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!森林防?火规定
》
河北省人【民政:府,令〔2?。011〕第14号】
河!北省森林防火—规定已经2》011年1》1月9日省》政府第96次常务】会议通过现予—公布自2012【。年1:月1日?起施行
代—省长 《 ? 张庆伟
【 二○《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!日
第一【。章 总 则!
第一《条, 为保障》人,民生命财产》安全:保护森林资源根据】中华人?民共:和,国森林法、国务【院森林?防火条例等有—关法律、《法规的规《定结合本省实际【制,。定本规定
— :
第二条 】 本规定适用于【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!火灾的?预防和扑救
! : 法律、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!规定
【
: 第:三条 《各级人?民,政府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【的,森林防火《。工作:,实行行政首长负责!制政府?主要负责人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】负责人为《。。主要责任人其设立的!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!责组织、协调和指导!本行政?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!。
】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森林:防火:指挥:机构应当会同有【关部门建立专职指】挥制度重点》火险县的森林防火办!公室应当配备专职工!作人员?。省人民政府》森,林防火指挥机—构应当强化预—警监测、扑火指【。挥、航空《护林:等工作职《能完:善,森林防火组织指挥】体系
】 :县级以上人》。民政府林业主管部】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!林防火?的监督?和管理工作》。承担本级人民—政府森林防火—指挥机构的日常工】作
:
【第四条 《。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将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!设,。纳入国民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】划把:森林:防火经费纳》入本级财政预算根】据森林防火实—际需要结合》本级财力情况—确保森林《防火经费
!
第《五条森?林防火工作属于紧急!抢险:救灾性质各级人民】政府应当强化森【。林火灾扑救》。人员和森《林防火工《作人员的《。保护措施按高危行】业落实有关》待遇:
第!六,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鼓励并—支持:通过各种有效—方式转换、降解林】区内可燃物载量【
【 第七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?对在森林《防火工作中作—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!个人按有《关,规定给予表彰—和奖励,《奖励经费由本级财】政承担
【 : :。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?。森林防火指》。挥机构?可,以按有关《。规定对在扑》救重大、特别—重大森?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!单位和个人当场给】予表彰和奖励—
第二章 【森林火灾《的预:防
第《八条 每年10月!1,日至次年5月3【1,日为本?省森林防火》。期县:级以上?人民政?府可以根据实—际情况具《体规定森林防火【期划定森林防火区并!向社会公布
—
, 森林防!火区内严禁下—列野外?用火
【 ?(一)吸烟、—乱,丢火:种;
】。 (二)》燃放烟花爆》竹、祭?祀用火、点放孔明灯!;
【 (三《)烤火、野》炊;
】 :(四)燎地边、烧秸!秆、烧荒、焚烧【垃,圾;
【 (五)其他未!。经,批准的用火
】 ,
?。 第九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应:当划定森林防火【责任区确定森林【防,火,责任单位《。建立森?。林防火责《任制:度和考?核制度制定森林防火!责任追究《办法
! 森林?防火目标管理—责任:制应当列入各级人民!政府年度目标管理】考评内容
—
第【十条 ?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按国家和省】有关规?定建设林火阻隔【带、:防火道路、应急通】。信、视频监控和扑火!物资储备库等森【。林,防火:基础设施储备—必要:的扑火物资》提高森?。林防火基础建设【水平和物资装备保障!能力
! 第十?一条 县级人民】政府应?。当加强护林》员队:伍建设按《六十公顷《有,林,。地不少于一名护林】员的标准配》备落实?护林员工资、补贴等!待遇:
【 护林员的森林【防火职责主要是【
《。 (》一)宣传森》林防:火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:和防:火,。知识对进入森林防火!区的人员进行防火】。教育;
— (二)】巡山护林管理野外用!火制止野外违法用火!行为控制火》种进入?防,。火区;?
》 (三)及【时报告火情积—。极参与?扑救森林火灾—;
:
? ? (四)协》助有关?。部门调查森》林火灾案件
!
第十二条】 县?级,以上:人民:政府应当根据森林火!险区划?等级成立《相应:规模的?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配!备专:职管理人员解决【营房、?。训练场地、车辆【、扑火机《具等设施、》装备建设经费把【森,林消防专《业队员的工资、【社会保险、福利待】遇纳:入同级财《政预算森林》。消防专业队伍的【培训、调动和—管理由?同级人民政》。府,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!责,
》 ?。重点火险县应当加】强,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!。设一级火《险县:。成,立不少于一百人的】森林消防专业队伍】二级火?险县成立不少—于,六十人的森林消【防专业?队伍三级《火险县成《。立不少于《三十人的森林消防】专业队伍
【 国有【林场、自然保护区、!森林公园、》风景名胜区、矿【山等企业、事业单位!应当成立规模与防】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!。消防专业队伍
】 :
《第十三?条 ?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当协》调,人民解放《军、:武警部队、民—兵预:备役部?队建立森林消—防,应急队伍《。完,善军地沟通协调【和应急联动机制【
【 第十四《。。条 各《级各类?森,林消:防队伍?应当:经常组织森》林防火知《识,。。培训,加强》扑火实战演练,提】高火:灾扑救能力
】。
第十【五条:。 森林防火期【内遇有高温、干旱】、大风等高火—险天气?。的县级以上人民【政,府应当划定森林【高火险区规定森【。林,高火险?期发布?政,府决定、《命令采取封山管理】。措施严禁一》切野外?用火
【
, 第十六条— ,。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组织林》业、农业、教—育、旅游、广播【电视等?有关部门开展—。森林防火《公益宣传《普及森?林,防火知识提高全民】森林防火意识
! , 《林区:所在地的学》校和有关职业培训】机构应?当加强森林防火知识!的教育和培训—
—
《 第?十七条 《 气象主管机构应】当无偿提供》森林火?险天气预《报服务广播、电视】。、报纸、互联网【等媒体应当及—时无偿播发或者刊登!森林火?险,天气预报《
无!线电管理《部门对森《林,防火专用通信设备应!当免收频率占用费和!检测费
】 :。。 经交通《运输等有关部门批准!执行森林火》灾预防和扑救—任务的车辆免收过】路、过桥费
【 ,
第十【。八,条 : 铁路?、公路、石》。油天然气管道—以及电力、电信线路!等森林防火》责任:单位应当《在森:林火灾易发地段开设!防火隔离带清除【周边可?燃物并组织人员【进行巡护防》止森林火《灾发生
! 铁路、公路【运输管理部门—应当对进入林—区的运营企》业,和乘客?进行森林防火安【全,宣传教育《
第!十九:条 :。 在森林《郁闭:度零点?二以上的林地依法开!办工:矿企业设立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】发区的?应当开设《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!生物防?火林带、设置—森林防火宣传标识】等森林防火设施做】到,与工程建设同—步规划、同步—设计、同步施工【。、同步?验收
【 ?。前款规?定建设项目规—划,。的森林防火设施应】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林:业主管部门备案完工!后应当?予以验收验收不合格!的不得?投入使用
【 在森【林郁闭?度零点?二以下的林》。地内建设工》程,建设单位—应当主?动采取森林火灾【防控措?施接受森林防火指挥!机构:的监督检查》
— 第二《十条 县级以【上人:民政:府森林防火指挥机】构应:当,组,。织有关?部,门开展森林》。防火督?导,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!。项森林火灾防—控措施和《隐,患排查?的落实?情况:对检:。查中发现的森林火】灾,。隐患应?当要求有关单位和个!人予以消除;未【按要求消除隐患的】由县级以上》人,民政府林《业主管部《门向有关单位和【个,人,下,达森林火灾隐—患整改通知书—责令限?期整改
! 第二《十一条 《 在森林防》火期:内,经省人民政府或【者其授?权的:部门批准设立的【森林防?火检:查,站对进入森》。林,。。。防火区的车辆和【。人员进行森林—防火:。检查
】 县级人民政府】根据实际需要可【以在:森林防火区乡道、】村道设立临》时性:的森林防《火检查站森林防【。火期结?束后予以撤销
【
》 :森林防火检查站不得!收取任何费用
!
第—二十二条 —乡(镇)《。人,民政府应当落实森林!防火责?任组织人员巡山护林!建立森林消防半【专业队伍开展森林火!。灾,隐患排查及》时扑救森林火灾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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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《十三条 鼓—励村民?委员会成《立森林防火》组织配备《临时性护林员—建立森林消》防群众队伍做好森林!防火工作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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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四 条森林【、,林,木,、林地的《所,有者:和经营者应当在主】要路口、关键部位设!置森林防《火警示宣传标志【对外来人《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!宣传配备护》林,员开展防火巡护清除!边缘可燃物建设森】林防火基础设施【。配备森林防火—所,需的设备
》
— 第二十五》条, , 在森林防火期内】对无民事行》为能:力人和?限制民?事行为能力人的监】护人应当实》行森林?防火:。监护责任《制加强对被监护【人的森林防火教育】。和管理,防止玩火等!行为引发森》林火灾
第三【章 森林火灾的】扑救
第二—。十六条 》任,何人发?。现森林火灾应—当立即?。报警任何单位—、个人应当》无偿:为报警提供》便利不得阻拦—。报警:严禁谎?报火警
—
第—二十七条 》 ,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指挥机构接到卫星!监测林火热点—、航:空,观测火点《或,者其他火情报告后】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!场核实情况并—按有关规定》逐级上报不得瞒报】、谎报或者拖延【报告
】。 第二十八—条 发生下列【森,林火:灾设区的市人民【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应当立即报告【省人民政府森林防】火指挥机构需报【。告省人民政》府和国家森林防火】指挥机构的由省【人民政府森林—防火指挥机构上【报
? (一)!受害:森林面积一公—顷以上的森林火【灾,;
】 (二)8小时尚】未扑:灭明火或者》当日未灭的》森林火灾《;,
(!。三)国有《林场、自然保护【区、风景名胜区以】及飞播林发生的森林!火灾;
》 —(四)威《胁居民区《或者重要设施安【全的:森林:。火灾;
】 : (五)造》成一人以上死—亡或者二《人以:上重:伤的森?林火灾;
》
》 ,。 (六)设区的市行!政区域交界处发生】危险性较大的森林】火灾;
! (七)与—邻,省、自治《区、直辖市周—边乡(镇)发生的森!林火灾;
【 (—八)需要省协调【。支援的森林火灾【。
,
第】二十九条 》 发生森《林火灾乡《(镇)人民》。。政府应当先行—组织扑救并立—即报告县级人民政府!森,林防:火指挥机构;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—森林防火《指挥机构应当按规】定启动森林火—灾处置应急预案【。
【 第三十条 【森林火灾《发生后火灾发生【地县级人民政—府应当成立森林【火灾扑救前线—指,。挥部政府主》要负责同志或者分】管负责同志担—任扑救前线指—挥,部,指挥长负责》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!。、指挥、协调—、决策参加》扑火的单位和人员】应当服从扑救前线】指,挥部的?统一调动和指挥【。
: 扑【救前线?指挥:部的主要职责是【
,
: (—一):召集有?关专家?对火场态势进行科】学分析和评估制定】现场扑火方案—并组织实施;
! (二)随!时掌握火情变化和发!展,趋势及时调整和调】动扑:火队伍尽《。最大可能避免人【。员伤亡尽快》扑灭火灾;
【 (三)!及时:报告:火灾扑救情况保障火!灾现场与同》级,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森!林防火指挥》机构的信《息畅通;
】 (四)【及时调动扑火救灾】人力、物资合理【调配资源保障—扑火需?要;
! (五)做好火灾】现场后勤保障、医】疗,救,助和:宣传报道等工作
!
》 第三十一条 】扑救森林火灾应当】。以森林消防》专业队伍《为主以森林消—防,。半专:业队伍为辅以森【。林,。消防群众《队伍为?补充充分发挥人【民解:放军、武警部队、】民兵:预,。备,。役部队?森,林消防应急队伍的作!用
《
:
第三十二条 !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!要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可以决定采—取开设?。隔离带、清》除障碍物、应—急取水、局》部交通管制等紧急措!施
? 执行】森林火灾扑》。救任务的车辆在【确保安全《情况:下不受行驶》速度、行驶》。路线、行驶方向和指!挥信: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!挥人员应当保证【车辆迅速通》行
【 第三十三条【 森林火灾扑【灭后火?灾扑救队伍》应,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!面,清理:检查按?规定程序将》火,场移交当《地,人民:政府:或者责任单》位看守?火场看?守时间一般不少于】2,4小时经当》。地人民政府或—者森林防火指—挥机构检查验—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!人员
第四—章 灾后处置
】。。
第三十《四,条, 森林火灾—扑灭:后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!时会同有关部门和】单位对?火灾发生的时间【、地点?、原因、肇事—者,、过火?面积、受害森林面】积和蓄?积、:人员伤亡、扑火支】出及其?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!行调查、统计—和评估调查统计结果!报告本?级,人民政府、有关【单,位和上一级人民【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并!提出:处理建?议
:
: ?。。 对?森林火灾的》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!
《 ? (一?)一般森林》火灾由县《级人民政《府林:业主管?部门负责《组织调?查;
【 (二》)较大?森林火灾由设区的市!人民政府林业—主,管部门负责组织【调查:;
【 (三《)重大以上》森林火灾由省—人民政府林》。业主管部门》。负责组织《。调查;?。
: 》 (四)发生跨行】政区域?的森林?。火灾由共同》上,级人民政《府林业主管部门负】责组织调查发生跨】省界的?森林火灾由省—人民政?府,林业主管部门或【者其授权的部门、单!位负:责调查
》 ,
:
第三十五【条 对因》。扑救森林《火灾负伤、致残或】者死亡的人员按国】家和省?有关规定给予医疗、!抚恤
《
第三十!六条: 森林火灾信息由!县级以上《。人,民政府森林防—。火指挥机构或—者林业主管部—门向社会发》布未经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森林【防火指挥机构或者】林业主管部门—核,。准,,其他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擅自发布
】。
,第五章 《 法:律责任
第三【十七条 》。违反本规定各级人】民政府、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森》林,防火:指挥:。机构、林业主管部门!或者其他有关—部门及其《工,作人员?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。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!监察机关责令—改正;情节严重的对!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!给予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《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】 (—一)未按《规,定落实?森林防火责任制【的;
【 (二)未【按要求建设森—林防火基础》设,施的;
】 :。 (三)《未按规?定配备?护林员成立森林【消防专业队伍的;
!。
【(四)未按规定对】建设项目的森林防】火设施进行备案并验!收的;
【 , (《五)发现森》林火灾隐患未—提,出整改意见》或者对?于重大火《灾隐患未《及时下达森林火【灾隐患整改》通知书的;
【 , (—六,)瞒报、谎报或者】拖延报告森林—火灾情况的》;
【 (七)发生火】灾未:及时组织扑救致【使火灾蔓延的—;
《 : ?(,八)未按规定—履行火场《看守职责造成—火灾复燃的;
! (九)】其他玩忽《职守、?滥,用职权?、徇:私,舞弊的行为》
第!三十八条 违【反本规定《第十五条规定的【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!管部门依照》国务:院,森林防火条例予以】处,罚,;拒:。不,执行人民《政府发布《的决定、命令的由】。县级以上《森林公安机关依照】中华人?民共和国治安—。管理处罚法第五十】条规定予以处罚【未设立森林公安【机关:的由地方公安机【关处罚
》
第三】十九条 》违反本规《。定第十九条第一【。款、第二款规定的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林业: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—。。;逾期不改正的处】五千:元以上一万》元以下罚款
【
第【四十条? 违反本规定造】成森林火灾构—成犯罪的《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【;尚不构成犯—罪的除依照国—。务院森?林防火条例有关规】定追究法律》责任:外县:级以上人《民政府林业主—。管部门可以责—令火灾肇事单—位,或者:个,人补种损毁株—数一倍以《上三倍以下》的树木
》第六章 附 】 则
第四【十一条? 本规定自20】12年1月1日【起施行?。1996年7月1日!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!施行的河北省森林防!火实施办法同时废】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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