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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河北省消—防设施管理规定 】 河北省政】府令〔2011〕第!3号: —河北省消防设施【管理规定已》经2:011年1月28】日,省政府第80次常务!会议通过现予—公布自2011年4!月1日起施行— 二○一一—年二月九日 第一!章 总则 第一条!为加强消防设施管理!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!能力维护公》共安全,根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消防法和【河北省?消防:条例等?法律、法《规的规定《结合本省实际—制定本规定》 第二条本—省行政?。区域内消防》设施的?规划、建设、维护和!管理工作《适用于?本规定 第—三条本规《定所指消防》设施包括公》。。共消防设施》和建筑?。消防设施  【   公共消防设施!包括     】(一)消防》队(站)、消防趸】船、消防直升飞【机停机场(坪)、】消防训练及战勤保】障设施;《 ,     》。(二)?市政:消,火栓、消防》水鹤、?消防水池、》消防取水码头—、消防供水》管网及?其他:消防取水装置;【    》 (三)消防—车通道?、消防安《。全,疏散通?道、防火间距—、消防安全标志【、户外消防安全宣】传设:施;    【 (四)《火警信号传输线【路、户外通信机站及!配套设施; 【    (》五,)其他防火、—灭火、抢险救援装备!、设施和器材 【     建筑消防!设施包?括 : ,   ? (一)自动灭火系!统、火灾自动—报警及消《防联动控制系统; !     (二【)防烟排烟系—统; 《  :  (?三)消防通信及火】灾应急广播》系统;?     (四】)消防供电、配【电,系统和电气》防火防爆设施;【 ,。     》(五)灭火器和【消防给水系统;【  ?   (六)防【。火门和活《动式防火分隔—设施;?     (七)!火灾应急照》明、疏?。散指:示标志及疏散楼【梯,、疏散走道、—疏,散门、消防电梯 】。 第四条县》级以上?人,民政府及《有,关部:门负:责本行?政区域内公共消防设!施的规划、建设【、维:护,和,管理:工作   —  机关、》团,体、企?业、事业单位及【其他组织负责本单位!建筑消?。。防设:施的建设、维护【和管理工作》 第五《。。条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公安机?关消防机构负责本行!。政区域内《消防:设施的监督》管理 ? 第:二章 公共》消防设施管理 【。 第六条各级人【民政府应当按—城乡规划编制、【修订消防《规,划消防规划必须包】括详尽的公》共,。消防设?施建设内《容     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将公共》消防: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!列入同级财政—年度预算 》 第七条设区的市】、县:级人:民政府应《当将公?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基!础设:施,同步规划、同步【设计、同《。步建设保证公共消】防,设,施与:经济社?会发:展相适应《 第八《条发展?和改革部《门应当依据》消防规划《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!和消防装备》器,材配备列入地方固】。定资产?投资计划在审批城乡!基础设施建设、改造!项目时应当审—查有关公共消—防设施的投资—计划 第九条【城乡规划确》定的公共消防设【施建设?预留:用地由设区的市、】县,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!、,国,土,资,源,行政:主管部门进行—控制任?何单:位和个人不得擅自】改变用途《 第?十,条住:房和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?在安排年度城乡基】础,。设施:建设、改造计划时】应当依据消防规【划将公共消》防设施纳《入建:设、改造《计划统筹《实施 第十一【条设区的市》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!按,城乡规划和国—家、:省有关规《定建设消《防站配?备符合国家标准【的消防?装备和训练设施 !    设》区的市人《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!建设消防调度—。指,挥中心? 第十二》条供水单《位在进行供水管网】建设、改《造时应当《。按国家有关技术【标准统一建设市政】消,火栓等?公共消防供水—设施供水管网不【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!的应当进行改造【或者修建消防水【池等储水设施  !   规划区内有】江河、?湖泊和水塘等天【然水源的县级以上】。人民政府有关部【门应当修建通向【天然水?源的消防车》通道和取《水设:施 第十》三条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应当为市政消!火,栓等公共《消防:供水设施的布局和建!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!。务     有关!的,公共消防供》。水设施建设、改造】项目竣?工后市?政,公用设施主管部【。门应当会《同,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进行综合》。验收未?经验:收或:者经:验收不合格的不得】投入使用 第【十四条公《共消防设施维护管】理单位应当明确内部!工作职责确定专人】负责:维,护,管,理,工作为公《。共消防设施设置消】防安全标志保证【。其完好有效 —     供水【单位根据实际配【。备专兼职检修人【员负责?市政消火栓》的安装、维》修和保养《。。     公【安机:关消防机构定期对】公共消防设施进【行,。测试及时发现故【障,隐患并?及时通知《有关单?位排除 》第,十五条城市》街区:道,路应当按国家有关规!定建设保证道—路宽度、间距—、转弯半《径、净?空高度、承载力及回!车场等符合》国家消?防技术规范》要求设置道》路栏:杆等障碍《物的道路《应,当预留消防车通道】  ?   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占用公共【建筑、居民》住宅小区的消防车】通道:、消防车《工作场地    ! 室外?集贸市?场管理单位应—当确保消《防车通道不》被占用? :第十六条公》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应当与》住,房和城乡建设—、交通运输、通信等!主管部门以及供水】、供电、供》气、医疗急救—等市政公用企业【建立信息共享机【制及时通报》有关:信息   —  市政公用企业】和建:设等单位在停—电、:停水以及截》断通信线路、修建道!路等影响公共—消防设施《使用的应当事先通知!当地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 第!三章 建筑》消防设施管理 【 第:十,七条新建、改—建、扩建的》建设工程应当按国家!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消!防设计?安装、配置建筑消防!设施    【 鼓励使用安全控制!、报:警、逃生《等先进消防设备和产!品 第十》八条设?。有自动消防设施的】。建设工程竣工后【自,动消:防设施应当》。。依法:。委托取得《资格的消防》技,术服务机构》进,行专:。业技:术检测未经》检测的公《。安机:关消防机构不予受】理消防验收》或者消防验收备案】抽查 第十—。九条投?入使用?的建设工程建筑【物的使用单位—或者管理《单位应?当定期?对,建筑消?防,设施实?施维修、《保养每年至少—。进行一次全面—检测: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!     》固定灭火系统、火】灾报警系统和机械】防烟:排烟系统等技术性】。能较高的《建筑消防设施的【检测应当依法委托取!得资格的消防技术服!。务机构进行》 :第二:十条建?筑消防设施的—使用单位或》者管理单位应当【履行下列日常—管理责任确》保建筑?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!  :   (一)明确】建筑消?防设施的管理人【。员及其职责;—     (二】)制定落实建筑消】防设施?维修、?保养、检测等操作规!程和管理制度; !    (三)定期!。组织对建筑消防设】施进行巡视检查、】测试检查;》  ?  : (四)组织自动消!防设施的操》作、管?理人:员接受消防安—全,培训;     !。(五)配备经消【防,安全培?。训合格的消防控【制室值班、》操作人员落》实消防控制》。室24小时两人值】。。班制度及时发现【并准确处置火灾和】。故障报警;》     (【六)建立建筑—消防设?施配:置、:运行、检测等情况】的管理档案 — 第:二十:一条:消防技术《服务机构《应当按有关消防法】律、法规和技—术标准进行检测【维修对出具》。的检测结果》。及服务质量负责【。并向公?安机:关消防?机构备案《 第四《章 监督管理 】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!政府应当《对下级?人民政府《。和本级人民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】公共消防设》施规划、建设、维护!和管理职责的情况】进行监督检查 【 第二十三条公【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!单独或者联》。合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对公《。共,消防设施的设计【、建设、《维,护、管理《情况和消防技术服务!机,构提供服务的质量】进行:监督检查《 第?二十四?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及其工作人员应当】按法定的职权和程】。序履行检查职—责不得收取费用【不得利用职权为用户!、建设单位指定或】者变相指《定消防产品的品牌、!。。销售单位或者消【防技术服务机构【、消防?设施施工单位 】第,二十:五条公共消防供水设!施建设、管理—和维护单位及公安】机关:消防:机构应当建立公【共消防设《施档案 第二十】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!应当爱?护消:防设:施对:破坏消?防,设施的行为任—何单位和个人有权】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举报 第!五章 法律责任 】 第二十七条县级】以上:人民政府有关部【门违反本规定—的由人民政府—或者:监察部门依照—管理权?限予以通《报责令限期改正【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—。责任人员依》法给予处分 【第二十八条》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及其工》。作人员违反本—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依法给予处分】    》 (一)不》依法:履行消防监督检【查职责的; —     (二)在!消,防监督检查时发现】问题不?依法查处的; 】  :  (三《)利用职权为—用户、建设单位指】定或:者变相指定消—。。。防产品的《品牌:、销售单位或者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、!消防设施施》工,单位的;   】  (四《),其他:滥用职?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!舞弊:的行为 第二十九!条违反本《规,。定第十?二条第一《。款规定?的由: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责令:限期改正《;逾期?不改正的处三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】下罚款 第三十】条违:。反本规定第》十四条第二款、第十!六条第二款》规定的由《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责令改正处】一千元以下罚—款 第三十一【条违反本规》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公《。安机关消防机—。构责令限期改正;逾!。期不改正《的处:一千元以上五—千,元以:下罚款 》。    (一—),消防技?术服务机《构未备案《提,供技术服《。务的; 》    (二)维】护,管理单位未设置公】。共消防设施消—防安全标志》的;     】(三)?未配备经《消防安全培训—合格的消防控制室值!班、操?作人员的;   !  :(四:)消:防控制室未》落实2?4小:时两人值班制—度,的, 第六章 附则】 第三十二条乡镇!、农村的公共消防设!施建设管理参照本】规定:执行: 第?三,十三条本规》。定自2011—年4月1日起施行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