《灾管理办法
(20!0,7年9月3》0日河北省人—民政府令[200】7]第11号—公布 根据2014!年1月16》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![201《。4]第2号河北【省人民?政府关?于修改〈河北省人】民,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!政公用设施》建设的暂行规定〉等!32件?省政府规《章,的决:定,第一次修正 根据2!017年12月3】1日河北《省人民政《府令〔2017〕第!6号河北省人民政】府关于废《止和修?改部:分省政府规章的【。决定:第二次修正)
第一!章 总则《
第一条 —
为《加强防雷减灾—工作保障公共—安,全和:公民生命财》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!发展根?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!象法、河北省实【施〈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气象法〉办【法及有关法律、法】规结合本省实际制】。定本办法
第二【条
在本省!行政区域《内从事防雷减—。灾,活动必须遵》守本办法
第—。三条
本办!法所称防雷减—灾是指防《御和减轻雷》电灾害?的活动包括》雷,电灾害的研》究、监测、预警、防!护以及雷《电灾害风险评—估及调查、鉴定等】。
第四条
!防雷减灾工》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!、防治结《合的方针《坚持统筹规》划、:。综合防治、分级【管理的原《则
第?五条
【县级: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》加强对防雷减灾工】作的领导将》防雷减?灾,。。工作纳?入本级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《规划以及安全生【产监督管理的—工作范围《所需经费依》法列:入本级财政预算
】第六条 《 ,
,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!构在上级气象主管】机构和本级人—民政府领导下—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防雷减灾工作的组!织管理?。
, :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其,他,有关部门应当—按各自职责做好【防雷减?。灾工作
《第七条
【。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气象主—管机构及《有关部门应当—在基层社区、林【。区、厂矿、乡村【、学校等单位开展】防雷减灾法律法规、!。科,普知识的宣传—、教育活动提—高全社会《的防雷减灾意识【和,自救互救能力
第八!条
—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。应,当对在防雷减—灾工作?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!位和个人给》予表:彰和奖励
第二章 !雷电灾害《监测与预《警
第?九条
— 省人?民政府气象》主管:机,构,应当按合理布局、信!息共享、有效利用的!原则组建全省雷电监!测网组织开展—雷,电监:测,。
,第十条 《
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气象主】管机构应当》加强雷?电天气预《警系:统,。建设提高雷》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!灾,服务能力
—第十:一条
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气象主?管机构所属》气象台站应当—加强对雷《电天:。气,的监测及时》。。作出预报、警报【提高:。服务水平
第十二】条
雷电天!气预报、《警报:由县级以上人民【。政府气象主》。管机构所属的气象】。台站按职责通过当地!主要媒体《向社:会发布并根》据天气变化情况【及,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!任何:组织或者个人—不,得向社会发布雷电】天气预报、警报【
第十三条 —
广》播、电视、报—纸、电信、信息网络!等媒体收《到气象主管机—构所属?的气象台站》要求播?发的雷电天气—预报、警报信息后应!。当及:时向公众传》播对重大雷》电天气的补充、订】正预报、预警有关媒!体,应当:及时增播或者插【播
第十四》条
《 县级以上—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!构应当组织》有关部?门加强?。对雷电和雷电灾【。害,的,。发生: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!御技术等应用—理论的研究并加强】对防雷减灾技—术和雷电监测、预警!系统的研究和—开发
?第三章 防雷装【置安:装与检测《
第:十五条? :
下列建—。(构)?筑物、场《所或者设施必须安】装,防雷:装置:
(一)建筑物!防雷设计规》范规定的一、二、三!类防雷建(构)筑】物;:
(二)石油、!化工等易燃》易爆物品的》生产或者储存—场所;
(三】)电力生产设施和】输,配电系?统;
》(四:。)航空、通》信设施?。、,广播电视系统、【计算机?信息系统;
— (五)国家【战,略,物资储备及其他【重要物资的仓储场所!尚存地上《建筑的各级》文物保?。护单位;
(】六)学校、宾馆、大!型娱乐场所等人口聚!。集场所;
(】七)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及国家—和本省技术规范【规定应当安装防雷】装,置的其他场所—和设施
第》十六条? :
必须安装防雷!。装置的新建、扩建】、改:建的建(构)筑物、!场所和设《。。施建设单位》应当将防雷》装置的建设纳入计划!与,主体工程或者—整,体,项目同时设》计,。、同时施《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】
第:十七条?
必—须,安,装防雷装置的建【(构)筑物、—场所:或者设?施安装的防》雷装置应当符—。合国务院《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!使,用要求
第十—八,条,
必—须安装防雷装置的】建(构)筑物、场所!或者设施其防雷【装置设计《方案应当《。按照国家规定进【。行设计审核》
第十九条》 :
必须安装防雷!装置的建(构—),筑物、场《所或者设施建设单位!应当按照审核—同意的设《计方案进行施工【并,选择:具有相应防雷检【测资质的机构按施】工进度进行分阶【段检测检测报告作为!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!
第二十条
! 必须安装的防【雷装置竣工后应【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!竣工验收
》
第二十《。一条 《
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!机构应当会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部:。门对防雷《装置检测工作—实,施监督管理并组【。织对防雷装置—。检测情况进行抽查】。。
第二十二》条 :
? 防雷装置的检测由!依法设立《。的,。防雷装置《检测机构《承,。担
? 省人民政》。府气象主管机构应】当依法对防雷装置检!测机:构进行资《质认定并向》社会公布《
防雷装置【检测:机构应当建立—健全完善的检测【制度严格执》行国家有关标—。准和规范保证—检测报?告的真实性、科学】。性、公正性
—第二十三条 —
《防雷:。。。装置建设或》施工单位使用的防】雷产品应《当符合国《家质量标准具有【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!说明书并《接受:省人民政府气—象主管机构的—监督:检查
第二十—四条
对】社会提供《公正数据的》防雷产品质量—检验机构应当按【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!计量认证或者获【得资:格认可
第二十五】条
《。 投入《使,用后的防雷装—。置实行?定期安全检测制【。度防雷装置每年【检测一次其中易【燃、易爆物品和化学!危险:物品的生产、储存】设施和场所的防【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!次
第?二十六条 》
防雷装【置检:测机: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!应当出具《检测报告《并对检测结果负【。责
第二十七—条,。
拥—有防雷?装置所?有权或使用权的【单,位,应当做好防雷装【。置的日?。常维护工作对发现】。的问题应当》及时进行整》改并接受所在地气】象主管机《构、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和公安—消防部门的》监督检查
第四章】 雷电灾害应—急
第二《十八条 《。
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应当》建立健全《防雷减灾指》。挥协调?机制编制本》行政区?域,的雷电灾害应—急预案
《第二十九《条
《 ,。 必须安装防雷【装置的建(构)筑物!、场所或者设施的使!。用单位应《当制定雷电灾害应】急抢:救方案建立应急【抢救组?织或者指定》兼职的应急抢救人员!落实应急抢救责任
! 雷电《灾,害应急?抢救方?案应:当报当地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?部门和气象主管【机构备案
第—三十条
— ,。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!位和个人《应当及时《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所!在地气象主管机构】报,告雷电灾《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!害的调查和》鉴定工作
》
第三十一条 【
雷电灾害】发生后有关单位【应当迅?速启动应急抢救方案!防,止灾情扩大并按【有关规定如实上报】。。。雷电灾害《情,况不:得隐瞒不报、谎【报或:者拖:延不报不得》破,坏事故现《场
第三《。十二条
【 当地人民政府接】到,雷电灾情报告后应当!根据灾?情程:度组织有关部门迅】速启:。动雷电灾害应急预案!
第三十《三条
县】级以上?人民政府气》象主管机构接—到雷电灾情报告后】应当立即指派2名以!上,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赶!赴现场进行调查并】在3日内作》出,雷电灾害鉴定报告雷!电灾害的调》查、鉴?定情:况,应当及时向》同级人民政府和上】一级气象主管机构报!告
任何单位】和,个,人不得干扰、阻【挠,对雷电灾害的依法】调查:处理
第三十四条 !
各有关部】门应当按照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!规定相互协调配合】迅速做好雷电灾害应!。急处理和善后工作
!第三:十五条
】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气象主管《机构应当及》。时统计分《析本行政区》域内发生《雷电灾害的情—况并向社会公布
第!三十六条 —
建设单—位,应,当组:织对本?行,政,区域内?的大型工程、重【点工程、爆炸—危险环?境等建设项目进行】雷击风险评》。估以:确保公共《安全
第五章 法】律责任
第三十【七,条
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》。及有关?部门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员和《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》究刑:事责任
》 (一)违反国家规!定对不符合技—术标准?的防雷装置设计【方案通过《设计审核的;—
(《二)违反国家规定】对不合格的防雷装】置通过竣工验—收的;
》 (:三)对不符合条件的!单位颁发防雷装置】检测资质证书的;】
(四》)隐瞒不报、谎【。报或者拖延不报【雷电灾害灾情—的;
《 (五)未按雷电灾!。害应急预案》的要求履行职责【的;:
?(六)在雷电灾害】防御、应急处理【中违反?法律、法规和—本,办法规定《有其他渎职、失职】行为的
第三十八条!
违反本】办法规定防雷—装置使用单》。位,拒绝实?施定期?。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!格又拒绝整》。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,府气象主管》机构按照权限责令】。限期改正;逾—期不改正的可以处】一千元以上》。一万元以下的罚款;!情节严重的》可以处一万元以【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!;,给他人?造成损失的》依,法承担赔偿》责任
第三十九条 !
? 违反本办法第二】。十六条规定防雷检测!。机构出具虚假检测】报,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气象主》管机构?按,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!可,。以处一千元以—上一万?元,以下的?奉;情节严重的可】以处:。一万元?以上三万元以下的】奉由省人民政府【气象主管机构撤销其!防雷:装置检测资质
第六!章 附则
第—四十条
】本办法自200【8年1月1日起【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