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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 河北省》森林防火规定 】 : 河北?省人民政府令〔20!11:。〕第1?4号: , 《 河北省森【。林防火规《定已经?2011年1—。1月9日省》政府第96》。次常务会议通过现】予公布自2012】年1月1日》起施行?。 , 代省长 【 张庆伟 】 二○一—一年十一《月二十一日 【 :第一:章, 总 则 ! 第一条 —为保障人民》。生命财产安全保护】森,林资源?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森林法、国—务院森林防火条例】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结合本省【实际:制定本规《定 — 第二》。条 本规定—适,用于:本省行政区域—内森林?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! :     法律、】法规另有《规,定的从其规定 【 【第三条 《 各:级人民政府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的森林防《火工作,实行—。。行政首长负责制【政府主?要负责人为第一【责任人分管负责【。人为主要责任人其设!立的森林《防火:指挥机?构负责组《织、协调《。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!森林防火工作—  》 ,  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森林防?火指挥机构应—当会同有关部门【。建立专职指挥—制度:重点火?。险县:的森林防火办—公室应?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!省人民政府森林【防火指挥机构应【当强化预警》监测、扑《火指挥?、航空?护林等工《作职能完《善森林防火组—织指挥?体系 《     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!本行政区域森—林防火的监督和【管理工作承担本级】人民政府森林防【火指挥机构的—日常工作《。 : ? 第《四条: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应当—将森林防火》基础设施《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规划—把森林防火经费纳】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!森林防火《实际需要结合本【级财力情况确—保森林防《火经费 《 ? : 第五条森—林防火?工作属于紧急—抢险救灾性质各级人!民,政府应当强化森林】火灾扑救人》员和森林防火—工作人员的》保护措施按高—危行:业落实有关》待遇 ! 第六条 各级人!民政府鼓励并支持】通过各种有》效方式转《。换、:降解林区内可—燃物载量 — 第七条!。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应当对—在森林防火工—。。作中: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!和个:人按有关《规定给?予表彰和《奖励,奖励经费【由本级财政承—担 》   ? 县:级以上人《民,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!构可以按有关规定对!在扑救重大、特【别重大森林火—灾,中表现突出的单位】和个人当场给予表彰!和奖励 》第,二章: 森?林,火灾的预防 【第八条 每—年10月1日—至次:年5月31日为本】省森林?防火期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可【以根据实际》情况具体《规定森林防》火期划定《森林防火区并向社】会公:布 》 , ,  森林防火区内严!禁,下列野外用火 】     (一】)吸烟、乱》丢火种; —     (二)!燃放:。烟花爆竹、》祭祀用火、点放【。孔明灯;《 ,     【(三)烤火、野炊】; :   》  (四)燎地【边,、烧秸?秆、烧荒、焚烧【。垃圾; —     (—五)其他未》经批准的用》火 《 ? 第九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划定:森林防火责任区确】定森林?防,火,责任单位建》立森林?防火: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!制定森林防火—。责任追究办法 】     森【林防火目标管理【责任制应当列入【。各级:人民政府年度目【标管理考评》内容 》 第—十条 县级以【。上人民政府应当【按国:家,和,省有:关规定建设林火阻隔!。带、防火道》路、应急通信、视】频,监控和扑火》物资储备库》等,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储!备必要的扑》火物资?提高森林防火基础建!设水平?和物资装备保障【能力 《 ? 第十一条 】 县: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!护林员队伍建设按】六十公顷《有林地?不少于一名护—林员的标准配备落】实护:林员工?资、补贴等》待遇   】  护林员的—森林防火职责主要是!。 ? ,  :  (一)宣传森】林,防,火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:和防:火知识对进》。入森林?防,火区:的人员进行防—火教:育;    ! (二)巡山—护林管理《野外用火《制止野外违法用火】行为:控制火?种进入防《火区; 【    (三)及】。时报告火情积极参】与,扑救森林火灾; !  ?   (《。四)协助有》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!案件 】 , 第十二条 县级!以上:人民:政,府应当根据森林火险!区划等级成立—相应规?模的森林《消防专业队伍配备专!职管理人《员解决营房》、训练场地、—车,辆、扑火机》具等:设,施、装备《建,设,经费把森林消防【专业队员的工资【、,社会:保,险、福利待遇纳入】。同级:财,政预算森林》消防:专业队伍的培—训、:调动和管理由同级】。。人民政?府,森林防?火指挥机构负责 !    》 重点火险县应当加!。强森林消防专业【队伍建设《一级火险《县,。成立不少《于,一百:人的森林消》防专业?队伍二级火险县成】。立不少?于六十人的森林【消防专业队伍三级火!。险县:成立不少于三十人的!森林消防《专,业队伍  】   国有林场【、自然保护区、森】林公:园、风景名胜区、】。矿山等企《业、事业单位应当】成立规模与防火任务!相,适应:的森林消防专—业队伍 】 第十三条【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协调人民解—放军、武警部—。队、民兵预备役【。部队建?立森林消防应—急队:伍完善军《地沟通协调和应【急联动机制 — : ?。。。。 第十四条 【 ,。各级各类森林—消,防队伍?应当经常组织森林防!。火知:识培:训,加强《扑,火实:战演:练,提高火灾—扑救能力《 , 《 第十五—条 森林防火期内!遇有高温、干—旱,、大风等高》。火险天气的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。应当划?定,森林高火险》区规定森林高火险】期,发布:政府决定、》。命令采取封》山管:理措:施严禁一切》野外用?。火 【 第十六条 【。 县:。级以:上人民政府》。应当组织林业、农】业、:教育、旅游、—广播电?。视等有关《部门开展森林—防火公益宣传—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!。高全民?森林:防火意识 —     林区】所在地的学校和【有关职?业培:训机构应当加强森林!防火知识的教—育,。和培:训    】  第十七条! 气?象主管机构应当无】偿提供森林火险天气!预报服?务广播、电》视、报纸、互联网】等媒体应《当及时无偿》播发或者刊》登森林?火险天?气预报? :     无【线,电,管理部门《对森林防火专用通信!设备应?当免:收,。频率占?用费和检测费 】。     —经交通运输等有关部!门,批准执行森林—火灾预防《和扑救任务的车辆免!收过路、过桥—费 ? 第【。十八:条 铁《路、:。。公路、石油》天然气管道以及电】力、电信线路等【森林:防火责任单》位应当?在,森林火灾《易发地段开设防【火隔离带清》除周边可燃物—并,组织人员进行巡护】防止森林火灾—发生  【  : 铁路、《公,路运输?管理部门应当对进】入林区的运营企业】和乘客?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!传,教育 ? 【。第十九条《 在森林郁闭【度零点二以上的林地!依法开办工矿—企业:设立旅游区或者新】建开:发区的应当开—设防火?隔离带?或,者营:造生物防火林带【、设置森林》防火宣传《标识等?。森林防火设施做【到与工程建设同步】规划、同步设计【、同步施工、—。同步验收 】    前款规【定建设?项目规划的森林防火!设施:应当:报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!主管部门备》案完工后应当予以验!收验收不合格的不】得投入?使用  【   在森林郁【闭度零点二以下的】林地内建设工程,建!设单位应《当主:动采取森林火—。灾防控?措施接受森林防火】指挥机?构的监督检查 】 —第二十?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!防火指挥机构应当】组织有关《部门开展森》。林防火督《导检查?工作重点检查各项森!林火:灾防:控措施?和隐患排查》。的落实?情况对检《查中发现的森林【火灾:隐患应当《要求有?关单位和个人予以】消除;未按要—求消除隐患》的,由县: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林业主》管部门向有关—单位和个人下达森林!火灾隐?患整改通知》书责令?限期整改 ! 第二十一【条 ?。在,森林防?火期内经省人民【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!门批准?设立的森林防火检】查站对进入森—林防火区的车—辆,和人员进行森—林防火检查 —    — 县级人民政府根据!。实,际需要?可以:在森林防火》区乡道、村道设【立临时性《的森林防火检查【站,。森林防火期结束后予!以撤销  】   森林防—火检查站不得收取任!何费用 】 第二十二【。条 乡(镇—)人:。民政府应《当落实森林防—火责任组织人员巡】山护林建立森—林消防半《专业队伍《开展森林火灾隐患】排查及时扑救森林】火灾 》。 第二十】三条 《鼓励村民委员会成】立森林防火组织【配备临时性护林员】建,立,。森林消防《。群众队伍做好森林】防火工?作 !第二:十四 条森林、】。林木、林地的—所有者和经营者应】当在主要路口、【关键部位设置森林】防,。火警示宣《传标志对外来—人员进行森》林防火安《全宣:传配备护林员开【展防火巡护清除【。边缘可燃物建设森林!防火基础设》施,。配备:森林防火所》需的设备 ! 第二十五条 ! ,在森林防火期内【对无民事行为—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!为能:力,人,。的监护人应当实【行森林防火监—护责任制加强对被】监护人的《森林防火教育和管】理,防止玩火等行为!引,发森林火灾 — 第三章 森林火!灾的扑救 第【。二十:六条: 任?何人发现森林火灾】应当立即《报警任?何单位?、,个人应?当,无偿为报警提供便】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!谎报:火,警 【 第二十七条【 当地人民政府森!林防:火,指挥机构接到卫星】监测:林火热点《、航空观《测火点或者其他【火情报告后应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】场核实?情,。况并按?有关规定逐》级,上报不得《瞒报、谎报》或者拖延报告— — 第二十八条【 发生下列森林火!灾,设区的市人》民政府森林防火指】。挥机构应当立即报】告省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指挥机构需报告】省人民政府和—国家森林防》火指挥?机,构的:由,省人民政《府森林防火指挥【机构上报  !   (一)受【害森林面积一公顷】以上的森林火灾;】   — , (二)8》。小时:尚,未扑灭明火或者当日!未灭的森林火—灾;  【   (三》)国有林场、自【然保护区《。、风景名胜区以及飞!。播,林发生的森》林火灾;  ! ,  (四)威—胁居民区《或者重要设施安全】。的森林?。。火灾;  】  :。 (五?)造成一《人以上死亡或者【二人以上重伤的【森林火灾; 【 ,     (六【)设区的市》行政区域交》界处发生危险—性较大的森林火灾;!     】(七)?。。与邻省、自治区、】直辖市周边乡(镇】。)发:。生的森?林火:。灾; —  :  (八《)需要省协调支【援,的森:。林火:灾 ? 第【二十九条 》 发生森《。林火灾乡(镇)人民!政府应当先行—组织扑?救并立即报告县【级人民?政府森林防》。火指挥?机构:;县级以上人民【政,府森林防火指挥【机构应当按规定启动!森林火灾《处,置应急预案 ! 第》三,十条 森林火【灾,发生后火《灾,发生地县级》人民政?府应当?成立森林火》灾扑:救前线指挥》部政府?主要负责同志—或,者分管负责同志担】任扑救前线指—。挥部指挥长负责森】林,火灾扑救的组—织、指挥、》协调、决策参—加扑火的单位和【人,员应当服从扑—救前线指《挥部的统一》调动和?指挥    ! 扑:救前线指挥部的主】要职责是 】  :  (一)召集【有关专家对》火场态势进行科学】分析和?评估制定现场—扑火方案并组织实】施,。; 《     (二)】随时:掌握火情《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!调整和调动》扑火队伍尽》最大:可,能避免人员伤亡尽快!扑灭火灾; —     (三!)及:。时报告火灾》扑救情况保障火灾现!场与同级和上一级人!民政府森林防火【指挥机构的信—息畅通;  !。   ?(四:)及时调《动扑火救灾人—力,、物资合理调配资】源保障扑火需—。要; ? ?    (五)做好!。火灾现场后勤—。保障、医疗救助和】宣传报道等》工作 【 第三十—一条 扑救森林】火灾应当以森林消防!。专业队伍为主以森】林消防?半,专业队伍为辅以森】林消防群众队伍为补!充充分发挥人民【。解放军、武警部队】、民兵预《备役部队森林消防】应,急,队伍的作用 !。 第》三十二条 因扑】救森林火灾需要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森林防火指挥机【构可以决定采取开设!隔离:带、清除障碍物、】应急取水、》局部交通管制等【紧急措施  !   执行》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!车辆在确保安—全情况下《不,。受行驶速度、行驶】。。路线、行驶》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!制交通?管理指挥人员应【当,。保证车辆迅速—通,行 】 第三十三》条 森林火灾【扑灭后火灾扑救队】伍应当对火灾现【。场进:行全面清理检—查按规定程序将火场!移交当地人民政府】。或者责任单位看守火!场看守时间一般【。不少于24小时经】当地人民《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!挥机构?检查验收合格方可】撤出看?守人员 《 第:四章 灾后处【置 ?第,三十四条 森林火!灾扑灭后县》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林业主《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!有关部门和单—位对火灾发生的【时间、?地,点、原因、肇事者、!。过火面积、受害森林!面,积和蓄积、人员伤】亡、扑火支出及其他!经济损失《等情况进行调查【、统:计和:评估调查统计结果】。报告本?级人民政《。府、有关单位和上一!级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部门并提出处理】建,议 :     【对森林火灾的—调查按下列分工【进行 《     —(一)一般森林【火灾由县《级人民政府》林,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!调,查; ?    — (二)较》大,森林火灾由设区【的市人民《政府林业主管部【门负责组《织调查;  !   (三)重大】以上森林火灾—。由省人民政》府林业主管》。部门负责组织—。调查; 》    》 ,(四)发生跨行政】区域的森林》。火灾由共《同上:级人民?政府林业主》管部门负《责,组织调查《发生跨省界的森林】火灾由省人》民政:。府林业主《管部门或《者其授权的部门【、单位?负责:调查 《 , ? :第三十五《。条 对因扑—救森:林火灾负伤、致残】或者死亡的》人,员按国家《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医!疗、抚恤 》 第】三十六?条 森林火灾信】息由县级以》上,人民政府森林防火】指挥机构《或者林业主管部门】向社:会发布?未经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!。指挥机构或者林【业主管部《。门核准,其他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发布 第【五章 ?。。 法律责任》 :第三十七条 — 违反?本规定各级人—民,政府、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森林防】。。火指挥机构、林业主!。管部门或《者其他有关部门【及其工作人》员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其上级行—政机关或者》监察机关责令改【正;情节严重—的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依法给予【处分;构《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 【     (一)】未按规定落实森林防!火,责任制的; —    — (二)《未按要求建设森林】防火基础设施的;】  》   (三)未按规!定配备护林员成【立,森林消?防,专业队?伍的;? 《。。   ? (四)未按规【定对建设《项目的森林防火设】施进行?备,案并验收的》; 《 ,    (》五)发现森》林,火灾隐?患未提出整改意见】或者对?于重大火灾隐患未】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!患整改通知书的;】 ?  :   (六》)瞒报、谎报—或者拖延报告森林火!灾情况的; !    (七)发】生火灾未及时组织】扑救致?使火灾蔓《延的; 》   《  (八)未—按规:定履行?火场看守职责造成火!灾复燃的;》。 ?。     (九)】其他玩忽《职,。守、滥用职权—、徇:。私舞弊的行为 【 《 ?。第三:十八条 《 违反本《规,定第十五条规定【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林—业主管部门依照【国务院森林》防火条例予以处罚;!拒不执行《人民政府发布的决】定,、命令的由县级以上!森林公安机关依【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治安:管理处罚法第五十】条规定?予以:处罚未?设立森林公》安机关的由地方公安!机关处罚 ! 第三十九条】 , 违反本《。规定第十九条—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定!的,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!管部门?责令:。限,期,改正;逾期不—改正的处《五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:罚款 【 , 第四《十条 违反—。本,规定造成森林火灾】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!的,。除依照国务院森【林防火条例有—关规定追究》法律责任外》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。林业主管部门—可,以责令火灾肇—事单位或者个人补】种,损毁株数一倍以上】三倍以下的树木【 第六章 — 附 则【 第四十一条【。 :本规定自2012年!1月1日《。起施行1996【年7月1日河北【省人民政府》公布:施,行的河?北,省森林?。防,火实:施办法同时废止 】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