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关于印发河北省【城,市蓝线管理规定【的通知 各市(含】。定州、辛《集市)城乡规划局、!住房和城乡建—。设局(建设局—)、城?管局:。(城管委、综合【执法局)石》家庄市园林局  】河北省城市蓝线【管,理规定已经20【18年5月》28日厅务会议【审议通过《现予印?发,实施:  河北省住房和】城乡:建设厅 2018】年5月2《8日    河北】省城市?蓝线管理规》定, 第一章 》总  则  第一条! 为:了加:强对城市水系—的保护与《管理保障城市安全】改善城市人》居环境促进》城市健康、》协调:和可持续《发展根?据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城乡规划法河【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!市蓝线管理》办法:等有关法律》、法规和规章—结合本省实际制定】本规定?  第二条 本规】定所称城市》蓝线是指城》市规:划,确,定的:河、:湖、:库、渠和湿地等【。地表水体保》护和控制的用地【界线:  第三条》 ,省人民政府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!。全省:城市蓝线的规划管理!。工作  城市人【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城市【。蓝线的规《划管理?工,作纳入设区的市城市!规划区的区》域由设区的市人【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部《门负责城市蓝线【。的规:划管理工作 — 第四条《 城市?蓝线划?定和规划管理应当遵!守本规定  纳【入城:市绿地内的景观【类河湖、水系的【规划管理《应当遵守《城市绿?线管理的有》关规定  第—五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都》有服从城《市蓝线管理的义务】有监督城市蓝线管】理对违反城市—蓝线管理行为—进行检?。举的权利  第【二章 城市蓝线划】定,  第六条 划【定城市蓝线》应当遵循下列原则】 , (一)统筹考虑】城市水系的整体【性,、协调性《、安全?性和功能性;—  (二)保持城】市水系的自》。然形态;  (三)!改善城市生态—和人居环境保障城】。市水系安全》。;  (四)清晰界!定控制范围》;  ?(五)符合国家有关!技,术标:准、规范  —第七条 制定城市】总体规?划应当确定》城市规?划区内?城市蓝线的》用地位置《和范围明确城市蓝】线范围内的保护和控!制要求  制定【控制性详细规划应】当依据城市》总体规划划定—的城市蓝线规—定城:市,蓝线:范围内的控制指标和!要求并明确保护【线和控制线的坐标】  制定修建性【详细规划、建设工程!设计方案应当依据控!制性详细规划具【体落实?城市蓝线用》地界线提出城市【蓝线保护控制原则或!者方案并标》明城市?蓝线的坐标和—相应的界址地形【图  第八条 城市!蓝线:管理范围包括城市水!体的保护范围以【及因水系整治、生】。态绿:化、滨?。水景:观利用等需要而划定!的规划控制区  城!市蓝线应当包括保护!线和控制《线保护线为保护范】围的界线《(实线)控制线【为规划控《。制区的界线(虚线)!  第?九条 ?有需要的城市可以】单独编制城市蓝线规!划城市蓝《线规划应当征求【公众意见并组织专家!论证后报同级人民】政府主管部门审查】同意  城》市蓝:线一经批准必—须,向,社会公布接》受公众监《督  第三章— 城市蓝《线管:理 : 第十条 在城【市蓝线的《保护范围内应当【严格保护《水资源禁止开发建设!。活动  第十一【条 在城市蓝线规】划控制区内不—得进:行,。其他工?程建设确需进—行建设?的不得影响城—市防洪?抢险、除涝排水、引!洪畅通?、,。水环境保《护以及水《系景观等并》依法向城市人民政府!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申请办】理有关规划许可【涉及其他行政审批】事项的还《应当依照有关法【律、:法规:和规章办理其他【相关:手续  第十二条 !对城市蓝线》范围内不《。符合规?划要求的已有建筑应!当,依,法整改或者》拆除 ? ,第十三?条 在城《市蓝线内未经许可】不得进行挖沙取土等!改,变地形地貌的—活,动,  :第十: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:应当将划定》的城市蓝线》纳,入数字规划管理系统!加强对城市蓝线的监!控 : 第四章 》城市蓝线修改  第!十五条 城市蓝线】一经批准不》得擅自修《改有下?。列情形之一的组织】划定机关应当依照法!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修!改,  (一)因城市】发展:和城市布局结构变】化,等原因确需修改的】。;  (《二)因省级以上重大!工程建设确需修改的!;  ?。。(,三)法律、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!要修改的其他情形 ! 第十?六条 对控制性详细!规划确定《的城:市蓝线进行修改的应!当按:照以下程序办理  !。(一)?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会同【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编!制城市蓝线》修改专题报告按照规!定程:序向原审批机关【提出:经同意后编制修改方!案;  《(二)城乡规划主管!部,。门应当组织专—家论证修《改方案并征求社【。。会公众意见;  (!三)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应当】将城市蓝线修—。改方案、专》家和公?众的意见及其采【纳情况一并报城市城!乡规划委员》会经审议同意后【报,本级人民政》府审批?  第十七条 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应当自城《市蓝:线修改方《案批准?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!。内在当?地主要新闻媒体公】布,。城市蓝线修改方案、!生效时间和查询方】式并:更新:数字规划管理系统 ! 第五章《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!任 :。 第十八条》 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、城【市人民政府确定【的城乡?规划:执法:部门:应,当对城市蓝》线的管理情况进行】监督检查  第十】九条 未取得—建设工?程规:划许:可证:或者:未按照建设工程【。规划许可证的规定】进,。行建设且《违反城市蓝线要求的!属于无法采取—改正措施《消除对规《划实施影响的情【形由城乡规》划主:管部:门或者?城市:人民:政府确?定的城乡规划执【法部门依《照,中,华人民共和国城【乡规划法河北省城】乡,规划条?例的规?定,责令:限期拆除《。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!或者违法收入并【依法:予,以罚:款 : 第二?十条 城《乡规:划主管部门、城市】人民政府确定的【城乡规划执法部【门作出责令停止【建设、限《期拆除违法建—设工:程的决定后当—事人不停止》建设或?者,逾期不拆除的有关主!管部门应当》报告本级人民政【府,  第六章 —附 :。 则  第二十一条! 县人民政府所【在,地镇的蓝线管理【按照本?规定执行;其他镇的!蓝线管理《参照本规定执行 】 第二十二条 【设区市的市人民政府!。城,。乡规划主管部门应】当按照本规定制定】实施细则 》   第二十—三条 ?本规定?。自印发?之日起施行》。有效期5年20【12年10月—30日河北省住房和!城乡建?。设厅印发《。的,河北省城市》蓝线管理规定(建法!〔2:012〕《730号)同—时,。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