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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河北省南水北—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!征地拆?。迁安置暂行办法【 ,。
河北省人民!政府关于印发—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!干线工程建设征地】。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!通知:
冀政[【2005]77号】
石家庄、保【定、:。邢台、邯郸市人民政!府有关?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省政府【各部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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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】北省南水北》调中线干线》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!。置暂行办法已经【省,政,府第49次常务会议!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!们请认真贯》彻执行
二—○○五?年九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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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《 总 则
—第一条 为》规范我?省,南水北调中线干线】。工程建设征地和【拆,迁安置(以下简【称征迁安《置)工作《保证南水北调工程顺!利实施?根,。。据国:。家有关法律法规及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!地补偿和移民—安置暂行《。办法结合我》省实: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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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征迁安】。置工:作应:严,格按国家《有关法律《、法规及政策—进行做?到公开、公平、公】正接:受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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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《。。 征迁?安置工作按照国务】院确定的管》理体制实施》结合我省实际实【行分级、分部门【。负责条块结合县为】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!工作机?制
第四条— 南水北《调工程本着合理利】用土地、保护耕地】的,原则按照《国家批准的数量、】类别征收土地任何单!位,不,得借机多征多占【
第五条 各级人!民政府应对》被占:地农民进行妥善安置!并坚持以《下原则
【 (一)统筹【兼顾:国家、集体、个【人利益
— (二》)以人为本尊重【群众意愿维护被占】地农:民的合法权益—确保被占《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!低
《 (三)因地制!宜统筹考虑农业安】置,、就:业安置、货币安置】、养老保险》。安置、投亲靠—友安置等方式优【先,考虑本?村农业安《置
第六条— 专项?设施和企事业单位恢!复严格?执行国?家确:定的:“原标准、原—规模或?。恢复:原功能”政策—第,七条 占压文物【发,掘与保护坚持—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!、合理利用、—加强管理《的方针
第八条 !征迁安置工作实行】任务与投《资,包干责?任制坚持责》权统一、计划管【理的原则
—第九条 省、有【关设区市(以下简称!市)及县(市、【区)(以下简称县)!人民政府应确—定负责征迁安置的】工作机?构
第十条 本办!法,适用于我省南水北】调中线干《线工程初步设计批】复后的征《迁安:置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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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各级各】部门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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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《。条, 省人?民政府?对南水北调中线【干,线工程省内征迁【安置工?作负总责研》究,制,定重大方针》政策与有关市人【民政府签订征—迁安置责任》书落实征迁》安置任务
—第十二条 》有,关市人民政府—为辖区内征迁安【置责任主体领导辖】区内征迁安置工【作与沿线各县人民政!府签订责任书将【任务分解《落实到县
第【。十三条 有关县【人民政府《为辖区?内征迁?安置实施主体负责】组,织有关部门和—乡(镇)《人民政府《、村集体经济—。组织按期完成本【辖区征迁安置任务】及时提供工》程建设用地为工【程建设创造良好【的外部环境
第十!四条 ?省南水北调工—程,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】(以下简称省—南水北调办)是【省征迁安置工—作的综合管理—部门负责编制计划】落实资金指导、【协调:、督促?、检查?各级各部门》按期:、保质完《成征迁安置各项【工作
第》十,五条 有关市南水】北调工程建设委员】会办公室(以—下简称市南水—。。北,调办)是辖区内征迁!安置工作《的主管部《门指导、协调、督】促、:检,。。查市有关《部门和县征迁安置】各项工作组》织,。县编制实施计划【控制进度与投—资及时处理实—。施过程?中出现的《问,。题,
第十六条 有】关县确?定,的南水北调征迁安置!工作机构是县—征迁安置工作的主】管,部门(以下简—。称,县征迁安置主管【部门)负责》编制、落实征迁【安,置实:。施计划完《成,承担的?具体征?。迁安置工《作督促、检查、协】调相关行业》部门完成各》自承担?的,征迁:安置任务
—第十:七条 省国》土资源、林业、通信!。、电力、文物、水】利、交通、农—。业等部门(以—下简:称省行业《主管:部门)是本系统、本!行业所涉及征迁安】置工作的责任部【门负责?协调解?决本系统《征迁安置工作中的问!题管理本行》业迁建?。、恢复项目的实施工!作市、?县有关部门要按【市、县人民政府【。及省行业《主管部门《的部署和要》求按期、《保质:完成任务
—第十八条 各级各】。部门都要按照构【建和谐社会的—要求做好宣传和沿】线群众的思》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!解和支持市》、,县人民?政府:要组织有关部—门,制定辖区《内预:防和处置群体—性突发事《件的:。预案确保《社会稳定
—第三章 工程建设】用地征收
—第十九?条, 永:久性建?设用地征收
】 : (一)南—。水北调中线干线工】程项:目法人(以》。下简称项目法人【。)在工程建设计【划下达后向》工程所在地县国土资!源主管部门(以下简!称县国土主管部门)!提,出用地申请涉—及占用林地的还【应向县林业主管【部门提出占用—林地申?请各单项工程可【行性研究报告批【。复文件?、初步设《计批复、建设项【。。目用地?预审、?占压矿产《资源审核意见—、,地,质灾害?危险性评估》、占:用林地?审核同?意书等共性用—地报批?材料由项《目法人直接》提供给省国土资【源厅被占地群—。众异地安《置、城镇和企—事业单位迁建—、专项设施恢复用地!由县征迁安置—主管部门《向县国土主》。。管部门提《出用地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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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二)?县国土主《管部门按《。规定实行《预公告会同县—林业主?管部门、县征迁安】置主管部门、乡【(镇)人民政府、】村集体经济组—织(或企事业—单位)?、项目?法人对?。拟用地块的权属、地!类、:面积:等现:状进行调查并勘【界埋标?共同签?字确认?耕地与?林地类别《的划分由县国土【、林业主管部门根据!。现,。状和相关规划现场】协商确定遇有争议时!由县级人民》。政府依法确定土地权!属,有争议?。时按土地权属争议】处理暂行《办法处理
【 : (三)》市、县征迁安置主管!。部门组织项》目法人?、,设计单位、》监,理单位、县有关部】门,及被占?压企事业法人、乡(!镇)人民政府和村集!体,经,济组织随同土—地勘界对地上附着物!和占压影响的各类专!项设施?情况进行清点共同】确认并由产权—人签字对主体工程】外的附属工程永【久用地应按照—节约和保护土地的】原则商?项目法人《与设计单位进行优化!
》 , (四?)县国土主管部门】依法编制建设用地项!目,呈报说明书、农【用地转用《方案:、补充耕地方案、】征收土地《方案、供地方案沿】线具有开发》。补,充耕地条件的区【域应优先列入—县补充耕地》。方案并与被占地【农民生产安置有机结!合征收土地方案【由,县国土主管部门会同!。县征迁安置主管部门!和有关单位》按市政府依据—国,家批复?的有关政策所确【。定的具体补偿标【准和安置方案—告知被征地》农村集体经济—组织和农户并听取】意见后编《。制
(】五)县国《土主管部门完—成上述方《。案编制并依》法履行相《关程序?后按规定组卷—并逐级上报经省【。。国土:资源:厅审核汇总后—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!院
(】。六)县国《土主管部门会同县】征迁安置主管部门将!批准征地机》。关、:批准文号、征收土】地,的用途、《范,围、面积、征地补】偿标准、《农业人口安》置办法和办理征地】补,偿的期限等》在,被征收?土地:的乡:。(镇)、《村予以公告县—征迁安置主管—部门组织有关乡(镇!)人民政府、村集体!。经济:组织填写省》南水北调办统一【。印制的分村、—分户兑现卡3个【月内完成土》地、青?苗、地上附着—物,等各项?补偿费?兑付并及《时落实安置》方案(七)市、县国!土,主管部?门按批准《的,供,地方:案依法供地颁发国有!土地划拨决定书【、,建设:用地批准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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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(八:)对控?制工期的工》。程,可按有关规定—先行用地在确—认所需使用土—。地,的权属、地类、【面积兑现地上附着物!和青苗补《偿费妥善处》理好先行《用地有关问题的【前提下项目法人向省!国土资源厅提出先】行用地申请并抄【送,用地涉?及的:市,、县国土资源部【门省国土资源厅报】国土资源部审查同】意后控?制工期的单体工【程可先行用地—
第二十条 临】。时,使用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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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《)项目法人或建【设管理单位向县【征迁:安置:主管部门报送临时用!地数:量、使用《目的、?拟占:用区域等《相关:材料
【 (二?)市南?水北调?办根:据国家批复及现【场实际组织县征【迁安置主管部门、项!目法人或建设管【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按!照,方便和满足施工要】求、:减少对?当地:居民影响、保护耕】。地,、,节约用地的》原则对?临,时,用地方案进行—。优化
— (三)》项目法人或建设管】理单位根据优化后】的临时用地方案向】县国土主管部门报】送临时用地申请
! : (四)》县,国土、林业主管部门!会同县征《迁安:置主管部门》、乡:(镇)人《民政府、村集—体经济组织、—项目法人《或建设管理单—位、设计单位、监理!。单位进行实地勘察确!认地类、权属—和面积县《征迁安?置,。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!位、被占地村集体经!济组织和个人—对用:地范围内地上—附着物?和专项设施进—行清:点并签字确认
】。 (五)县】。征迁:安置主管部》门、项目法人或【建,设管:理单位?与被占地村集体经】济组织(或单—位)三方共同签订】占,用协议明确临—时占地的《位置、面积、—。。类别、补偿标—准和数额、》支付:方式及?占用时间等》
(【六)县国土主管部】门与县?征迁安置主管—部门签订《临时用地土地—复垦协议书明确【责任和复垦要求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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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县!。国土主管部》门按有关规》定颁发临时用地批】准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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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《 生活和《生产安?置
第二十一【条 居?。民生活安置》
《 :(一)县征迁安【置主:管,部门以200—4年核查成果—为基:础对被占压情况进行!核实会同乡(—镇)人民政府—、村集体经济组【织(:居委会?)和被?占,。压房屋户主依据【土地利用总》体规划和城》市规划或村镇规划】选址并制定恢复【方案签订恢复协议】乡(镇)人》民,政府和村集体—经济:组织(居委会—)负责落实宅—基地并?按有关规定办理手】续
(】二)根?。据恢:复方案和签订—的恢复协议县—征迁安置《主管:。部,门组织开展场地【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!乡(镇)《人民政府、村集体经!济组织负责组织被】占压房屋户》主按期自行拆建房屋!。有条件?的可:。本着群众自愿原则】建设村民《住宅楼任何部—门不得强行规—定建房?标,。准
》 (?。三)被占地农—民需成建制异—地安置且不出县的】由市南水北调办【会同县?人民:政,府组织设计单位【编制异地安》置实施方案(—含生产安《置)报市人》民政府批《准,后抄省南水北调办】备案
《市、县征迁安—置主:管,部门:组织设计单》位编制?。异地安置居民点【及生产安置的基础设!施建设设计并审查】批复其?设计应严格》控制:在国家批《准的初?步设计范围内
【
县征迁安置—。主,管部门?按照批准的》实,施方案和《设计:组织开展场地平整】等基础?设施建设(含生产】安置基础设施—建设)乡(》镇)人?。民政府、村》集体经济组织负责】组织被安置农民自行!拆建房屋
》
第二十二条 【农民生产《。安置应结《合当:地实际因地》。制宜选取适当方式】妥善安置
》
(一)本!村农业安置》村集体经《。济组:织耕地资源比较【丰富所留机动地、】新开垦?的耕地和依法收回的!耕地能基本》满足被占地农民生】产需要的应》当依法落实被占地】农民生产用地重新】签订土地《承包:合同办理农》村土地承《包经:营权证变更手—续本村农业安置由】县人民政府组织【农业、国土、征【迁安置?主管部门、乡(镇)!人民政府和》村集体?经济组织实》施
— (二)就业安置】由县征迁安置主【管部门按国》家批复?组织实施
! (三?)投:亲靠友安置投亲靠友!仍从事农业生产【的本人?需出具迁入地县级】人民政府《同意接收、提—供土地证明》和户籍?。准迁证经迁出地乡(!镇)人民政府和县征!迁安置主管》部门同意三方—签订:合同办理相关手【。续
(】四,)自谋职业自主【安,置(含投亲靠友非】。农,业安置)需出—具居住地《(投:亲接收地)有关【单,位对其职业与住【房情况?的证:明经村集体经济组】织、乡(镇》),人民:政府和县征迁安【置,主管部?门,审,查确:认其具?备自:谋职业条件后办理相!关手续并予以—公证
【 (五)货币安置村!集体经?。济组织无耕地资【源或不足的可实【行,货币:安,置经村?民代表大会讨论通】过乡(镇)》人民政府同意—报县征迁《安置: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!
《 (六)》失地农民养老保【险安置由乡(镇【),人民政府、村集体经!济组织提出》。参保对象县征迁安置!主管部门审批后按】有关规定《办理市人民政府另有!规定的从其》规定
(!七)异地《农业生产安置由【县人:。民政府组织农—业、国?土、征迁《。。安置主管部》。门、乡(镇)—人民政府《按照批准的实施【方案组织《实施:
第五章》 城镇、企事业单位!和专项设施恢复
!第二:十三条 省南水【北调办以书面形式】向省级行业》主,管部门通《报专项设施占压【情况电力《、通信?、,水利等省级行业主】管部:门负:责督促、协调—、,落实本行业、本部】。门专项?设施恢复工》作明确专项设施【恢复的具体要求管理!恢复项目《的前期?工作并组织》实,施、指导验收
【
第二十《四条 电力》、通信、水利等【省级行业主》管部门按照专项【设施恢?复要求安《。排本:行,业的恢复项目—设计:会,同省南水北》调办审查专项设施】恢复方案和投资审查!成,果作为市、县征迁安!置,主管:部门与市、县行【业主管部门签订恢复!协议:的依据
第二十】五条 ?县征迁安置主管部】门根据工程建设需要!以书:面形式通知被占压专!项设施县级行业【主管部门《明确:迁建时?间和技?。术要:求并签订恢复—协议第二十六条【 企事?业单位恢《复由县征迁安置【主管:部门与?企事业主管部门或企!事业:法人签订恢复协【议,企事业主管部门或企!事业法人按协议组】。织实施?
第二《十七条 《城镇恢复工作由县人!。民政府组织》实施:
第二十八条 】具,备条件的电力、通】信、水?利等:。专项设施恢》复项目应实行招【投标制、《建设监理制、合同管!理制
第二十九】条 中央和》军队所属企》业和:专项设?施迁建恢复》由项目法人或—委托有关《部门组织实》施
第三》十条: 乡(镇)、—村小型专项设—施恢复由县征迁【。安置主?管部门组织乡(镇)!人民政府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实!施
第三十一条】 不需恢《复的专?项设施和企》。事业单位由县征迁】安置主管部门—将补偿资《。金按协议拨》付,权属所有者
第】三,十二条 文物保【护与发掘工作由省】南水北?调办与?省文:物部门签订工作【。协议省文物部门组织!实施
第六章【 计划和《资金管理《
第三十三条 征!迁安置工作实行计划!管,理除国家政》策,调整、?重大设计变更和不可!。。抗力因素影响外投】资规模不作调—整
第《三十四条《。 征迁安置》资金实行《专户存储、专款【。专用、专账》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挤?占、截留和挪—用,市、县征迁安置主管!部门应在一家国【有或国?家控股商业银—。行,开设专?。。。用账户开设、变更】、撤销银行》。账户应报上一—。级主管?部门备案
第【三十五条 》。根据国家确定的【投资规?模,和项目?法人提出的工程建】设任务?省南水北调办商【项目法?人编:制年度征迁安置计】划,报国务院《南,水北:调办核定省南水北】调办:将核定的计划分解】下达到市
第三】十六条 市南水【北调办根据省下达的!计划编制分县征迁】安置实施计划
【
第三十七条 省】南水北调办》按照工作《进度及时将资—金拨付市《南水北调办》市南水北调办依据】实施进度将资—金拨付县征迁安【置主管部门
第】三十八条《 征:迁安置资金兑付方案!由县征迁安置主【管部门和设计单【位编制?由市南水《北调:办审查?批复后抄报省南水】北,调办:备案市人民政府可】根据实际情》况制定分解兑付【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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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九:条 县征《迁安置主管部门在规!定时限内按照—公,。开、公平、》公正的原则组—织乡(镇)人民政府!和村:集体经济组织经张】榜,公示后将《土地补偿费、—。安置补?助费兑付给村集体经!济组织;将青苗和】地上附?着,物补偿费兑》付给青苗《和地上?附着物所《有者;按协议—。拨付居民房》屋补偿资金》;按协议拨付—城镇、企事业单位】、专项设施恢复补偿!资金:
第?四十条 《土地补偿《、安:置补助资金的分配和!使用按国务院关于】。深化改革严格土地】管理:的,决定(国《发〔:2004《〕,28号?)和河北省》人,民政府关于》加强和改进征—地工作建立被征地】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!。度的通知(冀政【〔2004〕3【7,号)执行《各级政府及农业、民!政,、征迁安《置等部门应加强监督!检查确保土地补偿、!。安置补?助资金的分配—和使用符合有关【规定
第四十一条! ,征迁安置补偿资金】中的直?接,费市南水北调办可】在单项工程》内部、县之间调剂】使用并报《。省,。南水北调《办备案调剂后—。的节余资《。金由:市,南水北?调办安?排用于征迁安—置工作
第—四,十二条 《其他费用的使用按】国家有关办法执行】
? : ,(一)管《理费由省南水北调办!按省、市、县各自】承担的工《作任务?合理分?配国土?等,部门的工《。作经费?由,县人民?政府确定从县级【征迁安置主管部门掌!握的管?理费中解决》
》 (二)《勘测设计科》研费由勘测设计单】位使用地方协作【、,配合:工作经费《由设:计单位支《付给市南水北—调办具体支付比例由!省南:水北调办根据地方工!作量:核定
— :(三)监理监—测费:由项:。目法:人会同省南水北【。调办按招标或委托】协议拨付给监理监】。测单位
!(,四)技?术培训费用于被占地!农,。民劳动?技能和?征迁安置工作人员业!务培训由省南水【北调:办按工作任务—划分各级使用比【例
第四》。。十三条 预备费的5!0%由省统一—管理:其,余,5,0%由国务》院,。南水北调办管理【各,市在通过项》目、:县际间直接费—调剂后仍《不足确需动用预备费!时向省南水北调办申!请,按国家?确定:的程序审批
第四!十四条 《耕地占用《税、耕地开垦费、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新!菜地开发基》金按:关于南水北调工程】建设征地有关税费计!列问题的通知(国调!委发〔20》05〕3号)及【国家批复缴纳由地方!掌,握使用的税费应按】有关规?定优先用于南—水北调征迁安—置区国家未批准计列!的税费不予缴纳
】
第四十五条— ,设计单位、监理单】位应派驻《现场设计代表和征迁!安置监理工程师遇】。有错:漏项:和用地?方案调整等情况【时县征迁安》置,主管部门组织设【计,单位提出《设计:变更经监《理,工程师确认》后按程序上报
】 (一—)征:迁,安,置方案?等重大设计》变,更由县征迁安置主】。管部门?提出:申,请逐级按程》序上报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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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农村的补偿》方案变更包括永久用!地、临时用地、房】屋,及附属建筑》。物、基础设》施、树木、坟—墓,、小型水利电力设施!等补偿方案》变更:。不突破?已,批,复直接费《概算的由《市南水北调办负责批!复在项目内或项目间!调剂资金并报省南水!北调办备案
【 : (三)》专项:设施的设计变更由】县行业?主管:部门或企业法人向县!征迁安置主》管部门提《出设计变更的—书,面说:明经征迁安置设计】代表:和现场监理》。。核实确认报原恢复】。方案审批单》位批准实施在市、县!内调:剂资金
】 (四?),设计变更需》动用预备费的报省南!水,北调办按程序审【批
第四十六【条 因故工》期后延造成临—时用地补偿费增加】应分清原因分别处】理因征迁安置—原因造?成的可先在市、县掌!握的直接费中—调剂解决仍有资【金缺口?可申请动用预—备费解决;因—项目法人或》建设管理单位、施】。工单位造成的由【项目法人或》建设管理单位、施工!单位解决
—第四十七《条 征迁《安,置工作节余资金按】国家有?关规定使用征迁【。安置资金形成的【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!用于征迁安置工【作不得挪作它用
】
第七?章 阶段验收和土】地使用权移交
【
第四十八条 【征,迁安置验《收以县为《。单位、以国》家批:准,的标段?划,分为最小单元进【行验收内容主要包括!工程建?设用地征收被占【地农民生活和生产安!置城:镇、企?。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!恢复资金《使用等?
:第四十九《条 南水北调征迁】安置验收《。工作分为实施—单位自查、》县人民政府自验、市!复验、省初验和国】家终验五个阶段各】。实施单位必须对验】收中发现的问题及】时整改
【 各实施单位【在单项工程》完成后?开展自查《其中专?项设施自《查工作?。。由,行业主管《部门指?导完成?自查完成具备验【收条件后向县—人民政府《提出验收申请
】 ? 县人?民政府组《织有关部《门进行自验写出【自验报告报市—南水北调办申请市复!验
市南!水北调办组织辖区内!征迁安置复验—写,出复验报告》向省:南水北调办申—请,进行省初验》
省初验!由,省南水北调办—。组织有关部》门开展对发》。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后!由省:南水北?调办申请国家—。终验
第五—十条: 文物发掘与保【护验:收由省文《。物部门负责验—收报告由《省南水北《调办纳?。入省初验报告
第!五十一?条 县人《民政府自《验工作完成后县【征,迁安置主《管部门填写南水【北调中线《干线工?程占地移交清单向】项目法人《移交永久用地—。与临时?用地:控制性工程先行【用地:在完成规《定,工作后?向项目法人移交用地!
第五十二条 】项目:法人向县国土—主管部门依法申请】土地登记县国土主管!部,门依:法颁发国有土地使用!权证
第八—章, 监督管理》。
第五十三条【 各级人民政—。府,及各有?关部门应当加强【对征迁安置工作【的监督检查》各,级征迁安置主管【部门应定期向本级】人民政府和上级主】管,部门:。报告征迁安置实【施情况
第五十四!条 :各级征迁安置主管部!门,和实施单位应主【。动接受财政》和审:计机关依法对征迁】安置资金拨付、使用!和管:理情况?进行的监督》和审计
》第五十五条 —各级征迁安置主【管部门应加强征迁】安置工作的》检查、?督促、指导、—协调:确保各项政策—落实到位
第五十!六条 南水北调【征迁安?置实行全过程监【理监理监测单位【。由项目法《人会同省南水北【调办招标选择
【
(—。一)监理《。监测单?位,依据有?关法规?、办法及经批准【的,征迁安置规划、签】订的:有关合?同、协议《等文件?。按照公正、独—。。。立、自主的》原则开展工作
! (《二)监理《监测单?位的主?要,工作内容包括监督】。政策:执行情况《控制征迁安置的【进,度、:质量和投资进—行合同?。和信息管《理协:调有关单位》之间的工《作关:系对被征地居—民生产生活》安置、?收入水?平恢复专业》项目:迁建恢复等情况进行!监测评估
【 ,。 (?三)征迁安置监【理,在征迁安置工作【高峰期采用旁—站监理一般工作采用!巡视检查的方式【。征迁安置监测评估采!用定期检查》的方式?
《 (四)占—。压,实,物数量变化和补偿】。兑付需经监理工程师!签,字后方可开展后【续工作
》 (》五)监?理单位?应按南水北调工程】。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!安置监理暂行办【法有关规定定期向有!关单位提交监理月】报、:半,年报、年《报等材?料
?第,五十七条 各级管理!和实施单位应按【国,家有关规定建立【征迁:安置文书、》技术、财务等类别档!案确保档案的规范完!整,、系统、准确和安】全
?第五:十八条? 各实?施单位应及时向征迁!安置主管部门报送】统计、财务报表
!第五:十九条 建立省南】水,北调工程建设委【员会办?公会议制度和省【南水北调办每月通】报、调度制度建【立县人?。民政府与项目法【。人或建?设管:理单位的协调联【系机制及时解决【。存在的问题
第六!十条 ?对在南水北调工程】征迁安置《工作中做出》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!人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给予:表彰和奖励
第六!十一条 征迁安【置所涉及的单—位、个?人认为其合》法权益受到侵害可】依法向征《迁安:置主:管部门或信》访,部门反?映征迁安置》主管部门及信访部门!对反:映的问题按照“属地!管理、分级负责谁主!管、谁负责》”,的原则责成有关部门!及时进行核实并【妥善处理
—第九章 附》 则
第》六十二?条 有关《市可根据本办—。法制定实施》细则
第六—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!布之日起实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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