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河北:省防雷减灾管—理办法
(200】7年9月《30日河北省人民政!府,令[2007—]第11号公布 】根据20《14年1月16日】河北省人民政府【。令[2014]第2!号河北省人民政府】关于:。修改〈河《北省人民《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!政公:。用设施建设的暂【行,规定〉等《32:件省政?府规章?的决定第一次修【正 根据2017年!12月31日河北】省人民政府令〔20!17〕第6号河【北省人民政府关于】废止和?修,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!决定第二次修—正)
?第一章 总则
第一!条
—为,。加强防雷减灾—。工作保障《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!财,产安全促进经—济社会发展根据中】华,人民共和国气—象法、河北省实【施〈中华人》民,。共和国气《象法〉办《法及有关《法律:、法规结合》本省实际制定本【办法
第二条
! 在本省行政区域!内从事防雷》减灾活动必须遵守本!办法
第三条
! , 本办法所》称防雷减灾是—指防:御和减轻《。雷电灾害《的活:。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!究,。、监测、预警、防护!以及:雷电:灾害风险评估—及调查、鉴定等
】第四条
【 防:雷,减灾:工作应当遵循预【防为主?、防治结合的方【针坚持统《筹,规,划、综合《防治、分级管理的】原则:
,第,五,条
》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加强—。对防雷减灾工—作的领导将防雷【减灾工作纳入—本级:国民:。。经济:和社会发《展规划以及》。安全:。。生,产监督?管理的工作范围【所需经费依法列【入本级财《政,预算
第六条 】
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在!。上级气?象主管机构和本级】人民政府领导下负】。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!减灾工作《的组织管《理
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其他: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!职责做好防雷—减灾工作
第七条 !
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气象主管【机构:及有关部《。门应当在基层—社,区,、林区、厂矿、【乡,村、学校等单位开展!防雷减灾法律法规】、科普?知识的宣传、教【育活动?提高全社《会,的防雷减灾意识和】自救互救能》力
第八条 【
,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应当:对在:防雷减灾《。工作中做出》突出贡献的》单位和个《人给予表彰和奖励】
第:二章 雷电灾—害监测与预警
【第九条
【 省人民政府气【象主管机构应当按】合理布?局、信息共享—、有效利用的—原则组建全省雷【电监测网组织开展】雷电监测
》第十条
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气象:主管机构应当—加强雷电天气—预,警系:统建设提《高雷电灾《害预警和《防雷减灾服务能力
!
第十一条 【。
县级》。以上:人民政府气象—主管机构所》属气象台站》应当加强对》雷电天?气的监?测及时作出预—报,、警报提高》。服务水平
第—十二条 》
雷电天气预】报,、警报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!所属:的气象?台站按职《责通过?。当地主要媒体向社】会发布并《根据天气《变化情?。况及时?补充或者订正其他】任何组织或者个【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雷!电天气预报、警【报
:第十三条
【 ,。。 ,广播、?电视:、报纸?、电:。。信、信息网络—等媒体收《到气象主管机—构所属的气象—台站:要求播发的》雷电天气预报、警报!信息后应当》及时向公众传—。播对重大雷电天【气,的补充、订正预报】。、,预警:有关媒?体应当及时增播或者!插播
第十四条 】
? 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气?象主管机构应当【组织有关部门—加,强对雷电和雷电灾】害的发生机理等【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!等,。。。应用理论的研究【并加强对防雷减灾】技术和雷电监测、预!警系统的研究和【开发
?第,三章 ?防雷装置安装与检】测
第十《五,条,。。 :
下列建(构)!。。筑物、场所或者设】施必须安《装防雷?装置
(一【)建筑物《防雷设?。计规范规定的一、】二、三类防雷建(构!),筑物;
—(二:)石油、化》工等易燃《。易爆物品的生—产,。或者:储,存场所;
》 (三)电力生产!设施和输配电系统】;
(》四)航空、》。通,信设:施、广播电视系【统、计算机信—息系统;
(五!)国家战略物资储】备及其他重要物【资的仓储场所尚存】地上:建筑的各级文—物保护单位;
【 :(六)?学校、宾馆》、大型娱乐场所等】人口聚集场所;
】 (?。七)法律、法—规和规章及》国家和本省技术规范!规定应当安装—防,雷装置?的其他场所和设施
!第,十六条
【 必须安装防雷装】置的新建、》扩建、改建的建(构!)筑物、场所—和设施建设单位应】当,将防雷?装置:的建设纳入计划与】主,体工程?或,者整体项目同时设】计、同时施》工、同时投入—使用:
第十?七条
必须!安装防雷装置的建】(构)筑物、—场所或者设施—安装的?防雷装置应当—符合国务院》气象主管机构规【定的使用要求
第】十八条
必!须,安装防雷《装,置的建?(构)筑物、—场所或者设施其【。防雷装置设计方案】应当按?照国家?规定进行设计审核
!第十九条
】 ,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!建(:。构)筑物、场—。所或者设施建设单】位应当按照审核同】。意的设?计方案进《行施工并选择具【有相应防《。雷检测资质》的,机构按施工》进度进行分阶段检测!检测报?告作为竣工验收的】。技,术依:据
第二十条 【
必须—安装的防雷装置【竣工后应当按—照国家规《定进行竣工验收【
第二十一—条 ?
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?。气象主管机构—应当会同安全生【产监督管《理部:门对防雷装置检测工!作实施监督》管理并组织对防雷装!置检测情况进行抽查!
第二十二条 】
防雷装置【的检测由依法设立的!防雷装?置检测机构承担
! 省人民政府—气象: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对!防雷:装置检测《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并!向,社会公布
防】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!建立健全完善的【检测制度《严格执?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!范保证?检测报告《。的真实性《。、科学性、》公正性?
第二?十三条 《
防雷装【置建设或施工—单位使?用的防雷产品应当符!合国家质量标准具】有产品合格证书和】。使用:说明书并《接受省人民政府【气象:主管机构的监督【。检,查
第二十四条 】
? 对社会提供公正】数据的防雷产品质】量检:验机:构应当按照国—家有关规定通过计量!认证或者获得资格认!可
第二十五条 !。
: 投入使用》后的防雷装置实行】定期安全《检测制度防雷装【置每年?。检测一次其中—易,燃、易爆《物品: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!产、储存《设,施和:场所的防雷装置每】半年检测一次—
第:二十六条 —。
, :防雷:装置:。检,测机构对防雷装【置,检,测后应当出具检【测报告并对检测结】果负责
第二十【七条 ?
拥有防雷】装置所有权》或使用?权,的单位应当做好防】雷装置的日常维【护工作对《发现:的,问题应当及时进行】整改并接受所在【地气象主管》机构、安《全生产?监督管理和公安【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!
第四章《 雷电灾害应急
第!二十八条 —
: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建立健全防】雷减灾指挥协调机制!编制本?行政区域的雷—电灾害应《急预案
第》二十九条 —
必须安装防雷!装置的建《(构)筑《物、场所或者—设施的使《用单位应当》制定雷电灾害—应急抢救方》案建立应急抢救组织!或者指定兼职—的应急抢救人员落】实应急抢救》责任:
雷电灾害应】急抢救方案应当报当!地安全?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和气象—主管机构备案—
第三十条 【
遭受雷电灾害!的,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及时向当地人民【政,府和所在地》气象主管机》。构报告雷电灾—。情并协助做》好雷电灾《害,的调查和鉴定工【作
?第三十一条 【
雷《电,。灾害发生后有关单】位应当迅速启动【应,急抢救方案防止灾情!扩大并按有关规【定,。如实上报雷电灾害情!。况不得隐瞒不报、】谎报或者拖延—不报不得破坏事故】现场
第三十二条 !
当地人民】政府接到雷电灾【情报告后应当—根据灾情程度组【织有关部门迅速【启动雷电灾害应【急预案
《第三十三条
!。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!构接到雷电灾情报告!后,应当立即《指派2名《以上防雷专》业技术人《员赶: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在!3日内?作出雷电灾害—鉴定报告雷电灾【。害的调查、鉴定情】况,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!政府和上一》。级气象主管》机构报告《
,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:干扰、阻挠》对雷电灾害的—依法调?。查处理
第》三十四条
!各有关部门应当【按照雷电灾害—应,急预案的规定相互】协,调,。配合迅速做好—雷电灾害应急处【理和善后工作—
第三?十五条 》
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气—象主管机《构应当?。及时统计分析本【行政区域内发生雷】电灾害的情况—并向社会公布
第】三,十六条?
? 建设单》位应当组《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!大型工程、重点【工程、爆炸》危险环境等建设项】。目进行雷击》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!安全
?第五:章 法律责任—
第三十《七条
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及有】关部门有下列—。行为:之一的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《员,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处》分;: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:刑事责任
》 (一)违—反,国家规定对不符合技!术,标准的防雷》装置设?计方案通过设计【审核的?;
(二—),违反国?家,规定对不合格的防】雷装置通过竣—工验收的;
】(三)对不符—合条:件的单位《颁发防雷装置检【测资质证书的;
】 , (四)隐瞒不报、!谎,报或者拖延》不报雷电灾》害灾:情的;
(五)!未,按雷电灾害》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!职责的;
— (六)在雷电灾害!防御:、应:急处理中《违反法?。律、:法规和本办法—规定有?其他渎职、失职【行为的
第》三,十八条 》
违反本办【法,规定防雷装置使用单!位拒绝实施定期【检测或?者经检?测不:合格又拒绝整改的】。由县级?以上人?民政府气象主—。管机构按《照权限责令限—期改正?;逾期不《改正的可以》处一千元以上一【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情节严《重的可以《处一万元以上三万】元以下的罚款—;给:他人造成《损失的依法》。承担赔偿责任
第】三十九条《 ,
违》反本办法第二十【六条规定防雷—检测机构出具虚【假检测?报告: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气:象主管机构按照【权限责令限期改正】可以处一千元以上】一万元以下的奉;】情节严重的可以处】一万元以上三万【元以下?的奉由省人》民政府气象主—管机:构撤销其防雷装置】检,测资质
第六章 】附则
第《。四十:条 ?
?本办法自2》008年1月1日起!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