鹰潭市!公园:管理规定
!鹰府发〔《2008〕1号【
《 鹰潭市人》民政府?关于印?发鹰潭市公》园管理规定的通【。知
各县(—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市龙虎山风》景旅游?区管委会鹰潭—工,业园区管《委会市政府》各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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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现《将鹰潭市《公园管理规定—印发给你们》请结合实际认真遵】照执:行
二《〇,〇八年?一月十三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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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】 : 则
第一条 】 为:。了加:强公园规《。划、建?设和管理《。满足人民物质—和,文化生?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!城,市绿化条例》、江西省城市—绿化管理办》法及其?他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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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】本市城市规划—。区内公园的规划建设!、保护?和管理?适用本规定》
? 本规定所!称公:园是指向社》会开放?供,公众:。游览、?观赏、休憩开展【科普文体及健身等活!动有较完《善的设施及良好的】生态环境的》城市:公共绿地及专门地域!包,括综合类公园、动物!园、植物《园、游乐园、专项】主,题公园、街》旁游园以及园林绿化!主管部门《依法公?布的:其它公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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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条 市、县】。(市)?园,林绿化行政主—。管部门负责本行【政区域内《的公园行政管—理工作有关行—政,管理部门按》照各:自职:责配合做《好,本辖区公园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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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条 市—、县(市)人民【政府应当将公园建】。设纳入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计》划并在经《费上保障公园的建】设、维护和管理
! 鼓【励,国,(,境)内外投资者投资!建设:经营:管理公园《或者以捐赠、认养】、有偿命名等形【式参与公园建设【
【 第五条 任何】单位:和个人都有》保护公园的义务【对违反本规
! 定的—行为有权劝阻、检】。举和控告
】 对在—公园:建设、保护和管理工!作中作出《显著成绩的单位【。和,个人:市、:县,(市)人民政—府或其园林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《应当给予表彰、奖励!
第二《。章 ?规划和?。建,设
第六条 【 公园的总体规划由!园林绿?化行政主管》部门组织编制经【同级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审查同》意报同?级人民?政府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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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 公园的》规划和建设必须【符,。合城市总体规划及】城,市绿地系统规划【并,按照:建,设,部公园设计规—范等标准进》。行规划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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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八条 公【园的规划、》建设:应当突出公园的特】色特性充分利用原有!。地形、地貌、水【体、植被和历史文化!遗址等自《然、人文资源—合理配置植物种群提!高文化内《涵和园林艺术水平】
第!九条: :新,建,、扩:建或改建公园绿化】用地比例应》当符合国家有关规】定
— , 现有公园【。的绿化用地》比例未?达到国家规定的不】得新建、《扩建各类建筑物、构!筑物或其《他设:施并逐?步调整达到》国家规定《
— 第十条 — 公园的规划和建】设,项目的?设计、施工应当委托!具有相应资质—的,单位: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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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十一条? 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及园林绿化行政【。主管部门《对公园周《边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建筑物、构筑物或!者,。其他设施应当加以】控制使其《高度、?。造型、体量、色彩等!与公园景观相协【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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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二条? 公园建设项目】竣工后建设单—位应当依法》组织:验,收验收合格》方可交付使》用,
第三《章 保护和管理】
第十三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?。占用公园用》地和改变公园—用,地性质?不得破坏公园的地】形、地貌、水体和】植被不得建设和【公园无关《的各种建《(构)筑物》及临时设施确需占用!或改变土地、—设施使用性质的必须!按照有关程序报请】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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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条 公园【经营管理单位—应当加强对公园【内树木、花坛、绿】篱、草地《、水体和通道—、亭、?榭、坐椅《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!保护环境,设施良】好对公园内古树名】木、文物古迹—以及珍稀《、濒:危,。。动植物?必须重点保》护和管?理设置相应》的,保护: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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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五条 ? ,公园经营管理单位应!当在:公园内设置》游园示意图》、服务指示牌—、游客须《。知,、警示?牌等公共信息标识标!识上的文《字、图示应》当规范
! :第十六条 公【园经营管《理单位应当加强公园!内安全管理落实防范!。。措施:保障游客《安全
! 公园内设》置的游乐设施—应当符?合国家有《关规定和技术、安全!标准并经质量—技术监?督,等有:。关部门检《验合格方《可,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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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十七条《 , 公园经营管理【。单位应当加》强公园内环境卫【生管理落实环—。境卫生责任制度【保持公园环境整【洁和水?体清洁
【 禁》止向公?园或者在公园内排放!废水、废《气和倾?倒固体废物
! 公园内噪】声排放?不得超过环境保护部!。门规定的标》。准
】 第:十八条 《 在公园举》办宣传、展览、表】演等公共活动—。应当征得公园—经营管理单位同【意重大活动应由【公园经营管理—。单位报经市政府【批准并依法办理相】关审批手续
! 举办活动不!得损坏公园绿化【、景观?环,境和各种设施不得】。影响游客《游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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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【 除老《、幼、病、残者代步!用的非机动车外【其他车辆《未经公园《管理单位同意不得】进入:公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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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— :游客应?当文:明,游园:爱,护公园绿化和—其他设施遵守—公园管理规定和社会!公德禁止以下行【为
【 (一)随地吐】痰、便溺或者乱【丢瓜皮果壳》。、烟蒂、口香糖、纸!屑、塑料袋、—快餐盒等废弃—物;
! (二)攀爬—。树木采摘《花朵、果实》或者损毁草坪植【。被;
】 (三)攀爬、】移动、涂改或—者,损坏护栏、亭、廊、!雕塑、坐凳》、灯:具、音响《。设备、绿化喷—灌用具、垃圾—箱、标牌及其—它公园设施;—。。
: ? (四)《晾晒衣物堆放杂物躺!。占凳椅露宿》乞,讨,遛宠物?;
》 : (五)燃—放烟花爆《竹焚烧树枝、树叶和!其他物品或》者营火、烧烤 【
(】六)擅自摆》。摊设点杂《耍卖:。艺非法兜《。售物:品及其它《经营性?活动;
【 (七)算命!、酗酒、《赌博:。、色情活动及—打架斗殴等暴力行】为; 《
(【。八)在指定》的区域外游泳—、垂钓、《滑冰、踢球;—
— :(九)乱贴、—乱画、乱挂、—乱投各类广告和宣传!品;
】 (十)》法律、法《规禁止的其它行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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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》一条 公园—经营管理人员应【当,佩戴服务证上岗热】情服务、《文明管理发现—公园内有违反—本,条例行为《的应:当及时劝阻、制止报!告有:关,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!理
第四》章 法律》责任
第二十二】条 有下列行【为之一?的由园林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或》其委托的单位责【令停止侵害、—赔偿损失并可处【以10元至100】元的罚?款
? 》 (一)攀、摘树】枝、:。花果剥树皮、—在,树上刻划《等损坏树木的行为;!。
: (二】)损坏护树桩—架踩踏绿篱、花坛】。和封闭?管,理的草坪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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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三)其他损坏公园绿!地和:园林设施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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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二十三《条 : 未经批准擅自砍伐!、移植和非正常修】剪,公园树?。。木的由?。园林绿?化主:管,部门:或,其委托的单位—。责令停止侵》害、:。赔,偿损失并《可处赔偿额2倍以】下的:罚款;擅自》砍,伐、迁移古》树名木致《使古树名木受到损】伤或者死《亡的可?处赔偿额3倍以下】的罚款;应当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!依照: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!管理处罚法》的,有关规定处罚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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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四条》 擅自改变公园绿!。化用地性质或者擅自!占用:公园绿化用地的由园!林绿:化行政主部门或其】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!退还公园用地恢【复原状赔偿损—失并可处以》。。每平方?米20元至10【0元:。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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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五条: 对不服从公园】管理单位管理的【商业服务《摊点由园林》绿化:。行政:主,管部门或其委托的】单位给予警告—可处以1《0元至?100元的》罚款;情节严重的】取消其设点批文并】可提:请工商行政管—理部门吊销营业执】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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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六条 》未,经,同意擅自在公园内】开设:商业、服务》摊点的以及流动【叫卖的由园林绿化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】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!。期迁出?或者拆除可处2【0元:至200元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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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。十七条 在—。公,园进:行,算命、占《卜,等封建迷信》活动的由园》林绿化行政主—管,部门或?其委托的《单,位责:令,停止:或予以取《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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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八条 有下【列行为之《。一的由园林绿化【行政主管《部门:或其:委,托的单位责》令纠正违法行—为采取?补救措施并处以罚】款
— , (?一)随地吐》痰、便溺《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!烟头等废弃物品处5!元罚款;《。
(!二):在公:园建筑物、设施【以及树木上涂—写、刻画或》未,经批准悬《。挂张贴?宣传品的处25元】罚款
第—五,章 ?附 :。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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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【 本规定所称公园经!营管:。理单位包括公园业主!或者受公园业主委】托经营?、管:理公园的法人组【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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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条 市政【府就特定公园—管理:作出专门《规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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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一条 【本,规定施行中的具【体问题由园林绿化主!管部门予以解释 】 第三十—。二条 本规—定自印发《之日起?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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