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【。北省城镇住》房保障?办法(试行)—
》河北省政府》令〔201》1〕6号
!河,北省城?镇住房保障办—法(试行)》已经:2011年5月【3,1日省政府》第,87:次常务会议》通过:现予公布自2011!年8月1《日起施行
—二○一?一年六月九日
【
第一章 总则
!
第:一条 为完善【城镇:住房保障制度保障】城镇住房困难居【民的基?。本,住,。房需求?促进社会公平—与,和谐根据国家—有关规定结合—本省实?际制定本办法—
《
: 第二条 【本省行政区域内城】市和县人民政府所】在地的镇(以下简称!城镇:)住:房保:障的规划、实施【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!本办法
】
第三》条 本办法所称的!。城镇住房保障是指通!过出租、出》售保障?性住房及发放住【房租赁补贴和给【予政:策支持等方式—向符:合条件的城》镇,住房困难家》庭,及新:就业职工、》。外来务工人员(以下!统称城镇住》房困难居民》)提供救助和扶【持,以,保障其享有基本的居!。住条件?
】本办法所称的保障性!住房是指政府—投资建设、》给予政策支持—。或者:通过其他途》。径筹集?限定面积、租—金标准和销》售价格?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!房困难居民出—租、出售《的具有保障性质的】住房包括廉租住房、!公共:租赁住房、经—济适:用住房和限价商【。品住房等
— , 本办法】所称的住《房租:赁补贴是指政府向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】房困难家庭提供的】用于其租赁住房的货!币补助
》
第四条! 城镇住房保障应!当遵循以人为本【、持续发展》。政府主导、社—会参与分《层次保障和公开、】。。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】
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应当》对城镇低收入—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!保尽保?并根据?当地:经济社会发展水【平对其?。。他符合条件的城镇住!房困难居民予以适度!保障
《
第【五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!城镇住房保障作【为履:行公共服《务的重要职责加【。大财政?投入建立稳定的融资!和房源筹集机制规】范住房保障工作稳】步扩大覆盖范围【
?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通过:优惠政策引导—社,会资金、金融机【构支持城镇住—房保:障工作
】
?第六条 》省住房城《乡建设部门主—管,全,省城镇住房保障工】作
】 省发展改革、【财政、国土》资源、民政、—税务、人力资源和】社会保障、金融、】公安、监察、审计】等部:门在各自的职责【范围内?做,好城镇住《房保:障的相关工作—。
《
第七—条 设区的市、县!。(市)住房》保障部门主管本行】政区域?的城镇住房保障工】作其:所属的城镇住房【保障业务办》理机构具体办理【下列城镇住房—保障:事务
【 (一)城镇】住房保障申》请和有关信息的审核!;
《 , , :。 (二)《保障性住房出租、出!售、收回、收购和住!。房租赁补贴发放、调!整、终止等事务【的执行以及保—障,。性住:房入:。住、退出、使用情】况的登记和检—查,;
》。 (》三)政府出租的保障!性住房?的运营管理和维修】养护;?。
: (四)!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!组织所有的》保障性住房》的监督管《理;
【 (五》)城镇住房保障档案!管,理及信息系》统的建立《。和维护;
》
【(六)其《他,与城镇住房》保障有关的》事务
《 》 设区?的市:、县(市)人民政府!有,关部门在《各自职?责范围内《做好城镇住》房,保障的相关工作
! ,。 有关街】道办事处、乡(【。镇)人民政府应当明!确住:房,保障机构和人员【负责城?镇住房保障工—作形成?城镇住房保障服务】网络:
:。。 :。
第八条 】 设区的市、县(】市):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!住房保障人》员经费和工作经费】纳入财政预算保【。证工作?的,正,常开展?
第!九条 县级以【上人:民政府?对在城镇《住房:保障工作中作出显】著成绩的单位和【个人给予表》彰和奖励
第二】章 规《划与建设
第十】条, 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应当?根据经济社会—发展水平、居民住房!状况和?城镇住?房,保障的总体》要求结?。合财政能力、资源】环,境条件?以及人口规模和结构!等编:制本行政区域城镇】住房保障规划和年】度计划并按规定程序!批准后公布》。实施
【 城镇》住房保障规》划应当包括城镇住】房保障的目标任【务、总体要求、保】障,性住房建设》和供应规《模、土地和资金安排!以及规划《实施措?施和工作机制等【内容
— 编制住房】保障年度《计划应?当明确?年度内住房保障资】金安排、保障性【住,房建设?用地指标《、区:域布局、供》应规:模、供应结构、出】租、出售比例及保障!对象的范《围和主要政策措【。施等内容《
? , , 城《镇住房保障规划【和年度计划应当【纳,入本级国《民,经济和社会》。发展规?划、年度计划—并与城乡《规划、?土地利用总体规【。划和住房建设规划】相衔接
《
》 , 第十一条 设】区的市、县(市)】人民政?府,应当建?立保障?性住房建设》。用地:。储备制度省人民【政府每年预留一定比!例新增土地指标根据!。全省城镇住房—保障年度《计划及?设区的市、县—(市)保障性—住,房建设规《模、规划选》址、项目审》批等情?。况将土地指》。标直接下达至项目
!
, 列入】保障性住房建—设用:地储备的《土地非?经法定程序》不得:改变用途以划拨方】式取得?的土地?任何部门《不得批准改变—用途提?出改变土地用途的即!收回土地使》用权:
《
第十二【条 设《区的市、县(—市)人?民政府应当根—据,城镇住房保障规划】和年度?计划在国有建—设用:地年:。。度供应计划中单独】列出保?障性住房项》目建设用地指标优先!供应应保《尽保
?
》 县级《以上国土资》源部门应当》会同本?级住房保障》。部门商?定保:障性住房《。建设用地年度—。。供应计划并纳—入年度土地供应计】划收回使用权—的国:有土地和储备土【地,应当优先安》排用于?。保障性住房建—设
?。 年度】保障性?住房(包括》。棚,户区改造《住房)建《设,用地不得低于当【年住宅建设用地总量!的,一定比例具体比例】应当符?合国家和本省的【有关规定
—
第【十三条 政—府城镇住房保障资金!的来源主要包—括
》 , (一)中央和!省住房?。保障补助资金;【
? , : (二)设区的】市,、县(?市)财政预算安排】的资:金;
?
【(三)土地出—让总收入按规定比】例,提取的?资金;
》 , (四)住!房公:积金增值收益—扣除管理费和—风险准备金后的【资金;
!。 (五《)出租、出售保【障性住房所得的【政,。府收益;
【 (六)通!过各种方式的融资】;
!(七)社《会捐赠?的资金;
【 ? :(八:)通过其他途—径、方式筹》集的资?金
》。 政府城镇住!。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!管理、分账》核算、专款》。专用不?得挤:占、挪用
【
第—十四条? 省、设区的市人!民政府?应,当通过划拨资产、】直,接注资?等方:式成立住房保障投】资建设公《司具体?承担保障性住房的融!资建设任务
【
?
第十五条【 鼓励金》融机:构为保障性住房建设!项目发放中长—期贷款鼓励担—保,机构为?保障: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!。担保
《
第【十六:条 县级》。以上人民《政府通过土地—、,财政:。、金融等《政策支持《企事:业单位和《社,会组:织投资?、建设和运》营,保障性住房鼓—。励企:事业单位、社—会组织和个人将【。符合条件的自有【住房向?保障对象出》。租或者向社》。会捐赠统一纳入【保障性住《。房的管?理范围?捐,赠的住房依法—享受公益性捐赠【。税费减免相关政【策
】 第十七《条 : 设区?的,。市、县(市》)人民政府》应当统?筹保障性住房房【源可以通过新建、】改,建、购?买、长期租赁、社会!捐,赠,、依法收《回、收购等》多种:。。。途径筹集
—。 产【权存在争议或者纠纷!、,。存在质量安全隐【患,或者不符合保—障标准的房屋不【。得作为保障性住房】房源:
】设区的?市、县(《市)住房保障部门】应当建立保障性【住房房源管理制度】。保障性住房的地【段、户型、面积【、价:格、交付期》限,。和,保障:对象等信息应—。当及时向社》会公布
! 第十八条— 保障性住房【建设项目采用集【中建:设和搭配建》设,相结合的方式建设
!
《 保障性住房】采用:集,。。中建设的《应当充分、综合【考虑居?民对交通、就业【。、入学、医疗—等生活配套》设施:。的需求?
保!障性住房与商品【住,房搭配建设的应当】。同时规划设计、同】时施工建《设、同时《竣工交付使》用,
,
,
《。 , 第十九条 商品!住房项目应当—按省人民政府规定】的建筑?面,积比例搭《配建设廉租住—房,、公共租赁》住房因按规划—设计要?求不宜搭配建设的】应当经当地》人民政府批准—并报上一《。级住房保障部门【备案
— 《以搭配建设方式建】设廉租住《房、公?共租赁?住房的搭配建设的】建筑面积、》建设标准《、收回和收购条件】、价格等内》容应当作为取得国】有建设用地的前置条!件并在?国有:建设用?地划拨决定》书,或者国有建设用地使!用权出让合同中【明确约定
】 商品住房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搭!配建:设廉租住房》、公共租赁住—房的:不得进行土地出【。让不得办理项目审】批手续不得办理建】设,用,地规划许《可证、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!筑,工程施工许可证【、商品房预》售许可?证等手续
! 搭配建设【廉租住房、公共【租赁住房的》具,体办:法由设区的市—、县(?。市)人民《政府制定
!
第二》十条 《保障性?住房建设应当严格】执行建筑工程质量】安全标准符》合节能、环保—等技术规范以及住】宅产业化的技术【要,求,合理确定保》障性住房的》。套型结?构、室内装饰装【修标准和配》套设施确保保障性】住房:质,量安全
】 承担保—障性住房建设—任务的开发建设【。。单位不?。得擅: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!地性质、规划设计和!建设标准并严—格按约定搭配—建设廉租住房、公共!租赁住?房
【 保障性住房面】积标准按国》家和本省有关—规定执行《
》
第二十一条】 保障性住房【建设:项目按国家和本【省规:定享:受各项税收》优惠、免收各项【行政事业性》收,费和政府《性基金涉及经营【服务:性,收费的按相关标准的!下限收费或者给【予减免收费》
【 符合国家和本省】规定:的保障性住》房建设项目小—区外的供水、供电】、,供气、供热》等配套设施由相关企!业出资配套建—设并保证正常使【用小区内的配—套设施由建设单位自!行建设确需委托相关!企,业和单位建设的所】涉及的收费不—。得高于建设成本除】此之外小《区内外相关配套设施!建设按国家和本省】有关规定不再缴【纳其他费用
】
? 第二十二条【 搭配建设保障】性住房的《商品住房项目按保】障性住?房建筑面积占项【目中住?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!享受:政策优惠
第三】章 申请与准入】
,
第二十三条 符!合,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!。家庭:可以按?规定的程序申—请租赁或者购买【一,套保障性住房—或,者申请?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!件的新就业职—。。工、外?来务工人员》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!。请租赁一《套公:共租赁住房
】 设区的市!、县(市)人民【政府应当合理—确定出租、》出售保障性住房和】发放住?房租赁补贴的—比例并根据居—民,收入、?财产、住房困难【状况确定相应—的保障方式
】 本办法所!称的家?庭是指申请人及【与其具有《法,。定,的,赡养、扶养或—。者抚养关系并共同生!活的人的集合具【有当地户籍、达【到当地?人民政府规》定年龄的单身—居民按家庭对待
】
第】二十四条 申【请城镇住房保障【应当符?合下列条件
! ? (一)具有—当地户籍或者在【当地连续缴纳社会】保险费达《到规定年限》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!。。成,员的户籍因就学、服!兵,。。役迁出本地的在就】学、服兵《役期间视为具有当地!户籍;
《。
【(二)?家庭财产总额—及人均年可支配【收入不超过当地规】。定的财产限额及收入!。线标准;
! : (三)《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!住宅建设用地或者】无自有住房》。。。或者虽有自有住【房但:住房面积低》于当地规定》的,住房保障面》。积标准;
【 (四【)家庭成员》提出:申请时未在》当地和国内其他地】区享受住《房保障;
! ?(五)设区的—市、县(市》)人民政府》规定的其他条—件
!在外地有住房建设用!地或者自有住房【的可以申《请租赁保《障性住房但不得申请!购买保障性住房及】住房租赁补》贴
:。
—。 第二十五条 设!区的市、县(市【)人民政府应—当综合考虑居—民收入水平、家庭】财产状况、》住房状况、》家庭结构以及当【地政府财政能—力、资源环境条件等!。因素确定本》地的收入线标—准、财产《限,额、连续缴纳社【会保险费年》限、住房保障—面积:的标准并适时调整确!定或者调《整后应?当,向社会公布并报上】一级住房保》。障,部门:备案
【
第《二十六条 》 城镇住房困难【家庭申请住房保障】的应:当由具有完》。全民事行为能力【的家:庭成员作《为,。申请人以家庭为【。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或!者居住1年以上居】住地:的街道办事处、【乡(镇)人民政府提!交书面申请及有关】。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!如实申报家庭—住房、人口、收入】、财产状况及其【他有关信息》不得故意隐瞒—、虚报或者伪—造有关信息或者采】取,贿赂等不正当手段】骗取城?镇住房?。保,障
《 ? 同一户籍—上的多个《核心家庭可以分别】申,请城镇住房保障但申!请家庭?成,。员不能有重叠符合】条件的成年子女【可以作?为,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!
: :
,
?第二十七条 【街道办事处》、乡(镇)人民政府!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!起,15个工作日—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!条件进行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!初,审时应当对申—请人提交的书面【申请及有关证明【材料的真实性进【行调查核实
! 经》初审认为符》合条件的应当—将申请?。人申报的基本情【。况和初审意见—在申请人《家庭所在社区、【所有成年家庭成员】所在单位公示公示】时间不?少于10《日公示期间如有举】报申请人所申报情】况不实的街》道办:事处、乡(镇)人民!政府:应当对举报人—举报的情况》进行查证《公示期满《对公示无异议或【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!的将初审意见—。连,同申请人的》申请:材,料一并报县(市)、!区住房?保障部门
—
《 第二十八—条 区住房保障部!。门应当自收到—有关材料之日—起15个工作日内】会同民政《、,公安、?税务、人力资源和】社会保障、工—。。商、金?。融等部门对》申请人的家庭住【房、人口、》收入、?。。车,辆、存款、》有,。。价证券等有》关情况进行复审提】出复审意见》认为符合条件—的将复审意见连同申!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!报设区的市住房【保障部门《
,
— ,第二十?九条 设》区的市、县(市【。)住房?。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!有关材?料之日起15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!是否符合条件进【行审核县《(市)住房保障【部门在审《核时应当《。会同民政、公—安、税?务、人力资》源和社?会保障、工商、金融!等部门对申》请人的家庭住—房、人?口、收入、车—辆、存款、》有价证券等有关【情况进行审核
】 —对认:为符合条件的—应,当将申请《人申报?的基本情《况在当地媒体进行公!示公示时间》不少于10日公示期!间如有举报申请【。人所申报情况—不实的设区的市、】县(市?。)住房保障部门【应当会?同有关部门或者街】道办:事处、乡(》镇)人民政府对举报!人,。举报的情况进—行查:证公:示期满对公示无【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!不成立的《纳入城?镇住房保障范围【
?。
第—三十条 《 设区?的市、县(市—。)、区?住房保障、民政、公!安等部门《以及街道《办事处、乡(—镇)人民政》府的调查《核实、查证工作【。可,以通过查档取—证、入户调》查、:邻里访问以及信【函索证等《方式进?行
【 , 申请人及》其家庭成《员以:及,被调查单位和—。个,人应当予以配—。合如实提供有—关情况
》 :
第三十一条! 对拒不配—。合调查?申请材料《不齐:。全、不真《实或者经《审核不符《合条:件的初审、》复,审或者审核》部门应?当退回其申请书面】。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!由
】 申请人如有异【议可以自收到书面】告知:之日起20日内【向,原初审、复审和审】核部:门申请?复核原初《审、复?。审或者审核》部门应当自收到【复,核申请之日起15】个工: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!复核结果《书面告知申请人
! :
: :第三:十二条 设—区,的市:、县(市)住—房保障部门应当对纳!。入城镇住房保—障范围?的申请人提》。供住房保障或者进】行轮候轮候信息应】当向社?会公开对符合—条件的孤、老、病】、残等特殊困难家庭!应当优先出》租或:者出售保障性住房并!享有优先选》择,出入方便《、楼层较低住房的权!利
《 ? :住房保?障轮候?的具体?办,法由设区的市、【县(市)人民—政府制定《
— 第三十三—条 申请人—住房保障的具体方】式,确定:后由:设区的市、县(【。市)住房《保障业务《办理机构与申请人签!订相应?的保障性住》房租赁合同》或,者发放住房》租赁补贴《监督购买保障性住房!的出售?人与申请人签—订,房屋:买卖:合同
【 : 城镇住房保—障需要金融机构【办理相?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应!当在收到《住房保?障,部门提?交的有关材料后【。尽,快,办理不?。得超过业务办—理规定时限
】 ,。
《第三十四条》。 住房租赁补【贴标准根据当地【住房:市场租金的平均水】平、保障对象—的支付能力等因【素由:设区的市、县(【市)人民《政府确定《并每年核《。定一次向社会公布
!
— 第三十五》条 符《。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!和,外来务工人员有【用人单位的应当由用!人单位按规定程序】统一向当地》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!请用人单《。位应当对申请人基本!情况和所提供—材料的真实性进行】担保
! ,新就业职工、外来】务工:人员:申请本单位建设的公!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向!用,人,单位提出申请由【用人单位进》行认定、审核、公示!并报当地住》房保:障部门备案》
【。 新就业《职工和外《来,务工人员《。。无用:人单位的应当按规】。定程序直接提出申】请
:
第四?章 ?使用与退出
—
第三十六条 】保障性住房的—租金标准、销售价格!由设区的《市、:县(市)价格—主管部门会同住房】保障部门按有—关规定确定经—同级人民政》府批:准后公布执行
! , 保障—性住房的具体租金】标准、?销售价格应》当考虑楼层、朝向等!因,素合理?确定
— 保》障性住房实》际面积超《过规定的出租、出售!面,积的超出部》分的租金《标,。准和销售价格参【照同期同区域同类】型住房的市场价【格,水平确定
【
:
第三十—七条 保障性【住房的?租,金标:准应当按下列规【定确定
【 (》一,),城镇低收入住房困】难家庭租金标—。准由维修费、—管理费?等因:素,。构成;
! :。(二)城镇》中等偏下收》。。入住房困《难家庭租金》标准按低于市—场平均租金的一定】比例核定《
,。
第三!十八条 》企事业单位建设【的公共租赁住房向】本单位新就业—。职,工、外来务工人员】出租其租金标准可】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!并向:当地住房保障部【门备案?
第!三十九条《 经济《适用住房和限价【商品住房《的销售价格应当【根据住房建设和【管理:成本综合《考,虑,住房:所在:。区域、周边环境【和,。配套设施情况—、保障对象的实【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!素确定并与同区域】商品住房的市—场销售均《价保持合理差价
!
》 第四十条》。 出租、出售的】保,障性住房《应,当在:房地产登记薄和【权利证书上注明【。。保,障性住房类型共有产!权的保?障性住房应当注【明共有份《额
】 第四十《一条 ? 保障性住》房的承租人和—未取得完《全产权的购买人依法!对保障?性住房享有占—有和合理使用的【权利:非经法定事》由政府不得收回或】者强制购买》其保:障性住房
! 保《障性:住房的承租人享有】按合同约定标—准缴纳租金的权利】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!。以任何理由提高其】租金标准《或者强制《改变其保障方式
! 本【。。办法所?。称承租人《。、购:。买人包?括申请人及与其具】有,。法定赡养《、抚养或《者扶养关系并—共同生活的人员
】
【第四十二条 租赁!保障:性住房承租人应当】。在所承租住房—内实际居住并按【期缴纳租《。金及承租期》间发生的各类必【需费用承《租期:间承租人不得闲【置,、转租、出借所承租!。的保障性住房—不得损毁、破—坏不得改变房—屋用途、结构和配套!设施
《 ? 购《。买保障性住房购买】。人不得?损毁、破坏不得【改变房屋用》途、结构《和配套设施自—房屋收?讫之:日,起未满5《年的:不,得转让、出租—、出借?和抵押?但为购买本套保障】性住房而设定的抵押!除外确需转让的由政!府按:原价并考虑折旧【和物价水平等因素】予以收购国家—和本省另有规定【的从:。其规定
】
第四十三条】 出租的保障性住!房及其附属设施、】共用:部分、共用设—施设备的运营管【理和维修养护由【出租:人负责
》 《 出售的保障【性住房及《其,。附,。属设施、共》用部分、共用设【施设备的管理和【维修养护以及其他】依法应当由业主负责!的事:务由购?买,人负责
《
?
: :。第四十四《条 廉租》住房和政府》的公共租赁》住房租赁合同—约定租赁期限的如】期限届?满需要?续期申请人应当在期!满前3个月重新【提出申请《并申报有《关材料由《住房保障部门予【以审核并公示公示】。时间不少《于7日
【 , 经审核—仍符合条件且公【示,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!经核实异议》不,成立的申请人可以】重新签订相》应的租赁合同—
— 未按规定申【报材:料或者申报》材料经审《核,不,再符合条件的住房】保障:部门应当在原租赁合!同约定租《赁期:限届满之日起收【回保障性住房—
— 企事业单位的公!共租:赁住房租《赁期限届《满需要续《期的由用《人,。单位按本条》。规定办理
—
?
?第四十五条 —。 承租?保障性住房或者【享受:住房租赁补贴的【保障对象的家—庭,人口、收《入、财产状况等信息!发生变动超过规定条!件的:应当书面告知—。住房保障部门住房】保障部门应》当会同?有关部门定期对保障!对象的有关信息进】。行审核并《根据保障对象告知的!信息:和审核的结果作【出延续?。、,调整或者终》止住房保障的决【定于下月起执—行
》
第四十六】条 保障对象需】要终止租赁保障性】住房:或者:停止住房租赁—补贴的应当书面【。。告知当地住房保障部!门由住房《保障部门《收回:保障性住房》或者:停止发放住房租赁】补贴并办《理相关?手续
《 :。
第四十七】条 : 承租保障性住房】或者享受住房—租赁补贴的保障【对象有下列》情形之?一的:住房保障部》门,应当解除《合同收回保障性住】房或者停《。止发放住《房租赁补贴
】 (一)】无正当理由》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!所承租的保》障性住房内居住的;!
【 ,。(二)累《。计6:个,月,以上未缴纳租金【的;:
: ? (《。三)不再具备—租赁保障性住房条件!经催告拒绝》退出的;
》。
? (四)【有关信息发》生变动超过规定条】。件不告知的;—
】(五)转《租、出借保障性【。住房的;
》
【(六)损毁》、破坏保障性—住,。房,擅自改变房屋用途】、,结构和配套设—施或者?不当:。使用造成重大损【失的;
】 , (七《)法律、法规规定和!。合同约定的其他【情形
】 :。第四十八条 购】买保:障,性住:房自:房屋收讫之日起满5!年购买人要求上市】转,让的经设区的市、】县(市?),住房:保障部门批》准后可以转让政【府享有优先购买【的权:。利转让给政》府,以外的?其他受让人的应当】按设区的市、—。县(市)人民政【府确定的同地段【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!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!政府:缴纳相关价款购买】人也可?。以,在按:政府规定的标准【向政府缴纳相—关价款取《。得完全产权后自行】转让
】 第四十九条 】 购买?的保障性《住房购买人》在取得完全产权前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由政府强制》收购
?
? (一)【已另行购买或者【。通过:继承、赠予等方【式获得住房的;
! , , , (《二)全部《家庭:。成员户籍均》迁出本?地的;
《
? (三)擅自!转让、出租、出借或!者抵押保障性住房】。的;:
: , (—四):损毁、破坏保障性住!房擅自?改,变房:屋用途、结构和配】套设:施或者不当使—用造成重大》损失的;
》
, ? (五)法【律、法规《规定和?合同约定的》其他情形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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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十条? 依法收回—或者收购保障性住】房的应当为原承租】人,或,者购买人《提供合理的搬迁期】限搬迁期满原—承租人或者》购买人?无正当理《由不搬迁《的设区的市、县(】市)住房保》障部门应《当责令限期搬迁并作!出限期搬迁决定书】。;当事人逾期不搬迁!的由作出决》定,的部门申请人—民法院强《制执行
第五章 ! 监:督,管理
第》五十一条 》 省、设区》的市人?民政府对下》。级人民政府城—镇住房保障工作情】。况实施监《督,实行:。目标责任制管理【和绩效考核年度责任!目标纳入政府—领,导班:子,和主要领导干—部工作实《绩,。综合考?核评价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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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第五:。十二条?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应当在向同级人!。民代表大会所作的】政府工?。作报:告中报告城镇住房】保障规?划和年度计划实施】。情况在预算》。执行情况报告中报】告城镇住房保—障财政支出预算决算!情,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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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十三条 》 城:镇住房保障的规划】、实施、监督—检查和保障性—住房管理《等情况以及》其,他相关信息应—当向社会公开但涉及!国家秘密、商业【秘密或者个》人隐私的除外—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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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条】 城镇住房—保障资金的筹—集、拨付、使用、】管理和?租金收支依法接【受审计机关的审【计监督和《有关部门的监—督检查
! 第五十》。五条 设》区,的市、县《(市)人民政—府应当建《立,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!统与:全省数?字住房保《障信息管理系统衔】接并应当与政府职】能部门其他》信息管理平台建立】信息共享渠道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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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》。六条 设》区的市?、县(市)住房保障!部门应?当加强出租、出售的!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!对违法行为依—法处理
】 ,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对:城镇住房保障中【的违法行为》有权举报和投—诉有关部门》应当依照《各自职责及时—核,查并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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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七条 设区!的市、?。县(市)住房—保障部?门应当规范和完【善城镇住房保障【档案:管理建立保》。障性住房《档案和城镇住房保障!。对象档案档案内容应!。当详细记载保障【性住房的建设—、筹集、出租和出】售情况住《房保障对象的申【请、审核和轮候情】况住:房租赁补贴的发【放情况?违,法违约情况等—有关信?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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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。。十,八条: :设区的市、县(市)!住房:保,障部门?应当对?住,房保障对《象遵:守本办法和合同【约定情况进》行监督检查》并有权采取以下措】施
】 (一)查阅、记】录、复制保障对【象,与城镇住房保—障相关的资料—了解其家庭》人口、收入、—财产状况《等信息有关单位【和个人应《当予以配合》如实:提,。供有关?资料;
《。
(】二)在至少一名成年!家庭成员《陪同下?进入未取得完全产】权的:保障性住房检—查住房使《用情况;
】 (三—)对违反本办法和合!同约定的行为予以制!止并责令改正
! 住房【保障部门对在工【作,中知悉的公》民,个人信息《应当予?以保密?
第?六章 法》律责任
第—五十九条 有关】人民:政府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上》级,人民:。。政府责令改正通【报批评;对主—管负责人和其—他直接责任人—依法给予《处分
《 (一)!未按规定《编制城镇住》房保:障规划和年度计划】的;
! (二)未按—规定在国《有建设用地供应【年度计划中单独【列出保障性住房建】设,用地指标或》者保障性住房用地】年度供应量占居住用!地,年度供应总量的【比例违反《有关规?定的;
【 (》三)未按规定—筹集和使用》。住房保?障资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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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未按规定确!定和:调整本?。地,的收入线标准—。、财:产限额、连续缴纳社!会保险费年限、【住,房保障面积》的标准以及未—。按期核?定住房租《赁补贴标准的
!
第六【十条 住房保障部!门及其所属的—业,。务办理机构》和其他有关部门有】下列:行为:之一的由本级—人民政府、上级人民!政府:住房保障部门、物价!部门或者监》察机关依据职权责】令,改正:通报批评;对—主管:负责人?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依法给予处【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!(一)?向不符合规定—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保!障性住房、住—房租赁补贴的;【
,
, 》 (:二)未按《。规定向符《合规定条件的申请】人提供保障性—住房、住《房租赁补贴的;
】
(】。三,)擅自变更住房保障!方式、住房保障面积!标准:、保:障性住房《出租出售《价格、?。。装饰装?。修标准或者》住,房租赁补贴》。标准:的;:
: —(四)以搭配建设】方式建设廉租住房】。、公共租《赁住:房未将搭《配,建设的建筑面积、】建设标准、收回条】件、收购价格—等内容纳入国有建设!用地划拨决定书或】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!权出让?合同的?;
—。 , (?五)未按规》定建:立和完善《。城,镇住:房保:障档案的;
】 (六)】对住房保障管理中】发现的违法违规【行为未及《时,依法处理的》;,
,
? (七)未】按规定履行》。住房保障职责的;】
: 》 (八)《其他玩忽《职,守、徇私《。舞,弊、滥用职权的行】为
】。 ,第六十一条 开发!建设单位擅自改【变保障性《住房用地《性质、规划设计【和建设标准的由国土!资源:、规划、建设等部门!依照各自职》责依法?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!。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? 开【发建:。设单位未按约定【搭配建设《。廉租住房《和公:共租赁住房的—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!任并由住房保—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一!万元以上三万元【以,下罚款
【。。 开发—建设单?位有:上述不良行为的【记入企业信用档【案并向社会公布【永久禁止该》单位参与保障性住】房建设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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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!条 申请》人故意隐《瞒、虚?报或者?伪,造有关?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!不正当手段在申【。请时骗取城镇—。住房保障《的由住房保》障部门驳回其申【请将当事《。。人的行为《记入河北省数字【住房保障信息管理】系统对?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!处三万元《罚款终身不再受理】其城镇住《房保障申请》。;对符合《条件的申《请人处一千元以上】一,万元以下罚款并自驳!回,其申请?。之日起5年》内不受?理其城镇住》房保障申请》
】第六十三条 【当事:人故意隐瞒、虚报或!。者伪造?有关信息或者采【取贿:赂等不正当手段已骗!取城:镇住房保障》的由住房保障部门】责令退回保障性住】房或者?住房租赁补》贴资金对不符—合条件的申请—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!不再受理《其城镇住房保障申】请;对符合条—件的:申请人处一》千元以?上一:万元以下《。罚款并?自责:令退回之日起—5年内不受理其城镇!住房保障申请同【时将当事《人的行为记入河北】省数字住房保障信】。。。息管理系《统向社会公》布并将有关行为【抄告当?。事,人所在的社区和单位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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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十四条 —保障对象擅自改【变住房用《途和结构或》者造成住房毁损的】由住房保障部—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!不改正的处》一千: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罚款;造成损—失的依法承》担赔:偿责任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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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五条【 保障《对象因终止城镇住房!保障或者《拖欠保障《性住房租金》的应当依据》合同约定予》以补缴;拒不补缴的!依,法向:人民:法院提?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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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六条【 有关单》位,和个人?为住房保障申请人】或者其家庭成员【出具虚假证明材料】的由住?房保障部门在本【部门:网站予?以公示并对直接责】任人:员处三?千元:以上一万元以下【罚款对责任单位【处,三万元罚款》;属于国《家,工,作,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!。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》
第七章 【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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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条 有!条件的设《区的市、县》(市)?人民政府可以将住】房保障范围扩—大至除县人》民,。政府所在地的镇之】外的建制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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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棚户区?改,造住房依照本—办法规定享受—用地保障和政策优】惠
第六!十八条 《 本办法自》20:11年8月》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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