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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关于:印发河北《。省城市紫线管理规】定的通?。知 各市(含定州】、辛集市)城乡【规划局、住房和【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!),、城管局(》城管委、综》合执法局)石家庄市!园林局  河—北,省城市紫线》管理规定已经201!8年5月2》8日厅务会议审议】。通过现予《印发实施《  :河北省住房和城【乡建:设厅 2《018年5月28】日   河北省城】市紫线?管理:规定 第一》章 总  则  第!一条 为了》加,强对城市历史文【化街区、历史—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!。周,边环境的保护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!划法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文物保护法历史】文化名城名镇名村】保护条?例河:北省城乡规划条【。例城市?紫线管理办法等有关!法律、法规和规【章结合本省实际【制定本规定 — ,第二条 本规定所】称城市紫线是指国家!和省历史文化名城】。内,的历史文化》街区和省人民政府单!独公布的历史文化街!区的保?护范围界线以—及历史文化街—区外经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!的历史建筑的保护】范围界线、文物保护!单位建设《控制地带界线—  本规定所称城】市紫线管《理是指划定城市紫线!。和对城市紫》线范围内的建—设活动实《施的监督《。、管理  第三【条 省人民政府城】乡规划主管》部门负责《全省城市《紫线管理工作 【 市:、县人?民政府?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的城市紫线管理】工作纳入设区的市城!市规划区的》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!。政府城乡规》划,主,管部门负责城市【紫线管?理工作  第四条】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都有:权了解历史文化街区!、历史?建筑及文物保—护,单位的?紫线:范围及?保护规划对规—。划的制定和实施【管,理提出?意见对破坏保护规】划的:行为进行检举  】第二章? 城市紫线》划定  第》五,条 国家和省—级历史文化名城的】城市紫线由其所在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!。化名城保护》规划时?划定;其他城市【的城市紫线由—其人民政府在组织】编制城市总体规【划时划定  —第六:条 划定城》市紫线应《当遵循下列要—求 :。 (一)《历史文化街》区的:保护范围应当包括】历史建筑物、构【筑物和其风貌环【境所组成的核—心地段以及为—确保该地段的风貌、!特色完?整性而必《须进行建设控制【的地区?;  (二)历史】建,筑的保护《。范围应当《包括历史建筑—本,身和:必要的风貌协调【。区;  (三)历】史文化街《区外文物保护单位的!紫线应当《以其建设控制地【带界线为准划—定;  (四)【清晰界定《控制范围附有明【确的地?理座标及相》应的界址地形—。图  第七条— 保护规划应当对城!市,紫线:范围:内各类建《筑的高度、体—。量、外?观形象及色彩等提出!规划控制《要求  第三章 】城市紫线《管理  第八条 】在城市紫《线内从事各类建设和!活动应当符合规划的!要,求保护真实的历【史文化遗存维护【街区传统格》局和风?貌改善、《提升基础设施和公】共服务?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!量  对于不符合要!求,的已有建筑应当按】照经批准的详—细规划依《法有计划地整改 】 第:九,条 在城市紫线范】。围内确?定各类?建设项目必须先由】市、县人民政府城】乡,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规!划进行审查》组织专家《论证并进《行公示后方》可核:发选址意见书或【办理:规划许可手》续  在文物保【护单:位的建设控制地【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其!建设工程设》计方:案应当根据》文物: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!应的文?物主管部《门审查同《意,后报本级人民—政府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—审批其中在国—家级和?。省级文?物保护单位》的建设控制地—带内:进行工程建设其建设!工程设计方案—报省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审批  第十条! 城市?紫线范围内各类建】设的规划审批实【行备:案制度  在省级历!史文化?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!区或:省,人民:政府单独公布—的历史文化》街区紫线范》。围内进行《的各类工程》建设应当《在其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之日起十】个工作日内由作出许!。可的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将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决定报省人民】政府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备案  第十!一条 在历史文化街!区,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!进行新建、扩建活】动但是?新建、扩建必要的基!础设施和公》共服务设施》除外  第十二条】 ,在城市紫线》内禁:止进行下列》活动  (一)违】反规划进行拆—除、:开发; 《 (二?)对历史文化街【区传统格局》和风貌构成影响的】大面积改《建;:  (三)损坏【或者拆毁《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!物、构筑物和其【他设施;  (四】)修建破坏历史文化!街区传统风》貌的建筑物、构筑】物和其他设施;  !(五)对《。规划确定《保护的建筑物、构】筑物:进行:改变原风貌的维修或!者装饰;  —。(六)设置破坏或者!影响:风貌:。的,广,。告、:标牌、招贴、建【筑小品?;  (七》。)占:用,或者破坏《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!绿地:和古树?名木等?; : (八)违反—法律、法规和—规划的?其他:行为  第》十三条 对城市【紫线周边的》建设活动《市、县人民政府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!充分:考虑历史《文,化街区和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】护要:求不得影响城市历史!风貌  第四—章 :城市紫线修改 【 第十四条 城【市紫线一经》批,准不:得擅自?修改有以下情形之】一,的组织划定机关可以!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!修改城市紫线  】。(一)因修改城市】总体规划确》需修改?的; ? (二?)因改善和加强保】。护工作或《者公共利《益确需修改的—;  (三)—法律、?法规和规章规定【。的,需要修改的其他情形!  第十五条 【对保:护,。规划确定的》。城市紫线进》行修改的应》当,按照下列《。程序办理  (一】)保护规划的组【织编制机关》应当编制城》市紫线修《。改专题报告按照规定!程序向?原审批机关提出经】同意后编制修改【方,案;  《(二)?保护规划的组织编】制机:关应当组织专家论】证,。修,改方案?并,在城:市紫线修改区域内进!行公示征《求社会公众意—见;  (三)保】护规划的组织编制】机关应当《将城市紫线修改方】。案、专家和公众的】意,见及其采纳情况一并!报送城市城乡规划】委,员会经审议同意【后按照原审批程序】。报,送审批?  第十六条 历】史文化街区和历【史建筑?已,经破坏不再具—有保护价值的有【关市、县人民政【府,应当向?省人:民政府提《出专题报《告经批准后方可撤销!。相关的城市紫线撤销!国家历史文化—名城中的城市紫【线,应当经国务院住房城!乡建设主管部—门,批准  《第五章 监》督检查与法律责任】  第十七条 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!、县人民政》府确定的城》乡规划执法部门【应当按照各》。。自职责对城市紫线进!行监督检查  第】十八条 违》反本规?定擅自在城市紫线范!围内审批建设项【目和批准建设的【依法对有关责任人】。员给予行政处分【;,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?  :第十九条 未取得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!者未按照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的规定进行建—设,且违反城市》紫线:要求的属《于无:法采取改正》措施:消除对规划实—施影:响,的情形由《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或:者城市人《民政府确定》的,城乡规划《执法部门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【。国城乡?规,划法河北省》城乡规?划条: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拆!除不:能拆除的没》收实物或者违法【收入并依法》予以罚款  —第六:章 附  》则  ?第二十条 历史文化!名镇、?名村中历史》。建,筑和文?物保护单《位,的城市紫线》划定、管理参照本】规定执?行  ?第二十?一,条 本规定自印发】之,日起施行《有效期?5年  规定—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】有效期?5年2012年10!月30日河北省住房!和城乡建设厅印发】的,河北省?城市:紫线管理规定(【建法〔2012〕7!28号)同时废【止 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