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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鹰潭市公园管理规定! 》鹰府发〔2008】〕1:号 《。 鹰潭市人民【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!公园管理《规定的?通知 《各县(市、区)【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!景,旅游:区管委会鹰》潭工业?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!。部门: : , ,    《现将鹰潭市公园【管理规定印》发给你们《请结合?。实际认?真遵照执行 【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三!日 第》一章 总 — : 则 第一—。条 为《了加强公园规划、建!设和管理满足人【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!需要根?据国务?院城市绿化条例【、江西省城市—绿化管理办法及其】他,有关法律《、,法规的规《定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本规?定 : — 第二?条 本市城市规】划区内?公园的规《划建设、保》护和管理适用本规定!  》   本《规定所称公园是指】。向社会开放供—公众游览《、,观赏:、休憩开展科普文】体及健身等》活动有较《完善的设施及良好的!生态环境的城市公共!绿地:及专门?地域包括综合类公园!、动物园、植物园】、游乐园《、专项主题公园【、街旁游园以及园】林绿化?主管部门依法公布的!其它:公园 — 第》三条 ? 市、县(市)【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!门负:责本行政《区域内?的公园行政管—理工作有关行政管理!。部门:按照各自职》责配合做《好本:。辖区:公园管理 【 第四条】 市、县(—市)人民政》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!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计划并《在经费上保障公园的!建设、?维护和管《。理     !鼓励国(境)—内外投资者投—资建设经营》管理公园或者—以,捐赠:、认养、有》偿命:名等形式参与—公园:建设 ! 第五?条 : 任何单位和个【。人都有保护公园的义!。务对违反本规 【  《   定的》行为有?权劝阻、检》举,和控告 》  ?   对在公—园建设、保护—和管理工作中—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!和个人市、县(【市)人民政府—或其园林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应当给?予表彰、奖励 第!二章: 规划《和建设 》第六条? :公园的总体规划【由园林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组织》编制经同级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查:同意报?同,级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实施 《 第七条! 公园的》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!城市总体《规划及城市》绿,地系统规划》。并按:照建设部《公园设计规》范等标准进行规划】和建:设 】 第八条 》 ,公园的规划、建设应!当突出公园的特色】特性充分利用原有】地形、地貌、水【体、植被和》历史文化《遗址等自《然、:人文资源合理配置】植物种群提》高文化内涵和园林艺!术水平 — 第九【条, 新?建、扩建《或改建公园绿化【用地比例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】。规定  】   现有公园的绿!化用地比例未达到】国家规定的不得新】建、扩建各类建【筑物、?构筑:物或其他设施并逐】步调整达到国—家规定 】 第十》条 公园的规【划和建设项目的设计!、施工应当委—托具:有相应资《质的单?位,实施 ! 第十一《条, 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及园林—。绿,化行政主管部门对】公园周?边,新,。。建、改建、扩建【。建筑物、《构筑:。。。。物,或,者其他设施》应当加以控》制使其高度、造型、!体量、色彩等与公园!景观:相协调 【。 第十二条】 公园建设项目竣!工,后建设单位应—当依法组织》验收验?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! , 第三?章 保护和管【理 第十三—条 任何单位和】。个,人不得擅自占用【公园用地和改—变公园用地性质【不得破坏公园的【地形、地貌、—水体和植《被不得?建,设和公园《无关的?。各种建(构)筑物】及临时?设施确需占》用或:改变土地、设—。施使用性质的必须按!照,有关程?序报:请批:准 !第十四条《 :公园经营管理—单位应当《加,强对公园内树木【、花:坛、绿?篱,。。、草地、水体和通】道、亭、榭、坐椅等!设施:的管:理和维护保》护环:境,设施良好—对公园内古树—名木、文《物古迹以及珍稀【、濒危动植》物必须重点保护【。和管理设《置相应的保护设施】 — 第十五条 【 公园经营管理【单位应当在公园【内设置游园示意【图、服务指示牌、】游客须知、》警示牌等公共—信息标?识标识上《。的文字、图示应当规!范 : 《 , 第十六条 公!园经营管理单位应当!加强公园内安全【管理:落实防范措施保【障游客?安全 《     公【园内设?置的游乐设施应当】符合国家有关规【定和技术、》安全标准并经质【量,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!检验合格方》可使用 》。 ?。 第十》七条 公园—经营管?理单位?应,当加:强公:园内环境卫生管理落!实环境卫生责任【制度保持公》园环境?整洁和水《体清:洁 ?     禁止】向公园或者》在公园内排放废水、!废气和倾倒固体【废物 —    公》园内:噪声排放不得超过环!境保护?部门规定的标准 !。 : 第十八条】 在公《园举办?宣传、展览、表演等!公共活动《应当征得公园经营管!理单位同意重大活】动应由?公园经营管理—单位:报经市政府》批准并?。依法办理《。相关审批《。手续  【   举办》活动:不得损?坏公园?绿化、?景观环?境和各种设》施不得影响游客【游园 ? 【第十九条 除老】、幼、病、》残者代?步用的?非机动?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公!园管理单《位同意不得进入公】园 》 第二十条】 , 游客?应当文明游》园爱护公园绿化和】其他设施遵守—公园管理规定—。和社会公德》禁止以下行为 【 :     》(一)随地吐痰【、便溺或者乱丢瓜皮!果壳、烟蒂、—口香糖、《纸屑、塑料袋、【快餐盒等废弃物; !  《 ,。  (?二)攀爬树木—采摘花朵、》果,实或者损毁》草,坪植被;  !  :。 ,(三)攀爬、移动、!涂改:或者损坏护栏、亭、!廊、:雕塑、坐凳、—灯,具、音响设备、【绿化喷灌《用具、垃圾箱、【标牌及其它公园【设施;?     (四)!。晾,晒衣:。物堆放杂物躺—占凳椅露宿乞—讨遛宠物; !    (五—。。)燃放烟花爆—竹焚烧树《枝、树叶《和其他物品》或者营火、烧烤 】 ?   ? (六)擅》自摆摊设点杂—耍卖艺非法兜售物】品及其它经》营性活动; — :  :   (七)算命】、酗酒、赌博—。、色情?活动及打架斗殴等暴!力行为;《   —  (八《)在指定的区域【外游泳?、垂钓、滑》冰、踢球《;    】 (九)乱》贴、乱画《、乱:挂、:乱投各?类,广告和宣传品; !    》 (十)《法律、法规禁止的】。其它:行为 ? , ,。 》 第二《十一条 《 公园经营管理人】员应当佩戴服务证上!岗热:情服务、文明管理发!现公园内有违—反本条例行为—的应当及时劝—阻、制止报》告有关?行政:主管部门依法—。处理 第四章 !法律责?任 第《二十二条 有【下,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园林》绿,化行政主《管部门?或其委托的单位【责令停?止侵害、赔偿损失】并可处以10元至1!。00元的罚》款 ?    》 (一?)攀:、摘树枝、花果剥树!皮,、在树上刻划—等损坏树木的行为;! ?    《 (二)损》坏护树桩架踩—踏绿篱、花坛和【封闭管理的》草坪; 》  ?   (三)其【他损坏公园绿地【和,园林设施的行为 ! 第二】十三条?。 未经批》准擅自砍伐、移植和!非正:常修剪公园树木的由!园林绿化《主管:部门或其委托的单】位,责令停止侵害、【赔偿损失并》。可,处赔偿额2倍以下】的罚款;擅自砍伐】、迁移古《。树名木致使古树名】木受到损伤或者【死亡的可处》赔偿额3《倍以下的罚款—;应当给予治安管】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】有关规定处罚;【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》究,刑事责任 【 , 第二十【。四条 《擅自改变公园绿化】用地性?质或者擅自占用【公,园,绿化用地的由—园林绿化《行政主?部门或其委托的单】。位责令限期退—还公园用《地恢复原状赔偿【损失并可《处以每?平方米20元—至1:0,0元:的罚款 】 第《二十五条 对【。不服从公园管理【。单位管理的商业【服务摊点由园林绿】化行政?。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!单位给予《警告可?处,以10?。元,至10?0元的罚款;情【节严重的取消—其设点批文并可提请!。工商行?。政管理部门吊销营】业执照 【 《第二十六条 未经!同意擅自在公园内】开,设商业、《服务摊点《的以及流动叫卖的由!园林绿化《行,。政,主管: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!。位责令限《期迁出或者拆除【。可处2?0元至200元罚】款 》 ? 第二?十七条? 在公《园进:行算命?、占卜等封》建迷信活动》的由园?林绿化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或其委托的—单,。位责令停止或—予以取缔 【 第二十八!条, 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》由园林绿化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!托的单位责令纠正违!法行为?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!罚款   】  (?一)随地吐痰、【便,溺,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!烟头等废弃物品处5!元罚:款;: 《 ,   (二)—在公园建《筑物、设施以及树木!。上涂写、刻画或未经!批准悬挂《。张贴宣?传品的处25元罚款! 第《。五章 附 则 ! 第二?十九条 本—规定所称公园经【营管理单位包括公】园业主或者受公【园业主?。委托经营《、管理?。公园的法人》组织 ?。 第】三十条? :市政府就特定公园】管,理作出专《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! 》 第三》十,一条 本》规定:施行中的具》体问题由园》。林绿化主管部门予】以解释 — 第三?十二条 《 本规定自印发【之日起?施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