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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!测,绘航空摄影》管理规?定 —河北:省,。人民政府令〔20】11〕第11—号 : 》 《 河北省测绘航空!摄影管理规定已经】2011年11【月9日省政》府第9?6,次常:务,会议通过现予公布】自201《2年1月《1日起施行 代省!长 《 张【庆伟: 二○一一年!十一月二十一—日 第—一条 为加强【测绘航空摄》影管理维护国家【安全和社《会公共利《益促进经济社—会发展根据河北【省实施〈《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!法〉办法《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!规定结合本省—实际:。制定本规定 ! 第二—条 在本省行【政区域?内从事测绘航空摄影!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! : 《。 , 第三条 —。本规定所《称测:绘航空摄《影是指在飞机、飞艇!。等飞:。行器上搭《。载摄影设备对—地球表面进》行以民用《。测绘为目的的摄【影、扫描等获取地】理,信息:数据的活动 【 第四】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,政府测绘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《本,行政区域内》测绘航空摄影—的统一监督管理【工作 —    《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其他:有关部门按规定【的职责负责》做好测?绘航:空摄影的有关—。工作 《 —第五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【。应当加?强,对测:绘航:空,。摄,影,工作的?领导:组织有关部门建立】测绘航空摄影成果共!享机制避免》重复实施相关测【绘项:目 ? ? 第六》条 ?。测绘航空摄影包括】基础航空摄影和非基!础航:空摄影基础航—空摄影项目》由省人?民政府测绘行—政主管部《门负:责组:织实:施非:基础航?空摄影项目由项目】出,资人或者其委托的单!位负:责组织实《施 》 第七—条 ?基础航空摄影应当纳!入全省?。基础测绘规划相关预!算应当尽量满—足基础测绘工作急】需基础航《空摄影?所需经费从预—算,安,排的:基础测绘专项经【费,中统筹?解决 ! 第八条 》 设区的市人—民政府测绘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和省人民政府—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!。。地、本部门工—作需要按规》定向省人民政府【测绘行政主管—部门报?。送基础航空摄影项】目建议省人民政府测!绘行政主管部门【对报送的项目—建议进行综合平衡】后编制全省》基础:航空摄影年度计【划 】 第九条 》 ,。实施测绘航》空,。摄影项目应当遵守通!用航空飞行管—制条例的有关—规定 【。 第十条— 在实施测绘【航空摄影项目前【测,绘单位应当向—。省人: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或?者,其,委托的设区的市人】。民政府测绘》行政:主管:部门进行《。登记:     】凡登记的项目—已有适宜测绘航空】摄影成果的测绘【行,政主:管部门应当建—议有关部《门、单位利用已有的!。成果资料 — 第十】。一条 测绘单位】应当:建立测?。绘,航空摄影成果—。质量管理制度严格】执行:国家:规定的?测绘航空摄影技【术规范和《标准保?。证成果资料的质量 ! 第】十二条 测绘【航空摄影项》目完成后应》当按国家《有关规定将成果资】料送军?队有关部门进行军】。事保密审查 — 第】。十三条 使—用财政?资金实施的测绘航空!摄影项目完成后【测绘: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!托法定授权的测绘】成,果,质,量监督检验机构进】。行测绘成《果质量检验;—使用其他《资金实施的》。测绘航空摄影项【目完成后项目出资人!根据需要委》托测绘成《。果质:量,监督检?验机构进行测—绘成果质量检验 !     测绘】航空摄影成》。果未经质量》检验或者检验不【。合格:的不得提供他人使用! ? 第—十四条 》使用财政《资金实施《的,测绘航空摄影项【目由测绘单位向【省人民政府测—绘行政主管部—门汇交成果》资料;使用其他资金!实施:的测绘航空摄影项目!由项目?出资人向省人民政府!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!交成果资料目录 ! 《 , 第:十五条 省—人民政府测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自收到汇《交的测绘航空摄影成!果资料之日起10个!工作日内将其—移,交给测绘成》。。果,保管单位保管并【。定期向社会公布成】果资料目录》,促进?测绘航空《摄影成果《资料的社会化—应用 ? — 第十六《条 测绘成果保】管单位应当依—法建立测绘航空【摄影成果资料的归档!保管:。和保密制度配—备必要的设施、【设备采取有》。效的防护措施—确保成果资料的【。完整和安全》 第!十七条 《 基:础,航空摄影成》。果应当定期》更新城市规》划区的基础航空【摄影成果更》新周期一般不超过】3年其他《地区的基《础航空摄影成—果更新周《。期不超过《5年    !。 ,用,于突发事件预防和】应急:。处置以?。及本省经济社会发展!急需的?基础航空《摄,影,成果应?当及时更新 】 第十八条! 利?。用,涉及国家秘》密的测绘航空摄【影成果开发》生产的产品未经国】务院: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或,。者省人民政府测绘】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进:行保密技术》处理的其秘》密等级不得低—于所用测绘航—空摄影成果的秘密等!级 《 , , : 第十九条 法】人或者其他》组,织、:。个人需要利用—测绘航空《摄影成果资》料中含有属》于国家秘密》的基:础测绘成《果的在利用前应当】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!和,范围报省人》民政:府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批未经审批任何!。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!提供含有《属于国家《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!。的测绘航空摄影成果!资料 》 《 第二十条 — 向境外提供本省行!政区域内《属于:国家秘密的测绘航】空摄影成果的应当按!国家规定的审批【程序:报国务?院测绘行政主—管,部门:或者省人民政府【测绘行政《主管:。部门审批省人民【政府测绘行政主管】部门在审批前—应当征求军队—有关部门《的,意见 — 第二—十一:。条 : 使用?。财政:资,金,。完成的测绘航空摄影!成果用于国家机关】决策和社会公—。。益性事业的》应当无偿提供各级人!民政: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!队,因防灾、减灾—、国防建设等—公共利益的需要【可以无?偿使用测绘》航空:摄影成果《 , :  :   除前款规定外!测绘航空摄影成果依!法实行有偿》使用:制度利用财政资金】。完成的测绘航空摄】影成果有偿使用【取得的?收,入,上缴同级《。财,政实行收支两条【线管理 — 》第二十二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测【绘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加【强对测?绘航空摄影》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!。测绘航空摄影成果提!供、利用《单位的信用档案【并及时向社会公【布,相关信息 》。 第二!十三条 测绘行】政,。主管部?门及其工《作人:。员有下列行为之【一,的依法给予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。追,究刑事责任 —   》  (一)》收到汇交的测绘航】空摄影成果资—料后未按规》定移交的《;     !(二)不依》法办理有关》行政许可《的; 》 ,    (三)对】违反本规定》。。的行:为不及时、》。不依法查处》的,;     !(四)其他玩忽【职守:、,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的行为 【 — 第二十四》条 违《反本规定第十一【条、第十四条和第十!六条规定的依照中华!人民共?和国测绘法、中华人!民,共和国测绘成果管】理条例、基》。础测绘条例等—。有关法?律、法规的规—定予以处罚》     】违反本?规定有?关测绘航《空摄影成果利—用,保密规定的依—照保:密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处理 》 《 第二十五》条 违反本规定】第十条第一款—、第十三《条第二款和第十九】条规定的由测绘【行政: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!。令改正对有违法【所得的处以违—法所:得一倍以上》三倍以下最高—不超过三万元罚款】;对:没有违法所得—的处以五千》元以上一《万元以下罚》款 【 第?二十:六条 《本规定自2012】年1月?1日: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