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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热—力价格管理办法 ! 河北省【人民政府令〔200!7〕第3《号, —。河北省热《。。力价格?管理:办法已经200【。6年12月21【日省政府第》74次常务会—议通过现《予公布自《20:。07:。。年,7月1日起施—行 — 二〇?〇七年四月二十七】日 第一!条为规范《热力价格《。行为保护热力—生产、?热力经营单位和【。热用户的合法权【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价格?法的有关规定结【合本省实《际制定本《办法: 》 第:二,条,在,本,省行政区域内制定】或者调整热力—。。价格以及热》费的收取和交—纳应当遵守本办【法 第】三条:县级以上《。人民政府价格—主管部门负》。责本行政区域—热力价格的管理工作! , ,   —。  热力《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具!体价格由《。省人民政《府授权设区的—市、扩权县(市【)人民政府制定【和调整 》 第四条制定!和调整热力》价格应当遵》循科:学界定成本合—理,确定收益兼顾承受】能力优?。。化资源配置的原【。则, 《 第五条》热力价?。格包括热力出厂价】格和热?力销售价格》热力销售价》。。格分为居《民,用热价格和非—居民用热价格 ! ,。 第六条》制定和调整热力价格!应当以热力生产、热!力经营的社会平均成!本为:基础同?时考虑以下因素 !  》   (《一)国民经济与社】会发展要求; !     (】二)居民收入—水,平,;   !。  (?三)法定税》金与合理利润; !    【 (四?)热力出厂价格【与热力销《售价:格的合理比价; !     】(五)政《。。。府,财政补贴 — : 第七《。条热力生产、热力】。经营单位拟制定热力!。价格的应当向—设区的市、扩权【县(市)人民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!出书面申《请并提交以下材【料   !  (一)拟制定的!热力价格; 】  《 ,  (?二)拟制《定热:力价格?的,依据:和理由;《  【  : (三)拟》制定的热《力价格对《相关行?业、热用户及对当】地居民消费价格【水,平的影?响; 【。 ,    (四)与制!定热力价《格有关的《其他材?料 第八!条热力生产、热【力经营单位生产【或者经营成本发生较!大变化时《可以向设区的市、扩!权县(市)人民政】府价格主管》部门提出调整—热力价格的书面申请!并提交以下材—料 【    《(一)现行的热力价!格和:拟调整的热力价格】; ? ?     (—二)拟调《整,热力价?格的:依,据和理由; —  —   (三)—拟,调整的热力价格对】相关:行业:、热用户及对当地居!民消费价格水平的影!响; 】   ? (四)《近3年经《审计的年度》会计报?表和:热力价格核算成【本报表;生产、经】营期不满3年的【应当提供《生产:或者经营以来经审计!的年度会计报—表和热?力价格核算》成本:报表; 】     (—五)与调整热力【价格有关的其他材料! , 第—九条设区的》市、扩权县(—市):人民政府价格主【管部门?收到申请后申—请材料齐全的予【以受理;《申请材料不齐全【的应当当场或者【在5日内一次告知】申请人需要》补正的全部内—容 【第十条?设区的市、扩权【县(市)人民政府价!格主管?部门应当自受理【申请之?日起40日》内完成对申请材【料的审查和成本监审! 第【十一条设区的市、扩!权县:(市)人民政—府价格主管》部门认?为可以制定》或,者调整热力价格的应!拟定制定或者调【整热力价格方案【报省人民政府价格】主管部门原则同意】后对:制定或者调》整非居民用热价格的!。应,当采取?座谈会、书面或【者互联网《。等,形式征求热力生【产、热力经营单【位和热用户及有关】。方面的意见;—对制定或《者调:整居民用热价格的】。应当通过新闻媒【体、互联网等形【式向社会公》布公开征求意见【。。并,。按,照河北省实》施价格听证会制度】的规定召开价格听】证会  !   参加听证会的!人员对调《整热力价格》意见分?歧较大?的暂缓或者不予【调,整热:。力价格;《对暂缓调整热—力价格的设区的市】、扩权县(》市)人民政府价格】主管部门认为有【必要时?可以再次组织价格听!证会对制定热—力价格意见分歧【较大的设区的市、扩!权县(市)人—。民,政府价格主管部【门应当修改制定热】力价格方案再次组织!召开价格听证会 ! 第十二条经!听证、?征求意见可》以制定或者调整热】力价:格的设?区的市、扩权县(】市)人民政府价格】主管部门《应当根据价》格听:。证会和征求》意见情况吸收—合理意见修改制定】或者调整热力价【格方:案并附价格听证会】会议纪要、征求意】见情况一《并,报请本级《人民政府批准 【 : 第十三条制】定,或者调整后的热力】价格:由设区的市、扩权】县(市?)人民政府价格主】管部门向社》会公布并《报省人民政府价【格主:管部门备案 】 第《十四条有下》列情形之《一的设区的》市、扩权县(市【。)人:民政府价格主管【部门应当书面—告知申请人并—说明:理由 ?    】 (一?)不予受理制定或】者调整热力价格申】请的; !    《(二)经审查不符】合制定或者》调整热力价格—规定的?;   !。  (三《)经听证、》征求意见不予制定或!。者调整热力价—格的; —   》  (四)未批【准制定或《者调整热力价格的 ! : 第十五条【热用户可《以向设?区的市、扩权县【。(,市)人民政府价格主!管部门提出》调整:热力价格的建议价格!主管部门应》当认真研《究并予答《复 《。 第十六—。条设区的市、扩权县!(市)人民政—府价:格,主管部门可》以根据当《地,经,济,发展:情,况、热用户的建议以!。及社会各《方面的反映直接提出!调整热力价格的方】案, , 《     设—区的市、扩权—县(市)人民政【府价格主《管部门直接提出【调整热力价格方案】后按本办法第十【。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!十,三条有关调》整热力价格》的规定执行 —。 》第十七条热费可以】按用热量或者房【屋建筑面积的一【定,比,例计收按房屋建筑面!积一:定比例计收热—费的其比例最高不超!过房屋建筑面积的百!分之九十具体标【准由设区的》市、:扩权县(市》)人民政府确—定 》  ?   ?设区的市、》。扩权县?(,市):人民政府《应当:采取措施积极推进】按用热量《计收:热费并制定具体收费!办法逐步取》消按面积计收—热费的制《度 第十!八条热力经》营单位可以向—热,。用户直接收取热费也!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!收热费 《 《。 第十九条热用户】应当及时《交纳热费 !  :   热力》经营单位可》以制定?优惠措施鼓》励,热用:。。户,提前交纳热费— 《 :第二十条对冬季取】暖用热?的热力生产》、热力经营单位应当!按当地人民政—府规定?的供:热期供?热因特殊情》况延迟供热或者【提前停止供热的必须!提前告知《热用户说明》原因并?于供热期《结,束之日起30—日内按?设区的?市、扩权县(市【)人民政府》的规定向热用户退还!相应的?热费 】第二十一条热力经营!单位应当《按国家规《定的服?务标准?和质量提供服务 ! ?     因热力经!营单位原因达不【到国家规定的温【度,等服务标准》和供热质量的热力】经营单位《应当及时《向热用户《说明:原因对冬季取—暖用热的必须—于供热期结束之【日起30日》内按设区的市、扩】。权县(市)人民【政府的规定向热用】户退还相应的热费;!对企业?生产用热的按双【方签订?的合同执行 【 第二十【二条县级以上人民】。政府应当采取—。措,施对享受最低生活保!障及其他特殊困难的!群体实行救助 ! 第二十—三条县?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价格主管部门违【反本:办法规定未按规定】制定:或者:调整热力价格的由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】上级人民政》府价格主管部门责】令改正?;情节严重》的对直?。接负责?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依《法给予行政》处分 — 第二十》四条热力生产、热力!。经营:单位不执行》设区:的市、?扩权:县(市)人》民政:府制定的热力价【。格的由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,府价:格主管部门》。按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价格法的规定给予】行政处罚《 , 第二十】五条本办法》自200《7年7?。月1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