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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关于?印,发,河,北省城市紫线—管,理规定的通知 【各,市(:含定州、《辛集市)城乡规划】局、: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局(建设局)!、城:管局(城管委、综合!执法局)《。石家庄市园林局【  河北省城市【紫线管理规定已经】2018年5月2】。8日:。厅务会?议审议通过现予【印,发实施  河—北省住?房和城乡《建设厅 2》018年《5月28日》。   ?河北省城《市紫线管理》规,定 第一章 总  !则  第一条 为了!加,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!区、:历史建筑及文—物,保护单位周边环境的!保护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法中华—人民共?和国文物保护法历】史文化名城名镇【名村保?护条例?河北省城《乡,规划条例城市紫线管!理,办法:等有关?法律、法规》和规章结《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规定  第二条 本!规定:所称城市紫线是【指国家和省历史文】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!街区和省人民政府单!独公布的历》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!围界线以及历史文】化街区外经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公布保】护的历史建筑—的保护范围界线、文!物保护单位建设【控制地带界线—  本规定所称城】市紫线?管,理是指划《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!。紫线范围内的—建设活动实施的【监,督、:管理  第》三,条 省人《民政府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负责全省城》市紫线?管理工作  —。市、:县人民?政府城?乡,规划主管部门负【责本行政区域内【的,城市紫?线管理工作纳入设区!的市城市规划区的区!域由设区的》市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部》门负责城《市紫线?管理:工作  第四条 】任何:单,位和个人《都有权了解历史文】化街区?、历史建《筑及文物保护—单位的紫线范—围及保护《规划对规划的制【。定和实施管》。理提:出意见对《破坏保护规划的行为!进行检举  第二】章 城市《紫线:划定  第》五条: 国家?和省级历史文—化名城的城市紫线】由其所在地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在【组织编制历史文化】名城保护规划—时划定;《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线!由其人民政府在【组,织,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!划定:  :第六:条 :划定城市紫线应当遵!循下列要求  (一!)历史文化街区【的保护范围》应当包?。括,历史建筑物、构【筑物和其风貌环境】所组成的核心—。地段以及为确保【该地段的风貌—、特色完整性而必须!进,行建设控制的地【区;  (二—)历史建筑的保护范!围应当包《括历史建筑本—。身和必要的》风貌协调区》;  (三)历史文!化,街区外文《。物保护单位的紫线应!当以其建《。。设控:制地带界线为准【划定;  (—四)清晰《界定:控制范围附有明确】的地理座标及相【。应的界址地形—图  第七条 【。保护规划应当对城】市紫:线范围内各类—建筑的高度、—体量:、外观形象及色【。彩等提出《规划控?制要求?  第三章 城【市紫线管理》 , 第八?条 在?城市紫线内从事【各类建?设和活动应当符合】。规划:的要求?保护真实的历史文】化遗存维护街—区传统格局和风【。。貌改善、《提升基础设施和公】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!生活质量  对于】不符合要求的已有】建筑应当按照经【批准的详细规划依法!。有计划地整改 【 第九?条 在?城市紫线《范,围内:确定各类建设项目】必须先由市、县人民!政府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依据规—划进行审查》组,织专家论证》。并进行公示后方可核!。发选址意《见,书或办理规划—许可手续《  在文物保护【。单位的建设控—制地带内进行工程】建设其建设工—程设:计方:案,应当根据文》物保护单《位的级别《经相应的文物主管部!门审查同意后—。报本级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审批其中《在国家级和省级文】物保护单位的建【设控制地带内进【行工程?建设其?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!省人:民政府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审《批  ?第十条 城市紫线范!围内各类建设的规】划审批实《行备案制度  【在,省级历史《文化名?城内的历史文—化街区或省人民【政府单独《公布的历史文化街】区紫线范围内进行】的各类工程建设应当!在其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之《日起:十个:工作日内由》作出许可的》城乡规划《主管部?门将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决定报省》人民政府城》乡规划主《管部门备案  第】十,一条 ?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!保护范围内不—得进行新建》、扩建活动但是新】建、扩建必要的基】础设施和公共服务】设施:除外  第十—二条 在城市紫线内!禁止进行下列活【动  (一)违【反,规划进行拆除—。、,。。开发;  (二)】对历史文化街区【传统格局和风—貌构成影响的大面】积改建;  (三】)损坏或者拆—毁规划确定保护【的建: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!设施;  (四)修!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!传统风?貌的建筑物、构筑物!和其:他设:施; ? (五)对规划确定!保护的建筑物—。、构筑物进行改变】。。。原风貌的《维修或者装饰; 】 (:六)设置《破坏或者影响风【貌的广告《、标牌、招贴、建】筑小品?;  (七)占【用或者破《坏规划确定》保留的园林》。绿地和古树》名木等; 》 ,(八)违反法律、法!规和规划的其他行】为  第十》三条 对城市紫线】周边的建设活动市】、县:人民政?。府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》应当充分考虑历史】文化街区和文—物保护?单,位的:。保护要求不得影响】城市历史风貌 【 ,。第四章 城》市紫:线修改  第十四条! 城市紫线一经【批,准不得擅自修—改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】组织划?定机关可以依—照,法定权限和程序【修改城市《紫线  (》一,)因修改城市总体规!划确需修《改,的,;,  (二《)因:改善和加强保护工作!或者:公共利益确需—修,。改的;  (—三):法律、法规》和规章规定的需【要修改?的其他?情形  第》十五条 对保—护规划确定的城【市紫线进行修改的应!当按照下列程序【办理  (一)【保护:规,划的组织《编制机关应当—编制城市紫线修改】专题报?。告按:照规定程序向原审】批机关提出经同意后!编制:修改方案;》  (二)保—护规划的组》。织编制机关》应当:组织:专家论证修改方【案,并在城市紫线修改区!域内进行公示—征求社会公》众意见; 》 (三)保护规划】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!将城市紫线修改方】案、专家《和公众的意见及其采!纳情况一并报送城】市城乡?规划委员会经审议同!意后按照原审—批程序报《送审批  第十六条!。。 历史文化》街,区和历史建筑已经破!坏不再具有保—护价值的有关市、县!人,民政府应当向—。省人民政府提出专题!报,告经批准后方可撤】销相关?的城市紫线撤销国家!历史文?化名城中的》城市:紫线应当经国—务院住房城乡建【设主管部门批—准  第五》章 监督检查与法】律责任  第十七】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和市、县》人民政府确》定的城?乡规划执法部门应当!按照各自职责—对城:市紫线进行监督检】查,  第十八条— 违反本规定擅自在!城市紫线《范围内审批建设【。项目和批准建设【的依法对有》。关责任人《员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  第十九条 【。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或者》未按照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的规【。定进行建设且违【反城:市紫线要《求,的属于无法采—取改:正措施消《。除对规划实》施影:响的情形由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或者城【市,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!规,划执法?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城乡规》划法河北《。省城乡规划条—例,的规定责令限期【拆除不?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!者,违法收入《并依法予《以罚款 《 第六章《 附  则  第二!十条 历史》文化名镇、名村【中历史建《筑和文?物保护单位》的城市?。紫线划定、管理【参照本?规定执行 》 第二十一》条 :本规定自印发之日】起施行有效期5年】  规定自印发【之日起施行有效期】5年2012年1】0月30日河北【省住房和《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河!北省:城市紫?。。线,管理规定(建法【〔2012〕72】8号)同时废止【 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