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河北省城】市蓝线管理规定的】通,。。知
各市(含定【州、辛集市)—城乡规划局、住房和!城乡建设局(建设】局)、城管局(城】管委、综合》执,法局)石《家庄市园林局
河!北省城市蓝线—管理规定已》经,2018年》5月28日厅务会议!审议通过现予印发】实施
河》北,。省住房?和城乡建设厅
2】。018?。年5月28日
】
河北省城市蓝线!管理规定
第一章】 总: 则?
:。。第一条 为了加强】对,城市:水系的保护与管理】。保障城市安全—改善:城市人?居环境促进城市【健康:、协调?和可持续发》展根据中华人—民共:和国: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!乡规划条例》城市蓝线管》理办法?等有关法律、—法规和规章结合【本省实际制定本规】定,。
第二《条 本规定》所,称城市蓝线是指城】市规划确定的河、湖!、库、?渠和湿地等地表水】体,保护和控制的用地】界线
第三—条 省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负责全?。省城市蓝线的规【划管理工作
城】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域》内城市蓝线的—规划管理工作纳【入设区的市城市【规划区的《区域由设区》的市人民政府城【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!城市蓝线的规—划管理工作
【第四条 城市蓝线】划定和规《划管: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!。
,纳入城市《绿地内的《景观类河湖》、水系的《规划管理《应当遵守《城市绿?线,管理的有关规定【。
第五条 —任何:单位和个人》都有服从《城市蓝线管理的【义务有监督》城市蓝线管理对【违,反城市?蓝线管理《行为进?行检举的权利 【
,第二章 城》。。市蓝线划定 —
,第六:条 划定《城市蓝?线应当遵循下列【原则
(一)统筹!考,虑城市水系的—整体性?、协:调性、安《全性:。和功能?性;
(》。二)保?持城市水系的自然形!态;
《(三)?改,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!境保障?城市水系安全—;,
(四)清—晰界定控制》范围;
(五)】符合国家有关技【术标:准、规范
第七条! 制定?城市总体《规划应当确定城市】规划:区内城市蓝线的用】地位:置和范围明确—城市蓝线范围内的保!护和控?制要求?
制定控制性详】细规划应《当依:据城: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!市蓝:线,规定城市蓝线范【围内的控制指—标和要求并明确【保护线和控制—线的坐标 》
制定修建性—详细规划《、,建设工程设计方案】应当依据控制性【详细:。规划具体《落实城?市蓝线用地界线提出!。城市蓝?线,保护控制原则或者】方案:。并标明城市蓝—线的坐标和相应【的界址地形图 【。
,第八条 城市蓝线管!理范围?包括城市《水,体的保护《范围:以及因?水系整?。。治、生态绿》化、滨?水景观利用等需【要而划定的规划【控制区?。。
城市《蓝线应当《包括保护线和控制】线保护线为保护范围!。的界线(实线)控制!线为规?划控制区的界线(虚!线,。。), ,
第九条 有需要】。的城市可以单—独编制城《市蓝线规划城市【蓝,线规划应当征—求公众意见并组【织专:家论证后报同级人民!政府主管部门—审,查同意?
城市蓝线一经】批准必须向》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!督
?。第三章 城市蓝线】管理
第十条 在!城市蓝线的保—护范围?内应:当,严格:保护水资源禁止开发!建设活动《 ,
第:十一条? ,在城市?蓝,线规划控制区内不】得,进行其他《工程建设确需—进行建?。设的:不得影?响城市?防,洪抢险、《除,涝排水、引洪畅通】、水环境保护以【。及水系景观等并依】法向城市人民政府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【。申,请,办理有关规》划许可涉及》其他行政审批事【项的还应《当依:照有关法律、法【规和规章办理—其他相关手》续
第《十二条 对城市蓝线!范围内不符合规划】要求的?已有建筑应当依法整!改或者拆《除
第十三条【。 在:。。城市蓝线内》未经许可不》得进行?挖,沙取土等改变地形】。地貌的活《动 :
第十四《条 :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》应,当,将划定的城市蓝线纳!入数字?规划管理系》统加强对城市蓝【线,。的监:控
第四章— 城市蓝线修改 】
第十五条 城市】蓝线:一经批准不得—擅自修改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组织划定】机关:应当:依照法定权限和程】序进行修改 —
(一)因城市【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!变化等原因》确需修改的;— ,
(二)《因省级以上重大工程!建设确需《修改的;
(三】)法律、法》规和:规章规?定,的需要?修改的其他情—形,
第十六条 对控!。制,性详:。细规划确定的城市蓝!线进行修改的应当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!
(一)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】组织:编,制城市蓝线》修改专题报告按照规!定,程序向?原审批机关提—出经同意后编制【修,改方案; 》
(二?)城:乡,规划主管部门应当】组织专家论证修【改方:案并征求社会—公众意?见;
《(三)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应当将】城市蓝线修改方案、!专家和公众的—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一!并报:城,市城乡规划》委员会经审》议同意后报本级人】民,政府审批
—第十七条 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应—当自城市蓝线—修改方案批准—之日:起二:十个工作日内—在,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!布城市蓝线》修改方案、生—效时间和查》询方式并更》新数字规划》管理系统
第【五章 监督检查与法!律责任 《
第十?八条 城乡规—划,主管部门、》城市人?民政府确定的城乡】规划执法部门应当对!城市蓝?线的管理情》况进行监督》检查
第十—九条 未取得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或【。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!。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!建设且违《反城市蓝线》要求的属于》无,法采取改《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!。施影:响的情形《由,城乡:规划主管《部,门或者?城市人民《政,府,确定:的,。。城乡规划执》法部门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城乡—规划法?河北省城乡规划【条例的规定责令【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!没,收实:物或者违《法收入并依法予【以罚款 《
第二十条》。 城:乡规划主《管部:门、城市人民政府确!定的城乡规划—。执法部?门作出责令停止建】设、限期拆除违【法建设工程的决【定后当事人不停止】建设或者《逾,期,不拆除的有关主管】部门应当报告—本级人民政府
】第六章 附 【则
第二十一条 !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!的蓝线管理按照本规!定执行;其他镇【的蓝线管理参照本规!定执行
第二【十二条 设区市【的市:。人,民政:府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应当》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!细则 》
第二?十三:条 本规定自—印发之日起施行有】效期5?年2012》。年10月30日【河北省住房和—城,乡建设厅印发的河】北省城市蓝》线管理?规定(建法》〔2012〕73】0号)?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