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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建—筑工:程材:料设备使用管理【规,。定, 《 河北省人民政府!令,〔2007》〕第:14:号 【河北省建筑工程【材,料设备使用管—理规定已经2—007年12月1】1日:省政:府第9?2次常务会》议通:过现予公布》自20?0,8年2月《1日起?施行 》。 二〇〇—七年十?二,月二十?九日 》 第《一条为加强建—筑工程材料设备【的使用管理保障【建筑工程质》量和施工《安全:推进建筑工程资源节!约和环?境保护?根据中?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!等法:律、:法规的规定》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! 《 第:二条在?本省行政区域内【。建筑:工程材料设备的【使用及对使用的监督!管理,必须遵—。守本规?定, 第三条!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!。材料是指《用,于房屋建筑工程【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的材料及制品、建筑!构,配件等 —     本】。规定所称建筑—工程设备是指房屋】建筑:。工,地,和,。市政工程工地—使用的建设机—械设备、运输机械】设备、材料现场加工!。机械设备、检测【设备及?其他直接《。用于工程施工的【机械设备 】 第?四条县(市)以上人!民政府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《负责本行《政区:域内建筑工》程,材料设备使》用的监督管》理工作 《    】 法律、法规另有】规定的?依照有?关,规定:。执行 — 第五条县(【市)以上人》民政府应当推广应】用节:约土地、《能源及?。技,术工艺先《进、有?利于保?护环境的新》型建筑工程材料设备!鼓励新建《建筑工程和既有建】筑工程节能》。改造中使用新型节】能材料?设备推进太阳能及】工业、生活垃圾等】可再生能源的—。开发利用 — 《第六:条新建民用建筑工】。程应当符合》建筑节能标准—要求既有民用—建,筑工程改《建、扩?建时应当根据现行节!能标准?进行节能《改造 — 第?七,条建筑?。。工程应当使用符【合,技术标准的节能、节!地、节材《、节水、《。环保和有利于改善】建筑:功能的?新型建筑工程材料】设,备 【。第八条建《筑工:程勘察设计单位在】设,计文件中《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!准的建筑工》程材料设备并注【明规格、型号、【性,能,等技术指标》 《   《。  除有《特殊要求《的建:筑工程材《料、专用设备外设】计单位不得》指定:生产厂、《供应商 《 第九条】采购建?。筑工程材料设备【的单位应《当按设?计文件?和合:同要求采购合—格的建筑工程材料】设备 】  :  建设单位不得】明示:或者暗示施工—单位采?购、租赁《、使用?。。不合格的建筑工程】材料设备 】 第十条施工单位!应当使用合》格的建筑工程材【料使用前应当查验】有关证照并按工程】设计要求、》施工技术标准和【合同约定对建筑工程!材料进行《检验:检测未经检验检【测或者?检验:。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!用 【检验:检测应当《有书面记录和专人】签字 】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勘!察设计单位》对设计文件中—规定采用的可能影】响工程质量》和安:全又没有国》。家技术?标准:的新:材料应当《提供可行性依—据并经省人民政府建!设行政主《管部门组织》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!委员会审定后—方可使用《 第十】二条施工《单位对下列涉—及结构?安全、使用功—能的建筑《工程材料应》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!程监理单位》监督下现《场取样现场取—。样数量不少》于有: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当!取样数量的30%送!通过计量《认证并具有相应资】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!行检:验检测 》     (!一)用于承重结【构的混凝土》试块:、钢筋及连接接头试!件、:混凝土中使用—的掺加?剂; —   《  (二)用于【承重墙体的砌—筑砂浆试块、砖和混!。凝土小型《砌块:;,。 ?     (三!)用于?。拌制混凝土》和砌筑砂浆的—水,泥; 【  :   (四)—。。用于承重的钢—。结构试?件;  !   (五)地下】、屋面、厕浴间【。使,用的防水材料;【 ,     !(六)市政》工程的路基、路面】。的主要材料及试件】 《     —省人:民政府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:根据有关法律、【法规规定和本—省实:际,情况对前款规定的建!筑,工程材料适时予以调!整,并,。公布 第!十三条?施工单位使用—建筑工程设备前【应当进行自行检【验检:测或者委托通过计量!认,证或者经国家—有,。关部门?核,。准的检验检测机【构,进行检验检》测经检验检测合【格方可使用 —。。 , ?     建筑【工程设备闲置6个】月以上?不,使用的使用前应【当重新进行检验检】测 — ,    检验检测报!告应当有书》面,记录和专人签字 ! : :第十:四,条施:工单位在使用—。建筑起重机械和整体!提升脚手《架,、模板等《自升式架设》设备:前应当?组织设备安装、使】用、监理等》单位:进行验收《也,可以委托通过计量认!证或者经国家有关】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!机构进行验收经验】收合格后方可使用】 《 ,  :  : 验收报告应当有书!。面,记录和专人签字并】于验收合格之日起3!。0日内向设》区的市或者县(市】)人民?政府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登记领?。取登:记标志 】     登—记标志应《当置于或者附着于】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! ?。 ,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!安装、使《用建筑?起重:机,械有:下列情?形的应?当经通过计量—认,证或者经《国家有关部门核【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!验检测合《。格后方可使用— 》 ,    (一)大】修、改造后使用的;! :  》。   (二)发【生重大机械事故修复!后使用的;》。 : 《    (》三,)遭受自然灾害破】坏后:可能影响安全技【术,性能的; — 《    (四)【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!检测:期限的 》 第十六条建!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!应当:按国家有关规定经】过专:门的:安全作业《培训经省人民—政府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考?核合格取得建筑起】重机械特种》作,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!证上岗?作业 《 第十—七条:本省建筑工》程,设,备出租单位依法取】得,营业执照后应当向当!地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备案》省,外建筑?工程设?备,出租单位在本省【出,租建筑工程》设备应?当向:省人民政府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 第】十八条建筑工—程设备?出租单位对出—租的建筑工》程设备的安全—性能:应当进?行检:。测经检测合格后方】可出租 【 :    建筑工程】设备出租《单位与?。承租人?。应当签订租赁协议】 : : 第十九条省【。、,设区:的市人民政府—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建—立建筑工程材料设备!信用档案定期向【社会公布建筑—工程材料设备—用于建筑工》程的情况 【    — 对:首次用于本》省建筑工程》涉及:工程质量安全和节】能环保的建筑—工程材?料设备应当》向省人?民政府建设》行,政主管?部门:备案 】第二十条对》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!全,、使用功能和节能】环保的建筑》工程材料设备—实行淘汰、推广制省!人民:政府建设行》政主管?部门应当定期发布限!制使用产品、—淘汰产品和新型【建筑工?程材:料,。设备推广产品—。目录并根据国家政】。策和行业发》展情况适时进行调】整 第】二十一条建筑工程设!计单位在设计—中应当优先选用列】入新:型建筑工程材料【设备推广产》。品目录?的建:筑工程材料设备并】按其配套《应用的技术标准【进行设计 》    】。 ,负责采购建筑—工程材料设备的单位!。应,当优:先,采购列入建筑工程】。材料:设,备推广产《品目录的建》筑工:程材料设《备 【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!、,勘察设?计单位、施工单位和!工程监理单位在进】行工程勘察设计【、施工、监理时【对列入建筑》工程材料设备限制使!用产品?和淘汰产品目—录的建筑《工程材料设备应当予!以限制或者禁止使】用 《 第二十—三条:公共建筑和》商品住宅工程的装饰!装,修,应当使用《符合国家、行—业、地方标准—的装饰装修材料【   】  公共建筑和商】品住宅在投入使用前!建设单位必须—委,托通过计量》。认证并具有相应资】。质的检验《检测机构对室—内,空气质量进行检验检!测并:将检验?检测结果在工程显著!位置明示《。 第二】十四条县(》市)以上人民政【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应,当对建筑工程施【工现场材《料设:。备的:质量:进行监督检查—并将检查情》况记录在《案由监督检查—人,员、被检查单位有关!人员签字后存档 ! 第二十【五条县(市)以上人!民政府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依法对建】筑工程材料》设备进行检》查时可以查阅、复】制有关资《料并抽取样品进行】检验检测《被检:查单:位不得阻碍或—者拒:绝 —   ?  检查结果以【。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!单位并可以向社会】公布 — :第,二十六条县(市)以!上人民政《府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及工作人—员在实施《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!下,列规定 》    【 (:一)依?照法:定程序和内》容进:。。行,。监督检查; 【     】(二)与被监督检查!单位或者有关个人有!直接利害关系的【应当回避; —。     !(,三)不得参与—被监督检查单—位或:者,个人:安排的有碍》公正执法的活动【;  】   ?(四)不得利用【职权谋取私利 ! 第《二十七条县》(市)以上人—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及工作》。人员:。有,下,列行为之一的依【。法给予行政处分【  【   (一)不依法!履行监?督管:。理职责或者发现【违,法行为不予》查处的;《   】  (二《)执法活动中营私】舞弊、弄虚》作,。假有失公平的;【  【   (《三)利用职权谋【取私:利,或者索贿受贿—收,受他:人礼物的; !  ?   (四)参【与监督检《查单位或者个人安排!的有碍公正执法【。活动的 !第二十八条违—反本规定《第六条?、第八?条,、第九条《、第十条、第十三】条、第十四》条、第十六条—、第十?八条、第二十二条、!第二十三条规—定的:由,县(市)以上人民政!府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依照有?关法律、《法规的规定予—以处罚 !第二十九条违反【本规定第十》五,条规定的由县(【市,)以上?人民政府建设—。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限期改》正逾期未改正的【,有违法所得的处】以违法所《得一:倍,以上三倍以下罚款】但最高不得超过【三万元;没》有违:法所得或者》违法:所得无法计》算的处以三千元以】上一万元以下罚【款 》 第三十条违反本!规定二十三条第二】款规定的《由县(市)人民政】府以上?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责?令限期?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有!违法所得的处以违】法所得一倍以上三】倍以:下罚款但最》。高,不得:超过三万《。元;没有违法所【得或:者违法所得无法计】算的处以三千元【以上一万元以下罚】款 第】。三十一?条用于抢险救灾【及,其,他临时性房屋建【筑和:农民自建低层住【宅的建?筑工:程,材料设备不》适,用本:规定: 第三十!二条本?规定自2《008年《2月1日《起施行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