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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防雷》减灾管?理办:。法 (2《007年《9月30日河北省】人民政府令》[2007]第1】1号公布 根据20!14年1月16【日河北省人民政府】。令[2014]第】2号河北省人—民政府关于修改〈河!北省人民政府关于】加强城?市市:政公用设施》建设的暂行规定〉等!32件省政府规章】。的决:定第一?次修正 根据201!7年12《月31日《河北省人民政府令〔!2017《〕,第6号?河,北,。省人民政《府关于废止》和修:改部分省政府规章】的决定第《二次修正) 第一章! 总则 第》一条 ?    为加强防】雷减:灾工作保《障公共?安全和公民生—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!社会发展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!、河北?省实施〈中》华人民共和》国气象法〉》办法及有关法律【、法: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办法 第二条【     》。在本省?行政区域内从—事防雷减《灾活动必须遵守【本办法? 第三条  —   本办法所称防!雷减灾是指防御和】减,轻雷电?灾害的活动》包括雷电灾》害的研究、监测【、预警、防护—以及雷电《灾害风险《评估:及调查、鉴定等 第!四条     防】雷减灾工作应—当遵循预防为主【、防治结合》的,方针坚持《统筹规划、综合【防治、分级管理【的原则 第五—条     —县级以?上,人民政府应》当加强对防》雷减:灾工作的《领导将防雷》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!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。划以及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的工作范围所】需经费依《法列入本级财政【预算 第六条 【   ?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气象】主管机构在上级气】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!民,政府:。。领导下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防雷减灾工作!的组:织管理   县【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!。应当按各自》。职责做?好防雷减灾》。工作 第七条  】。  : 县级?。以上人民政》府气象主管》机,。。构及:。有关部门应当在【基层社区、林区、】厂,矿、乡村、学校等】单位开展防雷减灾法!律法规、科普—知识的宣《。。传、教育活》动提高全社会—的防雷?减,灾意识和自救互【救能力 《第八条     县!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应当对在】。防雷:减灾工作中做出【突出贡献《的单位?和个人给予表—彰和奖励《 第二章 雷电灾】害监测与预警— 第九条  —   省人民政府气!象主管机构应当按合!理布局、信息共享】、有效利用的—原则:。组建全省雷》电监测网组织开展】雷电:监测 第十》条  ?  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气《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!雷电:天气预?警系统建设提高雷】电,灾害:。预警和防雷减—灾,服务能力 —第十:一,条     县【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气象主【管,机构所属《气象台站应当加强】对雷电天气的监测】及时作出《预,报、警报提》高服务水平 第十】二条    — 雷电天气预报、警!报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!。所属的气象台站【按职责通过当地主】要媒体向《社会:发布并根据天气【变化情况及时补【充或: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!或者个人不得向社】会发布?雷电天气预》报、警报 第—。十三条     】广播、?电视、报纸、—电信、信息》网络等媒《体收到气象主管机构!所,。。。属的气象台》站要求播发的雷电天!。气预报、警报信【息后应当及时向【公众传播《对,重,大雷电天气》。的补充、订》正预报?、预警有关媒体应】当及时增播或者【插播 第十四条 】   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?气,象主管机构应当组】织有:关,部门:加强:对雷电和《雷电灾?害的:发生:机,理等基础《理论和防御技术等】应用理论的研究【。并加强对防雷减【灾技术和雷电监【测、预警系统的研究!和开发? 第三章 防雷【装置安装与检测 第!十五条  》   下《列建(构)筑物【、,。场所或者设》施必须安《装防雷装置》   (一》)建筑物防雷设计】规范规定的一、【二、三类防》雷建(构)筑—。物;:   (二)石【油、化工等易燃易爆!物品:的生产或者储存【场所;   —(三)电《力生产设《施和:。输配电系统; 【  (四)航—空、通?信设施、广》播电视系统》、,计算机信息系统;】   (五》)国:家战略?物资储备及其—他重要?物资的仓储》。场,所尚存地上建筑【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!;   (六)学】校、宾馆、大—型娱乐场《所等人?口聚集场所;   !(七:)法律、法规和【规章及国家和本【省技术规范规定应当!安装防雷装置的【其他场所和设—施 第十六》。条    》。 必:须安装防雷装置【的新建?、扩建?、改:建的建(构)筑物】、场所和设施建设单!位应当?。将防:雷装:置的:建设纳入《计划与主体工程或】者整:体项目同时设计、同!时,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! 第十七条  【   必须》安装防雷装置的【建(构)筑物、场】所或者设施安—装的防雷装置应【当符合国《务院气象主》管机构规定的使【用要求 第十—八条 ? ,   必须安装防雷!装,置的建(构)筑【物、场所或》者,设施其防雷装置【设计方案应当—按照国家规定进【行设计审核》。 第十九条    ! 必须?安装防雷《装,置的建(构)筑【物、场所或者设施建!设单位?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!设计方案进行施【工并选择具有相应】防雷检测资》质的机构按施—工进度?。进行:分阶段?检,测检测报告作—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!据 第二十条— ,   ?。 必须安装的防雷】装置:。竣工后应当》按照国家规定进行】竣工验收 第【二十一条《  :   ?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气象—主管机构应当—会同安全《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《。对防雷装置》检测:工作实施监督管理】并组织对防雷装置】检测情况《进行抽查 第—二十二?条     防雷】装置的检测由依【法设立?的防雷装置检测【机构承担  —。 省人民政府气象】主管机构应当依法】对防雷装置检测机构!进行资质认》定并向?社会公布 》  防雷装置检测】机构应当建立—健全完善《的检测制《度,严格执?行国家有关》标,准,和规范保证检测【报告的?真实性、科学性【、公正性 第二十三!条     —防雷装置建》设或施工《单位使用《的防:雷产品应《当符合国家》质,量标准具有产品合格!证书:和使用说明书并【接受省人民》政府气象主管机构的!监督检查 第二【十四:条   《  对社会》提供公正数据的【。防,雷产品质量检验机】构应当按照》国家有关《规,定通过计量认证【或者获得资格认【可 第二十》五条     投入!使用后的《防,雷,装置实?行定期安全》检测制度防雷装置】。每年检测《一次其中《易燃、易《爆物品和化学—危,险物品的生产、【储存设施《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!半年检测《一次 第二十—六条     防雷!装,置检测机构》对防雷?装置检测后应—当出具检测报—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! 第二?十七条   — ,。 ,拥有防?雷装置所有权—或使用权的》单位应当做好防雷】装置的日常》维护工作对发—现的问题应当及时】。进行整?改并接受所在地气象!主,管机构、安全—生产监督管理和公】。。。安消防部门的监督】检查 ?第四章? 雷电灾害应—急 第二十八条  !  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建立健》。全防雷减灾指—挥协调机制编制【本行政区《域,。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! 第二十九条 【。   ? ,必须安装防雷装置】。的建:(,构)筑物、场所【或,者设施?的使用?。。单位应当制定雷电】灾害应急《抢救方案建立—应急抢救组织—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!抢救人员《落实:应急抢救责任 【  雷电《灾,害应急抢救方案应】当报当地安全生产监!。督管理部门和气象】主管机构备案 第三!十条     遭】受雷电?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!当及:。时向当地《人民政府和所—在地气象主》管机构报告雷电灾情!并协: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!查和鉴定工作— , 第三十一条—    《 雷电灾害发—生,后有关单位应当【迅速启动《应,急,抢,救方案防止灾情扩】大并:按有关规定如—实上报雷电灾—害情况不得隐瞒不报!、谎报或者》拖,延不:报不得破坏事故现】。场 第三《十二:条     当地人!民政府接到雷电【灾情报?。告后应当根据灾情程!度组织有关》部门:迅速启动雷电灾害应!急预案 第三十【三条 ?   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气象主管机】。构,接到雷电灾情报告后!应当立即指》派2名以上防雷【专,业技术人员》赶赴现场进行调【查并在3日内作出】雷电灾害鉴定报【告雷电灾《害的调查、鉴定【情况应当及时—向同级?人民政府《。和上一级《气象主管机构—报告 ? 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:干扰、阻挠对雷电灾!害的依法调查处【理 第三十四—条 :。    各有关【部门应当按照雷电】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!相,互协调配《合迅速做《好雷:电灾害应急处理和】善后工作 》第三十五条   】 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气》象主管机《构应当及时统计【分析本行《政区域内发生—雷电灾?害,的情况?并向社会公布— 第三?十六条  》 , , 建设单位》。。。应当组织对》本,行政区域《内的:大型工?程、重点工程—、爆炸?危险环境等建—设项目进行雷击风】险评估以确保公【共安:全 第五章 法律责!任 第三《十七条    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及有关部门》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对直接负】责,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》法给予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》   (一)违【反国:家规定对不符合【技术标准的防雷装】置设计方案》通过设计《审核的;《  : (:二)违反《国家规定《对不合?格,的防雷装置通过【竣工验?收的;   (【三)对不符合条件】的单位颁发》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!书的;? ,  (四)》隐瞒不报、谎报【或者拖延不》报雷电灾害灾—情的;   —(五)未按雷电灾】害应急预《案的要求履》。行职责的《;   (六)在】雷电灾害防御、应】急处理中违反法【律、法规和本办法规!定,有其他渎职、失职行!。为的: 第三十八条  】   违反》本办:法规定防雷装—置使用?单,。位拒绝实施定期【检测或?者经检?测不合格又拒—绝整改的由县—级,以上人民政府—。气象主管《机,构按照权《限,责,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的可》。以处一千元以上【一,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!节严重的可》以处一万元》以上三?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给,他人造成损失的依】法承担赔偿责任 】第三:。十九条    【 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六条规定防雷检测!机构出?具虚假检《测报告的由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!象主管机《构,按照权限责令限期】改正可?以处一?千元:以上一万元以下的】奉;:情节严重的可以处】一万元以上三万【元以下的奉由省【人民政府气象主管】机构撤?销其:防雷装置检》测资质 第》六章 附《则 第四《十条   》  本办法》自20?08年1月》1,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