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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》省城镇住房保障【办法(试行)— ,
河北省政】府令〔2011〕6!号
河北】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!(试行)已经2【011年5月3【1日省政府第8【。7次常务会议通【过现予?公布自2011【年8月1日起—施行
二》○一一年《六月:九,日
第一章 【 总则
第一条】 为完善》城镇住房保障制【度保障城镇》住房困难居民的基】。本住房需《求促进社《会公平与和谐根据国!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!实际制定本》办法:
《
第二条 】 ,本,省行政区《域内城市和》县人民政府所—在地的镇(以下简称!城镇)住房》保障的规划》、实:施和监督管理—工,作适用本办法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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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】 ,本办法所称》的,城,镇住房保障是指通过!出租、出售保—障性住房及发放【住,房租赁补贴和给予】政策支持等方—。式向符合条件的城】镇住房?困难家庭《及新就业职工、外】来务工人员(以下】统称:城镇住房困难居【民)提?供救助和扶》持以保障其》享有基本《的,居住条件
】 本》办法:所,称的保?障性住?。房是指?。政府投资建设—、给予政策支—持或者?通过其他《途径筹集限定面【积、租金《标准和?销售价格向符合条】件,。的城镇?住房困难居民出【租、出售的》具有保障性质的住】房包括廉租》。住房、公共租赁【住房、?经济适用《住房和?限价商?品住房等
【 ? 本办法所—称的住?房租赁?补贴是指政》府向符合条件—的城镇住《房困难?家庭提供的用于其】租赁住房的货币【补助:
第!四,条 城镇住房【保,障应当?。遵循以人为本、持】续发展政《府主导、社》会参与分《层次保障和》公,开、公平《、公正?的原则
【 县级以【。上人民政府应—当对城镇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实行—。应保尽保并根—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!水平对?其他符合条件—的,城镇住房《困难居民予以适度】保障
—
? 第五条 县【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将城》镇住房保障作—为履行公共服—务的重要职责加【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!的融资?和房源?筹集机制规范—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扩!大覆盖范围
】 ?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应当《通过优惠政策引导】社会资金、金融机构!支持城镇住房保障】工作
! 第六?条 省住房城【乡建设部门主管全省!。城镇:住房:保障:工作
《 《 :省发展改革、—财政、国土资源、民!政、税务、人力【资,源和社会保障、【金融、?公安、监察、—审计等部门在各自的!职责范围内做好【城,镇住房保障的相关工!作,
:
》 第七条 设区的!。市、县(市)住房】保障部门主》管本行政区》域,的城:镇住房保《。障工作其所属—。。的城:镇住房保《障业务?办理机?构具体?办理下?列城镇住房》。保障事务
【 (—一,)城镇住房保障【申请和有关信—息的审核《;
】 (二)保障性住房!出租:、出售、收回、【收购和住房租赁补贴!发放:、调整、《终止等?。事,务的执行《以及保障性住房【入住、退出、使用情!况的:。登,记和检查;
!。 , (三)—政,府,出租的保障性—住房的?运营管理和维修【养护;
— (—四,)对企事业单位和】社会:组织所有的保障性住!。房的监督管理;
!。 ? : (:五):城镇住房保障档【案管理及信息系【统的建立和》维护;
! (?六,)其他与城镇住房保!障有关的事务—
? :。 设区的—市、县(市)人【。民政府有关部—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!做好城?镇住房保障的相【关工作?
有!关街道办事处、乡(!镇):人民政府应当—明确:住房保障《机构和人员负责城】镇,住房保?障工作形成城镇【住房保障服务网络】
第!八条 设区的市】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应当将城镇—住房保?障人员?经,费和:工作经费纳入财【政预算保《证工作?的,正常:开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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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九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对在城镇住房保障工!作中作出显著成【绩的单位和》个人给予表彰和奖】励
?第二章? 规划《与,建设:
第十《条 县级》。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根据经济社会】发展水平《、居民?住房:状况和城镇住房【保,障的总体要求结【合财:政能力、资源环境】条,。件以及人口规模和结!构等编制本》行政区域城镇住房】。保障:。规划:和年:度计:划并按规定程序批】准后公布实施
【
, ? 城镇住房保障!规划应当包》括城镇?住房保障的目标任务!、总:体要求、保障性住】房建设和供应规【模,、土地和《资金安排以及规【划实:施措施和工作机【制等内容
! 编制住房保障!年度计划应》当明确年《度,内住:房,保障资金安》排、保障性》住房建设用地指标、!区域布局、供应规】模、供应《结构、出《租、出售比例及保】障对:象,的范围?和主要政策措施【等内容
【。 ? 城镇住房保障规划!和年:度,计划应当纳入本【级国民经济和社会】。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!并与城?乡规划、土地利用】总体规划和》住房建设规划相【衔接
》
:
?第,十一条 设区【的市、县(市)人】民,政府应当建立—保障性住房建—设用地储备》制度省人民政府每】。年预留一定比例【新增土地指标根据】全省城镇《住房保?障年度计划及—设区的市、县—(市)保障性住房】建设规模、规—。划选:址、项目《。审批等情况将土【地指标?直接下达至项—目
? , : : 列入保障性—住房建?。设用地储备的土地非!经,法定程序不》。得改变用《途以划拨《方式取得的》。土地任何《部门不得批准改【。变用:途提出改《变土地用途的即收】回土地?使用权
—
? 第十二条 【。 设区的市、县(】市)人民政府应【当根据?城镇住房保障规【划和:年度计划《在国有?建,设用地年度供应计】划中单独列》出保障?性住房?项目:建设用地指标—优先供应应保—尽保
! 县:级以上国土资源部】门应当会同》本,级住房?保,障部门商定保障性住!房建设用地年度【供应计划并纳入【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收!回使用权《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!地应当优先安排【。用于保障《性住房建设
! 《年度保障性住—房(包括棚》户区改?造住房)建》设用地不《得低:于当年住宅建—设,用地:总量的一定比例【具体比例应》。当符合?国家和本省的有关】规定
》
第十【三条 政府城镇住!。房保障资金的来源】主要包括
【 (—一)中央和省—住房保障补助资【金;
【 (二》。)设区?的市、县(市)财政!预算安排《的资金?;
【。 (三《)土地出让总收入按!规定比例提取—的,资金;?
? (四)】住房公积金》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!。和,风险准?备金后的《资金;
— ? , (五)出租、出售!保,障性住房所得的政】府收益;
! (六》),通过各种方式的融】资;
! (七)社会捐【赠的资金;
—。
《 (八)通过其!他途径、方式筹【集的资金
— 政府城!镇住房保障资金实行!专项管理《、分账核算、—专款专用《不得:挤占、挪《用
《
第—十,四条 ? 省、设区的市人】民政府应当》通过划拨资》产、直?接注:资等方式成立住房】保障投资建设—公,司具体承担保障性住!房的:融资建设任》务
】 第十五《条 :。 鼓励金融机—构为保?障性住房建设项【目发放?中长期贷《款鼓励担保》机,构为保?障性:住房建?设项目提供担保
!。
第十六!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通过》土地、财政、金【融等:政策支持企事业【单位:和社会?组织:投资、建《设和运?营保障?性,住房鼓励企事业【单位、社会组织【和个人将符合条【件的自?有住房?向,。保障对?象出租?或者向社会捐—。赠统一纳入保—障性:住房的管理范围【捐赠的住房依法【享受公益性捐—赠税:费减免?。相关:政策
】 第十七条 【 设区?的市、县《(市)人民》政府:。应当:统筹保障性住房房源!可以通过新建、【改,建、购买、长期租赁!、社会捐《赠、:依法收回、收—购等多种途径筹【集
《。 产权存】在争:议或者纠纷、存在质!量安全隐患或者【不符合保障》标准:的房屋不《。得作为保障性住房房!。源
《 设区【。的,市、县?。(市)?。住房保障《部门应?当建立保障性住【。。房房源管理制度【保障性住《房的地段、户—型、面积、》。价格:。、,。交,付,期限和保《障对象等信息应【当及时?。向,。社会公布
!
第《十八条?。 保障性住房【建,设项目采用集中【建设和搭配建设相结!合的方式建设—
? 保障性住!房采用集中》建设的?应,当充:分、综合考虑居【民,对交:通、:就业、入学、医疗等!生活配套设施的【需求
?
保】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!搭配建设的应当同】时规划设《计、同时施》工建设、同时竣工】交付使用
—
—第十九条 商【品住:房项目应当按省人民!政府规?定的建?筑面积?比例搭配建设廉【。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!房因:按规划设计要求不】宜搭配建设》的应当经《当地人民政府批准】并,报上一级住》房保障部门备—。案
!以搭配建设方式【建设廉租住》。房、公共租赁住【房的:搭配建?设的建筑面》积、建设标准—、收回和《收,购条件?、价格等内》容应当作为取得国】有建:设用地的前置条件并!在国有建设用—地划拨决定书—或者国有建设—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!中明确约定
【 商品住!房项目未按规定落实!。搭配:。。建,设廉租住房、公共租!赁住房的不得进行土!地出让不得办理【项目审?批手续不得办理【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、建筑!。工程施工许可—证、商品《房预售许可证—。等手续
【 搭配—建设廉?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!房的具体办法—由设区的市、—。县(市?)人民政《府制:定
《
第二十】条 保障性住【房建:。设应当严格执行建】筑工程质量》安全标准符合节能】、环保等技术规【范,以,及住宅产业化—的技术要求合理【确定保障性住—房的套型结构、【室内装饰装修—标,准和配套设施确保保!障性住?房质量安全
! 承担保障性!住房:建设任务的开发建设!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保!。障性:住房用地性》质,、规划设计和—建设标?。准并严格按约定搭】配建设廉《租住房、公共—租赁:住房
《 保障性!住房:面积标准按国家和】。本省有关规》定执行
】
第二十—一条 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】。目按国家和本省规定!享受各项税收优【惠,、免收各项行政事业!性收费和政》。。府性基金涉》及经营?服,务性收费的按相关标!准的下限收费或【者给:予减免收费
【 : ? 符:合国家和《本,省规定?的保:障,性住房?建设项?目小区外的供—水、供电、供气、】。供热:等配套设《施,由相关企业出—资配套建《设,并保证正常使用小区!内的配?套设施由建设单位】自行建设确需委托相!关企业和单位—建设的所涉及的【收费不得高于建设成!本除此之外小区内】外相关配套设施建】设按国?。家和本省有》关规:定不再缴纳其他费用!。
】第,二十二条 》 ,搭配建?设保障性《住房的商品住房项】目按保障性住房建】筑面积?占项目中住房总建】筑面积?的比例享受政策【。优惠
第三章【。 , 申请与准》入
第《二十三条 —符合:条件的城《镇住房困《难家庭?可以按规定》的程序申请租赁【或者:购买一套保》障性住?房或者申请住房【租赁补?贴符合条件的新【就业职工《、外来务工人员可】以按规定的程序申请!租赁一?套公共?租赁住房
》
》 , 设区的市、—县,(市)人民》政府应当合》理,确定出?。租、出售保障性住房!。和发放住房租赁补】贴,的比例并根》据,居民收入、》财产、住房困难【状况确定相应—的保障?方式
【。 ?本,办法所称的家庭是指!申请人及《。。与,其具有法定的赡养】、扶养或者抚养关】。系并共同《生活的人的集合【具有当地户》。籍、:达到当地人民政府规!。定年龄的单身居民】按家庭对待
!
: , 第二十四条 【 申:请城镇住《房保障应当》符合下列条》件
】 (一)具》有当地户籍或者在】当,地连续?。缴纳社会保》险费达到规》定,。年限的外来务工【人员家庭成员的【户籍因就学》、服兵役迁》。出本地的在》就,学、服兵役期间视为!具有当地户籍—。;
— (《二)家庭财产总额】及人均年可支—配收入不超过—当地规定的财产【限额及收《入线标准;》
】(三)在当》地无任何形式的住】宅建设用《地或者无自有住房】或者虽有《自,有住房但住》。房面积低于当—地规定的住房—保障面?积标:。准;
! (:四):家庭成?员提出?申请时未《在当:地和国内其他—地区享受住》房保障?;
】 (五)设》区的市、县(市)人!民政府?规定的其他条件【
: 《 在外地》有住房建设》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的!可以申请租赁—保障性住房》但,不得: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!。及住房?租赁补贴《
《
第》二十:五条: 设区的市、【县(市)人》民政府应当》综合考虑居民—收入水?平、家?庭财产?。状况、?住房:。状况、家《庭结构以及当—地政府?财政能力《、资源环境条件等】因素确定本地的收】入线标准、财产【限,。额、连续缴纳社【会保:险费年限《、住房?。。保障面积《的标:准,并适时调整确定【或,。者,调整后应当》向社会公布并报【上一级住《房保障部门备案【
,
第】。二十:六条 城》镇住房困难家—庭申请?住房保障的》应当由具有完—全民事行为》能力的家庭》成员作为申请—人以家庭《为单位向户籍—所在地或者居住【1年以?上,居住地的《街道办事《。处,、乡(镇)》人民政?府提交书面申请及有!。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!当如实申报》。家庭住房、人口、收!入、财?。产状况及其》。。他有关信息不得【故意隐瞒、虚报或者!。伪造有关信息或者】采取:贿赂等不正当—手,段骗取城镇住房保】障
《 《 同一户籍上的多】个核心家庭可—以分别申请城—镇,住房保障《但申请家庭成—员不能有重叠符合条!件,的成年?子女可?以作为共同》申请人一并》申请
《 , ,
第二—十,七条: 街道办》事处:、乡(镇《。)人民政府应—当自受?理申请之日起15个!工作日内对申请人】是否:符合条?件进:行初审并提出初审】意见初审时应当对申!请人提?。交的书面申请及有关!证,明材料的《真实:性进行调《查核实
— ? 经初《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应!当将:申请人申报的—基本情况和》初,审意见在《申请人家庭所在社区!、所有成年家庭【成员所在单》位公示公示》时间不少于10日】公示期?间,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!报情况不实的街【。道办:事,处、乡(镇)—人民政府《应当对举报人—举报的情况进行查】证公示期《满对公示《无异:议或者经《查证异议不》成立的将初审意见连!同申请人的申—请材料?一并报县(市—)、区住房保—障部:门
】 第二十八》条 区住房保障】。部门应当自收到有】关材料之日起15】个工作?日内会?同民政、公》安、税务、人—力资:源,。和社会保障、工商、!金融等部门对申请人!的家庭住《房、人口《、收入、车辆、存款!、有价?。证券等有关情况进行!复审提出复审意【见,认为符合条件的【将,复审:意见连同申请—人的申请材料一并】报设区的市住房保障!。部,门
】 ,第,二十:九条 《设区的市、县(市)!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!收到有关《材料:之日:。。起,1,5个:工,作日内对申》请人是否符合—条件进行审》核县:(市)住《房保障?部门在审核时—应当:会,同民政?。、公安、税务、人】力资源和社》会保:障、工商、》金融等?部门对申请》人的家庭《住房、人《口、收入、车辆、存!款、有价证券等有关!情况进行审核
【
《 对认》为符合条《件的应当将》。申请人申报的基本】情况在当地媒体进】行公示公示时—间不少于10日公示!期间如有举》报申请人所申报情】。况,不实:的设区的《市、县(市)住房】保障部门应当会【同有关部门》或者街道办》事处、乡(镇)人】。。民政府对举报人举】报,的情况进行查证公】。示期满对公示无【异议或者经查证【异议不成立》的纳入城镇住—房保障范围
【
?
: 第三十条 【设,。区的市、县(市【)、区住房保障、】民政、?公安等部门以及街】道办事处《、乡(镇《)人民政《府的调查核》实、查证工作可以通!过查档取《证,、入:户调查、邻里访问】以及信函索证—等方式进行
【 申请人!及其家庭《成,员以及被调查—单位和?个人应当予以—配合如?实提供有关情况【
第!。。。三十:一条 对拒不配】合调查申请》材料不齐全、不真】实或者?经,审核不?。符合条件的初审、复!审,或者审核部门应【当退回?其申请书面告—知申请人并说—明理由?
,
? 申请人如有!异议可以《自收到书面告知之】日起20日内向原初!审、复审和审核部门!申请复核原初审、】复审或者审核部门】应,当,自收到复核申请【之日起?15个工《作,日内进?行复核并将复核【结果书?面告知?申请:人
—
?第三十二条 — 设区的市、县【(,市)住房《保障部门应当—对纳入城镇住房【保障范围的申请【人提供住房保障【或者进行轮候轮【。候信息应当向社【会公开?对,符合条?件的孤、老、病、残!等特殊困难家—庭应:当,优先:出租或者出售保障性!住房并享有优先【选择出入方便—、楼:层较低住《。房的权利
》
【住房保障轮候的【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!、县(市)人民政府!制定:
《
第三—十三条 申请人】住房保障的具—体方:式确定?后由设?区的:市,、,。县(市)《。住房保障业务办理机!。构与申?请人签订相应的【保障性?住,房,租赁:合同或者发放住房租!赁补贴监督购买【保障性住房的—。出售人与申》请人签订房屋—买卖合同《。
城!镇住房保障需要金融!机构办理相关业【务的金融机构应当】在收到住房保障部】门提交?的有关材料后尽【快办理?不得超过业务—办理规定时限
【
:
第三十】四条 住房租赁】。补贴标准根据当地】住房市场租金—的,平,均水平、《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!等因:。素由设区《的市、县(市)人】民政府确定并每【。年核定一《次向社会公布
】 ,
第—三十五条 —符合条件的新—就业职工和外来务】工人:员有:用,人单:位的应当由用—人单:位按规定程》序统一?。向,当地住房保障—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!位应:当对申?请人基本情况和所提!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!担保
! 新就业职工、外】来务工人《员申:请本单位《建设的公共租赁【住房的应当向用人单!位提出申请》由用人单位进行认定!。、审核、公示并报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备!案
】 ,。新,就业职工和》外来务工人员无用人!单位的应当按—规定程序直接提出】申请
第四—章 ?使用与退出》
第三十六条 】 保障性住房的租】金标准、销售—价格:由设区的市、县(】市)价格主管部门】会同住房保障部门按!有关规定《确定经同级人—民政府批准》后公布执行
! , 保障性住【房的:具体租金《标准、?销售价格《应当:考虑楼层、朝—向等因?素合理确定
—
《 保障性—住房实际面》积超过规定的出租】。、出售面《积的超?出部分?的租金标准和—。销售:价格参照同期—同区:域同类型住》房的市?场价格水平确定
】
》 , 第三十七条 【。 保障性住》房,的租金标《准应当按下列规定】确定
! (一?)城镇低收入住房】。困难家庭租》金,标准由维修费—。。、管理费等因素构成!;
? : , ?(二)城镇中等偏】下收入?住房困难家》庭,租金标准按低于市场!平均租金《的一定比例核定【
》
第《三十八条 —。企事业单位》建设的公共租赁住】房,向本单位新就业职工!、外:来,务工人?员出:租其租金标准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!定并向当地住房【保障部门备案—
:
第【三十九条 》 经济适《用住:房和限价商》品住房?的销:售,价格应当根据住【房建:设和:管理成本《综合考虑住》房所在?区,。。域、周?边环境和配套设施】情况:。。、保:障对象的实》。际经济承受能力【等因素确定并与同】。。区域商品《住房的?。市场销售均价—保持:合理差价《
《。
第》。四,十条 ? 出租、出售的保】障性住房应当在房】地产登记薄》和权利证书上注明】保障性住房》类型共有产权的【保障性住房应当【注明:共有:份额
》
》第四十一条 保障!性住房?的承:租人和未取得—完全:产权的购买人依法】对,保障性住房享有【占有和合《理使:用,的权:利非经法定事由政府!不得:收回或者强制购【买其保?障性住房
】 保障—性住房的承租人享有!按合同约定》标准缴?纳租金的权利任【何部门和个人不得】以,任,何理由提高其租【金标准或者强制【改变其保障》。。方式
】 本办法所称承】租人、购买人包括】申请人及与其具【有,法定赡?养、抚养或者扶养关!系并共同生活的人】员
:
,
?
: 第四十二条— , 租赁保障性住【房承租人应》当在所承租住—房内实际居》住并按期缴纳租【金及承?租期间发生的各类必!需费用承租》期间:。承租:人,不得闲置、》转,租、出借《所承租的保》障,性住房不得》损毁、破坏不—得改变房《屋用途、《结构和?配套设施《
,
, 《 购?。买保障性《住房购买人不得损】毁、:。破,坏不得改变房—屋用途、《结构和配套》。设,施自房屋收讫之日】起未满5年的—。不得:转让、出租》、出借和抵押但为】购买本套保》障性住房而设定的抵!押除外确需转让【的由政府按原价并】考虑折?旧和物价水平等【因素予以收购国家和!本省另有规定的【从其规定
》
,
第【四十三?条, 出租的》保障性住《房及其?。附属设施、共用部分!。、共用?设施设备的运营【管,。理和维修养护由出】租人负责
— 出售】的保障性住》。房及其附属设施【、共用部分、共用设!施设备?的,管理和维修养护【以及其他依》法应当由业》主,负责的事务由—购买人负《责
—
第四十四【条 廉租住房和】政府的公《共租赁住《房租赁合同约定租赁!期限的如期限届满需!。要续期申《请人应当《在期满前3个月【重新提出《申请并申报有—关,材料:由住:。房保障?部门予以审核并公示!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!
,
《 : 经审核仍符合条件!。且公示无异议—或者有异议但经核】实异议不成》立的申请人》可以重新签订—。相应:的租赁合同
—
— 未:按规定?申报材料《或者申?报材料经审核—。不再符合条件的住】房保障部门应—当在原租《。赁合:同约定?租赁期?限届:满之日起收回保障性!住房
》 》企,事业:单位的公共租赁【住房:租赁:期限届满需》要续期的由用人单位!按本条规《定办理
】
, 第四《十五条 《 承租保障性住房】或者享受《住房租赁补》贴的保障对象的【家庭人口、收入、财!产状况等信息发生】变动超过规定条件】的应当书面告知【住房保障部门住【房保障部门应当【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!。保障对象的》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!根,据保障对象告—知的信息和审核【的结:果作出延续》、调整或者终—。。止住房保障的决定】。于下月起执行
!
?。 第四十六条 】 保障对象》需要终止租赁保障性!住房或者停止住房】租赁补贴的应当书】面告知当《地,住房保障部门—由住房保障部—门收回保障性住【房或者停止》发放住?房租赁补《。贴并办理相关手续】
】第四十七《条 ?承租保障性住房【或者享受住房—租赁补?贴的保?障对象?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住房保障》部门应当解除—合同收回保障性住】房或者停《止发放住房租赁【补贴
》 》(一)无正当理由】连续6个月以—上未在所承租的【。保障:性住房内居住的【;
!。(二)累计6—个月以?上未:缴纳租金《的;
】 , (三)不再具备租!赁,保障性住房》条,件经:催告拒绝《退出的;
— , (—四)有关信息发【生变动超《过,规,定条:件不:告知的;
— (【五)转租、出借保障!。性住:房的;
— (六【)损毁、破坏—。保障性住房擅—。自改变房屋》用途:、,结构和?。配套设施或者不当使!用造成重《大损失的;》
— (七《)法:律、:法规规定和》合,同约定的其他情形】
— 第四十八条 !。购买保障性住—。房自房屋收讫—之日起满5年购【买人要求上市转让】的经设区的市、县(!市)住房保》障部:门批准后《可以转让政府—享有优先购》买,的权利转让》给政府以《外的其他受》让,人的应当按设区的市!、县(市《。)人民?政府确定的同—地段商品住》房与保障性住房【差价的一定比—例向政府缴》纳相关价款购买【人也可?以在按政府》规定的标《准向政府缴纳相关价!款取得完《全产权后自行转让
!
第】四十九条 》 购买的《保障性住房购—买人在取《得完全产权前有【下列情?形,之一的由政府强【制收购
【 《(一)已另行购买】。或者通过继》承、赠予等方式获得!住房的;
】 (二)【全部家?庭成:员户籍?均迁出本地》的;
》 ?。 :(三)擅自转让、出!租、:出,借或者抵押保—。障性住房的;
】 《 , (四)损》毁、: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!。改变房屋用途、结构!和配套设施或者【不,当,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!;
— (五)法律、!。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!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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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条 依法收【回或者收《购保障性住房的应】当,为原承租人或—者,购买人?提供:合理:的搬迁?期限搬?迁期满原《承租人或者》购,买人无正《当理由不搬迁—的设区的市、县(市!。)住房保障部—门应当责《令限:。期搬迁并作出限【期搬迁决定书;【当事人逾期》不,搬,迁的由作出决—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执《。行
?第五章? :监督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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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五十一条 省【、设区的市人民政】。府,。对下级人民政—府城镇住房保障【工作情况实》施监:督实行目标》责任制管理和绩效考!核年度责任》目标纳入政府领导班!。。子和:主,要领导干部工作【实绩综合考核—评价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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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二条》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应当在向同级【人民代?表大会所作的政府】工作:。报,告中报?告城镇住房保障【规划:和年度?计,划实:施情况在预算—执行情?况报:告中报告《。城镇:住房:保障财政支出—预算:。。决算情况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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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三条 【 城镇住《房保:障,的规:划,、实施?、监督检查和—保障性住房管理等】情况以及《其他相关信》息,应,当,向社会?公开但涉及》国家秘密、商业秘】密或者个人隐私【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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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四条 《城镇:住房保障资金—的筹集、拨付、【使用、?管理和租金收支依法!接受审计机关—的审计监督和有【关部门?的监督?检,查
!第五十五条 设区!的市、县(市)人】。民政府应当建立【城,。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!与全省数字》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!统衔接并应》当与政府职》能部门其他》信息管理平台建【。立信息共《。享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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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十六条》 :设区的市《、县(?。市)住房保》障部门应当加强【出租、出《售的保障性住房后】续管理?对违法行《为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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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任何:单位和个人》对城:镇住房?保,障中的违法》行为有?权举报和投诉有【关部门应当依照各】自,职责及时核查并依法!处理
! 第五十七条— ,。 设:区的市、《县(市)住》房保障部门应当规范!和完善城镇住房保】障档案管理建立【保障性住房档案和城!镇住房保障》对象档案档》案内容应当详细【记载保障《。性住房的建设—、筹:集、出租和》。出售:情,。况住:房保:障对象的申请、审】核,和轮候情况住房租赁!补贴:。的发放情况违法违】约情况等《有关: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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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八条 设区—的市、县《(市)住房》保障部门应当对住】房保障对象遵守本】办法和合同约定【情况进行监》督检查并有权—采取以?下措施
! (一)查—阅、记录、》复制保障对象—与城镇住《房保障相关的资【料了解其家》庭人:。口、收入、财—产状况等信息有【关单位和个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】实提供有关资料;】
? ? (二)在—至少一名成年家【庭成员陪同下进【入未取得完全产权的!保障性住《房检:查,住房使用情况—;
— ?(三:)对违反本办—法和合同约定—的行:为予以制止》并责令改正》
《 住房保障部!门对:在,工作中知悉》的公民?个人信息应当予【以保密?
:第,六章: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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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十九:条 有关人民政】府有下列行为—之,一的由上级》人民:。政府责令改正通报】批评;对主管—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依法给予—处分
》 (一)未!。。按规定编制》城镇住房保障规划】和年度计划》的;
】 , ,(,二)未按规定在国有!建设用地供》应年:度计划中单独列【出保障?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!或者保?障性住房用地年【度供应?。量占居?住用:地年度?供应总量的》比例违反有》关规定的《;,
(!三)未按规》定筹集和使用住【房保障资金的;【。
》 (四》)未按规定》确定和?调整本地的收—入线标准、财产限】额、连?续缴纳社会》保险费?年限、住房保—障面:积,的标准以及未按期核!。定住房租赁补贴标准!的
【 第六十条 住!。房保障部《门及其所属的业务办!理机构和其》他有关部门》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本级人民政—府、上级人》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!、物价部《门或者监《察机关依据职权责】令改正通报批—评;对?主管负责《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—究,。刑事:责任
》 ? (一)向不【符合规定条件—的申请人提供保【。障性:住房、住房租—赁补贴的;》
》 ?。(二)未《按规定?向符合规定条件【的申请人《提供保障性住房、住!房租赁?补贴的;
】 (三—),擅自变更住房保障】方式、住房保障面积!标,准、保障性》住房出租出售价格、!装饰装修标准或者】住房租赁补贴标【。。准的:;
》 (四)以搭!配建设方式建设廉】租住房、公共租赁】住房未将搭配—建设的建筑面积、】建设标准、收回条件!、收购价《格等内容纳入—国有建设《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!国有建设《用地使用权出让合】同,的;
【 ,。 (五)未—按规定建《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!障档:案的;?
? , (六)【对住房?保障管理中》发,现的违法违规行【为,未及时依《法处理的;》
《 : (七)未按【规,定履行住房》保障职责《的,;
》。 (八)其他!玩,忽,职,守、徇?。。私舞弊、滥用职【权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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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【。一条 开》发,建设单位擅自改变保!障性:住房用地性》质、规划设计和【。建设:标准的?由国土资源、规【划、建设等部—门依照各自》职责依法予以处罚;!构成犯?。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?任
— 开发》建设单位未》按约定搭配》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!租赁住房的应当依】法承担?违,约,责任并由住房保障部!门责令?改正处?一万元以上》三万元?以下罚款
! ?开发建设《。单位:有上:述不良行《为的记入企》业信用档案并向社】会公布永《久禁止该单位参与保!障性:住房建?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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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六十二条 申请】人故意?隐瞒、虚《报或者伪造有关【信,息或:者采:取贿赂等不》正当手段在》申请:时骗取城镇住—房,保障的?由住房保障部门驳】回其申请将当—事人的行为记入河】北省数字住房保障】信息管?理系统对不符合【条,件的申请人》处三万?元罚款终身不再【受理其?城镇住房保障申请】。;对符合条件的【申,请人处一千》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罚款并》。自驳回其《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!受,。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!请
】 第:六十三条 当【事,人故意隐瞒、虚报】或者伪造《。有关信息或》者采取?贿,。赂等不正当手段【。已骗取城《镇住房保障的由住房!保障部门责》令退回保《障性住房或者—住房租赁补》贴资金对不》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】处,三万元罚《款,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!住房保障申请;对】符合条件的申请【人处一千元以—上一万元以下—罚款并自《责令退回之日起【5年内不受理—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!同时将当事人的行为!。。。记入河北省数—字住房保障信息管】理系统向社会公【布并将有关行为【抄告当事人》所在的社区和单位】
【 第六十《四条 保》障对:象擅自改变》住房用途《和结构或者造成住房!毁损:的由住房保障—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】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!万,元以:。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担赔》偿责任?
第!六十五条 —保障对象因终止【城镇住?。。房保障或《者拖欠保障性住房】租金的应当》依据合同《。约定予以补缴—;拒不补缴的依法】向人:民法:院提: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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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【六条 《有关单位和个—人,为,住房保障申请—人,。或,。。者其家庭成员出具虚!假证明材料的由住】。房保障部门在—本部:门网站?予以公示并对直接】责任人员处三千元】。以上一万《元以下?罚款对责《任单位处三万元罚】款;属于国家—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!处分;构成》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第七章 — 附则
第—六十七条 有【条件的设区的市、】县(市)《人民政?府可以将住》房保障范围扩大至除!县人:民政府所在地的镇】之外的建制镇
! 》棚户:区改造住房依照本办!法规定享受用地保障!和政策优《惠
第六!十八条 本办【法自20《11年?8月1日《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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