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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】省森林防火规—定 《 河北省人民【政府令?〔2011》〕第:。14号 】 , 河北省森—。林防火规定已经20!1,1,年11月9日—省政:府第96次常务【。会议:通过:现予公布自》。。2012《年1月1日》起施行 代省长 ! 张【庆伟 二○】一一年十一月二十】一日 ? , 第一章 【总 则 【 第一条 —为保障?人民:生命财产安全保护】森林资源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森—林法、国务》院森林防火条—。例等有?关法律、《法规的规《定,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》本,规定 》 第二【条 : 本规?定适用于本省—行政:区域内森林》火灾的预《防和:扑救  【   法律》、法规另《有,。规定的从其规定 】 》 第?三条: 各级《人民政府负责本【行政区域《内的森林《防火工作,实行行】政首长?负责制政府主要【负责人为第一—责任人分管》负责人为主要责【任人其设立的—。森林防火《指挥机构负》责组:织、协调和指导【本行:政区域的森》林防火工作 !    《县,级以上?人民政府森林防【火指挥机构应当会】同有关部门》建,立,专,职指挥制《度重点火险县的森林!防火办公室》应当配备专职工作】人,员省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指挥机构应当强化!预警监测、扑火【指挥、航空护林【。等工作职能完善森林!防火组织指挥体系】  》。   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林业主管】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:森林:。防火:的监督和《管理工作承担本【级人:民政府森林防—火指挥机构的日常】工,作,。 》 第四条 县!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:当将森林防火—基,础设施建设》纳,入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规划把森林】防火经费纳》入本级财政预—算根据森林》。防火:实际需要结》。合本级财力情况确】。保森林防火》经费 】。 :第五条森林防火工】。作属于紧急抢险救】。灾性:质各:级人:民政:府应当强化森林【火灾扑救人员和【森林防火工作—人,员,的保护?措施按高危行—业落实有关待遇 ! 第六】条 : 各级人民政府【。鼓励并?支持通过各种有【效方式?转换、降解林区【内可燃物《载量 》 第七【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!。在森林防火》工作:中作出突《出成绩的单位—和个人按有关规【定,给予表彰和奖励【,,奖励经?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!   》  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森林【防火指挥机构可以】按有关规定对在扑】救重大、特别重大】。森林:火灾中?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!人当:场给予?表,。彰和奖励 第二】。章 森林火—灾,的预防 》第八条 每—年10月《1日至次年5—月31?日为本省森林防【火期: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可以—根据实际《情况具体规》定森林防火》期划:定森林防火区—并向社会公布 !     森林【防火区内严》禁下列野外用火 】。   》  (一)吸烟、】乱丢火种;》  》   (二》)燃:。放烟花爆竹、祭祀】用火:。、点放孔《明灯;  】   (三)—烤火、野《炊; 》     》(四)燎地边—、烧秸秆《、烧荒、焚烧垃圾】; :。    — (五?),其他未经批》准的用火 — 第九】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应》当划定?森林防?火责任区确》。。定,森林防?。火,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!火责任制《度和:考核制度制定森林防!火责任追究办法 !   《  :森林防火目标—管理责任制应当列】。入各级人民政—府,年度:目标:管理考评内容— 》 第十条 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按国家和》省有关?规定建设林火阻隔带!、防火道路、应急通!信、视?频监控?和扑:火物资储备库等森】林防火基础设—施储备必要的扑火】物资提高森林防【火基础建设》水平和?物资:装备保障能》力 》 第》十一条? 县级人民政府应!当,加强护林员队伍【建设按六十公顷有林!地不少于一名护林员!的标准配备落实护】林员工资、补贴【等待遇 【。    《。护,林员的森林防火职】责主要是《 , :     (一【)宣传森林防—火法:。。律、法规、规章和防!火知识对进入—。森林防火区的人【员进行?防火教育; !  :  (二)巡山【护林管理《野外用火制》止野外违法用火【行为控制火种—进入防?火区; —     (三)】及,时报告火情积—极参与扑《。救,森林火灾; — :     (四)】协助有关部门调【查森林火灾》案件 ! 第十?二条 《。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!林火险?区划等级成》立相应?规模的森林消防专业!队伍配备专》职管理人员解—决,营房、训练》场地、车辆、扑火机!具等设施、》。装备建设经》费把森林消防专业】队员的?工资、社《会保险、福》利待遇纳入同级财】政预:。算,森林:消,防专业队伍的培训、!调动和管《理由同级人民—政府森林防火指【挥机:构,负责 ?    — 重点火险县应【当加强森林消防【。专业队伍建设—一级火险《县,。成立不少于一—百人的?森林消防专》业队伍二《级火险县成立不少】于,六十人的森》林消防专业》队伍三级火险县【成立不少于三十人的!森林消防《专,业队伍? 《  :  国有林场、自然!保护:区、森林公园、【风,景名胜区、矿—山等企业、事业单】位应:当成立规模与防【火任务?相适应的森林消防专!业队:伍 ? 第【十三:条 县《级以:上人民政府应当协】调人:民解放军、》武,警部队、民兵预备役!部队建立森》林消防应急队伍【完善军地《沟通协调和应急联动!机制 ? 第】十四条 各级各类!森林消防队伍应【当经常组织森林【。。防,火知识培训》,加强扑火实战【演练,提高火灾扑】救能力 ! :第十五条 》 ,森林防?火期内遇有》高,温、干旱《、大风等高火—险天气的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应当划定】森林:高火:险区规定森林高【火险期发布政—府决定、命令采取】封山管理措施严禁】一切:野外:用火 ? 《 : 第:十六: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?。当组织林业》、农业、教育、旅游!、,广,播,电视等有关》部门开展森林—防火公?益宣传普及》森林防火知识提【高全民森《林防火意识 】   ?  林?区所在?地的学校和有关职】。业培训机构》应当加强森林—防火知识的教—。育,和培:训 :      ! 第?十七条 《 气象?主管机构应当—。无偿:提供:。森林火险天》气预报服务广—播、电视、》报纸、互《联网等媒体应当【及时无偿播发—或者刊登森林火【险天气预报 — ?。。   ? 无线电《管理部门对森林防火!。专,用通信设《备,应当免收频率占【用费和?检测费 —     经交通运!输等有关《部门批准执行—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!任务:的车辆免收过路、】。过桥费? 【 第十八《条 铁路》、,公路、石油天然【气管道以及电力【、电信线路等森【林防火责任单位应】当在森林《火灾易?发地段开设防火隔】离带清除周边可燃】。物并组织人员—。进,行巡护防止森林火】灾发生 《 ?    《铁路:、,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应!当对进入《林区的运营企业和】乘客进?行森林防火安—全宣:传教育 】 第《十九条 》在森林郁闭度零点】二以上的林地—依法:开办工矿企业—设立旅游区》或者新建开》发,区的应当开设—防,火隔:离带:。或者营造生物防【火林带、设置森林防!火宣传标识》等森林防火设—施做:到与工?程建设同《步,规划、同步设计【、同步施《工、同步验收— ,   》  前款规》定,建设项?目规划的《森,林防火设施》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!案完工后应当予以】。验,收验收不合格的【。不得投入《使用 —    在森—林郁闭度零点二【以下:的,林地内建设工程,建!设,单,位应当主动》采取森?林火灾防控措—施接受?森林防火指挥机构】的监督?检查: 【 第二?十条 县级以上人!民,。。政府森?林防火指挥机构应】当组:。织有关部门开展【森林:。防火督导检查工作】重点检查各项森林】火灾防?控措施和隐患排查的!落,实情况对检查中发】现的森林火灾隐【患应当要求》。有关:单位和个人》予以:消除;未《按要求消《除隐患的由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!主管部门向有关【单位和个人下达【森林火灾隐患—整改通知书责—令限期整改 【 , 第二【十,一条 在》。森林防火《期内:经省人民政府或【者其授权《的,部门批?准设立的森林—。防火:检查站对进入—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!人员进行森林防【火,检查    ! 县级人民》政府根据实际需【要可以在森林防【。火区乡道《、村道设立临时性的!森林防火检》查站森林防火—期结束后予以撤【销     !森林防火检》查站:。不得收取任何—费用 ? 【第,二十:二条 ? ,乡(镇)《人民政府应》当落实森林防火【责任组织人》。员,巡山护林建》立森林消《防,半专业队伍开展森林!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扑!救森林火灾 ! 第》二十三条 —。鼓励村民委员会成立!森林防火《组织配备临时—性护林员建立森【林消防群众队—伍做好森《林防火工作 】 《 第二十四 【条森林、林木、林地!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!当在主?要路口、关键部位设!置森林防火警—示宣传标志》对外来人《员进行森林防火【安全宣传《。配备护林员》。开展防火巡护清除边!缘,可燃物建设森林防火!基础:设施配?备,森林防火《所需的设备 】 第二十五!条 在森》林防火期内对—无民事?行为能力人和—限制民事《行为能?力人的监护》人应当实行》森林防火监护—责任制加强对—被监护人的森—。林防火教育和管理,!防止玩火等》行,为引发森林火灾 】 第三章 —森林火灾的扑救【 第二十六—条 任何》人发:现森林火灾》应当立即《报,警任何单位、个人应!。当无:偿为报警提供—便利不得《阻拦报?警严禁?谎报火?警 — 第二十七条】 当地《人民: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接:到卫:星,监测林火热点、航空!观测:火点或者其他火【情报告后《应当立即派人赶赴】。现场核实情况并按有!关规定逐级上—报不得瞒报、谎报】或者拖?延报告 — ? 第二十八条 】 发生?下列森林火灾设【区的市人民政府森林!防,火指:挥机构应当立即【报告省?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】。指挥机?构需:报告省?人民政?府,和,国家森林防火指挥】机构的由省人民政府!森林防?火指挥机构》上报 《    》 (一)受害森林面!积一公顷以上的森】。林火灾?;    】。 (二)8》小时尚未扑灭明火】。或者当日未灭—的森林火灾; !    《 (三?。)国有林《场,、自然保护区—、风景名胜》区以及飞播林发生】。的,森林:火灾;? :    》 (四)威胁—居民区或者重要【设施安全的》森林火灾; !    《(五)?造成一人以上死亡】或者二?人以上重伤的森【林火灾; 】 , ,  (六)设区的市!行政区域交界处发】生危险?性较大的《森林火灾; !    (七)与邻!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:周边乡(镇)发生】。的,森林火灾; —     【(八:)需要省协调支援】的森林火灾 — ? 《第二十九条 【发生森林《火灾乡(镇)人【民政府应当先行【组,织扑:。救并立即报告县级】人民政府森林—防火指?挥,机,构;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森?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!按规定启动森林【火灾处置应急—预案 》 》第,三十:条 森林火—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!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成立森林火—灾扑救前线指—挥部政府主要负责】同志:或,者分管负《责,。同志:。担任扑救前线—指挥部?指,挥长负责森林—。火灾扑救《的,组织、?指挥、协《调,、决策参加扑—火的单位《和人员应当服从扑】救前线?指挥部的统一调【动和指挥《 , ,     扑【救前线?指挥部的《主要职责是 】     (一【。)召集有关》专家对火场态—势进:行科学分析》和评估制《定现场扑火方案并】组织实施; ! ,   ?(,二)随时掌握—火情变化和》发展趋势及时—。调整和调动》扑,火队伍尽最大可能避!免人员伤亡尽快扑灭!火,灾;   】。  :(三)及时报告【火灾扑救《情况保障火》灾现场与同级—和上一?。级人:民政府森林防火指】挥机构的信》息畅通; 【     (—四,),及时调?动,扑火救灾人》力、物资合理调配】资源保障扑火—需要:; 》。    (五)【做好火灾现场后【勤,保障、医疗救助和】。宣传报道等工—作 — ?第三十一条》 扑救森林—火灾应当以森林消防!专业队伍为主以森林!消防:半专业队伍为辅以】森林消防群众队【。伍为补充充分发【挥人民解《放军、武警部队、】民兵预备役部队森】林消防应《急队伍的作》用 】 第三十二条 因!扑救森林《火灾需要县级以上人!民,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可以决《。定采取开设》隔离带、清》除障碍物《、应:。急取水、局部交【通管制?等紧急措施 】  :   执《行森林火灾扑—救任务的车》。辆,在确保安全情—况,下不受行驶速度、】行驶路线、》行驶方向《和指挥信《。号,的限制?交通管理指挥—人员应当保》证,车辆迅速通行 】 : ? ,第三十三条》 森林火灾—扑灭后火灾扑救队】伍应当对火》灾,现场进?行全面清理》。检查按规定程序【。将火场移交当地【人民政府或者责任单!位,看守火场《看守:时间一般不少于24!小时经当地》人民政府或者森【林防火?指挥机?构,检查验收合》格方可撤出》。看守人员 第四章! 灾?后处:置 第三十四【条 森林火—灾扑灭后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林业主管部】门,应当及时《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】。位对火灾发生—的时间、《地点、原因、肇事者!、过:火面积、受》害森林面积和蓄【积、人员伤亡、【扑火支?出及其他经济—损,失等情况进行调查、!统计和评估调查统】计结果报《告本级人民政—府、有关单位—和,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!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!。建议    !。 对森林火灾的调】查按下列分》工进行 【 ,   (一)一【般森林火《灾由县级人民政府】林,业主管部门负—责组织调《。查; 》  :  :。 (二)较大森【。林火灾由设区的【市人民?政府林业主管部【门负:责组织?调查;  】   ?(三)?重大以?。上森林?火灾由省人民政【府,林业主管《。部门负责组织调查;!     (!四)发生跨行政区】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!上,级,人民政府林业主管】部门负?责组织调查发生跨省!界,。的森林火灾由—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!部门或?者,其授权?的部门、单》位负责?调查 】 :第三十五条 — ,对因扑救森林火灾】负伤、致《残或者死亡的人【员按国?家和省有关规定【给予医疗《、抚恤? 》 第《三十六条《 森林火灾信息由!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:森林防火《指,挥机构或者》林业主管部门向社】会发布未经县级以上!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】。指挥机?构,或者林业《。主管:部门核准,其—他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?擅自发?布 : 第五?章 法律责任【 , 第三?十七:条 违反本规定】各级人?民政府、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!林防火?指挥机构、林业【主管部门或》者其他有关部门【及其工作人员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其上级行政机关】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!正;情节《严重的对直接负【。责的: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: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,予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【 ,   (一)—未按规定落实森林】。防,火责任制的; 【    — (二)未按要求】建,。设森林防火基础设】施的; 【    (》三)未按规》。定配备护林》员成立?森林消防专业队【伍的; 《   》  (?四)未?按规定对建设项【目的:森林防火设施—进行备?案并验收的; !     (五【)发现森《林火灾?隐患:未提出整改意—见或者对于重大火】灾隐患未及时—下达:森林火?灾隐患整改》通知书的; —  《   (六)瞒报、!谎报:或者拖延报告森【林火灾情况的;【     】(七)发生》火灾未及时组织扑救!致使火灾蔓》延的; 【    (》八)未按规定履【行火场看《守职责?造,成火灾?复燃的;《     】(九)其他玩忽职】守、滥用职》权、徇私《舞弊的行为 】 第三【十八条 违反本】规定第十《五条规定的由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林】业,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!森林防火条例予以】处罚;?拒不执行人民政【府发布的决定、命令!的由县级以上—森林公?安机关依《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治安管理处》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予!以处罚未设立—森林公安机关—的由地方公安机关】处罚: : 第【三十九条 违反本!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!、第二款规》定的由县《级,以上人?民政府林《。业主:管部门责令》限期:改正;?逾期不?。。改正的处《。五千元以上一—万元以下《罚款 【 第四十条 】 违反本规定造成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—。责任;尚不构成犯】罪的:除依照国务院森林防!火条例有关规定追】究法律责任外县【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林业主管—部门可以责令火【灾肇事单位或者【个人补种损毁株数一!倍以上三倍以—下的树木《 第六章 — 附 则 !第四十?一条 本规定自2!012年《1月1日起施行【19:。96:年7月1日》河北省人民政府公】布施:行的河北省森—林,防火实施办法同【时废止 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