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【北省森林《防,火规定
河!北省人民政府—令,〔,2011《〕第14号》
河!。北,。省森林防火规定【。已,。经,201?1年11月9日省政!府第9?6次常务会议通【过,现予公?布自201》2,年1月?1日起施行
代省!长 — 张庆伟》。
二○—一,一年十?一月二十一日
! 第一章 总【。 《则
:
第一条 为保】障人民生命财—产安全保护森林【。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,国,森林法、国》务院森林防火条例】等有:关法律、法规—的规: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。本规定?
》。
: 第二条 本【规定适?用于本省《行政区域内森林【火灾:的预防和扑救
【
法律!、法规另有规定的】从其规?定
!第三条 各级【人民政府负责本行】政区:域,内的森林防》火工作,实行行政首!长负责制政》府主:要负责人为第—一责任人分管—负责:人为:主要责任《人其设立的森—林防火指挥》机构负责组织—。、协调?。和指导本行政—区域的森林防火工】作
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森林防火指》挥机:构,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建,立专职指《。挥,。制度重点火险县【的,森林防火办公室应】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!。省人民政府》森林防火指挥—。机构应当强》。化预警监测、扑火指!挥、航空《护林等工作职能完善!森林防火组》织指挥体系
! 县级以【上人:民政府林业》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行政区域森林—防火的监督和管理】工作承担本级人【民,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的日常工作
!
第四【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《。当将森林《防火基础设施建设】纳入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》展,规划把森《林防:火经费纳入本级【财政预算根》据森林防火实—际需要结《合本级财力情况【。确,保森林防火经费【
】第五条森林》防火工作属》于紧急抢险救灾【性质: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强化森林火灾扑救】人员:和森林防《火工:。。作人员的保护措施按!。高危:行业落实有关待【遇
:
第六!。条, 各?级人民政府鼓励并】支持通过各种有【。效方式转换、—降解林区内可燃物载!量
—
第七条 】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!在森林防火工作中】作出突出成》绩的单?。位和个人《按有:。关规:。定给予表彰》和奖励,奖励经费由!本级:。财政承担
! 县《级,以上人民政府森林】防火指挥《机构可?以按有关规定对【在扑救重《。。大、特别重》大森林火灾》中表现突出的—单位和个人当场【给予表彰和奖励【
第二章》。 :。。森林火灾的》预防
《第八条 《 每年10月—1日至次年5月31!日为本省森林—。防火期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!实际情况具体规定】森林防火期》划,。定森林防火区并向】社会公布
】 森》林防火区内》严,禁,下列野外用》火
》 《(一)吸烟、乱【丢火种;
》
(】二)燃放《烟花爆竹、祭祀【用火、点《放孔明?灯;
【。 ?(三)烤火、野炊;!
: 《 (四)》燎地边、烧秸秆、烧!荒、焚烧垃》圾;
! (五)其他未经】批准的?。用火
《 ,
》第九条?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划】定森林防火责任区】确,。定森林防火责任单】。位建立森林》防火责任《制,度和考核制度—制定森林防火责任追!究办法
】 森《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!制应当列入》各级人?民政:府年度目标管理考】评内:容
:
【第十条? 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按国家和省!有,关规定?建,设林火阻隔》带、防火道路、应急!通信、视频》。监控和扑《火物资储备库等森林!防火基础设施储备必!要的扑火物资—提,高森林防火基—础,建设:水平和物《资装备保障能力
】
:
第十一】。条 县级人民【政府应当《加强护林员队伍建】设按六十公顷有【林地不少于一—名护:林员的?标准:配,备落实护林员工【资、补贴《等待遇
》 》。 护林员的森—林防火职责主—要是
?
(一!)宣:传,森林防火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?和防火知识》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!人员进行防火教育;!
: 》 (二)巡山—护林管理野外用火制!止野外违法用火【行为控制火种进入防!。火区;
《
》 :(三)及时报告【火情积极《参与扑?救森林火灾;
】 (【四,)协助有关部门【调查森?林,火灾案件《。
》
第十二—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—府,应当根据森林火险】。区划等级成立—相,应规模?的森林消防专业队】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!解决营房、训练场】地、车辆《、扑火机具等—设施、装备建设【经费:把森林消《防专业队员的工资】、社会保《险,。、福利待遇纳入【同级财政预算森林消!防,专业队伍的培训、调!。动和管理由》同级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,。指挥机构《负责
《 重点火!险县应当加强—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!设,一级火?险县成立不少—。。于一百人的森林【消防专业《队伍二级火险县成立!不少于六十人的森】林消防专业》队伍三级火》险县成立《不,少于三十《人的森林《消防专业队伍
! ?。 国有林场、自然!保护区、森》林公园、风景名胜区!、矿山等企》业、事业《单,位应当成立规模与】防火任务相》适应的森林消—防专业队伍
!
? 第十三《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协调人民解放军【、武警部队、—民兵预备役部—队建立森林消防应急!队伍完善军地沟【通协调和应急联【动机制
《
?
第》十四条 各级各】类,森林消防队伍—应当经?常组织森林》防火知识《培训,加强》扑火实战演练,【。。提高火灾《。扑,。救能力
—
第十五条! 森林《防火:期内遇有《高,温、干旱《、大风等高》火险天?。气的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应当划【定森林高《火险区规定森林高】火险期发布》政,府决定、命令—采取封山管理—措施严禁一切—野外用火
!。
第《十六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组织:林,业,、农:业、:教育、旅《。游、广播电视等有关!部门开展森林—防火公益宣传—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!。高全民?森林防火《意识
! 林:。区所:在地的学校和有【关职业培训》机构应当加强森【林防火知识的教育】和培训
!
第【十,七条 气象主管机!构应当无《偿提供森林火险天】气预报?服,务广播、电视、报纸!、互:联,网等媒体应当—。及时无?偿播发或者刊登森林!火险:天气:预报
!。 无线电管理部【。门对森林防火专【用通信设备应当免】收频率占用》费和检测费
【 , 经—交通运输《等有关部门批准执】行森林火灾预防【和扑救任务的—车,。辆免收过《路,、过桥?。费
:
第十!八条: 铁路、》公路、石油》天然气管道以—及电力、电信线【路等森林防火责任】单位应当在森林【火灾易发《地段开设防》火隔:离带清除周边可燃】物并组织人员进行巡!护防止森林火灾发】生
》 铁路、公路!运输管理部门应【当对:进入林区的运营企业!和乘客进行森—林,防火:安,全宣传教育
!
: , 第十九条》 在森林郁闭度零!点二以上的》林地依法开办—工矿:企业设立旅游—区或:者新建开发区的应当!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!营造生物防火林带】、设:置森林防火》。。宣传标识等森—。林防火设施做到【与,工,。程建设同步规划【、同步设计、同步】施工、同步验—。收
— 前款规定建设!项目规?划的森?林,防火设施应当报【县,级以上人民》政府:林业主管部》门备:案完工后应当予以】验,收验收不合格的不】得投入?使用
》 》。在森林郁闭度零点】二以下的林地内【建设工程,建设【单,位,应当主动采取森林火!灾防控措施接受森林!防,火指挥机《构的监督检查
!
第二十】条,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森【林防火?指挥机构《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!展森林?防火:督导检查工作重点】检查各项森林火灾】防控:措施和隐患排查【的落实情况对检【查中发?现的森林火》灾隐患应当要求【有关单位和个人予】以消除;未按要求】消除隐患的由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部门向有关—单位和个《人下达森林火灾【。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!限期整?改
《
第二【十一条 《 在森林《防火期内经省人民政!府或:者,其授权的部门批【。准,设立的森林》防火检查站》对进入森林防—火区的车辆和人员】进行森林防火检查
!
: 县级【人,民政府根据》。。实际需要可以在森】林防火区乡》道,、,村道设?立临时性的》森,林,防火检查站森林【防火期结束后—予以撤销
— 《 , 森林防《火检查站不》得收取任何费用
】
?
第二十二条!。 乡(镇》。)人:民政府应《当落:实森林?防,。火责任组织人员巡】山护林?建立森林消防半【专业队伍开展—森林火灾《隐患排查及时扑救森!林火:灾
—
, :第二十?三条 鼓励—村民委员会成—立森林防火组织配备!临时性护林》员建立?森林消防《群众队伍做好森林】。防火工作
》
《
?第二十?四 ?条,森林、林木》、林地的《。所有者和经营—者,应当在主要路口、】关键部位设置森林】防,火警示宣传》标志:对外来人员进行森】。林防火安全宣传配备!护林:员开展防火》巡护清除边缘可燃】物建设森林防火基】础设施?配备森林防火—。所需的?设备
?
— 第二十《五条 在森林防】火期内对无民事行为!能力人和《限制:民事行为能力—人的监护人》应当实行森》林防火监护责任制加!强对被?监护人的《森林防火教育和管理!,防止玩《火等:行为引发森林火灾
!。
第三?章 森林》火灾的扑《救,
第二十六条【 任何人发—现森林?火灾应当《立即报警任何—单位、个人》应当无偿为报—警提供便利不—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!火警
【
?第二十七条 当】地,人民政府森林防火】指挥机构接》到卫星监测林火【热,点、航空《观测火点或》者其他火情》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!赶赴现场核实情【况并按有关规定逐】级上报不得瞒—报、谎报《或者:。拖延报告
—
第二】十八条? :发生下列森》林火灾设区的市人】民,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应当立即报告省】人民政府森》林防火指《挥机构需报告省人】民政府和国家—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!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指挥机构》上报:
(!一)受害森林—面积一公顷以上的】森林火灾;
—
【(二:)8小时尚未扑灭明!火或者当日未灭的森!林火灾;
! (三)国有林!场、: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!胜区以及飞播林发】生的森林火灾—。;
? 》。 (四)威胁居【民区或者重要—设施安全《的森林火灾;
【。
(五!)造成一人以上死亡!或者二人以上重【伤的:森林火灾;
—
》 (六)设区的市!行政区域交》界处发生危险性较大!的,森林火灾;
—
【(七)与邻省、自】治区、直《辖市周边《乡(镇)发生的森】林火灾;
— ? ?(八)需要省—协调支援的森林火】灾
!第二十九条 发生!森林火灾乡(镇)人!民政府应当先行组】织扑救并《立即报告《。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指:挥机构;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森林防火【指挥:机构应当按》规定启动森林火灾】处置应急预案—。
第!三十条? 森?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!生地县级《人民政?府应当成立森林【火,灾扑救前线指挥部政!府,主要负责同志或者分!管,负责:。同志担?任,扑,救,。。前线指挥部指挥【长负责?森,。林火灾扑救的组织】、指挥、协调—、决策参加扑—火的:单位和人员应当服】从扑救前《线指:挥部的统一调—动和指挥
【 扑救【前线指挥部的—主要职责是
! (一)召集!有关专家对火—场态势进《行科学分析和—评,估制定现场扑火【方案并组织实施;
!
: 》(二)随时掌握火情!变化和发展趋势【及,时调整和调》动扑火队伍尽—。最大可能《避免人员伤亡尽【快扑灭火灾;—
? (—三):及时报?。告火灾扑救情况【保障火灾现场—与同级和上》一级人?民政府森《林防火指挥机构的信!息畅通?;
? 《 (?四)及?时,调动扑火《救灾人力、物资【合理调?配资源保障扑火需】要;
! (五)《做好火灾现场后勤】保障、医疗》救助和宣传报道等工!作
!第三十一《条 扑救森—林火:灾应当以《森林消防专业队伍】为主以森林消防半】。专业队伍《。为辅以森林消防【群众队伍为补—充充分发挥》人民解放军、—。武警部队、民—兵预备役《部队森林消》防应急?队,伍的作用
》
?
第三十【二条: 因扑《救森林火灾》需要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】可以决?定采:取开设?隔离带、清除障【碍,物、应急取水、局】部,交通管制等紧急措】。。施,
》 ?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!务的车?辆在确保安》全情况下不》受行驶速度、行驶】。路线、?行驶:方向和指《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!理指挥人员》应当保?证车辆?迅速通行
—
—第三十三《条 森林火灾【扑灭后火灾扑救队】伍,应当对火《灾现:。场进行全面清理检】查按规定《程序将火场移交当】地人民政《府或者责任单位看】守火场看守时间一】般不少于24小【时经当地《人民政府《或者:森林防火指挥—机构:检查验?收合格方《可撤出看守人—员
第四章 灾!后处置
第三【十四条 》。森林火灾扑》灭后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林:业主管部门应当及】时会同有《关部门和单位对火】灾发:生的时间《、地点、《原因、?肇,事者、过火面积、受!害,。森林面积和蓄积、】人员伤亡《、,扑火支出及其他【经济损失《等情:况进行调查》、统计和评》。估调查统《计结:果报告本级人—。民政:府、:有关单位和上一【级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,部门并提出》处理建?议
— , 对森林》火灾的调查按—下列分工《进行
》 》(一)一《般森:。林火:灾由:县级人民政》府,林业主管部》。门负责组织》调查:;
:
? (》。二)较大森林火灾】由设区的市人民政】府林业主管》部门负责组织调【查;
【。 : (三)重大以【上森林火《。灾由省?人民政府林业主【管部门负《责组织调查;—
】(四)发生》跨行:政区域的森林火灾】由共同上级人民【。政府林?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!调,。查,发生跨省界的森林】火灾由省人民政【府,林业:主管部门或者—其授权的部门、单】位负:责调查
】
第三十—五条: 对因扑救森【。林火灾负伤、致【残或者死亡的人【员按国家和》省,有关规定《给予医疗、》抚恤:
第!三十六条 森林】火灾信息由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森林】防火: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!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未!经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森林防火《指挥机构或者—林业主管部门核准】,其他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得》擅自发布
》
第五章 法律】责任:。
第三十》七条 违反本规】定,各,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森林防】火指挥机《构,、林业主《管部门或者》其,他,有关部门及其工作】人员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其《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!。察机关?责,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!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》予处分;构》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? (一)未!按规定落实》森,林防火责任制的;】
: , (二)未!按要求建设森—。林防火基础设施【的;
】 (三)未按规定!配备护林《员,成立森林《消防专业《队伍:的;
《 》 (四)未按规定】对建设项《目的森林防火设施】进行备案《并验:收的;
【 ? ,(五:)发:现森林火灾隐—患未提出整》改意见或者》对于重大火灾隐患】。未,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!患整改?通知:书的;
! (六)瞒报【、谎报或者拖延报告!森林火灾情况的【;
】 (七?)发生火《灾未:及时组织扑》救致使火灾蔓延【的;
【 : (八?),未按规定履行火【场,看守职责造成火灾复!燃,的,;
!(,九)其他玩忽职守】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的行为
—
《 第三《十八:条 ?。违反本?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!由县级以上》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!门依照国务》院森林防火条例予】以处罚;拒不执行】人民政府发布的【决定、命令的由县级!。以上森林公安机【关依照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治安】管理处?罚法第五十》条规定予以处罚未设!立森:林公安机《关的由地方公安【机关处罚
【 ,
第三十九条! 违反本规定【第十九条《。。第一款、第二款规】定的由?县级:以上人民《。。政府:林,业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,改正:;逾期?不改正的处》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下罚:款,
:。 ,
第—四十条 违反本规!定造成森林》。火灾构成《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;尚不构—成犯:罪的:除依照国务院森林防!火条例有关规定追】究法律责任》外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林业主《管部门可以责令火灾!肇事单位《或者个人补》种损毁株《。数一倍以上三—倍以:下的树木
第【六章 附》 ? 则
第四十【一条 本规定自2!012年1月1日】起施行1996【年7月1《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!布施行的河北省【森林防火实施办【法同:时废止
《。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