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河北?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!工程建设征》地拆迁安置暂行办法!
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】于,印,发河:北省南水北调中线】干线工程建设—征地: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!通知
冀政】[200《5]:。。77号
石家庄】、,保定:。、,。。邢台:、邯郸市人民政府】有关县(市、—区):。人民:政府省政《府各部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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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】北省:南水北调中线干线】工程建设征地—拆迁安置暂行—办法已经《省政府第4》9次常?务会议讨《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!请认真贯彻执行
】
二○○五年九月十!六,日
第一》章 总 则
【第一:条 :。为规范我省南水北】调中线干线》工程:建设征?地和拆迁安置(【以下简称征》迁安置)工作保证】南水:。北调工程《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!关法:律法规及南水—北调:工程建设征地补【偿和移民安置暂行】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!定,本办法?
第?二条 征《迁安置工《作应严格按国—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!政策进行做》到公:开、:公,。平、:公正接受社会监督
!
第三条 征迁安置!工作按照国务院【确,定的管理体》制实施结合我省实际!实行分级、分部门】负责条块《结合县为《基础项?目法人参与的工作】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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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,南水北?调工:程本:着合理利用》土,地、:保护耕地的》原则按照国家—批准的数量、类别征!收土地任何单位不】得借机多征多—占
?第五条 各级人民】政府:应对被占地农民【进行妥善安》置并:坚持以下原则
【
: (一)统【筹兼顾国家》、集体、个人利益
!
《 (二)《以人为本尊重—群众意愿维护被占】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!保被占地农》民生活水平不降【。低
》。。 (三)》因地制宜统筹—考虑农?业安置、就业安置、!货币安置、养老【保险安置、投亲靠友!安置等方式优先【考虑本村农业安【置
:。
第六条 专项设施!和企事业《单,。位恢复严格执—行国家确定的“【原标准、原规模或恢!复,原,功,能”政策第七—条 占压文》物发掘?与保护坚持保护为】主、抢救第一、【合理利用、加强管】理的方?针
:。
第八条 征迁安】置工作实行任务与投!资包干?责任制坚持责—权统一?、计划?管理的原则
—
第九条《 省、有关》设区市(以》下简称市)及县【(市、区《)(以下简称县)人!民政:府应确定负责征迁安!置的工作机》。构
第《十条 本办法适【用于我?省南水北调中线【干线工程初步设【计批复后的征迁安置!工作
《第二章 各级各部门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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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省人民!政府:对南水北调》中,线干线工程省内征】迁安置工作》负总责研究》制定重大方针政【策与有?关,市人民政府》签订征迁安置责任】书落实征迁安置任】务
第十二条【 有关市人民政府为!辖区内?征迁安?置责任主体》领导辖?区内征迁安置工【作与沿线各县—人民政?府签订责《任书将?任务分解落实到【县
?第十三条 》有关县人民政府为辖!区内:征,迁安置实施主体负责!组织有关部门和乡(!镇)人民政府—、村集体经济组织按!期完成?本辖区征《迁安置任务及时提】供工程?建设用地为工程【建,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!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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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省南】水北调工程建设委】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!称,省南水北调办—。)是省?征迁安置《工作的?综合管?。理部:门负责编制计划【落实资金指导—、协调、督促、【检查:各级各部《门按期、《。保质完成征》迁安置各《项工:作,
第十五条— ,有关市南水北调工】程建设?委员会办公》室(以下《。简称市南水北调办】),是辖区内征迁安【置工作?的主管部门》指导、协调、—督促、?检查市有关部—门和县征迁安置【各项工作《组织县编制》实施计划控制进度】与投资及时处理【实施过程中出—现的问题
第十】六条 有《关县:确定的南水北调【征迁安置工作—机构是县征迁—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!(以:下,简称县?征迁安置主管部门】)负责编制》、落实征迁安—置实施?计划完成承担的具体!征迁安置工作督【促、检查、协—调相关行业部门【完成各自承担的征迁!安置任?务
第十》七条 省国土资源】、林业、《通信、?电,力,、文物、水利、交】通、农业等部门【(以下简称省行【业主管部门》。)是本系统、—本行业所涉》及征迁安置》工作的责任部门【负责协调解决本【系统征迁安置—工作中的问题—管理本行业迁建、恢!复项目的实施工作】市,、县有关部》。门要按市《、县人民政》府及省行业主管部门!的部署和要求按期、!。保质完成任务
【
第十八条 各级各!部门都要按照构【建和谐社会的要【求做好宣传和沿线】群众的思《想,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!。和支持市、县人民政!府要组织有》关部门制定》辖区内预防和处【置,群体性突发》事件的预案确—保社会?稳,。定,
第三章》 ,工,。程建设用地征收
】
,第十:九条 永久性建设用!地征收
】 (一)南水北调!中线干线工程项【目,法人:(以下简称项目法】。人)在工程建设【计划下达后向工【程所:在地县国土资源【。主管部?门(以下简称县【国土主管部门)【提出用地申请—。涉及占?。用林地的还应向县林!。业主管?部,门提出?占用林地申请各单项!工程可行性研究【报告批复《文件、初步》设计批复、建设【项目用地预审、【占压矿产资源审核】意见、地质灾害【危险:性,评,。估,、占用林《地审:核同意书等共性用地!报,批材料由项目法人】直接提供给省国土】资,源厅被占《地群众异地安置、城!镇和企事业单位【迁建、专项设施恢】复用地由《县征迁安置》主管部门向县国土主!管部门提《。出用:地申请
! (二)《县国土主管部门按】规定实行《预公:告会同县《林业主?管部门、县》。。征迁安?置主管部门、乡(镇!)人民政府、村集】体经:济组织(或企—事业单位)、—项目法人对》拟用地块的权—。属,、地类、面积等现】状进:行调查并勘》界埋标共同签字确认!耕地与林地类别的划!分由县国土、林业主!。管部门根据现—。状和:相关规划现场协【商确定?遇有争议时由县【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!土地:权属有争议时—按,土地权属争议处【理,暂行办法处理
】 》(三)市、》县征迁安置主管【部门组织项目法人】、设计单位、监【理单位、《。县有关部门》及,被占压企事业法人】、乡(镇)人民政府!和村集?体经济组《织随同土地勘界对】地上附着《物和占压影响的【各类专项设施情况进!行清点共同确认并】由产权人《签字对?主体工程《外的附属工程永【久用地应按》照节约和保护土【地的:原则商项目法人与设!计单:位进行优化
!。。 (《四)县国土主管部】门依法编制》建设:用地项目呈报—说明:书、农用《地转用方案、—补充:耕地方案《、征收土地方案、供!地方案沿《线具有开《发,补充:耕地条件《的区域应优先列入县!补充耕地方案并与】被占地农民》生产安置《有机结合征收—土地方?案由:县国土主管部门会】同县征迁《安置主管部门和有】。。关单位按市》政府依据国家批复】的有:关,政策所确定》的,具体补?偿,标准和安置方案告】知,被征:地农:村集体?经济:组织和农户并—。听取意见《后编制
!(五:)县国?土主管部《门完成上述方案编】制并依法履行相关程!序后按?规定组卷《并逐级上报》经省国?土,资源厅审核》汇总后由省人—民政府报国务院【
(六】),县国土?主,管部门会《同,县征迁安置主管【部门将批准征地机关!、批准?文号、征收土地的】用,途、范围、面—积、征地补偿标准】、农业人口安—置办法?和,办理征地《补偿的期限等—在,被征收土《地的乡(《镇)、村予》以公告县征迁安【置主管部门》组织有关乡(镇【)人民政府、村集】体经济组织填写省】南水北调办统一【。印制的分村、分【户,兑现卡3个》月,内完成?土地、?。青苗、地上附着物等!各,项补:偿费兑付并及时落实!安置方案(七—。)市、县国土主管】部门按批《准的供?地方:案,依法供地颁发国【有,土地划?拨决定书、建设用地!批准书
》 ? (:八)对?控制:工期的工《程可按有关规定先】行用地?在确认所需》使用土?。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!积兑现地上》附着物和青苗—补偿费妥善》处理好先《行用地有《关问:题的:前,提下项?目法人向《省国:土资源厅提出先【行用地申《请并抄送用地—涉及:的市:、县国土资》源部门省国土—。资源厅报国》土资源部审查—同意后控制工期的】单体工程可先—行用:地
第二十条 临!。时,使用土地
— , (一)项目】法人或建设管—理单位向县》征迁安置主》管,部门报?送临时用地数量【、使用目的、拟【占用区域等相关【材料
【 (二)市》南水北调办根据国】家,批复及现场》。实,际组织县《征迁安置主管部门】、项目法人或—建,设管理单位》和设计单位按照【方便和满足施工要】求、:减少对当《地居:民影响、保护—。耕地、?节约用地的》原则对?临,时用地方案进—。行优化
》 (三)项】目法人或建设—管理:单位根?据优化?后的临时用》地方案向《县国土主管部门【报送临时用地申请
!
》(四)县国土、【林业主管《部门:会同县征迁》。安置主管《部,门、乡(镇》)人民政府》、村集体经》。济组织、项目法【人或建?。设管理单位、设计】单位、监理单—位进行实地勘察【确认地类《、权:属和面?积县征迁《安置:主,。管部:门组织相《关单:位、被占地》村集:体经济组织和—个,人对用地范围内地上!附着物和专项设施进!行清点并签字—确认
【 (五)县征迁【安置主管《部门、项《目法:。人,或建设管理》单,位与被占地》村集体经《。济组织?(,或单位)《三方共同签订占【用协议明确临时【。占地的位置》、面积、类别—、,补偿标准和》数额、?支,付方式?及占用时间》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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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六):县国土主管部门与】县征迁安《。置主管部门签订临】时用地土地复—垦协议?。书明:确责任?和,复,垦,要求等
】。 (七)县》国土主管部门—按,有,。。关规定颁发》临时用地批准书
】
,第四章 《生活:和生产安置》
:第二十?一条:。 居民生活安—置
(】一)县征迁》安置主?管部:。门以20《04:年核查成果为—基础对被占压情【况进行核《实会同乡(》镇)人民《政府、村集体经济】组织(居《委会)和被》占压:房屋户主《依据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和城》市,规划或村《镇,规划选址并制—定恢复方案签订【。恢复:协议乡(镇)—人民政府和》。村,集体经济组织—(居委会)负责落实!宅基:地并按有《关规定?办理手续
— (》二)根据恢复方案】和签订的恢》复,协议县征迁安置主管!部门组织开》展场:地平整等基础—设施建设乡(镇)人!民政府、《村集:体经济组织负责组织!被占压房屋户主【按期自?行拆建房屋有条【件的可本着群—众自愿原则建—设村民住宅楼任何部!门不:得强行规定建—房标准
】 (三)被》占地:农民需成建制异【地安置且不出县的】由市南水北调办【会同县人民》政府组织设计—单位编制异地安【置实施方案》(,含生产?安,置)报市人民政府批!准后抄省南水北【调办备案
—市、:县征迁安《置主:管部门组织设计单位!编制异地安置居民】。点及生产安置的基】础设施建设》设计并审查批复其设!计应严格控制—在国家批准的初步】设计范围内
【县征迁?。安置主?管部:门按:照批准的实施—方案和设计组织【开展场地平整等基础!设施建设(含—生产安置基础设【施建设?)乡:(镇)人民政府、村!集体经济组织—负责组织被安置农】民自行拆《建房屋?
第二十二条 农!民生产安置应结合】当地实际因地制宜】选取适当方》式,妥善安?置
:
(一【)本村?农业安置村集体经】济组织耕地资源比】较丰富所留机动【地、新开垦的—耕地和依法收回【的耕:地能基本满足被占】地农民生产需要的】应当依?法落实被占地—农民:生产用地重新签订】土,地承包合《同,办理农村土地承【。包经营权证》。。变更手续本村农业安!置由:县,人民政?府组:。织农业、国土、【。征,迁安:置主管部门、乡【(,镇)人民政》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!实施
【 (二)就业安置由!县征:迁安置主管部门按国!家批复组织实施
! , ?(,三)投?亲靠:友,安置投亲《靠友仍从事农业生】产的本?人需出具迁入—地县级人民政府同】意,接收、提供土地证】明,和户籍准迁证—经迁出?地乡(镇)人—民政府和县征—迁安置?主管部门《同意三方签订合【同办理相《关手续
】 (四)自谋—。职业自主安置(含投!亲,靠友:非,农业安置)需出【具居:住地(投亲》。接收地)有关—单位对其职业与住房!情况的证明经—村集体经济组织、】乡(镇)人民政府】和县征迁安置主管】部门:审查确认其具备【自,谋职业?条件后?办理相?关,手续并予以公证
! (五)货币!安置村集体经济组织!无耕地资源》或,不足:的可实行货币安置】经村民代表》大,会讨论通过乡—(镇)人《民政府同《意报:县征迁?。安,置主管部门批—准后实施
— 《(六:。),失地:农民养老保险安置由!乡(镇)《人民政府、村集【体经济组织提出【参,保对象县征迁—安置主管部》门,审批后按有》关规:定办理市人民政府另!有规定的从其规定
!
, ? (七)异》地农业生产安—置由县人民政府组织!农业、国土、征【迁安置主管》部门、乡《(镇:)人:民政府?按照批准的实—施方案组织》实,施
第五章— 城镇、企》事业单位和专—项设施恢复
第】。。二十三条 省南【水北调办以书面【形式向省级行业主管!部,门通报?专项设施《占压情况电力、【通信、水利等省级行!业主管部门负—责督促、协》调、落实本行业、本!部门:专项:设施恢?复工作明确专项设】施恢复的具体要求】管,。理恢复项目》的前期工作》并组织实施》、指导验收
【第二十四条 电力、!通信、水利等省【级,。行业: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设!。。施恢复要《求安排本行业—的恢:复项目设计会同省南!水北:调办审查《专项设施《恢复方案《和投:资审查成《果作为市、县征迁安!置主管部门与—市、县行业主管部】门签订恢复协议【的依据?
,
第二?十五:条 县?征迁安置主管部【门根据工《程建设需要以—书面形?式通知被占》压专项设施》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明!确迁建时间和技术】要求:并签订恢复协议第二!十六:条 :企事业单位恢复【由县征迁安置主管】部门与企事》。业主:管部门或企事业法人!签订恢?。复协议企《事业主管《部门或企事业—法人按协议组织实】。施
第二》十七条 城镇恢复工!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!实,施
第《二十八条 具备条件!的电力、通信、【水利等专项设施恢复!项目应实行招—投标:制、建设监理—制、合同管理制
】
第二?十九条 中央—和军队所《属企业?和专项设施迁—建,恢复由项《目法人或委托有关部!门组:织实:施
第三十条【 乡:(镇)、村小—。型,专项设施恢复由县征!迁,安置主管部门组织】乡(镇?)人民政府和村【集体经济组织实施】
第?三十一条 不需恢复!的专项设施》和企事业单位由县征!迁安置主管部—门将补偿资金按协】。议拨付权属》所有:者,
第三十二—条 文物保护与发掘!工作:由省南水北调办与省!文物:部门签订工作协议省!文物部门组织实【施
第六章 【计划:和,资金管理
第三】十三条 征迁安置】工作实?行计:划管理除国家政【策调整、《重大设?计变更和不可抗力】因素影响外投资【规模不作调整
】第三十四条 征【迁安置资金实行专】户存储、专款专用、!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!。个人不得挤占、【截留和挪用市、县】征迁安?置主管部门应在一家!国有或?国家控股《商业银?行开设专用账户开设!、,。变更、?撤销银行《账,户应报上一级主管】。部门备?。案,
第三十》五条 根据国家确定!的投资规模》和项目法人》提出的?工程:建,设任务省《南,水北调办商项目法】人编制年《度征迁?安置计划报国务院】南水北调办核定省南!水北:调办将核定的计划】分解下达到》市,
第三《十六条 市南水北】调办根据省下达的】计划编制分县征【迁安置实施》计划
第三十七】条 :省,南水北?。调,办按照工作进度及时!将资金拨付市南【水北调办《市南水北调办—依据实施进度将【资金拨?。付县征迁安》置,主管部门《。
第三十八条【 征迁安置资金兑付!方案:由县征迁安》置主管部门》和设计单位编制【由市:南水北?调,办审:查批复?后抄报省南水北调】办备案市人民政府可!根据:实际:情况制定分解兑【付办法
《
第三十九条— 县征?迁安:置主管部门在规定时!限,内按照?公开:、,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!织乡(镇)人—。民政府和村集—体经:济组织?经张榜?公示后将土地补【偿费、安《。置补助费兑付给村集!体经济组织》;将青苗和地上附着!物补偿?费兑付给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】所有者;按协议拨付!居民房屋补偿资金;!按协议拨付城镇、】企事业单位、—专项设施恢复补偿】资金
第》四十条? 土地补《偿、安置补》助资金的分配—和使用按国务院关】于深化改革严格【土地:。管理的决定(—国发〔20》04〕28号)和河!北省人民《政府关于加》强,和,改进征地工作建【立被征地农民基本】生活保障制度的通】知(冀政〔2004!〕,37号)《执行:各级政?府及:农业、民《政、征?迁安置等部门应加强!监督检?查确保土地补偿、安!置补:助资金的《分配和使用符—合有:关规定
《
第:四十一条 》。征迁安置补偿—资金中的直》接费市南水》北调办可在》单项工?程内部?、县之?间调剂使用》并报省南水》北调办备案调剂【后的节?余资金由市南水【北调:。办安排用于征迁安置!工作
第四—十二条 其他—费,用,的,使用:按国:家有关办《法执行
】 (一)管理费由】省,南水北调《办,按省、?市,。、县各自承担的工】作任务合理》分配国土等部—门的:工作经?费由县?人民政府确定—。从县级征迁安置主管!部门掌握的管理费中!解决
【 (二)勘测设计】科研费由勘》测设计单位》使用地方协作—、配合工作经—费由:设计单位《支付给市南水北调办!具体支付比》例由省?南,水北调办《根据地方工作量核】定
《。 (三)监【理监测费由项—目法:人会同省南水北调办!按,招,标或委托《协议拨付给监理【监测单位
》
, (四—)技术培训费用【于被占地农民—劳动:。。技能:和,征迁安置《工作人?员业务培训由省南】水北:调办:按工作任《务,划分各级使用比【例
?第四十三条》 预备费的50【%由省统一管—理,其余50%由国务】院南水北调办管理】各市:在通过项目、—。县际间直接费调【剂后仍不足确需动用!预备费时向省南【水北调办申请—按国家?确定的程序审批
】。
第四十四》。条 耕地《占用税、耕地开垦】费、森林植被—恢复费和新》菜地开?发基金按关于南水北!调工:程建设?。征,地有关税《费计列?问题的通知(国调】委发〔2005【〕3号)《及国家批复缴纳【由地方掌握使用的】。税费应按有关规定】优先用于南水北调征!迁安置区国家未【批准计列的税费不】予缴纳?
第四十五—。条 :设计:单位、?监理单位应派驻现】场设计代表和征迁安!。置,监理工程师遇有【错漏项?和用地方案调整【等情况时县征迁安置!主管部门组织设【。计单位提《出设计变更经—监理工程师确认后】按程序上报》
(一】),征,迁安置方案等—重大设计变更由县征!迁,安置主?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!按程序上报》审批
】(二:)农村的补》偿方案?变更包括永》久用地、《。临时用地、》。房屋及附属建—筑物、基础设施、】树木、坟墓》。、,小型:水利电力设施—等补偿方《。案变更不突》。破已批复直接费概】算的由市南水—北,。调办:。负责:批复在项《目内或?项目间?调,。剂资金并报省南水北!调办备案《
,
(三)专!项,。设,施的设计《变更由县行业主【管部门或企》业法人?向县征迁安置主管部!。。门提出设计变更【的书面说明经征迁安!置设计代表和现场监!。理核实确认》。报原恢复方案审批】单位批准实施在市】、县内调剂资—金
:。
《 ,(四)设计》变更:需动用预备》费,的报省南水北—调办按程序》审批
第四十六】条 因故工期—后延造成临》。时用地?补偿费增《加应分?清原因分别处理因征!。迁安置?原因造?成的:可,。先,在市:、县掌?握的直接费》中调剂?解决仍有资金缺【。口,。可申请动用预备费】解决;因项目法人或!建设管理单位、施工!单位造成的由项【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!位、施工单》位解:决,
第?四十七条 征—迁安置工《作,节余资金《按国:家有关规定使用征迁!安置资金形》成的银行存》款,利,息收入应用于征迁】安置工作不》得挪:。作它用
第七章】 阶段验《收和土地使用权移交!
:第四十八条 征迁安!置验收以县为单位、!以国家批准的标【段划分为最小单元进!行验收内容》主要包括工程建【设用地征收被—占地农民生活和【生,产安置城《镇、企事业单位【和专项设《施恢复?资金使用等
第】四,十九条 南水北调征!迁安置验收》工作分为实施单【位自查、县人民政】府自验、市复验【。、省初?验和国家终验五个阶!段各实施单位必【须对验收中发—现的问题及时整改
!
? 各实《施单位在单》项工程完成后开展】。自查:。其中专?项设施?自查:工作由行业》主管部门指导完【成自查完成具备验收!条件后向《县人民政府提出验】收申请
《
县人民】政,府组织有关部门进】行自验写出自验【报告报市南水北【。调办申请《市复:验
》 , 市南水北》调,办,组织辖区内》征迁安置复验写出复!验报告向省南水北调!办申请?进行省初验》
? , , 省:初验由?省南水北《调办组织《。有关部门开》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!整改后由《省南水北调办申【请国家终验
【第五十条《 文物发掘与保护验!收由省文物》部门负责验》收报告由省南水【北调办纳入省初验报!告
第五十一条】 ,县人:民政府自验工作完成!后县:征迁安?置主管部门填写南】水北调中线干线【工程占地移交清单】向,项目法人移交永【久用:地与临时用地—控制性工《程先行?。用地在完成规—定工作?后向项目法》人移交用地
第】五十二条《 项目?法人向县国土主【管部门依法》申请土地登》记县国土主管部门】依法颁发国有土【地使用?。权证:
第八章 —监督管理
第五十!三条:。 各级人《民政府?。及各:有关部门应当加强】对征迁安置工作的】监督检查《各级征迁安置—主管部门应》定期向本级人民政】府和上级主管部【门报告征迁安—置实施情况
【第五十?四条 各《级征迁?安置主?管部:门和实施单位应主动!接受财政和审计机关!依法对征迁》安置资金拨》付、使用《和管理情况进行【的监督?和审计
《
第五十五条— 各级征迁》安置主管部门—应加强征迁安—置工作的检》查、督促、指导【。、协调确保》。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
!
第五?十六条 《南水北调征迁—安置实?行全过程监理监【理监测单位由项【目法人会同省南水北!调办招标选择
【
(一)】。监理监测《单位依据有关法规、!办法及经批准的【征迁安置规划、签】订的有?。关合:同、协议等》文件按照公正、独】立、自主的原则开展!工作
?
(二)】监理监测《单位: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!。监督政策执行情况控!制征:。迁安置的进度—、,质量:和投资?进行合同《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!单位之间的工作【关系对?被征地居民生—产生活安置、收【入水平恢复专业项】目迁建恢复》。等情况进《行监测?评,估
》 (三)征迁安置!监理在征迁安置【工作:高峰期采用旁站【监理一般工作采【。用,巡,视检查的方式—征迁安置监》。测评估?采用定?期检查的方式—
(【四)占压实物—数量变化和补偿【兑付:需经监理工程师签】字,后方可开展》后续:工作
(!五)监理单位—应按南水北调—工程建设征地—补偿和移民安置【。监理暂?行办法?有关规?定,定,期向有?。关单:。位提:交监理月报、半年】报,、,年报:等材料
第五十】七条 各《级管理和实施单【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!建立:。征,迁安置文书、技术、!财务:等类:别档案确《。。保档案的规范—完整、系统、准确】和安全
》。第,五十八?条, 各实施单位应【及时:向,征迁安置主管部门报!送统:计、财务报表
第!五十九条 建—立省南水北》调工程建设》委员会办公》会议制度《和省南水北调办【每月通报、调度制度!建立:县人民政《府与项目《法人或建设管理单】位的协调联系机【制及时?解决存在的问—题
第六十条 对!在南水北《。调,工程征迁安置工【。作中做?出突出?成绩的?单位和个《人,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给予表彰和】。奖励
第》六十一条 》征迁安?置所涉及的单位、】个人认为其合—法权:益受到侵《害可依法向》征迁安?置主管部门或信【访部门反映征迁【安置主管部门—。及信访部门对反【映的:问题按?照“属地管理—、分级?负责谁主管、谁【负责”的原则—责,成有:关,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并!妥,善,处理
第九—章 :附, ,则
?第六十二条 有【关市可根据本办法制!定实施细则
第六!十三条 本办法【自公布之日起实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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