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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热》力价格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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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—省,人,民政府令〔20【07〕第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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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热【力价格管理办—法已:经2006年12月!21日省政府第【74次常务会议通过!现予公布自2—007年7月1日】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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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七年四月!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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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为规范热】力价格行为》保护热力生产、【热力经营单位和热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!格法的有《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!制,定本:办法
第!二条在?本省:行政区域内》制定:或者调整热力价格】以及热费《的收:取,和交纳应当遵守本】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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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县—级以:上,人,民政府价格主管【部门负?责本行政《区域:热力价格的》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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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力!价格:实行:政府:定价具体价格—由省人民政府授【权,设区的市、扩权县】(市:)人民政府制定【和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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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制定和】调整热力《价格应当遵循—科学界定成本合理确!定收益兼顾承受【能,力优化资源配—置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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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条热《力价格包括热力【。出厂价格《和,热力销?售价格热力》销售价格分为—。居民用热价格—和非居民用热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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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制定和》调整热力《。。价格应当以热力生产!、热力?经营的社会平—。均成本?为基础同《时考虑以下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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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国民经济与社】会发展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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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, (二)居民【收入水平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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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三)法定】。税金:与合:理利润;《
】 (四)热—力出厂价格与热【力,销售:。价格的合理比—价;
】 (五)【政府财政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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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【。。热力生产、热力经】营单位拟制定热力价!格的应当向》设区的?市、扩权县(—。市)人民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!出书面申《请并:提,交以下?材,料
【 (一)拟制!。定的:热力价?格;
】 (二)拟】制定热力价》格的依?据和理由《;
【 (三—)拟制定的热力【价格对相关行业、】热用:户及:对当地?居民消费价格水【平的影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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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:四)与制定热力【价格有关的其—他,。材料
】第,八条热力生》。产、热力经营单位】生产或者经营成本】发生较大变化时可】以向设区的市、扩权!县(市)人民—政府价格主》管部门提出调整【热力价格的书面申】请,并提交以《下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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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现】行的热力价格—和拟调整的热力价格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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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二)《拟调整?热力:价格的依据和理由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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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拟调整的】热力价格对》相关行业、热—用户及对当地居【民消费价格水平的】影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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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)近3年经审—计的年度会计报表】和热力价格核算成】。本报表?;生产、经》营期不满3年的【。应当提供生产或者经!营以来经审计的年度!会计报表和热力价】格核算成本报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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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。五)与调整热力【价格有关的其他材料!
第九】条设:。。区的市、扩权—县(市)人民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收!到申请后《申,请材料齐全的予以】。。。受理;?申请材料不齐全的】应当:当场或者在5—日,内一次告知申请人】。需,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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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条设区?的市:。、扩权县《。(市)?人民政府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自!受理申请之日起4】。0日内完《成,对申请材料的审查】和成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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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设区的市!、扩权县(市—),人民政府价格主【管部门认为可—以制定或者调整热力!价格的应拟定制定或!者调整热力价—格方案报省人民政府!价格主管部门—。原则:同,意后对制定或者【调整非居民用热【价格的应当采取座谈!会,、书面或者》互联网等形》式征求?热力生?产、热力经营单位】和热用户及有关方面!的,意见;对《制定或者调》整,居,民用热?价格的?应,当通过新闻媒体【、,互联网等形式—。向社会公布》公开征求意见—并按照?河北省实施价格【听证会制度》的规定?召开价格听证—。会
】。 , 参?加,听,。证会:的人员对调》整热力?价格意见分歧—较大的暂缓或者不】。予调整热力价—。格;:对,暂缓调整热力价格】的设区的市、扩【权县:(市)人民政—府价格主管》部门:。认为有必《要时可以再次—组织:价格:听证会对制定热【力价格意见分歧较】。大的设区的市、扩权!县(市)人民政【府价格主管部门【应,。当修改?制定:热力价格方案再次组!。织召开?。价格听证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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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》条经听证、征求意】。见可以制定或者调整!热力价格的设—。区的市、扩权—县(市)人民—政府价格主》管部门?应当根据《价格听?证会和征求意见【。情况吸收合理意见】修改制定或》者调整热力价格方案!并附价格听证会【会议纪要《、征求意见情况【一并:报请本级人民—政,府批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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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制定或!者调整后的热力价格!由设区的市、扩权】县(市)人民政府价!格主管部门向社【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!府价格主管》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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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》设区的市、扩—权县(市)人—民政:府价格主管部—门应当书面告—知申:请人并说《明理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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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【不予受?理制:定或者调《整热力?价,格申请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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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经,审查不符合制定或】者调整热力价格【规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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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—),经听证、征求意【见不予制定或—者调整热力价格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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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四)未?批准制定或者调整】热力价格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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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!热用户可以向—。设区的市、扩权【县(市)人》民政府价格主管部】门提:出调整热力价格【。的建议价格主管【部门应当认真—研究并予答复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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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》条设区的市、—扩权县(《市)人民政府价格主!管,部门可以根据当【地经济发展情—况、热用户的建议以!及社会各方面的反映!直接提出调整热力】。价格的方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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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【区的市、扩》权县(市)人民政府!价格主?管部门直《接提出调《整热力价格方—案后:按本办法《第十一条、》第十二条《、第十三条有关调】整热:力价:格的规定执行—
第十七!条热费可以按—用热量或者房屋【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!计收按房屋》建筑面?积,一定:比例计收热费的其比!例最高不超过房屋建!筑面:积,的百分之九十具体标!准由:设区的市、扩权县(!市)人民政府确【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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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设区的市、扩权】县(市)人民—政府:应,当采取措施积极推进!按,。。用热量计收热费并制!定,具体收费办法逐步】取消按面《。。积计:收,。热费的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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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》条热:力经营单位可以向热!用户直?接,收取热?费也可以委托有【。关单位代收》热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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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《条热用户应》当及:。时交纳热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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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热力经营单位】可以制定优》惠,。措,。施鼓励热用户提前】交纳热费《
—第二十条对冬季取暖!用热:的热力生产、热【力经营单位应—当按当地人民政府规!定的:。供热期供热因—特殊情况延》迟供热或者提前停】止供:热,的必须提前告知【热用:户,说明原因并》于供热?期结束之《日起30日内—按设区的市、—扩权县?(,市)人民政府的规定!向,热用户退还相应【的热: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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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】热力经营《单,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的!服务标准和》质量提供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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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因热力经营【单位原因达不到国】家规定的温度等【服,务标准和供》热质:量的:热力经营《单位应?当及:时向热用户说明原】因对冬?。季取:。暖用热的必》须于供热期结束之】日起30日内—按设:区的市、扩权县【(市:)人民政府的规【定向热?用户退还相》应的热费;对企业】生产用热的按—双方签订的合同执】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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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【采取措?。施对享受最》低生活?保障及其他特殊【困难:的群体实行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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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价格主管部门】违反本办法规—定未按?规定制定《或,者调:整热力价格的由同】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!人民:政府价?格主:管部门责令改正;情!节严重的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《直接:责任:人员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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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四条热力生】产、热?。力经营单位不执行设!区的市、扩权县(市!)人民政府制定【的热力价格的由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价格主管部—门按中华人民共【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给!予行政?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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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五条本办法自—2,007年《7月1日《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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