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河北?省城镇住房》保障办?法(试行)
!
河北省政府—令〔2011—〕6号
》
, 河北省城镇【住房保障《办法(?试行)已《经20?11年5月3—1日省政府第87次!常,务会: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!011年8月1日】起施行?
,。
二○?一一:年六月九日》
第?一章 《总则
第一—条, 为完《善城镇?。住房保障制度—保障:城镇:住房困?难居民的基本住房】需求促进社》会公平与和》谐根:据国家有关规—。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办法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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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 本省行政区【域内城市和县—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】镇(:以,下简称城镇)—。住房保障《的规:划,、,实施和?监督:管,理工作适用本办法】。
:。 :
第三条 】。 本办?法所称的城》镇住:房保障是指通—过出租、《出售保障性住—房及发放住房租【。。赁补贴和给予—。政策支持等方式向符!合条件的城》镇住房困难家庭【及新就业职工—、外来?务工:人,员(以下《统称城镇住》房困难居民)提供】救助和扶持以保障其!享,有基本的居住条【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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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本办法】。所称的保障性—住房是指政府—投资建设、给予政策!支持或者通过其他】途径筹集限定面【积、租?金标准和《销售价格向》符合条件的》城镇住房困难居【。民出租?、出售?的,具有保障性》。质的住?房包括廉租住—房、公?共,租赁住房、经济【。适用住房和限价商】品住房等
】 : , 本办?法所称的《住房租赁《补贴是指《政,府向符合条》件的城镇住房困难】。家庭提供《的用于其租赁住房的!货,币,补助
】 第四《条 : 城镇住房保障【应当遵循以人—为本、持《续发展政《府主:导、社会《参与分层次保障和】公开、公平、—公正的原则
【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对城镇低收【入住房困难家—庭实:行应保尽保并—根据当地经济社【会,发展水平对》其他符合条》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居!。。民,予以适度保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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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条: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应当将—城镇住房保障作为履!行,公共服务的重要职】责加大财政投入建立!稳定的融资和房源筹!集机制规范住房保障!工作稳步《扩大覆盖《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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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通过优》惠政策引导社会【资金、金融机构【支持城镇住》房保障工作》
【 ,第六条 省住【房城乡建设部门主】管,。全省城镇住》房保:障工作
》 : 省发展【改革、财政》、国土资源、民政】、税务、人力资源和!社会保障、金融、】公,。。安、监察、审计等】部门在各自的—职责范围内做好城】镇住房保障的相关】工作
【
?第,七条 ? 设区的市、县【(市)住房保—障部门主管本行政】区域的?城镇:住房:保障工作其》。所属的城镇住房【保障:业务办理机》构具体办理下列城镇!住房保障《事务
! (一)城镇—住房保障申》请和有关《信息的审核;—
: (二】)保障性住房—出租、出《售,、收回、收》购和住房租》赁补贴发放、调【整、终止等事务的执!行以及保障性住房】入住、退出、使【用情况的登记和检查!;
《 《 (三)政府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】的运:营管理和维修养护;!
? ,。 《。(四)对企事业【单位:和社会组织》所有的保障性—。住房的监督》管理;
!。 :(五)?城,。镇住房?保障档案管理—及信:息系统的建》立和维?护;
】 (六《)其他?与城镇住房保—障有关?的事务
【 设区的市】。、县(?市)人民政》府有关部门在—各自职责范围—内,做好城?镇住房保障的—相关工作
【 有关街】道办事处、乡(镇)!人民:政府应当明》确住房保障机构和】人员负责《城,。镇住房保障工作【形成城镇《住房保障服务—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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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八条 设区的市!、县(?市)人民政府应当将!城镇:住房保障人》。员经费?和工作?经费纳入《财政预算保证工【作的正常开展—
— 第九条 县级!以上:人民政?府,。对在城镇《住房:保障工作《中作出显著成绩【。。的单位和个》人给予?表彰:和奖励?
第二章 规】划与建设
第十条! ,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》。当根据经《济社会发展水—平、居?民,。。住房状况和城镇【住房保障的》总体要求结》合财政能力、资【源环境条件以及【人,口规模和结构等【编,制本行政区域城【镇住房保《障规划?和年度计划》并按规定程序批准】后,公布实施
【 《 城镇住房保障规划!应当包?括城镇住《房保障的目标任务、!总体要?求、保障性住房【建设和供《应规模、《土地和?资金:。安排以及规划—实施措施和》工作机制等内—。容
!。编制住?房保障年度》计划应当明确年度内!住房:保障资?金安:排、保?障性住房建》。设用地指标》、区域布《局、供应规模—、供应结构》、出租、出售比【例及保障《对象:。的范围和主要政【策措施等内容
! 城镇【住,房保障规划和年【度计划应当纳入本级!。。国民经?济和社会发》。展,规划、年度计—划,并与城?乡规划、《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《和住房建设》规划相衔接
】 ,
第十—一,。条 ?设区:的市:、县(市)人民政府!应当建立保障性住】房建设用地储备制】度省人民政》府每年预留一—定比例?新增土地指》标根据全省城镇住房!保,障,年度计划及设区的市!、县(市)保—障性住房建设—规模、规划选址、项!目,审批等情况将土地指!标直接下达至—项目
?
? 《列入保?障,性,住,房建:设用地储备的土地非!经法定程《序不得改变用途以】。划拨方式取得的土】地任何部门不—得批准改变用途【提出改变土》地用途的即收—回,土地:使用权
》。
《 第十二条 】。设区:的,市、:县(市)人》民政府应当根据城】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!度计划在国有建设用!。地年度供应计—划中单独《列出保障性住房【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!先供应应保尽保【
】县级以上国土资【源部门应当会—同本级住房保障【部门:商定保障性住房【建设用地年度供应】计划并纳入年度【土地供应计划收回】使用权?的国有土《地和:。储备土地应当优先安!排用于保障性住【房建设
】 年《度保障性住房—(包括棚户区改造】住房)建设》用地不?得,低于当年住宅建设用!地总量的一定比例具!体比例应当》符合国家《和本省的有关规定
!
》 第十三条 】政府城镇《住房保?障资金的来源主要包!括
【 (一)中央【和省住房保障补助】资金;?
— (二)设区的】市、县(市)财【政预算安排的资【金;
! (三?)土地出《让总收入按规定比】例提取的资金;【
? (四【)住房公积金增值收!益,扣,除管:理费和风险准备【金后的资金;
! ? (五《)出租、出售保【障性住房所得的政】府收益;
— , (六)】通过各种方式的【融资;?
】(七)?社会捐赠的资金;
!
》 (八《)通过?其,他途径、《方式:筹集的资金
—
政】。府城镇住房保—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!、分账核算、专【款,专用:不得:挤占、挪用
【。
《 第十四条— :省、设区的》。市人民?政府:应,当通过划拨》资产、直接注资等方!式成立住房保—障投资建设公司具体!。承担保障性》住房的融《。资建设任务
】 ,
第十五条】 鼓?励金融机构为保障】性住房建设项—目发放中长期贷款鼓!励担保机构》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!目提供担保
】
第十【六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!过土地、财政—、金融?等政策支持企事业】单,位和社会组织投【资、建设和运营保】障性:住,房鼓励?企事业单《。。位、社会组织和个人!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!房向:保障对象出租或者向!社会捐赠统一纳入】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范!。围捐赠的《住房依法享受—公益:性,捐赠税?费减免?相,关政策
【
第十七【条 设区的—市、县(市)—人,民政府应当统—筹保障性住房房源】可,以通过新建、改建】、购买、长期—租赁、社会捐赠【、依法收回、收购】等多种?途径筹集
【 : 产权存在争】议或者纠《纷、存在质量—安全隐患或者不符】合保障?标准的房屋不得作】为保障性住房房【源
— 设区的—。市、县(市)住房保!障部门应当建—立保障性住房房源管!理制:度保障性《住房:的地段、户》型、面积、价格【、交付期限》。和保障对《象等信息应》当及时向社会公【布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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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八条 保】障,性住房建设项—目,。采用集中建设—和搭配?建设:相结合的方式建【设
【 保障《性住房采用》。集中:。。建设的应当充分、综!合考虑居民》对交:通、就业、入学、医!疗等生活配套设施】的需求
】 保《障性住?房与:。商品住房搭配建【设的应当同时—规划设计、同时【施工建?设、同时竣工交【付使用?
《。。
第》。十九条 《。 商:品住房?项目应当按省人【民政府规定》的建筑面积比—例搭配建设廉租住】房、公共租赁住房因!按规划设计要求【不宜搭?。配建设的《应当经当地》人民:。政府批准《并报上一《级住房保障部门备案!
【 以:搭配建设方式建设】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!住房的搭配建设的】建筑面积、建设【标准、收《回和收购《。。。条件、价格等内容应!当,作为取得国》。有建设用地》的前置条《件并在国有建设用地!划拨决定书或—。者国有?建设用地使用权【出让合同中》明确约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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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商品》住房项?目未按规定落实搭】配建设廉《租住房?。、公共租赁住—房,的不得进行土地出】让不得办理项目【审批手续不》得,办理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—证、建?。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、建筑工【程施工许可证、商】品房预售许可证【等,手续
》 ? 搭配建设廉租住!房、公共租赁住【。房的具体办法由【设区的?市、县(市》)人民政府制定
!
第【二十条 》保障性住房建—设应当?严,。格执行建筑工—程质量安全标—准符合节能、环【。保等技?。术规范以及住—宅产业?化的技术要求合理确!定保障?性住房的套》。型结构、室内装【饰装:修标:准和配套设施确【保保障性《住房质量安》全
:。。
承】担保障性住房建【设任:务的:开发:建设单位不》得擅自改变保障性】。。住房用地《。性质、规《划设:计和建设《标准并严格按约定搭!。配建设廉租住房【、公共租《赁,住房
】。。 保障《性住房面积》标准按国家和本【省有关规定执—行
?
第【二十一条 保障性!住,房,。。。建设项目按国家【和本省规定享受各】项税收优惠》、免收各项行政事】。业性收费《和政府性基金涉【及经:营服务性收费的按相!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!者给予减《免收费
》 《 符合国家和本】省规:定的保障性住房【建设项目小区—。外,的供:。水、供电、供气【、供热?等配套设施由—相关企业《出资配套建设—并保:证,正,常使用小区内的配】套设: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建!设确需委《托相:关企业和单位—。建设的所涉》及的收费不得高于建!设成本除《此之外小区内—。外相关配套设施【。建设按国《家,和,本,省有关规《定不再缴《纳其:他费用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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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二条 搭配建设】。。保障性住房》的商品住房项目按】保障性?住房建?筑面:积占项目中》住,。房总建筑面积—的比例享《受,政策:优,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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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章 申—请与准入
—第二十三条》 , 符:合条件的城镇—住房困难家庭可以】按规定的《程序申?请租赁或《者购买一套保障【性住房或者申请【住房租赁补贴符合】条件的?新,。就业职工、外—来,务工人员可以—按规定的《程序申请租赁—一套公共租赁—。住房
?
》 设区的》。市、县(市)人民】政府应当合理—。确定出租、出售保障!性住房?和,。发放住房租赁补贴】的比例并《根据居?民收入、财产—、住房困难状况【确定相?应的保障方式
【
《。 本办法所称的!家庭是指申》请人及与其具有法】定的:赡养、扶养或—者抚养关《系并共同《生活的人的》。集合具有《当地户籍、达到【当地人民政》。府规定年龄》的,单身居民按家—庭对待
—
第—二十四条 申请城!镇住房保障应当【符合:下列条件
》
? (》一)具有当地户籍】或者在当地》连续缴纳社会—保险费达到规—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!员家庭成《员的户?籍因就学、服—兵役:迁出本地的在—就,学、服兵役期间视】为具有当地户—籍;
?
? ? (:二)家庭财》产总额及人均年可支!配收入不超过当地】规定的财《产限额及收》入线标准;
【 (三)!在当:。。地无任何形式—的住宅建设用地或】者无自有住房—或者虽有自有住【房但住房《面,积低:于当地规《定,的住房保障面积【标准;
【 (》四)家庭成》员,提,出申:请时未在《当地和国《内其他?地区享受住房保障;!
? ? (五)》设区的市、》县(市)人民政【府规定的其》他条件
《
, ? 在外地有【住房建设用地或【者自有住《房的可以申请租赁保!障性住?房但不得申请购【买保障性住房及住】房租赁补贴
—
第】二十五条 设【区的市、县(—市)人?民政府应当综合考】虑,居民收入水平—、家庭财《产状况、住房状况、!家庭结?构以及当地政府【财政:能力:、资源?环境条件等》因素确定本地的收入!。线标准、财产—限额:、连:。。续缴纳社会保险费】年限、住房保—障,面,积的标?。准并适?时调整确定》或者:调整后?应当:向社会公布并—报上一级住》房保障部门备—案
—
第二》十六条 》城,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!。住房保障的应当【由具:有完全民事行为【能力的家庭成员作】。为申请人《以家:庭为单位向》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!1年以上居住—地的街道办》事处、乡(镇—)人民政府》提交书面申请及有】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!。当如:实申报家庭住房【、人口、收入、财】产状况及其他—。有关信?。息不得故《。意隐瞒、虚报—或者伪造有关信息】或者采取贿赂等不】正当:手段骗取《城,。镇住:房保障
! :同一户籍上》的多个核心家庭可以!分别:申,请城镇住房保障但申!请家庭成员不能【有重叠符合条件的】成年子女可以—作为共同申》请人一并申请
】
—。第二十七条 — 街道办事处、【乡(镇)人》民政府?应当自受理申请【之日起?15个?。工作日?内,对申:请人是否符合条件】进行初?审并提出初》审意见?初审:时应当对申》请人提交《的书面申请》及有关?证明材料的》真实性进行》调查核?实,
经!初审认为符》合条件的应当将申请!人申报的基本情况】和初:审意见在申请人【家庭所在社》区、所有成年—家庭成员《所在单位公示—公,示,时间不少于10【日,公示期?间如有举报申—请人所申报情况不实!的街道办事处、乡(!镇)人民政府应当对!举报人举《报的情况进行—查证公示《期满对公示无异【议或者?经查证异《议不成立的将—初,审,意见连?同申:请人的申《请,材料一并《报县(市《)、区?住,房保障?部门
《
第二】十八条 区—住房保障部门—应当自收到有—关材料?之日起15个工【作日内会《同民:政、公安、》税务、?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】障、工?商、金融等》部门对申请人—的家庭住房、人口、!收入、车《辆、存款、》有价证券等有关情】况进行复审提—出复审?意见认为符》合条件的将》复审意见《连同申?请,人,。的申请材料一—并报:设区的市住房保【障部:门
:
《
, :第二十九条 【。。。设区的市、县(市】),住,房保障部门应当【。自收到有《关材料之日起15个!工作日内对申请人】是否符合《条件进行审》。核县(市)住房保】障部门?在审核时应当会【同,民政:。、公:安、税?务、:人力资源和》社会保?障、工商、》金融:等部门对申》请人的家庭住房、】人口、收入》、车辆、存款、有】价证券等《有关情况《进,行审核
《
《 对认为符【合条件的应当将【申,请人申报《的基本情况在当【地媒体?进行公示公示时间】不,少于:10日公示期—间,如有:举报申请人所申报情!况不实的设区的市】、县(市)》住房保?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!部,门或者街道》办事处、乡(—镇)人民政府对举】报人举报《的情况进《行查证公示期—满对公示无异议或】者,经,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!。入城镇住《。房保障?范围
》
? 第三十条—。 设区的市、县(!市)、区住房保障】、民:政、公安等部门以】及街道办事》。处、乡?(镇)人民政府【的调查核《实、查证工作可以通!过查档取证、—。。入户调查、》邻里访问《以及:信函索证等》方式进行
【 》申请:人及:其家庭成员》以及被调查》单位和个人应—当予:以配合如实提供有】关,情况
【
第三十—一条 对拒不【配合调查申请—材料不齐全》、,不真实或者》经审核不《符,合条件的初审、复】审或者审核部—门,应当退回其申请【书,面告知申请人并【说,明理由
】 申请》。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!到书面告知》之日起20日内向原!初审、复审和审【核部门申请复核原】初审、复审或者【审核部门应当自【收到复核《申请之日起15【个工作?日内:进行复核并将—复核结果书面—告知申请人
—
第三!十二条 》设,区的市、县(—市):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】对纳入城《。镇住房?保障范?围的申请人提供住】房保障或者》进行轮候轮候信息】。应当向社会》公开对符《合条件的孤、—。老,、病、残等特殊困难!家庭应当优》先出租或者出售【保障性住房并享有】优先选择出入方便、!楼层较低住房的权利!
】住房保障轮候的【具体办法由设区【的,市、县(市)人民】政,。府制定
》
第三】十三条 》申请人住房》保障的具《体方式确定》后由设区的》市、:县(市)《住房保障业》务办理机构与—申请人?签订相应的保障性住!房租:赁合同或者发放住房!租赁补?贴,监督购买保障性住房!的出售人与》申请人签订房—屋买卖合《同
— ?城镇住房保障需要】金融:机构办理相关业【务的金?融机:构,应当在收到住—房保障部门提交的有!关材料后《尽,快办理不得超过业】。务办理规定时限
!
》 第三十四条 住!房租赁补贴标准根据!。当地住房市》场租金的平均水平、!保障对象《。的,支付能力《。等因素由设区的【市、县(市)人民】政府确定《并每年核定一—次,向社会?公布
》
第—三十五条 符合】条件的新就》业职工和外来务【工人员?有用人单位的应【当,由用人?。单位按规定程序【统一向当地》住,房保:障,部,。门提出申请用人单】位应:当对申请人基本情况!和所提供材》料,的真实性进》行担:保
:
— 新就业职工、外】来务工人员申—请本单位建设—的公共?租赁住房的应当【。向用人单位提出【申,请由用人单位—进行:认,定、审核《、公示并报当地【住房保障部门—备,案
】 ,新就业职工和外来】务工人员无用人【单位的应当》按规定程序直接提出!申请:
第四章 使用!与退出
》第三十六条 保】障性住房的租—金标准?、,销售价格由设区的】市、县?。(市)价格主—管部:。门会同住《。房保障部门》按有关规定确定经同!级人民?政府批准后公—布执行
【 保障性住房!的具体租金》标准、销售价格应】。当考虑楼层》。、朝向等因》素合理确定
】 保—障性住房实际面积超!过规定的出租—、出售面《积的超出部分的【租金标准和销—售价格参照》同期同区域同类【型,住房的市场》价,格水平确定
【
》 第三?十七:条, 保障《性住:房的租金标准—应,。当按下?列,规定确定
》。
【(一)城镇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庭租—。金标准由维》修费:、管理费等》因素构成;
】 ? , (二)《城镇中?等,偏下收入《住房困?难家庭租金标准按低!于市场?平均租?金的一定《比例:核定
! 第:三十八条 —企事业?单位建设的公共【租赁住房向》本单位?新就业?职工、?外来务工人员出【租其:租金标准可以根【据,具体情况《。确定并向当地—住房保障部门备案】
【 第三十九条— :经济适用住》房和限价商品住房】的销:售,价格应当根据住房】建设和管理成本【综合考?虑住房所在区域【、周边?环境:和配套设施情况【。、保障对象的实【际经济?。承受能力等》因素确?定并与?同区:域商品住房的市场销!售均价保持合理差】价
:
《
第四》十条 出租、出售!的保障性住房—应当:在房地产登记薄【和权利证《书上注明保障—。性住房类型》共有产权的保—障,性住房应当注—。。明共有份《额
《
第四十一!条 : 保障性住》。房,的承租人和未取得完!全,。产权的购买人依法】对保障?性住房享有》占有和?合理使用《的权利非《经法定事由政—府不得收《回或者?强制购买《其保障性住房—
: , 》保障性住房》的承租?人享有按合同—约,定标:准缴纳?租金的权利》任何部门和个—。人不得以《任何理由提高其租金!标准或者强制改变其!保障方?式
【 本?办法:所称承?租人、购买人—包括申请人及与【其具有法定赡—养、抚?养或者扶《养关系并共同生活】的人员?
》
,。 第四十二条【 租?赁保障性住房—承租人应《当,在所:承租住房《内实际居住并—按期:缴纳租金《及承租期间发生的各!类必需费用承租【期间承租人不得闲】置、转租《、,出借所?。承租的?保障性住房》不,得损毁、破坏不得】。。改,变房屋用途、结构和!配套设施《
》 , , 购买保障》性住:房购买人不》。得损毁?、破坏不得改变房】屋用途?、结构和《。配套设施自房屋【收讫之日起未—满5年的不得转让、!出,。租、出借和抵押但】为购买?本套保障性住房而】设定的抵押除外确】需转:让,的,由政府按原价并考】。。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!因,素予以收购国—家和:本省另有《规定的从《其规定
【
第四十【三条: 出租的》保障性住房及—其,附属设?施、共用部分—、共用设施》设备的运营》管理和维修养护由】出租人负责
】 出售的保!障性住房及其—附属设施、共用部分!、共:用设施设备的管【。理和:维修养护以及其【他,依法应当由》业主负?责的事务由购买人负!。责
—
: 第四十四》条, , ,。廉租住房和政府的公!共租赁住房租—。赁合同约定租赁期】限的如期限届—满需要续期申—请人应?当在期满前3—。个,月重新?提出申请并申—报有关?材料:由住房保障部门予】以审核?并,公示公示时间不【少于7日《
— 经审核仍符合条!件且公示无异—议或:者,有异议?但经:核实异议《。不成立的申请人可以!重新签订相应的【租赁合同
》
《 ?未按规定申报材料】或者申报材料经审核!不再符?合条件的住房—。保障部门应》当,在原租赁合同—约定租赁期限—届满之日起收回【。保障:性住房
【 企事—业单位的公共租赁】住房租赁期限届满】需要续期的由用人】单位按本《条规定?办理
【
第四》。十五:条 承《租保障性住房或者】享受住房《租赁补贴《的,保障对?象的家庭人口—、收:入、财产状》况等信息发生变动超!过规:定条件的应》当书面?告知住房保》障部门住房保障【。部门:应当会?。同有:关部门定期对保障】对象: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核!并根据保障对—象告知的信息—和审核的结果—作,。出延续?、调:整或者终止住房【保障的决定于下月】起执行
【
第四—十六条 保障对】象需要终止租赁【保障性住房》或,者停止住房租赁补贴!的应:。当书面告知》当地住房保》障部门?由住房保障》部,门收回保《障性:。住房或?者,停止发?放住房租《赁补贴并办理相【关手续?
:
第四十!七条 承租保障】性住房或者享受住】房租赁补《贴的:保障对象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住】房保:障部:门应当?解除合同收回保【障性住房或者—停止发放住房—。租赁补贴
》。
? (一)无】正当:理由连?续6个月以上未【在所承租的》保,障性住房《内,居住的;
】。 (二)累计!6,个月以?上未缴?纳租金的;
! : (三)不—再具备租赁保障【性住房条件经催【告拒绝?退出的;《。
《 (四)【有关:信,息,发生变?动超过规定条件不】告知的;
—。 (五】。。)转租、出借—保障性住房》。的;
》 ? (六)损—毁、破?坏保:障性住?房擅自改变》房屋用途、结构和】配,套设施或者不当使】。用造成重大损失的】;
? (七)!法律、?法规规定和合同约】定的其他情形
【
第】四十八条 购买】保障性住房自房屋】收讫之日起》满5年购《买人要求《。。上市转?让的:经设区的市、县(市!),。住房:保障部门批准—后可以转《让,政,府享有?。优先购买的权利转让!给,政府以外的其—他受让人的应当按】设区的市、县(市】。)人:民,政府确定的》同地段商《品住房与保障—性住房差价的—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!相关价?款购:买人也可以在按政】府规定的标准—向政府缴纳》。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!权后自行转让—
:
第四十!。九条 购》买的保障性住房【购,买人在取得完—全产权?前有下列《情形:之一的由政府强制】。收购
【 (一)已【另行购买或者—通,过继承、赠予等方式!获得住房的;
【
《 : (二)全部家庭】成员户籍均》迁出本地的;
】 》 (:三,)擅自转让、出【。租、出借或者抵【押保障性住房的【;
— , (四《)损毁、《破坏保障性住—房擅:自改变房屋》用途:、,结构和配套设施或者!不当使用造成—重大损失的;
】 , : (五)法律】、法规规定和—合同:约定的其他》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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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条 依法—收回或者收购保【障性住房的应—当为原承租人—或者购买人提供【合理的搬迁期限【。搬迁期满原》承租:人或者购买》人无正?当理由不搬》迁的设区的》市、县(市)—住房保障部》门应当责令限—期搬迁并作出—限期搬?迁,决定书;《当事人逾期》不搬迁的由作—出决定的部门—申请人民《法院强制执行—。
第五《章 监督管—理
第五十一【条 省、设—区的市人民政府对下!级人:民政府城镇》。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实!施监督实《行目标责任制管【理和绩效考核—年度责任目标纳入政!府,。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!干部工作实》绩综合考核评—。价内: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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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,。二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?府,应,当在向同级人民代表!大,会,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!中报告城镇住—房保:障规划和《年度计划实施情【况在预算执行—情况报告中》报,。告城镇住房》保障财政支出—预算决算情况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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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三条 —城,镇住房?保障的规《划、实施、监督【。检查和保障性住房】管理等情况以—及其他相关信息应】。当向社会公开但涉及!国家秘密、商—业秘密或者》个,人隐私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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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四条 】。 城镇住房保障【资金的?筹集、拨付、使【。用、管理和租—金收支依法接—受审计?机关的?审计监督和有关部门!的监督检《。查
【 第五十五条 】。 设区的市、县(市!)人:民,政府:应当建立城镇住房】保障信息系统—与全:。省数字?住房保?障信息管理系统衔】接并:应当与政府》职,能,部门其他《信息管?理平台建立信—息共享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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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六条 】 设区的市、县(】。市)住房保障—部门应当加》强出租、出售—的,保障性住《。房后续?管理对违法行—。为,依法处理
】 任何—单位和?个人对城镇住房保障!中的违法行为—有权举报和》投,诉有关部门应当【依照各自职责—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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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五,十,七条 设》区,的市、?。县(市?)住:。房,保障部门应》当规范和完善—城,镇住房保障》档案管理建立保障】。性住房档案和城镇住!房保障对象档案【档案内容应当详【细,记载保障性住—房的建设《、筹集、出租和出】售情况住房》保障对象的申请【。、审核和轮》候情况住房租赁【补,贴的发放情况违法违!约情况等有关信【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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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五十:八条 设》区的:市、:县(市)住房保障部!门应当对住房保障】对象遵守本办—法和合同约定—情况:进行监?督检查并有权采取以!下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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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查阅、记录!、复制保障对—象与城镇住房保障相!关的资料了》解其家庭《人口:、收入、《财产状况等信息【有关单?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!合如实提《供有关?资料;
》 》。 ,(二)?在,至少一名《成年家庭成》员陪同下《进入未取得完—全产权的《保障性住房检查【住房使用情》况;
【 :。 (三)对违反本】办法和合同约—定的:行为予以制止并【责令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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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】房保障部门对在工】作中知悉《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!予,以保密
第六章 ! 法律责任
第五!十,九条 ? 有关人民政府有】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上级人民【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!评;对?主管:负责人和其》他直接责任》人依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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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一)未按规定】编,制城:镇,住,。房保障规划和—年度计划的;
! ? (二)未按规】定在国有建设用【地供应年度计划【中单独列出保—障性住房建设用【地指标或者保—障性住房用地年【度供应量占》居,住用:地,年度供应总》量的比例《违,反有关规定的;【
(!。三)未按规定—筹集和使《用住房保障资金的;!
》 ?(四)未按规定【确定和调整本地的收!入线:标准、财产限额【、连续缴纳社会【保险费年限》、住房?保障面积的标准以】。及未按?期核定住房租赁补贴!标准的
】
第《六,十条 住房保障】。部,门及其所属的业【务办理机构》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!列行为?之一的由本》。级人民政府、上级人!民政府住《。房保障部门》、物:价,部门或者《监察:。机关依据职权责【令改正通报》批评;对主管负责人!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依法给《。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,法追:究刑事?责任:
【 (一)向不—符合规定条件—的申请人提供—保障性住房》。、住房租赁补贴的;!
《 (二—)未按规《定向符合规定—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保!障性:住房、住房租赁补贴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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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—。。三)擅自变更—住房保障方》式,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!。、保障性住房出租出!售价:。格、装饰装修—标,准或者住房租赁【补贴标?准的;
—。 ? :(四)?以搭配建设方式建】设廉租?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!未,将搭:。配建设的建》筑面积、建设—标,准、收回条》件、收购价格—等内容纳入国有建】。设用地划拨决定【书或者?国,有,建设用地使用—权出让合同的—;
— (五)—未按规定建》立和完善城镇住【房保障?。档案:的;:
(!。六)对住房保障管理!中发现的违法违规】行为未及时依法处理!的;
—。 《(七)?未,按规定履行住房保障!职责的;《
》 (八》)其他?玩忽职守、徇私舞】弊、滥?用职权的行》为,
》
?第六十一《条 : 开发建《设单位擅《自改变保障性住【房用地性质、—规划设计和建—设标:准的由国土资—源、规划、》建,设等部门依照各自职!责依法予以处罚【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》刑事:责任
— 开发建【设单:。位未按?约定搭配建设廉租住!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!应当:依法:。。承担违?约责任并由住房【保障部?门责令改正处一万】元以上三万元以下】罚款
【 开发建设单】位有上述不》良行为的记入企【业信用档《案并向社《会公:布永久禁止该单位参!与保障性《住,房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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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十二条 申请】人故意隐《瞒、虚报或者伪【。造有关信息或者【采取贿赂等不—正当手段在申—请时骗取城镇住【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!部门驳回其》。申请将当《事人:的行:为记:入河北省数字—住房保障信》息管:理系统对不》符合:条件的申请人处【三万:元罚:款终身不再受理其】城镇住房保障申请;!对符合条件的申【请人处一千元以【上一:万元以下罚》款并:自驳回其申请—之,日起:5年内不《受理其城《镇住房保障申请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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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六十三条 —。当事人故意隐瞒、】虚,报或者伪造有关信】息,或者采取贿》赂等:不正:当手段已骗》取城镇住《房,保障的由住房—保障部门《责令退回保障性【住房或者住》房租:赁补贴资金对不符】。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三!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!理其城镇《住房:保障申请;对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!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下罚:款并自责令退回之】日起5年内不受【理其城镇住》房保障?申请同时《将当事人的》行为记入《河北省数字住—房保障信息管理【系统向?。。社会公布并将有关】行为:抄告当事《。人所在的社区和单位!
】第六十四《条 保《障对象擅自改变【住房用途和结—构或者造成住房毁】损的由住《房保障部《。门责令限期改正【逾,期不:改正的处一千元【以上:一万: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!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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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十五条 —保障:对象因终止城镇住房!保障或者拖欠—保,障性住房租金的应】。当,依据:合同约定予以补缴】;,拒不补缴的依—法向人民法》院提起?诉讼:
】第六十六《条 有《关单位和《个,人为住房保障申请人!。或者其家庭成员出】具虚假证《明材料的由住房保】障部门?在本部?门网站予以公示并对!直,接责任人员处三千】元,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!对责任单位》处三万元罚款;属于!国家工?作人员的依法给【予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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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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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条— 有条件的设【区的:市、县(市》)人民政府可以将】。住房保障范》围扩大至除县人民】政府所在地》的镇之?外的建制镇
【 《 棚户《区改造住房》依照本办法》规定享受用》地保障?和政策优惠》
第【六十八条 本办】法自20《。11年8月1日起施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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