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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城《市园林绿化管—理办法 (2—011年12月【。31日?河北省?人民政府《令[2?011]《。第23?号公布 根据2【014年1月—。。16日河北》。省人民政府》令[2014—]第2号河》。北省人民政》府关于修改》。〈河北?省人民政府》关于加强《城,市市政公《用设施建设的暂【行,规定〉等32件【省政府?规章的决定第一次】修正 ?根据2016年【6月14日河北【省人民政府令〔20!。16〕第1号河北省!人民政府《关,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!政府规章的决定【第二次修正 —根据:2,。017年12—月31日河北省人民!政,。府令〔2017【〕第6号河北—省人民?政,府,关于废止和修—改部分省政府—规章的决定第三次】修正) 第一章 总!则 第?一条     为促!进城市园林绿化【事业的发展保护和】改善城市生态—环境建设《生态宜居园林城【市根据有关法—律、:法规的规定结合本】省,实际制定本》办法 第二条—。     本省行】政区域内城》市和县人民政府所】在地的?镇,规划区内《园林绿?化的规划《、建设、《保护和监督》管,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!条     城【市园林绿《化实:行生态优先、—。以人:为本:。统,一规:划,、因地制宜政府主】导、群众参与专业绿!化和社会绿化相结】合的原?则 第?四条 ?。。    省》人,民政府住房》和城乡建《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负?责全:省城市园林》绿化监?督管理工作》   设区的市、】县(市、《区):人民政府(以—下统称城市人民【政府)园林绿—化主:管部门负《责本行政区域—内的城市园林绿【化监督管理工作  ! 县: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有关部门按各】自的职责做好—园林绿化《相关工作 第五条 !   ? 城市?人,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!。林绿化纳《入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规—划按国家和本省有】关,。规定保障城市—园林绿?化建设和养护费【用加强城市园林【绿化科学研究和先进!技术推广《维护:城市生物多样性【 第六条     !城市:人民:政,。府应当积极开展园】林城市创建活动【省人民?。政府:住房和城乡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按有关规定和【标,准对园?林城市进行评定及】复,查管:理   鼓》励开展星级公园【。和园林式单位—、小区、街道等创建!活动积极推行立体】绿化和复层》绿化:提高园林绿化建设】质量 ?第七条     任!何,单位和?个,人应当按国家—和本省有关规定履行!城市园林《绿化的义务爱—护,园,。。林绿化?。成果对破《坏城市园《林绿化?和园林绿《化设:施的行为有》权劝阻、投诉和举报!   鼓励单位和】个人以投资》、捐资、认养—等形式参与园林绿】化的建设《和养护捐资、—认养:的单位?和个人可《以享受绿地》、树木一定期限的】。冠名权?   ?城市人民政府对在城!市园林绿化工作中作!出显著?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】应当给予表彰—、奖励 第二—章 规划与建设【 第八条     !城,市人民政《府应当组《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!和城: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共同编》制,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!纳入:城市总体《。规划   》城市绿地系统—规划:应,当经:本,级人民?政府批准   【调整城市绿》地系:。。统规划应当保证【原城市绿《地系统规《划确定的城市园林绿!化用地?各项指?标和各类绿地的合】理布:局,并按原审批》程序批准《   ?。城市绿地系统—。规划报送审批前【城市人民政府应当】依法将城《市绿地系统规划草】案予以公示并采取】论证会、听证会或者!其他:方式征?求专:家,和公众意见公示的时!间不得少于3—0日城市人》民政府?。应当充分《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!见并在报《送审批?的材:料中附具意见采【。纳情况及理由—   批准后的【城市绿地系》统规划应《当,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!。监督: 第九条    】。 城市绿地》。系统规划确》定的各类城市绿地】实,行绿线?管,理,制度城市《绿,线依:据城市绿地系统【规划和?控制性详细规划【划定并?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!。的,批准程序批》准后向社会公布 】  城市绿线—不得任意《调整:因城市公共基础【设施:建设需要调整—的应:当按原批《准程序批准调整【城市绿?线不得?。减少:规划城市绿地的总】。量因调整《规划而减少的城【市绿:地面:积应当在新》的规划?中予:以补足   城【市绿线范围》内的土地禁止改【变用途在城市绿线】范围内不《符合规划要求的建】。筑物:和构筑物及其他设】施应当限期改正 】  城市绿线具【体管理办法由城市人!民政府制《。定 第十条  【   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在办》理相关审《批,手续时应当按控【制性详?细,规划确定绿地率 】  :(一)新建》居住区不低》于百分之三十—五旧城改造区居住】区,不低于百分之三十】;其中用于建设集中!绿地的面积不得低于!居住区用地》总面积?的百分之十; 【  (二)新—建教育科研机构、医!疗卫生机《构、:体育场馆《、污水?处理厂、《公共文化《场所等不《低于百?分之:三十五;《其中传染病医院应当!建设宽度不少—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!;   (三—)新建公园的绿【地面积不《得低于陆地》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五!;新建广场》的绿地面积不得【低于总用地》面积的?百分之六十;  】 ,(四:),。新建城市道路红线宽!度五十米(含)【以上的不《。低于百?分,之三十;新建城市】。道,路红线宽度四十【米(含)《以上五十米以下的不!低于百分之二十【五;新?建城市道路红线宽度!四十:米,以下的不低于—百分:之二:十,;,   (五》。)新建商《业,中心、交通枢纽、仓!储等不低《于,百分之?二十:。;  ? (六?)因新建有》大气污染等》生产工艺要求特殊】的、需?要一定比例绿—地的工业企》。业和铁路两》侧防护绿地按—有关规定执行;【 ,。  (七)其他【建设项?目最低比例由—。园林绿化主管部【门另行制《。定   在历史文】化街区和优秀历史建!筑保护范围内进行】建设:活动不?得减少原有的—绿,地,面积 《第十一条     !城市园林绿化工程】应当按基《本建设?程序进行建》设城市园《林绿化工程的设计】、监理应《当符合?国家和本省有关【。技术标准和规—范,并由具有相》应资质的单》位承担 第十二条】     城市园林!绿化工程《设计方?案应当经园》林绿化主管部门审】。核同意申请审—核城市园林绿化工】。程设计方案》时应当?提交下列材料—  : (一)申》请表;   (【二)设计《单位的?风景园林工程—设计资质证书—;   (三)【城市:园林绿化工程设【计方案;《   ?(四)建《设,用地规划许可证【和附图;   (五!)建设?用地批?准书和附图 —  申请《建设公?园绿地和《防护绿地《时还:应当提交修建性【详细规划蓝》图   园》林绿化主管部门应】当,自受理申请》之日:。。起1:0,个工作日内作出【。审批决定不予—批准:的应当书面》告知申请人并说明】理由 第十三条【     》建,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!。。化工程设计方—案按:照基本建设程—序审批时《应当有园林绿—化主管部门参加审】查申请审核建设项目!配套园?林绿化工程设计【方,案时应当提》交下列材料 —  (一)申请表】。;   (二)【设计单位的风—景园林工程设—计资质证《书;  《 (三?)园:。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!;   (四)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出【具,的,规划条件;》   (五)—绿地涉及的地下建筑!结构:施工:图立剖面图  【 园林绿化》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!申请之日起》10个工作》日,内作出审批决—定不:。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!知申请?人并说明理由—   园林》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!经审核同《意有关部《门,不,得颁发施工许可证】 第十四条  【   公园》设计应当符合公【园设计规范并具备】减灾避险功能—  : 公园内的各—类设施应当与公【园功能相适》应与公园景观—环境相协《调公园出入口—、主路、支路、活】动广场、建筑物出】入口:及公共厕所等应当】设置无?障,碍,。设施 第十》五条     新】建,、改:建、扩?建公园应当符—合城市?绿地系?统规划按公园性【质和用地规模—确定适宜的内容【和各项?占地比例 》 , 已建成的》公园园林绿化—。用地比例未达—到规定?标准的?不得新建、扩建建】筑物和构《。筑物   》涉及文物保》护单:位的园林绿》化工程依照中华人】民共:。和,国文物?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!。 第:十六条     】公园周?边应当划《定一定范围》的景观控制区控制区!内禁止建设超过城市!人民政?府规定高度的建筑物!、构筑物公园周边】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!绿,地,景观相协调 第【十七条?     单—位和居住区园林绿】化应当合理布—局选用适宜的植【物种类综合考虑居】住,环,境与采光、通风【和安全等要求—   单位和—。居,住区现有园》。林绿化用地低—于本办法第》十条规?定的标?准尚有余《地可以进行园林绿】化的应当自接—到园林?绿化主管部》门,通知之日《起1年?内完成园林》绿化 第《十八:条     —城市人民《政,府应当根据城市【园林绿化《建设的需要合—理确:定生产绿地》生产绿地的》用,地面积应当不低于】。。城市建成区面积【的百分之二 第十】九条  《   城市人民【政府应当《加强:城市:水系:建设积极推》进城市河道、景【观水体护坡驳—岸的生态化、自然】化建设与修复—营造:滨水:生态景观《   ?城市园林绿》化用水、景观—用水应当采用节【水技术优先》利用再生水和雨水 !第,二十条     城!市人民?。政府应当《结合本地《。城市水系、山体绿】化、:道路建设、公—园绿地、生态修复】等建设因地制—宜、因形就》势的建设城市绿【道绿廊和生态防【护林 第二—十一条     】新建、?改建:、扩建工程建设项目!其,基本建设投资应【当包括配《套的园林绿化工程建!设投资配套的园林】绿化工?。。程应:当与主体工》程统:一规划?、统一设计》因季节原因不能与】主体工程同时—完成的应当》在主体工《程投入使《用后的下一个园林】绿化季节完成  】 建:设单位应当按批【准的园林《。。。绿化工程设计方【案进行建《设设计方案确需【改变时应当经原【批准机关审批— 第:二十二条《     》工程建设项目配套】园林绿化《面积因特《定条件?限,。制达不?。到规定标准的—建设单位或者—产权单?位应当按《。原审批程序及等【值,原,则,(含土地《价值)报《批后进?行异地补建 第【二十三?条  ?   城《市园林绿化工程开工!前建设单位应当向】园林绿化主管—部门办理质》量监:督手续备《案并在施工现场公示!项目相关信息 第二!十四条     】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!位自取得建设用地使!用权:。。之日:起6个月内工程建】设项目不《能开:工,建设的应当按园【林绿化主管部—门要求对建设—用地进行临时绿化 !。  第?二十五条 》新建机关、事—业单:位和文化、体育、】教,育等公共服务设施】以及商业《。、金融、居住区、地!下停车场《等工程?建设项?目其建筑适宜采【取屋顶绿化的应【当,实施屋顶绿化 【  城市《围栏、墙体》以,及高架道路、轨【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设!。施,适,宜采取垂直绿—化的应当实施垂直】绿化   》城市:广场应当以》绿化为主推行生【态化:、林荫化配备必要】的健身休闲设—施 :  工程建设—项目进行屋顶绿化】和垂直绿化的—其,绿化面积可以按【。比例折算《为,工,程建设项目》的附属绿地面积 第!二十六条《     政府【投资或者《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!。的城:。市园林绿化工程【竣工:后由园?林绿化主管》部门负责《组,织,竣工:验收;?建设:工程附属《绿化:工,程应当纳《入建设工程竣工【验收范围《规,划主管?。部门:、园林绿化主管部】。门应当?建立协调机制对附】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!位置是否符》合规:划许:可,。的内:容予以核实》;建设单《位应:。当组织绿《化工程的设计、施工!、,工程监?理等有关单》。位对绿化工》程是否符合设计【方,案进行验收将—验收结果载于建设工!程竣工?验收报告《并按有关规定报【建设:行政主?管部门备案 —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!。 第:二十七条   【  政府投资或者】政府投资占》主导地位的》城市绿地由园林绿化!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!的单位负责养护管】。理;:。单位附属绿地及其】管界内的防护绿【地由单位负责养护管!理;生?产绿地?由其经营单》位负责养护管理实行!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!附属绿地《由业:主负:责养护?管,理,。或,者由其委托的物【业服务企业》按约定实施养护管理!建设工程范围内【保留的树木在—建设期间由建—设单位负《。责养护?管理   》园林绿?化养护费用》由养护?管理单位承担—没,有养护管《理单位或《者,养护管理责任不【明,的绿地、《。树木由?城市人民政府—确定养?护管理单位 —第二十八条》     园林【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制!定城市?绿地养护技术规【范根据社《会发展情况》进行修订并对养【护,管理单?位,给予技术指》导  ? 养:护管:理单位应当按城市绿!。地养护技术规范【实施:养护管理《建立城市园》林绿化管理档案【。   养护管理单】位发现树木死亡的经!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!认后应当《对死亡树木及时清】理并补植更新 【第二十九条  【 ,  :政府投资《或者政府投资占主导!地,位的城市绿地—。养护管理单位委托专!业养护单位实施日】常养护管理的应当通!。过招标投标方—式确定 第》三十条    【 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占用城市园林绿】化用地因《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!殊需要临时》。占用绿地的建—设单位应《当向园林绿化主管】。部门提出申请并【提交临时占用—绿,地申请书《、地形图、绿地【。权属人意见、—。建设项目《用,地批准文件等材料】 ,  园林《绿,化主管部门》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】。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!出审:批决定?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!告知:申请:人并说明《。理,由   临时占用绿!地期限一般不超过1!年因:特殊需要超过—1年的必须》重新办理审批手【续占用期满》后占用单位应当退】还并恢复《原状   临时占用!绿地需要迁移树木的!建设单位应》。当在申请临时占用绿!地时一?并提出 第三—。十一条   —  公园《内新建大型游乐【设施应?当进行?论证其?中必须对公园—景观、环境的影响进!行分析预测对—安全:技术条件进》行,评估  《 在公园《内举办大型活—动应当经《园林绿化主管—。部门批准并不得【损坏公园景观和【园林设施活动结【束后活动主办—单,位或者个人应—当及时清理》现场恢复原貌不【及时清理现》场恢复原貌的由公园!管理单位清》理现场恢复原貌由此!产生的?。费用由?活,动主办单位或—者个人承担 第三!十二条?     城市【人民政府应》当按有关规》定对国家重》点公园、省星—级公园严格保护 】  禁止改》。变公园内独特的【自然景观或者具有历!史文化价值》的人:文,景观的?风貌和格局 第三】十三条   —  调整已建成的】公园绿?地内部布局不得减少!原有绿?地,面积不得擅自增设】建筑物和构》筑物确需增设建【筑物和构筑物的【应当符合《公园总体规划 【  调整其他已建】成绿地内《部布局调整后的【绿地面?积不得少于原有【的绿地面积 第【。三十四条    】 禁止下《列,损害:。城市绿地和园林【设施的行为 —  (一)在—树木上设置广告【牌、标语牌或者牵】。拉绳索、架设—电线以树《承重;  》 (二)《践踏绿?地损伤树木》花草在绿地内堆放】杂物、焚烧物品【、排放污水;— ,  (三)在绿地内!倾倒有毒有害物质;!   (四)擅【自采挖树木; 【  :(,五)在绿地内—挖坑取土(》沙);   (六)!在绿地内放养—牲畜、家禽;  】 (七)盗》。窃树木花《草及擅?自采摘花《果枝叶; 》  :(八:)盗窃、损毁—园林设施;》。   (九)在【绿地内擅自搭棚【。。建,屋、停放《。车辆:以及硬化《。。和圈占小区绿地 第!三十五条     !百年以上《树龄的?树木为古《树稀有、珍贵树木】、具有历史》。。价值和有重要纪念】意,义,的,树木为名《木,。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!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对全省城镇规—划区及风《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!木实施统一管—理建立全省统一的管!理体:。系   古树名【木由:。城,市人民政《府审定公布由园【林,绿化主管部门建立】古树名木档》案,、标志落《实管护责任实施挂】。牌,保护单位《管界内和私人—庭院内的古树—名木分别《由单:位和居民负》责养护园林》绿化主管部门负责】监督和技术指—导对濒危古树名木应!当及时?抢,救和:复壮保证古树名木】的正常生产》。  :。 禁:止任何?单位和个人砍伐【或者迁移古》树名木因《特殊原因需要迁移】的应当按国家—。。或者本?省有关规定程—序批:准后方可迁移—迁,移过程中应当做好】各项防护措施确保】成,活 第三十六条 】  :  :禁止擅自移植—树木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《经园林绿化主管部】门批准后可以—。移植   (一)】因城:市建设或《者其他?特殊:需要的;《   (二)严重】影响居住《安全的;  — (三)对人身【安全或者《其他设施构成威胁】的, 第三十七条  】   移植树木应】当,向园林绿化》主管:部门:提出申?请并提?交,下列材?料   《(一)载明拟—移植树木的品—种、数量、规格【。、位置?等内容的申请—书;   (二)】权属人意见;  】 (三)树木移植方!案和技?。术措施?   工程建—设项目需要移植【。树木:的还应当《提,交建设项目》。备案或者《核准文?件、建设用地—批准文件《、建设?用地规划许》。可证:、施工许可证— 第三?十八条    【 禁止擅自砍—伐树木有下列情形】。之一的经园林—绿化主管部》门批准后可以砍【伐   (一)严】。重影响居住安全且无!移植价值的;  】 (二)妨》碍交通、对人身安全!或者其他设施构【成威胁且无移植价】值的; 《  (三)》发生检疫性病虫害】的,。;   (四)树】龄,、树容已达到—更新:。期的;?。   ?(五)因树木—生长抚育需要且无】移植价值的 —第三十九条》  :   砍伐》树木应当向园—林绿化?主管部门《提出申请并提—。交下列材料》   (《一)载明拟》砍,伐树木的品种—、,数量、规格、位置】等内容?的申请书;   】(二)权属》人意见;   (三!。),树,木补植计划或—者补救措《施 第四十条—     因同一事!由一处一次》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二!十株以?下的由县(》市、区)《园,林绿:化主:管部门?批准;?二十株?(,含)以上《的由设区的市园林绿!化主管部门批准  ! 批准部门应当自】收到移植或者—砍伐申请书》之日起?。。7,个,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!定,;不予批准的应【当书面告知申请【人并说明理由  】 准予砍《伐树木的《申请人应当》补,。植不低于《砍伐树木规格、数量!或者价值的树—木或者采取其他【补救措施   园林!。绿化主?管部门应当对树木移!植和补?植的品种、数量、】规格、位置》。等进行跟踪管理【。 第四十一条   ! , 进行?管线建设应》当,避,免穿越城市》绿地确需穿越的应当!经园林绿《化主管部门和有关】部门批?准由建设《单位负责及时—恢复原貌《或者给?予补偿 第四十】二条     新】建、改建、扩建【工,。。。程建:设,项目的建设单—位应当制《定树木保护措施确保!。建筑物和构筑—物与:原有树木保》持合理距离 第四】十三条?     园—林绿化主管部门【应当做好城市绿【。地植物病虫害的监测!、预报和《。防治工作《建立有害《生物预警《、预防控制体系【推广无?公害防治防》止环境污《染保证生态安全 】第四十四条》    《。 园林绿化主管【部门应当定期采用】卫星遥感等先—。进技术对园林绿化资!源进行统计、监测】和监:控组织开展城市绿】地普查并建立—城市:绿地数字化》管理:系,统对:城市园林绿》。化实行动态管理  ! 城市管理、建【设、房产管理—、交通运输、水【利、铁路等有关部门!应当按?园,林绿化主管部—门的要求报》送有关园林绿—化统计数据》并对数据的真实【性,。。负责 第四》章 :监督:检查 第四十五条】。     园林【绿化主管部门—应当加强对城市【园林绿化工作的监】督检查建立与相关】。部门的工作协调【机制对监督检查【中发现的违反园林绿!化,管理:规定行为《应当及时制止并【查处 第四》十六条 《 ,   园林绿化主】管部门进行监督【。检查时?可以要求有关单【。位和个人《提供与?监督:事项有关《的文件、资料并【就监督事项涉—及的: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!。可以根据需要进入现!场进行勘《测责令有关》单位和?人员停?止违反有关园林绿化!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的行为   执法人!员履行前款职责应当!出示行政执法—证件被?监督检查的单—位和个人《应当予?。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!挠监督检查》活动 第四》十七条     】园林绿化主管部【门应当对《破坏:城市绿地《和园:林设施的投诉—和,举报及时《进行调查处》理并将?处理:。情况反馈投》。。诉举报?。人 :第,四,十,。八条     【园,林绿化主管部门【作出移?植或者?。砍伐树木、占用绿地!等,行政许可《事,项,应当在?作出:决定之日起》3日内将许可决【定书及相关材料抄送!相关:的执法部门或—者,单位   》相关:的执法部门或—者单位对被许可【人违反许可》决定的行为作出【行政处罚决定—的应当?。。自作出决定之日【起3日内《将行政?处罚决定书以及【相关材料抄送园【林绿化主管部门【。 第五章 法律【责任 第四十九条 !   ? ,城市人民政》府或者园《林绿化主管部门和】。其他有关部门及其】工作:人员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由上》级行政机关》。。或者监察机》。关依法责令改—正;对直接负责的】主,管人员?和,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依法给—予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。事责任   (【一)未按规定组【织编制、调整城市】绿地系统规》划的;  》 (二)未按规定】确定、调整城—市,绿线:以及:改变城市绿线范围内!。土地用途的; 【  (三)对符【合法定条件的—行政许可申请不【予受理未按》规定时限办理或者违!法作出行政许可的】;   (》。四)对园林绿—化监督管理中发现】的违:法,行为未按规定依法】查处的; 》  (五)对—破坏城市绿地—和园林设《施的投诉、举报【未按规定《调查处理的;—   ?(,六):。其他滥用职权—、徇:私舞弊、玩忽—职守的行为 第五十!条     违反】本办法第十五条【、第:二,十四条、第》。二十八条《、第三十一条、【第三十二《条、第三十三条有关!规定的由园林绿【化主管部门视情节】轻重给?。。予警告、责令停止】违法行为、》限期改正《逾期不改正的—可以按?下列规定处以罚款;!造成损失的》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   (一》)违反本《办法第?十五条第《二款规定的处—一万元?以上三万元以—下罚款;   (】二)违反本办—法,第二十四条》规,定的由园林绿化主管!部门责令限期—改,正;逾期不》改正的按照临时绿】化,面积处每平方米一百!元以:上两百元《以下罚款;   (!三)违反本办—法第:二十:。八条第?三款规定的》处二:百元以上二千—元以下?。罚款:;   (四)违反!本办法第三十—一条第二款规—定的:对单位处一》万元以上三万元【以下罚?款对个人处一千【元,。以上五千元以下【罚款;   (五】)违反本办法第三】十,二条:第二款?规定的处五千元以】上三万元以下罚【款,;   (六)违反!本办法?第三十三《条规定的其》相差规划指标面积】按,每平:方米五百元以—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但!。最高不超过三—万元 第五十一条 !    违反本办】法第三十四》条规定的由园林绿化!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!给予警告、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、》限期改?正、赔?偿损失?并按下列规定—处以罚款《;构成?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  (一】)违反第《(一)?项、第(六)项、】第,(九:)项规?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五!百,。元以下罚款;   !(二)违《。反第(二)项规【定,的处:三,百元以?上五百元以下罚【款;   》(,三)违反第(三)项!规定: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!元,以下:罚款;   (【四)违反第》(四)?项规定的处采挖树】木价值?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!款,;   (五—)违反第(五)项、!第(七)项规—定的处一百元以上】一千元以下罚款【;   (六)违】反第(八)项规定】的处:。五百元以上一—千元以下罚》款;造成树木死亡的!依照河北省》绿化条例的规定给】予处罚 第六章【 附:。则, 第:五十二条   【  本办法所称【城市绿地包括 【  (一)公园绿地!即向:公众开放《以游憩为主要—功能兼具生态、美】化、防灾《等作用的绿地包括】综合公园、》社区公?园、专类公园—。及街头?绿地、小《游园等;   (】二)生产《绿地即为《城市园林《绿化提供《苗木、花卉、草皮】、种:子,的圃:地;   (三【。)防护绿地即—城市中?。具有卫?生、:隔离和安全防护【。功,能的绿?地包括卫生隔离带、!道路防护绿地、城市!高压走廊《绿带、防《风,林、城市组团隔离带!等;  《 (四)《附属绿地《即城市?建设用地中绿地之】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!绿,化用地包《括单位用地、居住用!地、公共设施用【地、工业用地—、仓储用地、—对外交通用地、【道路广场用地、市】政设施用地》和特殊用地中—的绿地;   【(五)其《他绿地?即对城市生态环境质!量、居民休》闲生活?、城市景《观和:生物多样性保—护有直接影响—的绿地包括风景名】胜区、水源保护区、!郊野公园《、森林公园、自然】。保护区、风景林地、!城市绿?化隔离带、》野生动植《物园、湿地、垃圾】填埋场恢复绿—地等 第五十三条 !    本办法所称!。园林设施《包括亭、廊、花架】、,喷泉、假山》、石桌、石凳—。、围:栏、:围墙、园林道路、】雕塑:、雕:刻及其他景观建筑和!。园,林服务设《。施 第五十四条  ! ,  县(市)人【民,。政府:。。所在地以外的建【制镇、未设镇—建制的?独立:工矿区、《工业园区、开发【新区、国有林场、农!场等城市型居民【区的园林绿》化规:划、建设、》保护和监督管—理参:照本办法执行 第】五十五条  —   本办》法自2?012年3》月,1,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