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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,北省防雷减》灾管理办法 —(200《7年9月30日河北!省人民政府令[2】。00:7]第11号公布 !根据2014年【。1月16日河北【省人民政府令—[201《4]第2号河北省人!民,政府:关于修改〈河北省人!民政:府关于加《强城市市政公用【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!〉等32件省政【府规章的《决,定第一次修正— 根据20》1,7年12月》31日河北省—人,民政府?。令,〔2017》〕第6号《河北省人民》政府关于《废止和修改部分【省政府规章的决定】。。第二次修正) 第一!。章 总则《 第一?条    》 为加强防雷减【灾工作保障》公共安全和公民生】命财产安全》促进:经济:。社会发展根据—中,华人民共和国气象】法、:河北:省实施?〈中: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!〉办法及有关法【律、:法规结合本省—实际制定本办法【 第二条   【  在本《省行政区域内从事】防雷减灾活》动必须遵守本—办法 第三条 【  :  本办《法所称防《雷减灾是指防御【。和减轻雷电灾—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!害的研究、监测【、,预警、防护以及雷】电灾害风险》评估及调查、—鉴,定等 第四条   ! ,。 防雷减《灾工作?应当遵循预》防为主?、,防治结合《的方针坚持》。统筹:规划、综合防—治、分级《管理的原则 第【五条    —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府应:当加强对防雷减【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雷!减灾工作纳入本级】国民经济和社—会发展规划以及安全!生,产,监督:管理的工作》范围:所需经?费依法列《。入,本级财政预算— 第六条  —  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!构在上级《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!人民:政府领导下负—责本行政区域内防】雷减灾工作的组织】管理 ?  县级《以上人?民,政府:其,。。他有关部门》应当按?各自职责《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!第七:条  ?   县级》以上:人民政?。府气象主管机—构,及,有关部门应当—在,基层社区、》林区、厂矿、乡【村,、学校等单位开展防!雷,减灾法?。律法规、科普知识的!。宣,传、教育活动提高全!社会:的防雷减《灾意识和自救互【。救能力 第八条  !   ?县级: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对在防】雷减灾工作中—做出突出贡献—的单位和个人给【予表彰?和奖励? 第二?章, 雷电灾害》监测:与预警 第九条  !   省人民—政府气象主管机【构应当按合理布【局、信?息共享、有效利【用的原则《组,建全:省雷电监测网组织开!展雷电监测 第【十条  《   县《级以上?人民政府气象主【管机构?应,当,加强雷电《天气预?警,系统:建设提高雷电灾害预!警和防雷减灾服务】能力 第十一【条   《  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气象主管机构【所属气象台》站应当加强对雷【电,天气的监《测及时作出预报【。、警报提高》服务:水平 第《十,。二条   》  雷电天气预报】、,警报: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气《象主:管机:。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!职,责通:过当地主要媒体【向,。社会发布并根据【天气变化情况—及时补充或者订正】。其他任何组织或者】个人不得向社会发】布雷电?天气预?报、警报 第—十,三条   》  广播、电视、报!纸、电信、信—息网:络,。等媒体收到气—。象主管机《构所属的气象台【站要:。求播发的雷电—天气:预报:、警:报信息后应当—。及时向公众传播对】重大雷?电天气的《补充、订《正预:报、预警有关—媒体应?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! 第十?四条  《  : 县: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气象主管》机,。构应当组《织有关部门加—。强对雷电和雷电灾】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!理论和防御》技术:等应:用理论?的研究并加强对防】雷减灾技术和—雷电监测、预警系统!的研究和开发— 第三章 防雷【装置安装与检—测, 第十?五条   》  :下列建(构)筑【物,、场所或者设施【必须安装防雷装置 !  (一)建筑物防!雷设:计规范规定的—一、:二、三类防雷建【(,构)筑物;》   (二)石【油、化工《等易燃易爆》物品:的生产或者储存场】所;   》(三)电力生—产设:施和输配电系统;】   (四)航空】、通:信,设施、广播电视系】统、计算机信息系】统;   (—五)国家战略物资储!备及其他重要物【资的仓储场所尚【存地上建筑的—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】;   (六)学校!、宾馆?、大型?娱乐场所等人口聚】集场所;   【(七)法律、法【。规和规章及》国家:和本省?技术规范《。规定应当安装防雷】。装,置的其?他场所和《设施 第十六条 】。    必》须,安装防雷装置—的新建?、扩建、《改建的建(构)筑物!、场所和设施建设】。单位:应当:将防雷装置的建设纳!入计划与主》。。体工程或者整—体项目同时设计、】同,时,施工、?同,时投入使用 第十】七条   》  必须安装—防雷装置的建—(构)筑物》、场所或者设施【。。安装的防雷装置应】当符合国《务院气象主》管机构?规定的使用要求 】第十八条  —   必须》安装防雷装置的【建(构?)筑物、场所或者设!施其防雷装置设计方!案应当按照国家规】定进行设计审核 】第十九条  —   必须安装【防雷装?置的:建(构)筑物、【场所或者《。设,施建:。设单:。位应当按照审核【同意: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!并选择具有》相应防雷检测资质的!机构按施工进度进】行分阶段检测检【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!的技术依据 第【二十:条     必须】安装的防雷装—置竣工后应当—按照国家规定—进行竣工《验收 第》二十一条     !县级以上《人民:政府:气象主管《机构:应当:会同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?部门对防《雷装置检测工作【实施:。监督管理并组织对防!雷装置检测》情况进行《抽查 ?第二:十,二条  《   防雷装—置的:检测由?依,法,设立的防雷装置检测!机,构承担?   省人民政府气!象主管机构应—当依法对防雷—装,置检测机构进行资质!认定并向《社,会公布   防【雷装置检测机构应】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检!测制度严格执—行国家有《。关,标准:和规范保证》。检测报告《的真实性、科学性】、公正性 第二【十三条    【 防雷装《置建设?或施工?单位使用的》。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!家质量标准具—。。有,产品合格证》书,和使用说明书并接】受省人民政府气象】主管机构的监—督检查 第二十【四条    — 对社?会提供公正》数据的防雷产品【质量检验机构应【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?定通过计量认—证或者获得资—格认可? 第二十《。五条     投】入,使用后的防雷—。装置实?行定期安全检—测制度防雷》装置每?年检:测一次其中》易燃、易爆物品和化!学危险物品》的生产、《储存设施和场所【的防雷装置每半【年检测一次 第二】十,六条 ? ,   ?防雷装置检》测机构对防雷装【置检测后《应,当出: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!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!条     拥有】防雷装置所有权或使!用权的单位应当【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!维护工作对发—现的问题应》当及时进行整—改并:接受所在地气象主管!机构、安《全生产监《督管理和公安消【防,部门的?监督检?查 第四《。章 雷?。电灾害?。应急 第二十八条】     》县级以上《人民:政府:应,当建立健全》。防雷减灾指挥—协调机制编》制本行政区域的【雷电灾害《应急预案 第二【十九条   —  必?须安装防《雷装置的建(—构)筑?。物、场所或者设施】的使用单《位应当制定雷电灾】害应急抢《救方案建立应—急抢救组织或—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抢!救人员落实应急抢救!责,任  ? 雷电?灾害应急抢救方案】应当:报当地安全生—产监督管理部门和】。气象主?管机:构备案 第三—十条 ?   ? ,遭,受雷:电灾害的单位和个】人应当及时向当【地人民?政府和所《在地气象主管—机构报告雷电灾情并!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!调查和鉴《定工作 第三十一!。条   《  雷电灾害—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!迅,速启动应急抢救方】案防止灾情扩—大并:按,有关规?定如实上报雷电【灾害情?况不得隐瞒不报【、谎报或者》拖延不报不得破【坏事故现场 第三】十二条   —  当地人民政府接!到,雷电灾情报告后应当!根据灾情程度组织有!关部门迅速启—动雷电灾害应—急预:案 第三十》三条   》 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气象?主管机构《接到:雷,电灾情?报告后应当立即指】派2名以上防雷专】业技:术,人员:。赶赴:现场进行《。调,查并:在3日内作出雷【电灾害鉴《定报告雷电灾害的】调,查、:鉴定情况应》当及时向同级—。。人民政府和上一【级气象主《。管机构?报告   任何【单位和?个人不得《干扰、阻挠》对雷电灾害的依法调!查处理? 第三十四条 【    各有关部】门,应当按?照雷电灾《害应急预案的规定】相互:协调配合迅》速做好雷电》灾害应急处理—和善后工作 第【三十五条   【 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气象主管机构应】当及时统《计分析本行政区域】内发生雷电灾害【的情况并向社—会公布? 第三十六条 【    建设单【位应当组织对本行】政区:域,内的大型工》程、重点《工程、爆炸危险【环境等建设项目进】行雷击?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!安全 第五》章 法律责任 【第三十七《条     —县级以?上人民?政府及有关部—。门有下列《行为: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!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。责任人员《依法:。给予处分《;构: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  (一】)违反国家》规定对不符合技【术,标准:的防雷装置》设计方案通过设计审!核的;   —。(二)违反国家规】。。定对不?合,格的防雷装置—。通过竣工验收的; !  :(三:)对不符《合,条件:的单位颁发防雷【装置:检,测资质证书的;【   (四)隐【瞒不报、谎报或【者拖延不报雷电【灾害灾情的;  】 (五)《未按雷电灾害应急预!案的要求履》行职责的;   (!六)在雷《电灾害?防御、应急处理中】违反法律、》法规:和,本办法规《定有其他渎职—、失职行为的— 第:三十八?条,     》违反本办法规定防】雷装置使《用单位拒《绝实施?定期检测或者经【检,测不合格又拒绝【整改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气象—主管机构按照权限】责令限期改》。正;逾期《不改正的可以处【一,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!的,罚款;?情,节严重的可》以处一?万元以上三万—元以:下,的罚款?。;,。给他人造《成损失的依法—承担赔偿《责任 第三十九条 !    违反本办法!第,二十六条规定防雷检!测机构?出具虚?假检测报告》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气象主管【机构按照权限责【令,限期改正可以处一】千元以上一》万元以?下的奉;情》节严重的可以处【一万元以《上三:万元以下的奉由【省人民政《府气象主管机构撤】销,其防雷装置检—测资:质, ,第六:章 附则 第四十条!     本办【。法自2008年【1月1?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