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关于印发河》北省:城市绿线管理—规定的通知
各市(!含定州、辛》集市)城乡》规,划局、住房和—城,乡,建,设局(建设局)、城!管局(城管委、【综合执法局》)石家庄市园林局】
河北省城市【绿线管理规定已经】201?8年5月28日厅务!会议审议通过现【予印:发实施
河—北省: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厅
?2018年5月28!日
?
河北省城市绿线】。管理规定
第一章】 总 则》
第一条 为【了建立并严格—实,施城市绿线》管理制度加强—城市生态环境建设】和城市?绿地保护创造良好】的人居环境促进可】。持续发展依据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城:乡规划法《河北:省绿化?条例河北省城—乡规划?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!法河北省城市园【林绿化管《理办法?等有:关法律、法规和【规章结合本省实际】制定本规定
第二!。条 本规定所—称城市绿线是—指城:市规划?确定的城市》公园绿?地、生产绿地—、防护?绿地:、附属绿地和—其他绿地的控制界线! ,
第三条 城市绿】线的划定《和管理适用》。本规定
第—四条 ?省人:。民政:。府住房和城乡—建设主管部门负【责全省城市》绿,。线,的规划?管理工作《
城?市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—、园林绿化主管部】门按照职责分工【负责:本行政区域内—城市绿线的管理【工作纳?。入设区的市》。。城市规划区的—区域由设区的—市,。人民: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、:园林绿化主》管部门?负责城市绿》线的管理工作
第!五条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都有》保护城市绿地、服从!城市绿线《管理的义务有监督】城市绿?线管理?、对违反城》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!检举的权利
第】二章 ?城市:绿线划定 》。
第六条 城市【绿线:应当在城《市总体规划、城市绿!。地,系统规划《、控:。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!。性详细规《。划中划定并按照【规,定,程序履行报批手续】依法批准后的城市绿!线,应当通过规划展【馆,、,新闻:媒,体、信息网站等向社!。会公布接受群众【。。监,督
?第七条 《划定城市绿线—。应当遵循下》列原则
(—一)与同阶段城市】规划内容和深—度保持?一致; 《
(二)《体现城市《绿地的生态》性、系统性和功能性!;
(《三)充分《考虑:城市应急避》险和生?态安全需要;
】。(四)?清,晰界定控制范围【;
(五)符合】国家有关技》。术标准?、规范
第八条 !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应!当确定城《市绿地的《发展:目标、空间布局和】规划总量明确—对城市生态环—境质量、居民休【。闲游:憩、城市景》观和:生物:多样性保护有—直接影响的绿地【的范:围确定城市综—合公园、生产—绿地:、防护绿地 —
制定城市》绿地系统规划应【当明:确城市绿地用地【布,局,。和各:类绿地面积建设目】标,。提出城市各》类绿地的控》制原则划定城—市综合?。。公园:、专类公园、—防护绿?地、风景林地、生】产绿地、绿廊—绿道:等主:要绿地及重要生【态敏感区域》的绿线
制定控】制性详细规划应【当依据上《位规划深化》各类:绿地的用地布局并提!出不同类型绿地【的界线、规定—绿地率控《制指:标和:绿化用地界线—。的坐标
制—定修建性详细—规划应?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!划明确各类用地附】属绿:地的绿地布局划定配!建绿地的界线和【坐标
第》三章: 城市绿线管理【 ,
第九?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!当组织园林绿化主】管部门和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!市绿地系统》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!规划
城市绿地系!统规划应当经—本级人?民政:府批准设区的市、】县级:人民政府应将中心城!区,绿线范围内已建成】的绿地确认为永久】性绿:地,设立界碑或界牌【报本级人《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!案并向社会公布【
第十《条 在城市绿—线范围?。内不得建设与城市】园林绿化无关的【建筑:经批准后《可建设绿地、建【筑小品?、绿地管理用房以】及恢复建设的历史文!化景点等有关设施 !
第十一条 城【市公园绿《地周边新建建—设项:目应当与城市绿【线范围内《绿地景?观相协?调禁止建《设超过城市规—划要求高度的建筑】 ,
,第十二条 园林绿】化工程?。设计方案应当经园林!绿化主管部门审【核,同意工程建设项目的!附,属绿化?工程设?计,方案按照建设程序】审,批时应当有园林绿】化,主管部门参加审查】 ,
建设项目配套的园!林,绿,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!。程同步设计、同【步施工、同》步验收
》第十三条 城—市绿线范围内的城】市园林绿化工—程必须按《。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!工工程竣工》验收前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进行规划—条件核实对经核实符!合规划条件的出具规!划条件?核实证明
城【市园林绿化》工程竣工后园林【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!织或参与竣工验【收对未取《得,规划条件核》实证明或《竣工验收不》合格的城市》人民:政府有关《部门不?予办理竣工验收【备案手续
第【十四条 园林绿化主!管部:门应当对城市绿【线范围内现》有各类绿地》登记造?。册确:定绿地?产权单位和日常【维护管?理单位 《
第十五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占用《绿线范围内的园林绿!化用:地因城市《建设或?其他特?殊需要临《时,占,用绿线范围内—园林绿化用地—的应当经园林绿化主!管,部,门审:核同意后《办理有关手续
第!十六条 任何单【位,和个人不得擅自【砍伐树木、破坏植被!和绿化设《施,不得在?城市绿地范围内进】行拦河截《溪、取土《采石、设《置垃圾堆场、—堆放杂物、排放污水!、,以及其他破坏生【态环境的活动
】第十七条《。 对于城市绿—。。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!要求的建《筑物、?构筑物及其它设施】。应,当依法取期迁出或者!拆除迁出前》要及:时整改
第十八条!。 城市人民政府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、】园林绿化主管—部门:应当加强配合将划】定的城市绿线纳入有!。关信息系统
第】四章 城市绿线修】改
第十九—条 城市绿线一经批!准不得擅自修改有】。下列情形之》一,的组织划定》机关应当依照规定】程,序进行修改 —。
(一)因不—适应城市《发展与城市绿地建】设需求的;
【(二)因上位规【划修改确《需,修改的?;
(三)因重大!建设项?目对:控,制区域的功》能与布?局产生重大影响【确,需修改的;》
(四《。)法律、法》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!修改的其他情形 】
,城市绿线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!划确定的城》市绿地?结构和?布局的应当依照规定!先修改城市》总,体规划 《
第二十条 —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!确定的城《市绿线进《。行修改的由园林绿】化主管部门》会同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组织】论证就调整的必【要性向省人民政府】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提《出专题报告经审查】同意后?方可进行修改—修改后的城市绿【。。地系统规《。。。划按照原审批程【序报批?
第二《十一条 对控制性】详,细,规划确定的城市绿】线进行修《改的应?当按:照以下程序办理【
(一《)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会同园林绿化!等有:关,主管部门组织—编制城市绿线修改专!题报告按照》规定程序向原审【批,机关提出经同意后编!制修改方案》;
(二)城乡规!划,主管:部门应当组织专【家论证修改》方案并在城市绿线】修改区域内》进行公示征求—社会公众《意见;
》(三)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应当将—城,市绿线修改》。方案、?专家和?公众的意见及其采纳!情况一?并报城市《城乡规?划委员会经审议【同意后?报本级人民政府【审批
第二—十二条 《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确!定的城?市绿线进《行修改的城》乡规划?主管部门应当将修】建性详细规划、【建设工程设计方【案的总平《面图的修改原—因、修改草案予以】公示并采《取听:证会、座谈》会等形式听取利害】关系人的意》见公示?时间不得少于十日因!修改修建性详细【规划、?建,设工程设计》方案的总平面—图给利害关》系人:合法权益造成损【失的应当依法给予】补偿
第》五章: 监:督检查与法律责任】
第二十》。三,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、:园林:绿化主管部门、城】市,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!管理执法部门按照】职责分工《。定期组?织对城市《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!监督检查并向同【级人民政府和上级】行政主管部门—报告
第二十四】条 城市《人民政?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!有下列?行为之?一的由?监察机关或者—上级部门依法追究责!任 :
(一)未按—。规定:程序划定、》审批:、修改城市绿线的】;
?(二)?未,按照规定听》取利害关系》人和:社会公众《意见的;
(【三)违反本规定【批准在城《市绿线范围内进【行建设的;》
(?。四):。。发现违反城市绿线】要求的行《为而不予查处或【者接到举《报后不依法》处理的
第二【十五条 未取得【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或者》未按照?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的》规定进行建设且擅自!改变城市绿线—内土地用途、占用】和破坏城市绿地【等违反城《市,绿线要求的》属于无法采》取改:。正措施消除》。对规划实施影—响,的情形由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、园—林绿化主管部门、】城市人?民政府确定的城市】。管理执法部门—。依照中?华,人民共和《国城乡规《划法河北省城乡规】划条例城市绿—化条例?河北省绿化条例河北!。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!办法的有关规定予】以处:罚
第六章 附】 则
第二【十六条 县人民政】府所在地镇的绿【线管理按照本规定】执行;其他镇的绿线!管理参照本规定【执行
《第二十七条 设【区的市人民政府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会同园林绿化主【管部门应当按照本】规定制?定实施细则
第】二,十八条 本规定【自,印发之日《起施行有效》期5年2012年1!0月30日河北省】住房:和城乡建设厅印【发的河?。北省:城市绿线管理规定(!冀,建法:。〔2012》〕,727?号):同,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