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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》。。省,城镇:住房保障办法(试】。。行,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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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政府令!〔2011〕6【。号
》 ,。河北: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!(试行)已经20】11:年5月31日省政】。府第87《次常务?会议通过现》予公布自2》011年8月1【日起:施行
二○一一年!六月九日《。
第一章 — 总则
第一【条 : 为完善《城镇住房保障—制度保障城镇住房困!。难居民的基》本住:房需求促《进社会公平与—和谐根据国家—。有,关规定结合本省实】际制定本办法
! ,
: :第二条 本—。省行政区域内—。城市和县《人民政府《所在地的镇(—以下简称城镇—)住房保障的—规划、实施和—。监督管理工作适用】本,办法
【
: 第:。三条 本办法所】称,的城镇住《房,保,障是指?通过出租、出—售保障性住房及【发放:住房租赁《补贴和?给予:政策支持等方—式向符合条》件的城镇住》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!职工、外来务—工人员(以下统【。。称城镇住房困难【居民)提供救助【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!。基本的?居住条件《
本!办,法所称的保障—性住房是指》政府投资建设、给予!政策支持或者通过】其他途径筹集限定】面积、租金标准和】销,。售价格向符合条件】的,城镇住房困》难居民出租、出【。售的:具,。有保:障性质的《。住,房包括廉租》住房、公共租赁住】房、经济《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!住房:等
:
?。 , 本《办法所称的住房【租赁补贴是指—政府向?符合条件《。的城镇住房困难【家庭提供的》用于其租赁》住房的?货币补助
【
《 第四条 》 ,城镇住房《保障:应当:。遵循以人《为本、持续》发展政府主导、社】会参与分层次保【障和公开、公平、公!正的原?则
】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应当对城镇】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实行应保尽保—并根据当地经—济社会发《。展水平对其他符合】条件的?城镇住?房困难居民予以适】度保障?
— , 第五条《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【。将城:镇住房保障作—为履行公共服务的重!要职责加大财—政投入建立稳定的融!资和房源筹集机【制规范住房保障工作!稳步:扩大覆盖范围
! 《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通过优惠政策】引导社?会资金、金》融机构支持城镇【住房:保障工作
【
第—六条 省住房城乡!建设部门主管全【省城镇?住房保?障工作
— 省发展】改,革、财?政、国土资源、民政!、税务?、人:力,资源和?社会保障、金融、公!安、监察、审计等】部,门,在各自的职责—范,。围,内做好城镇住—房保障?的相关工作》
— 第七条》 设区的市—、县(市)》住房保障部》门主管本行政区【域的城镇住房保障】工作其所属的城镇住!房保障业务办理【机构具体办理下列城!镇住房保障事务
】
? (一)城镇!住房保?障申请?和有关信息的审核】;
】 (二)《保障性住房出租、出!售、收回、收购和】住房租赁补贴—发放、?调整、终止等事务的!执行以及保障—性住房入住、退出、!使用:情况的登《记,。和检查;
— 《 :(三)?政府出租的保障【性住房的运营—管,理,和维修养护》;
】 ,(四)对企》事业单?位和社会《组织所有《的,保障性住房》的,监督管理;
【 ? ?(,五)城镇住房保【障档案管理及信【息系统的建》立和维护;
! : (六)其—他与城镇住房保障有!关的事务
》
? ? 设区的市、县【(市)人民政府有】。关部门在《各自职责范围—内做好城镇住房保障!的,相关工作
— : 有关—街道办?事处、乡(》镇)人民政府应【当明:确住房?保障机构和人员负责!城镇住房《保障工作形》成城镇?。住房保障服务网【络
【 第八条 — 设区的《市、县(市)人【民政府应当》将城镇住房保障人】员经费和工作经费】纳入财政《预算保证《工作:的正常开展
!
第》九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对在城镇】住房保障《工作中?。作出显著成》绩的单位和个—。。人,给予表彰和奖—励
第二章 】规,划与建设
第十条! :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?应,当根据经《济,社会:发展水平、居—民住房状况和城镇住!房,保障的总体》要求结合财政—能,。力、资?源环:境条件以及人口【规模和结《构等编?。制本行政区域城镇住!房保障规《划和年度计划并按】规定程序批》准后公布《实施
! 城镇住房保障【。规划应当包括—城镇住房保障—。的目标任务、—总体要求、》保障性住房》建设和供应规—模、:。土地和?资金安排以及规【划实施措施和工作】机制:等内:容
!编制:住房保障年度计【划应当?明确年度《内住房保障资—金安排、保障—性住房建设用地【指标、?区域:布局、供应》规,模、供应结构、出租!、出售比例及保【障对象的范围—和主要政策措施等】内容
— 《城镇住房《保障: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!纳入:本,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,规划、年度》计划并?。与城:乡规划?、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和住》房建设规划相衔【接
—
第十》一条 设区—的市、县(市)【人,民政府应当》。建立保?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!备制:度省人民政府每【。年预留?一定比例新增—土地指标根据全省】城镇住房保》障年:度计划及设区的【市、县?(市)?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!、规划?选址、项目审—。批等情况将土地指】标直:接下达至项目
! : 列入保—障性住房建》。设用地储备》。的土地非《经法定?程序:。。不得改变用》途以划拨方式取得】的土地?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改!。变用途提出改变土地!用途的即《收回土地使用权
】
【第十二条 设区】的市、县《(市)人民》政府应当根据城镇住!房保障规划和—年度计?划,在国有建设用地【年度供?应计划中单独列出】保障性住房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!先供应应保尽保
! —县级以上国土资源】部门应当会同本【级住房保《障部:门商:。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!地年度?供应计划并》纳入年度土》地供:应,计划收回《。。使用权?的国有土地和—储备土地应当—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!住房建设《。
【。 年度保障》性住房(《包括:棚户区改造住房)】建设用地不得—低于当年住宅建设用!地总量的《一定比例《具,体比例应当》符合:国家和本省》的有:关规定
》
第【十,三条 政府城镇】住房保障资金的【来源主要包》括
!。(一)中央和省【住房保障《补助资金;
】 , (二)【。设区:的市、县(市)财】政预算安排的资金;!
《 (》。三)土地出让—总收入按规定比例提!取的资金;
】 (四)住!房,公积金?增值收?益,。扣,除管理费和》风险:准备金后《的资金;
】 (五)【出租、出售保障性】住房所得《的,政府收益;
【 《 (六)通过各】。种方式的融资;【
(!七)社会《捐赠的资金;
【
(】八)通过其他途径、!方,式筹集的资》金,
,
— 政府城《镇住房保障》资金实行专项—管理、分账核算、专!款专:用不得挤占、挪【用
《
:
第十四条【 省、设区的市人!民政府应当通—过划拨资产、直接】注资等方式》成立住房保障—投资建设公司具体承!担保障?性住房?的融资建《设任务
】
第十五条【 , ,鼓励金融机》构,为保障性住房建设】项目发放中》长期贷款《鼓励担保《机构为保《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!供担保
《
第十!六条 《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通过土地、财!政、:。金融等政策支持企事!业单:位和社会《组织:投资:、,。。建,设和运营保障性住】。房鼓励企事业单位、!社会组织和》个人将符合条件的】自,有住:房向保障《对象出租或》者向:。社会捐赠《。统一纳入保障—性住:。房的管理范围捐【赠的住房依法享【受公益性捐》赠税费减免相关【政策
《。
—第十七条 设【区的:市、县(《市,)人民政《府应当统《筹保障性住房房源】。可以通过《新,建、改建、购买【、长期租赁、社【会捐赠?、依法收《回、收购等多种途】径,筹集:
— 产权存在争议或!。者纠纷、存在质【量,安全隐患或》者不符合保障标准】的房屋不得》作,为保:障性住房《房源
?
》 设?区的市、县(—市)住房保障部【门应当?建立:保障性?住房房源《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!的地段、户型、面】积、价格、交付期限!和保障对象等信【息应:当及时向社会—公布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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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】 保障性住房建】设项目采用》集中建设和搭配建设!相结合的方式—建设
?。
《。 保障性住房采!用集中建设》的应当充分、综【合考虑居民》对交通、就》业、入?学、:医疗等?生活配套设施的【需求
! 保障性住房与商】。品住房搭配建设的应!。当同:时规划设计》、同时施工建—设、:同时竣工交付使用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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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条》 , 商品住房》项目应当按省人【民政:府规定的建筑—面积比例搭》配建设廉租住房【、,公共:租赁:住房因按规划设【计要求?不宜搭配建设—的应当经当》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!上一级?住房保障部》门备案
【 ? 以搭配建》设方式建设廉—租住房、公》共租:赁住房的搭配建设的!建筑面积、建设标】准、:收回和?收购条件、价格等内!。容应:当作为取《得国有建设用地【的前置条《件并在国有建设用地!划拨决定书》或者国有建设用地使!用权出让合同中明】。确约定
— 商品住】房项目未按规定落实!搭配建设廉租住【房、公共租》赁住房的不得进行】土,地出让不得办—理项目审批手—续不得办理建设用地!规划许可证、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、建:筑工程?施工许可证、商品房!预售许可证等手续
!
搭】配建设廉租住—房、公?共租赁住房的具【体办法?由设区?的,市、县(市)人【。。民政府制定
】。
第二十】条 保障性—。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!行建筑工程》质量安全《。标准符合节》能、环保等》技术规范以及住宅产!业化的技术要求合理!确定保障《性住房的套型结【构,、室内装饰装—修标准和《配套:设施: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!安,全
【 承担保》。障性住房建设任务】的开发建设单—位,不得擅自改变保【障性:住房用地性质—、规:划设计和建设—标准并严格》。按,约定搭配建设廉租】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!
】保障性住房面积标】准按国?家和本省有关规定】执行:
《
《第二十一条 保障!性住房建设项目【按国家和本省规定享!。受,各项税收优惠—、免收各项行政【事业性收费》和政府性基金涉及】。经营服务性收—费的按?相关标?准的下限收》费,或者:给予减免《收费
【 符合国家【和本省规定的保障】性住:房建:设项目?小区外的《供水、供电、—供气、?供热等配套设施【由相关企业》出资配?套建设并保证正常】使,用小区内的配套设施!由建:。设,单,位自行建设确需【委,托相关企业》和单位建设的—所涉及的收费不得高!于建设成本除此【之外小区内外相关】配套设施建》设按国?家和本省有关规【定不再缴《纳其他?费用
【
第二》十二条 搭配建设!。保障性住《房的商品住》房项:目按保障性住房【建筑面?积占项目中》住房总?建筑面积的比例享】受政策优惠
第三!章, , 申请与准入
第!二十三条 符合】条件的城镇住房【。困难家?庭可以按《。规定的程《序申:请租:赁,或者购买一套保障性!住房或者《申请住房《租赁补贴符合条件】。的新就业职工、外】来务工人员可以按规!定的程?序申请租赁一套公】共租赁住房
【 设区的!。市、县(《市)人民政府应【当合理确定出租、】出售保?障性住房和发放住】房租:赁补贴的比例并【根据居民收入—、财产、住房—困难状况确定相应】的保障方式
—
本】办法所称的家—庭是指申请》人及与其具有法【定,的赡养、扶养或者】抚养关系并共—同,生活的人的集—合具有当地户籍、】达到:当地人民政府—规定年龄的单身【居民按?家庭对待《
《
《第二十四条 申请!城镇住房保》障应:当符合?。下列条件
【 ? (?一)具有《。当地:户籍:或者在当地》连续缴纳社》会保险费《。达到规定年限的外】来务工人员》家,庭成员的户》籍,因就学、服兵役【迁出本地《的在:就学、服兵役—期间:视,为具:。。。有当地?户籍;
】 : (二)家庭财【产,总额及人均》年可支?配收入不超过当地】规定的财产限额及】收入:线标准;《
— (三)在当地】无任何形《式的住宅建设用地】。或者无?自有住房或者虽【有自有住房》但住房面积低于当地!规定的住房保障【面积标?准;
】 (?四,。。)家庭成员提—出申请时未在当【地和国内其他—地,区享:受住房保《障;
! (五)设区的市】、县(市《)人:民政府规定的其【他条件?
》 在外》地有住房建设用【地或:者自有?住房的可以申请【。租赁保障性住—房但不得申请购【买保障性住房及住】房租:赁补贴
】
第《二十五条《 , 设区?。的市、县(市)人民!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居!民收入水平》。、家庭财《产状况、住房—。状况:。、,家庭:结构以及当地政府】财政能力、》资源环境《条件等因素确定本】地的收入线标—准、财?。产限额、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!。年限、住《房保障面积的—标,准并适时《调整确?定或者调整后应当】向社会公布》并报上一级住房【保障部门备案—
】第二:十六条 城—镇住房困难家庭申】请住房保《障的应?当,由具有?完,全民事行为能力的】家庭成员作为—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!向户:籍所在地或》者居住1年以上居】住地的街道办事处】、乡:(镇)?人民政?府提:。交书面申《请及有关证明材【料申请人《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!房、人口《、收:入、财产《状况及其他有—关,信息不得故意隐【瞒、虚报或》者伪造有《关信息或《者采: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!骗取:城镇住房保障—
同!一户籍上《的多个核《。心家庭可以分别申】请城镇住房》保障:。但申:。请家庭?成员不能有》。重叠符合《条,件的成年子》女可以作为共—同申请人《一并申请
》
:
第二十七!条 街道办事处、!。乡(镇)人民政【府应当自受理申【请之日起15个工作!。日,内对申请人》是否符合条件进行】初审:并提出初审意见初】审时应当对申—请人提交的书—面申请?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!实性进行调查核【。实
》 , , 经初审认为符合!条件:的应:当,。。将申:请人申?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!意见在申请人家庭】所在社区、所有成】年家庭?成员所在单位公示公!示时间不少于1【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!报申请?人所申报情况不【实的: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!)人民政《府,应当对举报》人举报?的情况进行查证【公示期满《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!查证异议《不,成立:的将初审意见连【同申请人的》申请材料一并报县】(市)、《。区住房保障部门
!
第【二十八条 区住】房保障部门》应当自收到有关【材料之日起15个】工作日内会同民【政、公安、税务【、人力资源》和社会保障、工商、!金融等部《门对申请《人的家庭住房—、人口、收入、车】辆、存?款、有价证》。券等有关情况进【行复审提出复—审意见认为符—。合条件?的将复审意见连同】申请人的申》请材料一并报设【。区的市住房保—障,部,门,
:
第二十!九条 设区的市、!县(市)住房保障部!门应当自收到有【关材:料之日起1》5,个工作日内》。对申请人是否符【合条件?进行审核县(市)住!房保障部《门在审?核时应当会同民政、!公安、?税务、人力》资源和社会保障【、工商、金融—等部门对申请人【的家庭住房、人口】、收:入、车辆、存款【。、有价证券等—有关情况进行审核
!
? 对认为符】合条件的应当—将申:请人申报的基—本情况在当地—媒体进行《公示公示时间不【少于10《日公示期间》如有举报申请人【所,申,报情况不实的设区的!市、县(市)住房保!障部:门应当会同有—关部门或者街道办事!处、乡(镇)人【民政府对《举报人举《报,的情况进行查证【公示期满对公示【。无异议或《者经查证异》议不成立《的纳入城《镇住房保障范围【
:
第三】十,条 ?设区:的市:、县(市)、区住】房保障、民政、【。公安等部门以及【街道办事处》、乡(镇)人—民政府的调查核实】、查证?工作可以通》过查档取《证、入户调查—、邻里访问以—及信函索证等方【式进行
》 —申请人及其家庭【成员以?及,被调查单《位,。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!如,实,。。提供:有关情况
【
:
第三十一条】 对拒不配合调查!申请材料不齐全【、不真实或者—经审核不符合—条件的?初审、复审或者审】核部门应当退回其】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!并说明理由
】 申请【人如有?异议可?以,自收到书面告—知之日起20日【内向原初审、复审】和审核部门申—请复核原初审、复】。审或者审核》部门应当《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!起15个工作日内】进,行复: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!告知申请人
—
第三!十二条 设—区的市、县》(市)住《房,。保障部门应当—对纳入城《镇住房保障范围的】。申,请人:提供住房保障或者】进行轮候轮候信息】应当向?社会:公开对符合条—件的孤、老、病【、残等特殊困—难家庭应当优先【出租或者出》售保障性《住房:并享有?优先选择《出入方便、楼—层较低住房的权【利
《。 住房保】障轮候的《具体办法《由设区的《市、:县(市)人民政府制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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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三十:三条 《申,请人住房保障的具体!方式确定后由设【区的市、《县(市)住房—保障:业务办理机构—与,申请人签订相—应,的保障性《住房租赁合》同,。或者发放住》房租赁?补,贴监督购买保障性住!房的出售人》与申请?人签:订房屋买《卖合同
! 城镇住》房保障需要金融【机构办理相关业【务的金融机构—应当在收到住房保】障部门提交的有关材!料后尽快办理不得超!过业务?办理规定时》限
? :
《第三十四《条 住《房租赁补贴标准根据!当地住房市场租【金的平?均,水平:、保障?对象的支付能力【。等因素由设区的市】、县:(,市)人民《。政府:确定并?每年核定一次—向社会公布
!
: 第三十五条【 符合条件的新就!业职:工和外来务工—人员有用人单位的】应当由用人单—位按规定程序统【一,向当地住房保障【部门提出申请用人】单位应当对申请人】基,本情况和所提供材】料的真实性进—。行担保
】 , :新,就,。。业职:工、外来《务工人员申请本单位!建设的公《共租赁住《房的应?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申!请由用人单位—进行认定、审核、公!示并报当地住房保障!部门备案《。
— 新就《业职:工和:外来务工人员无用人!单位的应当按—规定程?序,直接提出申》请
第四章 】使用:与退出
第—三十六条《 保障性》住房的租《金标:。准,、销售价格》由设区的市、县(】市):价格主管部门—会同住房保障部【门按有关规定确定】经同级人民政府【批准后?公布:执行
?
: , 保障性住房!的具体租金标准、销!售价格应当考虑【楼层、朝向等因素】合理确定
! 保障》性住房实际》面积超过规定的出租!、出售?面积的超《出部分的租金标准】和销售价格参照同】期同区域《同类型住《房,的市:。场价格水平确定
!
第三十!七条 保障性【住房的租金》标准应当按下列规】定确定
《
— (一)城镇低收】。入住房困难家—庭租金标《准由维修《费、管理费》等因素构《成;
! (二)城镇中等】偏下收入《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!准按低?于市场平均租金的一!定比例核定》
》
第三十八条】 企事业单—位,建设的公共租赁住】。房向本单位新就业职!工、外?来,务工人?员出租其租金—标准可以根》据具:体情:况确定并《向当地住房》保障部门备》案,
《
,
第三十九条 !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!价商品住房的销售】价,格应当根《据住房建设和管【。理成本综合考虑住】房所在区域、周边环!。境和配套《设施情况、保障【对象:的实际经《济承受?能,。力等因素《确定并与同区域商品!住房的?市场销售均价—保持合理差》价
】 第四?十条 出租、【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应!当在:房,地产登记薄》和权利?证书上注明保障性住!房类型共有产权的】保障性住房应当注】明共有份额
【
—第四十一条 — 保障性住房的承租!人和未取《得完全产权的—购,买人依法对保障性住!。房享有?占,有和合理使用的权】利非经法定事由政】府不得?收回或者强制购【买其保障性住房
! : 《保,障,性,住房的承租》人享有按《合,同约定标准》缴纳租?金的权利任》何部门和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】由提高?其租金标准或—者,强制改变其保—障方式
! 本办《法所称承租人、购】买人包括申请人【及与:其具有法定赡—养、抚养或者扶【养关系并共同生活】的人员
《
》 :第四十二条 — 租赁保《障性住房承租人应当!在所承租住房—内实际居住》并按:期缴:纳租金及承租期间发!生的各类必需费【用承租期间承—租人不得闲置、【转租:、,出借所承《租的保?。障,性住房不得损—毁,、破坏不得改变【房屋用途、结构【。和配:套设施
! 购买保障性住】房购买人不得损毁】、,。破坏不得改变房【屋用途?、结:构和配套设施—自房屋收讫之日起未!满5:年的不得《。转让、出《租、出借和抵押但为!购买本套保障性住房!而设定的抵押—除,外确需转让的—由政府?按原价并考虑折旧和!物,价水:平等因素予以收【购国:家和本省另有规定】的从其规定》
— :第四:十三条 出租的】保障性住房》及其附属设》施、:。共用部分、共用【设施设备的运—。营,管理:和维修?养护由?。出租:人负责
!。 :出售的保障性—住,房及其附属设—施、共用《部分、共用设—。施设备的管理和【维修:养护以及其他依【法应当由业主—负,责的事务由购买人负!责
:
:
第四【。十四条 《 ,廉租住房和政府【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!合同约定租赁期限】的如期?限,届满需?要续期申请》人应当在期满前3个!月重新?提出申请并申报有关!材料由住房》。保障部门予以审核并!公示公示时间不【少于:7日
》 经审核】仍符合条《件且公示无》异议或者有异议【但,经核实异《议不成立的申请人】可以重新签订相应的!租赁:合,同
《。 未按规定!申报材料或者申报材!料经审核不》再符:合条件的住房—保,障部:。门应当?在原租?。赁合同?约定租赁期限届满之!日起收回保障—性住房
【 企事业单】位的公共租赁—住房租赁期限—届满需要续期—的由用人《单位按本条规定【办理
【
?第四十?五条 承》租保障性住房—或者享受住房租赁补!贴的:保,障对象的家庭人口、!。收入、财产状况等信!息发生变动超过规定!条件的应当》。书面告知《住房保?障部:门住房保《障部门应当会同有】关部门定期》对,保,障对象的有》关信息?进,行审核并根据保障】对象告知《的信息和审核的【。结果:作出延续、调—整或者终《。止住房?保,障的决定于下—月起:执行
【。
, 第四十六条 !保障对象需要终止租!赁保障性《住房:。或者停止《住房租赁《补贴的应当书—面告知?当地住房《保障部?门由:住房保障部门收回】保障性住房或者停止!发放住房租》赁补贴并办理—相关手续
】
第四十七条! 承?租保障性住房或【者享受住《房租赁补贴》的,保障对象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住房保《障部门应当解除合】同,收回保障性住房或】者停止发放住房租】赁,补贴
》 《 (一)无正—当理由连续》6,个月以上未在—所承租?的保障?性住房内居住的【;
《 (二)】累计6个《月以上未缴》纳租金的;
】 《 (三)不再—具,备租赁保障性住【房条件经催》告拒绝退出的;【
: ? : (四)有关—信息发?生变动超过规定条】件不告知的;
【
【(五)转租》、出借保障》性住:房的;
】 (《六)损?毁、破坏保障性住】房擅自改变房屋用】途、:结构和?配套设施《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!大损失的;》
— (七)法—律、:法规规定和合—同,约定的其他》情形
】。 第四十八条 】 购买保障性住【房自房?屋收讫?。之日起满5年购买】人要:求,。上,市转让?的经设区的市、县(!市)住房保》障部门批准后可【以转:让政:。府享有优先购买的权!利转:。让给政府以》外的其?他受让人的应当【按设区?的市、县(市—)人:民政府确定》的同地段商品住【。房与保障性住房差价!的,一定比?例向政府缴纳相关】价款购买人也可【以在按政府规—定的标准向政府【缴纳相关价款取得完!全产权后《自行转让《
《
第四—十九条 购买【的保:障,。性住房购买人在取得!。完全产权前有下列】情形之一《。的由政府强制—收购:
? (一)】已另行购《买或者通《。过继承、赠予等方式!获得住房的;
【
(】二):全部家庭《。。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地!的;
! ,(三)擅自转让、】出,租、出借《或者:抵押保障性》住房的;《
【 (四?)损毁、破坏保障】性,住房擅自改》变房:屋用途、结构—和,配套设施或者不【当使用?造成重大损失的;
!
? (五)法律!、法规规定和合同约!定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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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十条 【 依法收回或者收购!保障性住房的应【当为原承租》人,或,者购买人提供—合,理,的,搬迁期限搬迁期满】原,承租人或者购买【人无正当理由不搬迁!的设区的市、县【(,市)住房保障部门】应当责令限》期搬迁并《作出限期搬迁—决定书?;当事人《逾期不搬迁的—。由作出决定的—部门申请人》民,法,院强制执行
【。。第,五章 监》督管理
第五十一!条 省、设—区的:市人民政府对下【级人民政府城镇住】房保障工作情—况实:施监:。督实行目《标,责任制管理和绩【效考核年度责任目标!。纳入政?府领:导,班,子和主要《领导干部《工作实绩综合—考核评价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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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十二条 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在向同》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作!的政府工作》报告中报《告,城,镇住房保障规—划和年度计划—实施情况在预算【执行:情况报告《中报告?城镇住房保障财政支!出预算决算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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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五十三条 城镇住!房保障的《规划:、实施、监督—检查和保障》性住房管理等情况】以及其他相关信息】应当向社会》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!、商业秘密》或者个人隐私—的除外
!。 第?五十四条 城镇住!房,保障资金的筹集、拨!。付、使?用、管理和租金【收支依法接》受审:。计,机关的?审计:。监督和有关部门【的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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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十:五条: 设区的》市、县?(市)人民政府应当!建立城?镇住:。房,保障信息系统—与全省数字住房保】障,信息管理系》统衔接并应当与政府!职能部门其他信【息管理平台建—立信息共享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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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五十六条 设区!的市、县(市)住】房保障部门应当加】强出租、出售—的保障性住房—后续管理对违—法行为?依,法处理?
: 任【何,单位和个人对—城镇住房保障中【。的违法行《为有权举报和—投诉有关《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!。责及时核查并依【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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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五十七条【 , 设区的市》、,县(市)住房—保障部门应》当,规,范和完善城镇—住,房保障档案管—理建立?保障性住房档—案和城镇住房保障对!象档案档案内—容应当详细》记载:保障性住房的建设、!筹集、出租和出【售情况?住房保障《对象:的申请、《审核和轮《候情况住房》。租,赁补贴的发放情况违!法违约情况》等有关信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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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八条 —设区的市、县—(市)住房保障部门!应当对住房》保障对象遵守本办】。法和合同约定—情况进行监督检【查并有权采取—以下措施
!。 (一》)查阅、《。。记录、复制》保障对?象与城镇《住房保障相》关的资料了解其【家庭:人口、收入、财产】状况等信息》有关单位和》个人应当予以—。配合如实提》供有关资料》;
? : (二—)在:至少一名成年家庭成!员陪同下进入未取】得完全产权的—保障性住房检查住房!使用情况;
!。 (三)【对,违反:。本办法和合同约【定的行为予》以,制止并责令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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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住房保障—部门对在工》作,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!息应当予以》保密
第》六章 法律责任】。
第五《十九条 有关人】民政府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《由,上级人?民政府?责令改?正通报批评;对主】管负责人和其—他直接责任》人依法?。给予处分
— : (一)【未按规?定编制城镇》住房:。。保障规?划和年度计划的;】。。
》 (二)未【按规定在国有—建设用地供》应年:度计划中《单独:列出保障性住房建】设用地指标或者保障!性住房用地》年,度供应量占居住用地!年度供应总量的【。比例违反有关规【定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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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三《)未:按规定筹集和使用住!。房保障?资金的?;
》 (四)未按!规定确?定和调整本地的【收入线标准、财产限!额,。、连续缴纳社会【保险费年《限、住房保障—面积的标准》以及未按期核定【住房租赁补贴标准】的
》
: 第?六十条 《 ,。。住房保障部门及【其所属的业》务办理机《构和其他《有关部门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!人民政府、上级人民!政府住房保》障部门、物》价部门或者监察机】关依据职权》责令改正通报批【评;对?主,管负责人和其他【直接责任《人依法给予处分;】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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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一《)向:不符合规定条—件的:申请人提供保障性】住房、住房租赁补贴!的,;
【 (二)未按规】定向符合规定条件的!申请:人提供保障性—。住房、住《房租赁补贴的;
】。。
, 《 :(三)擅自变—。更住房保障方式【、住房?保障面积标准、【保障性住房出租【出售价格、装饰【装修标准《或者住?房,租赁补贴标准—的;
! (四)以》搭配:建设方式建设廉租住!房、:。公共租赁住房未【。将搭配建设的—建筑面积《。、建设标准、—收回条件、收购价】。格等内容纳》入国有建设用地【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!。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!合同:的;
—。 (五)【未按规定《建立和完《善城镇?住房保障《。档案:的;
— ? (六)对住—房保:障管理?中,发现的违法违规【行为未及时》依法处理的》。;
? , (七)】未按规定履行住房】保障职责的》;
? (八)!其他:玩忽:。职守、徇私舞弊、】滥用职权《的行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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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六十一《条 开发》建设单位擅》自改变保障性住房】用地性质、规—划设:计和建设标准的由国!土资源?、规划、建设等部】门依照各自职责【。依法予以处》罚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! 《开发建设《。单位未按约》。定搭配建设廉租【住房:和,。公共租赁住》。房的: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!任并由?住,。房保障部《门责令改正处一【。万元以上三万—元,以下罚款
! 开发建设【单位有?上,述,不良行为《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!并向社会公布永久】禁止该?单位参?与保障性《住房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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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六:十二条 申—请人故?意隐瞒、虚》报或:者伪造?有关信息或》者采取?贿赂等不正当—手段在申请时骗取城!镇住房保障的由住房!。保障部门驳回—其申请将当事—人的行为记入—河北省数字住房【保障信息管理系【统对不符合条件【的申请人处三万【元罚款终《身不再受理其—城镇住房保障—申请;对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!一千元?以上:一万元?以下罚款并自驳【回,其申请之日》起5年内《不受理其城镇住房】。。保障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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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十三条 《 当事人故》意隐瞒?、虚报或者伪造有】关信息或《者采取贿《赂等不正当手—段,已,骗取城镇《住房:保,障的由住房保障【部门责令退》回保障性住房或【。者住房?租赁补贴资金对不】符合条?件的申请人》处三:万元罚款《终,。。身不再受理其城镇】住,房,保障申请;》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!处一千元以上—一万元以下罚款并】自责令退回之日起5!年内不?受理:其城镇住《房保障申请同时将当!。事人:。的行为?记入河北省数字【住房保障信息管理】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将!有关:行为抄告当事人所在!的社区和单》位
】 第六?十四条 》保,障对象擅自改—变,住房用途《。和结构?或者造?成住房毁损的由【住房保障部门—责令:限期改正逾》期不改正的》。处一千元《以上一万元以—下罚:款;造成损失的依】法,承担赔偿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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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五条 】保,障对象因终》止城镇住房保障或】者拖欠保障性—住房租?金,的应当依据合同约】定予以补缴;拒不】补缴的依法》向人:民法:院提起诉讼》
】第六十六条 有关!单位和个人为—住房保障《申请人?或者其家庭成员出具!。虚,假证明材《。料的由住《房保障部门在本【部门网站予以—公示并?对直:接责任人员处三千元!以,上一万元《以下罚?款对责任单位—处,三万:元罚款;属》于国家工作人—员的依法给予—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:责任
第七章 !附则
第六十七】条 有条件—的设:区的市?、县(市)》人民政府可》以将住房保障—范围扩大至》除县人?民政府所在地的镇】之外的建《制镇
— , 棚《。户,区,改造住房依照本办法!规定享受用地保障和!政策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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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八条 】 本办法自2—0,11年8月1日起施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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