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【北省国有土地上【房屋:征收:与补偿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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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河北省人民》政府:令,〔2012》〕第2?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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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国有土!。地上房屋征收与补】偿实施办法已经2】012年6》月12日省政府第一!。○六次?常务会?议通:过现予公《布自20《1,2年8月1日起施】行
省长 】张庆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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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二年六!月二十六日
】 第一章 》 总 《则
第一条 为!了规范?国有土地上房屋【征收与补《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!保障被征收房—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!益根据国务院—国有土地上》房屋征收与》补偿条例(以下【简称:条例)?结,合本:省实际制定》本,办法
! 第二?。。条 ?在本省?。行政区域内国有【土地上实《施,房屋征收与补—偿适用?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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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条 《 上级人民》政府应当加强对【下级人民《政府房屋征收—与补:偿工作?的监督
】 省住房城乡】。建设厅?应当会同省财政厅】、省国土资源厅【、省发展《改,革,。委等有关部门—加强对?房屋征?。收与补偿实》施工作的指》导
? 》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!对参与房屋征收【与补偿工作的—政府和有《关部门或《者单位?及其:工作人员的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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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设区的—市、县(市、区【)人民政府负—责本:行政区域的房屋【。征收与补《偿工作
! 设区的市、【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确—定的房屋征》收部门(以下—简称房?屋,。。征收:部门)组织》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!。屋征收与《补偿工作
】 设区—的市、县(》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有关?部门应?当依照本办法—。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!府的职责分工相【互,配合保障《房屋征收《与补偿?工作的顺利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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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房屋征!。收部门可以》委托房屋征收—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!收与补?偿,。的,具体工?作房屋?征收:实施单位不得—以营利为目》的其性?质、经费由设—区,的市、县(市、区】)人民政府依法确定!、拨付
【。 房屋征【。收部门?委托房屋征收—实施单位实施—征收工作的应当出】具委托?协,议书明确委托范围】、权限、期限、经】。费以及其他相关内容!
— 房屋征》收实施单位从事房】屋征收工《作的人员应当参加】房屋征收部门组织】的有关?法律知?识和业务知识—的培:。训并经?考核合格后持证上】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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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章 征收决定】
第六条 因】公共利?益的需要《。确需:征收房屋的》由设:区的市、县(市、区!)人: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!决定并?应当及时《公告公告应当载明】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!复议:、行政诉讼》权利:等事项?
房!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!土地使用《权同:时收回?
第!七条 房屋—征收部门《负责拟定《征收补偿《。方案报设区的市、县!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相关?人民政府应》当组织有关》部门对?征收补偿方》案进行?。论证并在征收—范,围内予?以公布征求公众意】见,征求意见期限不得】少于30日》
】设区的市《、县(市、区)【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!公众意见《情,况和根据《公众意?见修:改的征?收补偿方案》情况及时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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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《 因旧城区改建】需,要征收房屋多数【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!(以下?简,称被征收人)认为征!收补偿方案不符合】条例:以及本办法规—定的设区的市—、县:(市:、区)人民政—府应当组织有被【征收人和公众—代表参加的听—。证会并根据》听证会?情况修改征收补【偿方案
! 第九条 — 设区的市》、县(市、》区)人民政府作出】房屋征?。收决:定,前应当按有关规【定进行社会稳—定风险评估房屋征】收决定涉及被—征收人数量较多的】。应当经政府常—务会议讨论决定
! 作出】房屋征收决定—前征收补偿费—用应当足额到位、专!户存:储,、专款?专用:
第!十条 设区的市】、县(市、》区)人民政府—作出房屋征收决【定前应当组》织有关部《门,依照法律法规—和有关规定对征收】范围内未《经登:记的建?筑物、构筑》物进行调查、认【定和处理对认定为】合法建筑和》未,超过批准期限的临】。时建筑?应当给予补》偿;对认定为违法】建筑和超过批准【。期限的临时建筑【不予:补偿
第三章 】 征收补偿
【第十一条 被【征收人选择房屋【产权调换的》设,区的市?、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应当》提供用于产》权调换的房屋—并与被征《收人:计算:、结清被征收房【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!换房屋价值的差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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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因?旧城区改建》征收个?人住宅被征收人选】择在改建地段进【行房屋?产,权调:换的作?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!区的市?、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应当提供改【建地段或者就—。近地段?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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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被,征收房屋室内装饰】。。装修价值机器—设备:、物资?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!停业损失等补—偿由房屋征收—当事人协商确定【;协商不成》的房屋征收部—门、被征收人、承】租人:等当事人可以—委,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!估机构评估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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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条 ?给予被征收人—停产停?业损失补偿的应当】符合下列《条件
》 》(一)被征收房【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!或者经有《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!筑;
— ?。 (二)被征收房】屋为非住宅用—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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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有—合法、有效的—营业执照《或者其他《相关生产《经营行政许可—手续且营业》执照或?者其他相关生—产,经营行政许》。可手续上载明的住】所(营业《场所)为被征—收房屋;《
》 (《四)已办理》税,务登记并具有—。纳税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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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四条 因征收房!屋,造成停产停业损【失,的补:偿按征收房》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!失进行补偿》计算因?征收房屋造成—的停:产停:业损失应当》根据纳税情况、经营!规,模、停产停业期【限等因?素,确定
】 征?收房: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!当给停产停业—的职工发《。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!业的职工月》生活补助《。费,按当地社会平均工】资标准计算》;其停产停业职工数!量以生产经营者【在征收决《定发:布前12个月缴纳】社会保险《。。的月:平均人数计算;发放!停产停业生活补【助,费,期限按?6个月计算
! 征》收非:住宅用房被征收人】选择货币补偿的被】征收房屋的》临,时安置?补偿费按《。6个月计算》;被:。征收人?。选择产权调》换的被征收》房,屋的临时安置补【偿费按实际期—限计算?
【 第十五条》 生产经营者依法!承租房屋进行生产】经营且租赁合同未】。到期所承租房屋【被,征收:的其:停产停业《损失补?偿费应当依照生【产经营者与被征收人!的约定分配;无约定!的,房,屋征:收部门?可将生产《经营者的停产—停业损?失直接?补偿给生产经营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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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六条 征【。收个人住宅被征【收人符合《城镇住房保》障条件的《作出房屋征》收决定的设区的市、!县(: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!当按下?。列原则优先给予住房!保障
》 《 (:一,)实行货币补偿【的,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!房总建?筑面积?。不足三?十平方?米的按三十平方米】予以补偿《补偿:后仍符合条件的【优先予?以,住,房保:障;
》 : (二)实【行产权调《换的依据房地产市】场评估价格确定【。被征收住房的补【偿价格再调换住【房但调换后的住【。房总建筑面积不【得,小于三?十平方米属于低收】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!面积不足《三十:平方米的调换—后的住房三》十平方米以内—。部分被征《收人不需支付房款超!过部分?被,征收人按房地产【市场价格结清差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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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对难以支付差】价款的低收入家【庭,其所调换的住房【可以与设《区的:市、县(市、—区)人民政府按【一定比?。例,共,有被征收人》应当就保障》。标准内非自有—产,权的部分向》产权人支付》廉租:住房租?金,就保障标准》外非自有产权—的部分向产》权人支付《市场价租金被征收】人在具备支付能力】。且愿意购买时可【以按再次购买时的市!。场价格购《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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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】 :征收依照城》镇住房?制度改革政策确定】的标准价出》售的住?宅时售房单位—和购房人应当共同作!为被征收人被—征收人要《求实行货《币补偿的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】根据房屋所有权证】书载明的产权—比例分别给予补偿;!被征:收人要?。求实行产权调换的】在对用于安置的【房屋:进行产权登》记时:应当注明产权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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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】 征收依照城—镇住房制度》。改,革政策允许出售【。的公有住房承—租人可以按城镇住】。房制度改革政策【规定购买住房—。后再与房屋征收部门!签订补偿安置协【议,;对依照城镇住房制!度改:。。革政策不允许出售的!住房对产权人实行房!屋产权调《换由承租人继续【承租产权人与承【租人应当按补—偿安置?方案重新订立房【屋,。。租,赁合同
! , 第十九《条 安置用房的规!划、建?设应当以房》屋征收?补偿安置方案为【基础充分《考,。虑被征收人和—房,屋征收部门》的意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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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房:屋征收?部,门提供已经使用过的!房屋安置《被征收人的其房屋】应当:符合国务院住房城】乡建:设主管部《门规定?的基本?完好房屋标》准并具备供水、【。供热和供电等—基本生活条件—
】第二十条《 房屋征收部门】与被征收人应当依】照条例?和本办法的规定就】补偿方?式、补偿金》额和支付期限、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!地点和面积、搬【迁费、临时安—置补:偿费:或者:周转用房、》停产停业损》失、搬迁期限、【过渡方式和过—。。渡期限等事项—订立补偿协议—
— 补偿协》议订:立生效后一方当事】人不履?行,补偿协议约定—义务:的另一方当》事人可以依》法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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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条 实【施房屋?征收应当先补偿【、后搬迁
】 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】的设区?的市、县(市—、区)人民政府对】被征收人《给予:。补,偿,后被征收人应当【。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!补偿决定《确定的搬迁期—限内完成搬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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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任,何单位?。。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!、威胁?或,者违反规定中—断供:。水、供?热、供气、供电【和道路通行》等非:法方式迫使被征【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!位,参,与搬迁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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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二条 被征收】人,在法:定期:限内不申请行—政复:议或者不《提起行政诉》讼在:补,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!又不:搬迁的?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!的,设区的?市、县(市、区【)人民政《府依法申请人民法】院强制执行
! 《强,制执:行,申请书应当附具【补偿金额《和专户存储账—号、产权《调换:。房屋:和周转用《。房,的地点、面积以及人!民法院要求的其他相!。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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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三条 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!法建立房屋征—收补偿档《案,并,。将分户补《偿情况在房》屋,征收范围《内,向被征收人公布【
? 审—计机关应《当加强对征收—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!情,况的监督《并公:布审计结果》
第四章 房屋!估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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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四条 被征】收房屋和《用,于,。产,权调换?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!。应,。资质的房地产价格】评估机构按有关【房,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!确定
—。 , ?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】应当于每年年初在其!部门网站《。公布符合《具备相应资质—的房:。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由!被征收?人,在,规定时间内从中协商!选定:房,地产:价格评估机构—;被征收人也可以】在规:定时间内《选择其他区域具备相!应,资,质的房地产估—价机:构在规定时》间内协商不成—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!过组织被征收人【按,少数服从多数的【原,则投票决《定或者采取摇—号等随机方》式公:开确定并《将结果在《征收范围内公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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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。五条 ? 对评估确》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!有异议的可以向原房!地,产价格评估机—构申请复核》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!议的:可以自收到复核结】果之日起10日【内向房地产价—格评估专《家委员会申请鉴【定房地产价格评【估专家委员会应当】在10日内出具鉴】定结果
】。 ?对鉴:定结果仍有异议的】由房屋征收》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!收决定的设区的【市、县?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依照条例的规】定按征收补偿方案】作出:。补偿决定并在房屋】征收范围内予以【公告被征收人对补】偿决定不服的可【以依法申请行—政复议或者提起【行政诉?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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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六条 】 房地产价格评估】专家委员会由设区的!市人民政《府或者其房地产【管理:部门组建并向省【住房城乡建》设厅备案专》家委员会成》员从省住房城乡建设!厅确定?的专家?库中选定
】
第》二十七条 房地产!价格评估机构、房地!产,估价师、房地产价】格评估专家委员会】成员应当独立、【客,。观、公正地开展【房屋征收评估、鉴定!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!、鉴定意见》负责房地产估价师、!。房,地产价格评》估专家?。。委员会成《员与房屋征收当事人!有利害关系》的应当回避》
房!。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!被征收?房屋:和产权调换房屋【的,评估报告《交房屋?。征收:部门备案存档—
【 ,第二十八条 — ,房屋征收部》门制定房屋征收【补偿方案前应当在】征收:范围内分《别按房屋的区位、】用途、建筑结—构、新旧程度、建】筑面积以《及占地面《。积、土地使》用权等?因素选?取若干标《本房屋进行》预评估?
《 , 实施房屋【预评估应当组织三】个以上奇《数的房地产价格评】估机:构对标本房》屋进行评估》选取各评估》机构评估结》果的中位价作为【标本房屋《的预评?估价格?
【 第二十九条 选!定或者确《定房地产价格—评,估机构?后,。房屋征收《部,门作为委托人应当】与其签订房屋征收】评估委托合同—并出具房屋征—收,评估委托书
! 房屋—征收评估委托—书应:当载明?。评估目的、评估对】象范围?、,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!期等内容
》
【第三十条 在房屋!征收评?。。。。估前房屋征收部【门应当组织有关【单位对被《征收房屋情况进行】调查明确评估对【象评估对《。象的确?。定应:当全面、客观—不得遗漏、》。虚构
》 对被征收!房屋的调《查结果房屋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!征,收,。范围内?向被征收人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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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三十一条 — 房屋征收》部门应当向受—委,托的房地产价格【评估机?构,提供征收范围内的】房屋情况包括已【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!未经登记的建筑物】、构筑物的认—。定、处理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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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! 对于已经》登记的房屋其—性质、用途和—建筑面积应当以房屋!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!簿的记载为准房【屋权属证《书与房屋登记簿【的,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!据证明房屋登记簿】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!记簿的?记载为准;房屋权】属证书与房屋登记】簿对房屋面积—。的记载一致但有证】据证明房《屋,登记簿?和房屋权属证书确有!错误的房屋》征收部门应当组【织房:屋登记机构核—。实面积以核实后【的房屋面积》为,准
】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!。筑物、?构筑:物应当按设区的市、!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的认定【、处理结果进—行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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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【。条, :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!时点为房屋征收【决定公告之日—
用!于产权调换的房屋】价值评估《时点应当与被征【收房屋?价值评估时点一【致
!第三十四条 — 房地产价格—评,估机构应当安排房】地产估价师对被【征收房?屋进行实地查—勘调查被征收房【屋状:。。况拍摄反映被征收】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!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!地查勘记录》并妥善保管
! 被征收人应!当协助?房地:产价格评估机—构安排的《房地:产估价师对被征【收房:屋进行实地查勘【并提供或《。者,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!。价值评?估所必需的》情况:和,资料
【 房屋征—收部门、被征收【人和房地产估价【。师应:当,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!字或者盖章确认被】征,收,人,拒绝在实地查勘记】录上签字或者—盖章的应《当由房屋征收部门、!房地产估《价师和无《利,。害关系的《第三人?见证房地产估价师将!有关情况在评估报】告,中说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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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五条 房】屋,征收评估、鉴—定费用由委》托人承担但》鉴定改变原评估结】果的: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!价,格评:估机: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!由原房地《产价格评《估机构承《担
第五章—。 附 则—
第三十六—条 ?违反国有土地上【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!规定、应当承—担法律责任的依照条!例的规?定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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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七条 【设区的市、县(市)!人民政府可以—依照本办法制定【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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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,八条 本办—法自20《12年8月1—日起施行条》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!房屋拆?迁许可证《的项目继续沿用【原有:的,规,定办理但政府—。不得责成有关部门】强制: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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