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》。发河北省城市紫【线管理规定》的通:知,
,各市(含定州—、辛集市)城—乡规划?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!局(建设局)—、,城,管局(城管委、综】合,执法局)石家—庄市园林局
河北!省城市紫线管—。理规定?已经:2018年5月2】8日厅务会议审议】通过现?予印发实施
【河北省?住,房和城?乡建设厅《
2018年5月2!8日
河北【省城市?紫线:管理规定《。
第一章 总 则!
第一条 为了加!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!区、历史建筑及文物!保,护单:。。位周边环境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!华,人民共和国文物保】。护法: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!村保护条例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!城市紫线管理办法】等有:关法:律、法规和规章结】合,本省实际制》定本规定
第【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!市紫线?是指:国家和?省历:史文化?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!区和省人民政府【单独公布的历史文】化,街区的保护范围【。界线以及历史文【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!。人,民政府公布保护【的历:史建筑?的保护范围界线【、,文物:保护:单位:建设控制地带界线 !
,本规定所《称城市?紫,线管理是指划定【。城市紫线和对城市】紫线范围《内,的,建设活动实施的监督!、管理
第三条】 省人民政府—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负—。责全省城《。市紫线管理工作 】
市、县人》民政府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】。区域内的城市紫线】。管理工作《纳入设区的》市城市规划区的【区域由设区的市【人民政府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负【。责城市紫线管理工作!
第四《条,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权了解历史—文化街区、》历,史,建筑及文物保护单】位的紫线范围—及保护规划》对规划的制定和【。实施管?理,提出意见对破坏保护!规划的行为进行【检举
第二章【 城市紫线划定【
:第五条? 国家和省级—。历史:文化名城《的城市紫《。线由:其所在地《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在组织》编制历史《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!划定;其他城市的】城市:紫线:由其人民政府—在组织?编制城市总体规划】时划定
第六条 !划定城市紫线应【当遵循下列要—求 :
(一?)历:史文化街区的保【护范围应当包括【历史建?筑物、构筑物—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!。的核心地段以及为】确保该地《段的风貌、特色【完整性?而必须?进行建设控制的地】区;
(》二,)历史建筑》的保护范围应当包】括历史建筑本—身和必要的风貌【。。协调区?;,
(三《)历史文化街区外文!物保护单位的—紫,线应当?以其建设控制地带界!线为准?划定;
》(四)清晰界定控制!范围附有明确的地】理座标及相应的界址!地,形图
第七—条 保?护规划应当对城市紫!线范围内各类建筑】的,高度、体量》、外观形象及—色彩等提出规划控制!要求:
第三章》 城市紫线管理 】
第八?。条 :在城市?。。紫线内从事各类建设!和活:动应:当符合规划的要求】保护真实的历—史文化?遗存维?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!貌改善、提升基础】设施和公共服务【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!量, ,
对于?不符合要《求的已有建筑应当按!照经批?准的详细《规划:依法有计划地整改 !
第九条 在城市】紫线范围内确—定各类建《设项目?必须先由《市、县人民政府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规!。划进行?。审,查组织专家论—证并:进行公示《。后方可核发选—址意见书或办—理规划?。许可手续
在文物!保护单位的》建设控制地带内进】行工:程建设其建设工程】设计方案应当根【据文物保护单位【。的,级别经相《应的文物《主管部门审查同【意后报本级人民【政,府,城乡:规划:主管部门审批其【中在国家级和省级】文物保护《单位的建设控制【地带内?进行:工程建设其建—设工程设计方案报】省人民政府》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!
第十条 城—市紫线?范围内各类建设的】规划:。审批实行《备案:制度 ?
在省级历史文化名!城内的?历史文化街》区或省人民政—府单独公布的—历史文化街区紫线】范围内进行的各【类工程建设应—当在其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之?日起十?个工作日《内,由作:出许可的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将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决【定报省人民政府城】乡规:划主管部门》备案 ?
第:十一条 《在历:史文化街《区核心保护范围内】不得进行《新建、扩建活动【但是新建、》扩,建必要的基础—设施和?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!
第十二条 在【城市紫?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!动,
:(一)违反规划进】行拆除、开发;
!(二)对历史—文化街区传统—格局和风貌构成【影响的大面》积改:建;
(三)损】坏或者拆毁规划确】定保护的《建筑物、构筑—。物和其他设》施,;,
(四)修—。建破坏历史文化【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!物、构?筑,物和其他设施;【
(?。五,)对规划确定保【护的建筑物、—。构筑物进行》改变原?风貌的维修或者装饰!;
(六)设置】破坏或者影响—风貌的广《。告、标?牌、招贴、建筑小品!;
(七)—占用或者破》坏规划确定保留的园!。林绿地和古树—。。名,木等; 《
(八)违反—法律、法《规,和规:划的其他行为 【
第十三条》 对城市紫线周边的!建设活动市、县人】民,。政府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》应当充分《考虑历史文化街区和!文物保护单位的保】护,要求:不得影响《城市历史《风貌
第四章 】城市紫线《。修,改
第十四条 】城市紫线一经—批准不?得,。擅自修?改有以下《情形之一的组织【划定: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!限和程序修改—城,市,紫线
(一)因修!改城市?总体规划确需—修改的?;
(二)因改】善和加强保护工【作或者?公共利益确需修改的!;
(三)法【律、法?规和:规章规定的需—。要修改的其他情形】
第十《五条 对保》护规划确定》的城:。市紫线进行修—改的:应当:按照下列程》序办理?
(一《)保护规划的组织编!制机关应《当编制城市紫—线修:改专题?报告按照规定—程序向原审批机关】提出经同意后编【制修改方案;—
:(二)保护规划的】组织编制机关应当】组,织专家论证修改方案!并在城市紫线—修改区域内进—行,公,示征:求,社会公众意》。见;
(》。三):保护规划的组—织编制机关应—当将城市紫线—修改方案、》专家和公众的意见】及其采纳情况—一并报送城市城【乡规:划委员会经审议同】意后按照原审批程序!报送:审批
第十—六条 历史文—化街区和《历史建筑已经破【坏不再?具有保护价值的有】关市、?县人民政府》应当向省人》民政府提出专—题报告经《批准后?方可撤?销相关的城市紫线撤!销,国,家历史?文化:名城中的城市紫线】应当经国务院住房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!准
第五章—。 监督检查与—。法律:责任:
第十七条 城】乡规划主管》部,门和市、县人—民政:。府确定?。的城乡规《划执法部门应当【按照各自职》责对城市紫线进【行监督检查
【第十八条 违—反本规定擅自在城市!紫线范围《内审批建设项—目和:批准:建设:的依法对有关—责任人员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《。。。依法追?。究刑事责任 —
第十九条 未【取得建设工程—规,划许可证或者—未按照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!定进行?建设且违反城市紫线!要,求的:。属于无法采取改正】措施消除对规—划实施?影响的情形由城【乡规划主《管,部门:。或,者城市人《民政府?确定的城乡规划【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城》。。乡规划法河北省【城乡规划条例—的规:定责令限期拆除不能!。。拆除的没收实物或】者违法收入并依法予!以罚款
第六章 !附 则
—。第,二十条 历史文化名!镇,、名村中历史—。。建筑:和文物保护单位【的,城,市紫线划定、—管理参照本规—定执行
第二十】一条 本规定自印】发之日?起施行有效期5年】
:规定自印《发之日起施行有效】期,。5年20《12年10月30日!河北省住房和—城乡建?设厅印发的河北省城!市紫:线管理规定(建法〔!2012〕728】号)同时废止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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