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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】森林防火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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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人民政府!令〔2011〕【第1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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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河北省森林防火规!定已经2011【年11月9》日省:政府第96次常务】会议通过现予公【布自201》2年1月《1,日起施?。行
代《省长 《 , 张庆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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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》一一年十一月—二十一日
】第一章 总 【 则《
第一条》 为保障人民【生命财产安全保护】森林:资源根?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森林法、—国务院森林防—火条例?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!规定结合本省实际】制定本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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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二条: 本规定适用【于本:省行:政区: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!和扑救
》 法律】。、法规另有规—定的从其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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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 ,各级人?。民政府负责本行政】区域:内的森林防火工作,!实行行政首》长,负责制政府主要负】责人:为第一责任人分管】负责:。人为主要责任人其】。设,立的森林防》火指挥机构》负,责组织、协调和【指导本行政区域的】森林防火工》作
】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》森林防火指》挥机构应当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!职指挥制度重点火】险县的森林防火办】公室应当配备—专职工作人员省人民!政府森林防火指挥】机构应当强化预警】监测、扑火》指挥、航空护林等工!作职能完善森林防火!组织指挥体系
! : : ,县,级以上人《民政府林《业主管部《。门,。负责本行政》区域森林防火的【监督和管理》。工作:。承担本级人民政府】森林防火指挥—机构的日常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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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 县【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应当》将森:。林防火基础》设施建设纳入国民】经济和?社,会发展?。规划:把森林防火》经费纳?入本级财政预算根】据森林防火实—际需要结合本级【财,力情况?确保森林防火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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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五条森林防》火工作属《于,紧急抢?险救灾性质》各级人民政府应【当强化森林火灾扑】。救人员和森林防火】工作人员《的保:护措施按高危—行业落实有》关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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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条 各级人民政】府鼓励并《支持通过各种有效】方式转换、》降解林区内可—燃物载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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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—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》。府应当对在森林【防火工?作中作出《。突出成绩的》单,位和个人按有—关规定给予表彰【和奖励?,奖励经费由本级财!政,承,担
— 县级以上人民!政,府森林防火》指,挥机构可以》按有关规定》对在扑救重大、特别!重大森林火灾中表】现突出的单位和个】。。人当场给予表彰和奖!励
第二章— 森林火》灾的预防《
第八条 每年!10月1《日至次年5月31】日为本省森林防火期!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可?以根据实际情况具】体规定森《林防火期《。划定森?林防火?区并向社会公—布
!森,林防火区内严禁下列!野外用火《
【 (一)吸烟、【乱丢火种;
】 《。 (二)燃放烟花】爆,竹、祭祀用火、点】放孔明灯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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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烤火?、野炊?。;
】 (四)燎地—边、:烧秸秆、烧荒、焚】烧垃圾;
!。 , (五《)其他?未,经批准的用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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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九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应当—。划定森林防火—责任: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!单位建立森林—。防火责任制度和考】核制度制定》森林防火责任追【究,。办,法
】。。 森林防火目标管理!责任制应《当列入各级人—民政府年《度,目,标管理考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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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十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应当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!建设林火阻隔—带、防火道路、应急!通信、视频》监控和?扑火物?资储:备库等?森林防火基础设【施储备必要的扑火】物资提高森林防火基!础建设水平和物资装!备,保障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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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一?。条 ?县级:人民:政府应当加强—。护林:员队伍建设按六【十公顷有林地—不少于一名护林员】的标准配备落实【护林员工《资,、补贴?等待遇
! 护林员》的森林防火职责主要!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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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宣传森林防火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和防】火知识对进》入森林防火区的【人员进行防火教育】;
— (二)巡【山护林?。管理野外用》火制止野外违—法用:火,行为控制火种进入】防火区;
— : (三)及】时,报告火情《。积极参与扑救森林火!灾;
《 , (四)协!助有关部门》调查森林火》灾案件
】
: 第十?二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?。府应当根据森林火】。险区划等《级成立相《应规模的《森林消防专业—队伍配备《专职管理人员—解决营房、训练场】地、车辆、扑—火,机具:等设施、装备建设经!费把森林消》防专业队员》的工资、社会—保险、福《利,待,遇纳入同《级财政预《算森: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培!训、调动《和管理由同级—人民政府森》林防:火指:挥机构负责
】 》重点火险县应当加强!森,林,消防专业队伍—建设一?级,火险县?成,立不少于一百人的】森林:消防专业队伍—二级火险县成立不】少,于六:十人: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!。三级火险县成立不少!于三十人的森林消防!专,业队伍
【 : 国有林场、【自然保护区、森林公!园、风景名》胜区、矿山等—。企业、事业单位应当!成立规模与防火任】务相适应的森林消】防专业队《伍,
】第十三?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应当协调人!。民解:放,军、武警《部队:、民兵?预备:役部队建立森林消防!应急队伍完善军【地沟通协调和—。应急联动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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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四条 各》级各:类森:林消防队伍应—当经常组织森林防】火知识培训,加【强扑火实《战演:练,,提高火灾扑救【。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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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 森林防火期内【遇有高温、》干旱、大风等高火险!天气的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》划定:森林高火险区规定】森林高火险期发【布政府决定、命【令采取封山》管理措施严禁一切野!外用火?
第!十六条 县级以】上人:民政府应当组织林】业、农业、教—育、:旅游、广播电视【。等有关?部,门开展森林防火公益!宣,传普及森《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!森林防火意》识
】 ,林区所在《地的学?校和有关职业培训】。机构应?当,加强:森林防火知识的【教,育和: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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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! 气象主管机【构应当无《偿提供森林火险【天气预报服务广【播、电视《、报纸、互联网【等媒体应当及—。时无:偿,播发或者刊登森【林火险天气预—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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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无线电管》理部门对森》林防火专用通信【设备应?当免收频率》占用费和检测费【
经!交通运输等有—关部:门批:。准执:行森林火灾预—防和扑救任务—的车辆免收过路、过!桥,费
《。
第十【八,条 铁路》、公路、石油—天然:气管道以《。及电:力、电信线路等森】林防火责任单位应】当在森林火灾易发】地段开?设防火隔离》带,清除周边可燃物并】组织人员进行巡【护防止森林》火灾发生
— 铁路、!公路运输管理部门】应当对进入林区【的运:营企业和乘客进行森!。林防:火安全宣传》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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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, 第十九条 【在森林郁闭度零【点二以上的林地依】。。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!旅游区?或者新?建开发?区的应?当开设防火隔离带】。或者营造生物防火】林带、设置森林防火!宣传标识等森—林防火设施做到与】工程建设《同步规划、同步设】。计、同?步施:工、同步验》收
? 》 ,前款规定《建设项目《规划的森林防火【设施应当报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林业】。主管部门备案完工】后应当予以验收验】收不合格的不得【投入使用
— 在【森林郁?闭度零点二以下【的林地内建设—工程,建设单—位应:当主动采取》森林火灾《防控措?施接受?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!监督:检查:
】第二十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森【林防: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!有关部门开展—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!作,重点检查《各项: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和!隐患排查的》落实情况《对检查中发现—的森林火灾隐—患应当要求》有关:。单位:和,个人:予以消除;未按要】求消除隐患》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林业《。主管部门向有—关,单位和个人下达森林!火灾:隐患:整改:通,知书责令限期整改】
第!。二十一条 在【森林防火期内经省人!民,政府或者其授权【的部门批准》设立的?。森林防火检查站对】。进,入森林防火区—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!林防火检查
!。 ? 县级人民政—府,。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!森林防?火,。区乡道、《村道设立临》时性: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森!林防火期《。结束后予以撤销【
? : 森林防火【检查站不得收取【任何费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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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?十二条 乡—(镇)人《民政府应《当落实森林防火【责任:组织:人员巡山《护林建立森林消【防半:专业队伍开展森林火!灾隐患排查及时扑】救森林火灾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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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 》 鼓励村民委员会成!立森林防火组织【配备临时《性护林员建》立森林消《防群众队伍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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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四 条森林—、林木、林地的所】有者和经营者应当】在主:要路口、《关键部位设》置森:林防火警示》宣传标志对外来人】员进行?森林防火安》全宣传配备护林员】开展防?火巡护清除边缘可】燃,物,建设森林防》火基础设施配备【森林防火所》需,的,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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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五,条 在森》林防火期内对无民】事行为能力人—和限制民事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】人,应当实行《森林防火监》护责任制加强—对被监护人》的森林?防火教育和管—理,防止《玩火等行为引发【森林火?灾
第三章—。 :森林火灾的扑救【
第?二十六条 任【何人发现森》林火灾应当立即报】警任:何单位、《个人应当无偿为报】警提供便利不得【阻拦报警《严禁谎报火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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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七条 当地人民政!府,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接!到卫星监测林火【热点、航空》观测火点或者其他火!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!人赶:。赴现场?核实情况并按有【关规:定逐级上报不得瞒】报、谎报或》者,。拖,延报告
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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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八条? 发生下列森林火!灾设区的市人民政府!森林防?火,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!告省人?。民政府森林防火【指挥机构需》报,告省人民政府—和国家森林防—火指挥?机构的由省人民【政府森林防火—指,。挥机:构上报
》 : 《(一)受害森林面】积一公顷以上—的森林火《灾;
】 (二)8小【时尚未扑灭明火【或者当?日未:灭的森林火灾;
! : ? (三?)国有林场、自【。然保护区、风景【名,胜区以及飞播林发】生的森林火灾;
! (四】。)威胁居民》区,或,者,重要设施安全的森】林火灾;
【 : (《五)造成《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二!人以上重伤的森【林火灾;
】 : (六)设区的市!。行政区?域交界处发生危险性!较大:的,森林火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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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七)与》邻省、自治》区、直辖市周边乡】(镇:)发:生的森林火灾—;
— (八)需要省!协调支援的森林火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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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九:条 发生森林火】灾乡(镇)人—民政府应《当先行?组织扑救并立即报告!。县级人民《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;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应当按《规定启动森》林,火灾处置应急预【。案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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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条 森林火灾【发,生后火灾《。发生地县级人—民政:府应当成立森林火】灾扑救前线指—挥,部政府主要》负责同志《或者分管《负责同志担任扑【救前线指挥》。。部,指挥长?负责森林火灾扑救】的组织、指挥—、协:调,、决:策参加扑火的—单位和人员应—当服从扑救》前线指挥《部的统一调动和【指,挥
】 扑救前线指—挥部的主《要职责是
— 》 (一)《召集有关专》家对火场态势进行】科学分析和评估【。制定:现场扑火《方案并?组织实施;
】 (二)】随时掌握《火情变?化,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!和调动扑《火,队伍尽最大可—能避免人员伤—亡尽快扑灭火—灾;
— ? (三)及时—报告火灾扑救情况保!障火灾现场与同【级和上一《。级人民政府森林防】火,指挥机构《的信息?畅通;
!。 (四)及时【调动:。扑火救灾人》力,、物资合《理调配?资源保障扑》火,需要;
】 : (五)《做,好火灾?现场后?勤保障、《医疗:。救,。助和宣传报道等工】。作,
】第三十一条 —。 扑:。救森林火《灾应:当以森林消防专业】队伍为主以》森林消防半专业队】伍为辅以《森林消防群》众队伍为补充充分发!挥人民解放军、武警!部队、民兵预备役部!队森林消防应急队伍!的,作用:。
《
《第三十?二条 《因扑救森林》。火灾需要县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!机构可以《决,定采取开设隔离带】、清:除障碍物、应急【。取,水、局部交通管制等!。紧,急措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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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!。森林火灾扑救任【务的车辆在》确保安全情况下【不受行驶速度、【行驶路线《、行驶方《向和指?挥,。信号的限制交通【管理指挥人员应【当保证车辆迅—速通行
【
第》三,十三条 》森林:火灾扑?。灭后火?灾扑救队《伍应当对《。火,灾现场进行全面清】理检查按规定程序将!火场移交当地人民】政府或者责任单位看!守火场看守时间一】。般不少于24小时经!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!林防火指挥》机构检查《验收合格方可—撤出看守人员
第!四章 灾后处【置
?第三:十四条 森林火灾!扑灭后县级》以上人?民,。政府林业主》。管部门?应当及时会》同有关部门和单【位对火灾发》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原!因、肇事者、过火面!。积、受害森》林面积和蓄积—、人:员伤亡、《扑火支出及》其他经济损失等情】况进行调《查、统计和评—估调查?统计: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!府、有关单位和上】一级人民政府林【。业主: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建!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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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森林火灾的调查】按,下,列分工进行
【。 ?。 (一)—一般森林火灾由【县级人民政》府林:业主:管部:门,负责组织调查;
! (二)!较大森林火灾由设区!的市人民政府林业】主管部门《负责组织《调,查;
《 (【三):重大:。以,上,森林火灾由省人【。。民政府林业主—管部门负责》组织调查;
【。 (四】)发生跨行政区域】的森林火灾由共【同上级人民》政府林业主管部门】负责组织《调查发生跨省界的森!林,火灾由省人民政府林!业主管部《门,。或者其授权的部门】、单位负责调查
】
第】。三十五?条 对《因扑救森林火灾【负伤、致残》或者死亡《的人员?按国家和省有关规】定给予医疗》。、抚:恤
】 第三十六条 森!林火灾信息由县【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森林防》火指挥机构或—者林业主《。管,。部门:向社:会发布未经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!林防:火指:挥机构或者林业主】管部门核准,其他】。。任何单?位和个?人不得擅自发布
!第五章 法律责任!
第三十七—条, 违反本规定各】级,人民政府、》县级以上《。人,民政府森林》防火指挥机构—、林业主管部—。门或者?其他有?关部门及其工作人】员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》其上级行政机关【或者监察机关责【令改正;情节严重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,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;构成?犯,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! 《(一)未按规定落实!森林防火责任制的】;
《。 (二)】未按要求建设森林】防火基?础设施的;
】 ? (三《)未按规定配—。。备护林员成立森【林消防专业队伍的;!
: : (四)未按!规定对建《。设项目的森》林防火设施》进行备案并》验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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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六)瞒报、谎报【或者:拖延:。报告森林火灾情【况的;
【 ?。 (七)发》生,火灾:未,及时组织扑救致使火!灾蔓延的;
】 《 (八?)未按规定履行火场!看守职责造成火灾复!燃的;
【 :。 (九)其他【玩忽职守《。、滥用职权、徇【私舞弊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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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,。三十:八条 ? 违反本规定第十】五条规定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林业:主管部门《依照国?务院:森林:防火:条例予以《处罚;拒不执行【人,民政府发布的决【。定、命令的由县级】。以上森林《公安:机,关依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治安管理《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!予以处罚未设立【森林:公安机?关的由地方公安机】关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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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九条 《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!条第一款、第二款规!定的:由县级以上》。人,。民政府林业》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改正的处!五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罚?款
【 第四十条 】违反本规定造成森林!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》任,;尚不构成犯罪【的除依照国务院森】。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《。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。府,林业主管《部门可以责令火灾】肇,事单位?。或者个人补种损【毁株:数一倍以上》三倍以下的》树木
第六章【 附 则】
第?四十一条 本【规定自20》12年?1月1?日起施行1》996年7月—。1日河?北省人?民政府公布施行的河!北省森林防火实施】办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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