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 鹰潭《市公园管理规定【
鹰府发〔!2,008〕1》号
鹰潭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!鹰潭市公园管—理规定的通》知
?各县(?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市龙虎山风景—旅,游区管委会鹰潭【。工业园?区管委会市》政,府各:部门
— 《现将鹰潭市公园管理!规,定印发?给你们?请结合?。实际认真遵》照执行
二〇〇八!。年一月十《三日 ?
第一章 总】 则
第】一条 ? 为了加强公园规】划,、,建设和管理满足【人民物质和文化【生活的需要根据国】务院城市《绿化条例、江—西省城市绿》化管理办法及—其他有关法律、法】。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!。际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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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二条 《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!公园的规划建设、】保护和管理适用本】规定
】 , 本规定《所称公园是指向社】。会开放供公》众游:览、观赏、休憩开】展科普文体》及健身等活动有较】完善的?设施及?良,好的:生态环境《的城市公《共绿地及专》门地域包括综合【。类公园?、动物园、植—物园、游乐园、【专项主题公》园、街?旁,游园以及《园,林绿化主管部门【依法:。公布的?其它公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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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三条: 市、县(市)园!林绿: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公园行政管理工作】有关行?政管理部门按—。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!本辖区公园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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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】市、县(市》)人民政府应当将公!园建设纳入国民【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计划并在经—费上保障公园的建设!、维护和《管,理,
— , 鼓励国(境—)内外投资者—投资建设《经营管理公》园或者以捐》赠、认养《、有偿命《名等形式《参与公园建设
】 ,
第五条 ! 任何单《位,和个人都有》保护公园的义务对违!反,本规
! 定的行为有权劝阻!、检举和控告—
》 对在公—园建设、保护—和管理工作》中作出显著》成绩的单位和个人】市、县(市》)人民政《府或其园林绿化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!。予表彰、奖励
】第,二章: , 规:划,和建设?
第六条 【公,园的总体规划—由园林绿化》行政主?管部门组织编制【经同级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审查—同意报同《级人民政府》批,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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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条 《公园:的规划和建》设,必须符合城》。。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绿!地系统规划并按【。。照建设部公园设【计规范等《标准进行规划和【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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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。八条 ? 公园的规划、建】设应当突出公园的】特色:特性充分利用原有】地形、地貌、水体、!。植被和?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!、人文资源合理配】置植物种群提高文】化内涵?和园林艺术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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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九条》 新建、》扩建或改建公—园,绿化用地比例—应,当,符合国家《。。有关规定 》
【 现有公园的绿化】用地比例未达到国家!规定的?不得新建、扩建各】类建筑?物、构筑物》或其他设施并逐【步调整达到国家规】定
!第十:条 公《园的规划和》建,设,项,目,。的设计、《。施工应当委托具【有相应资质的单【位实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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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。十一条? , 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及《园,林绿化行政主管【部门对公《园周:边新建、《改建、扩建建筑物、!构筑物或《。。者其他?设施应当《加,以控:制使其?高,度,。、造型、《。体量、色彩等与公园!景观相?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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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 公园建设项目竣】。工后建设单》位应当依法组织【验收验收合》格方可交付使用【
第?三,章 保护和—管,理
第十》三,条 任何单位【。和个人不得擅自占】用公园用地和—改,变公园用地性—。质不得破《坏公园的地形、【地貌:、水体和植》被不得建设和公园无!关的各种建(构)】筑物及临时设—施确需占用或改变土!。地、设施使用性质的!。必须按照有关程【。序报请批准》
【 第十四条 — 公:园经营管理单位应当!加强:对公园内树木、花】坛、绿?篱、草地、水体【和,通道、亭、榭、坐】。椅等设施的管理【和维:护保护?。环,境,设施良好对【公园内古树名木、】文物:古迹以?及珍:稀、:濒危动植物》必须重点《保护和管理》设置相应的保护设】施
!第十五条 公【园经:营管:理单位应当》在公园内《设置游园《示意图、服》务指示牌、游客须知!、警示牌《等公共信息标—识标识上的文字【、图示应当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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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六条 公园—经营管理单位—应当加强公》园内安全《管理落实防》范措:施保障游客安—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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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】园内设置的游乐设】施,应当:符合国家《有关规定和技—术、安?全标准并《。经质量技术监督【等有关?部门检验《合格方可使用
!
》第十七条《 公园经营管理单!位应:当加强公园内—环境:卫生管理落实—环境卫生《责任制度保持—公园环境《整洁和水体清洁
! 禁止向!公园或者《在公园内排放—废水、废气》和倾倒固体废物【。
公!园内噪?声,排放不得超过—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!标准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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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!在公园举办宣传【、,展览、表演》等公共?活动应当征得公园经!营管理单《位同意重《大活动应由公园经】营,管理:单位报经市》政府: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!审批手续
!。 举办活动不】得损:坏公园?绿化:、景:。。观环境和各种设施】不得影响游客—。游园
【
第十九条 !除老:、幼、?病、残者代步—用的非机动车外其他!车辆未经公园管理单!位同意不得进入公】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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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条 《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!护公:园绿化和其》他设施遵守》公园管理《规定和社会公—德禁止以下》行为:
: (一】。)随地吐《痰,、便溺或者乱丢【瓜皮果壳、烟—。蒂、口香糖、纸屑】、,塑料袋、快餐盒等】废弃物;
【 ? (二)攀爬树】木采摘?花,朵、果实《或,者损毁草《坪植被;《
? 》(三)?攀爬:、移动?、涂改或者》损坏护栏、亭、廊、!。雕塑、坐凳、灯具】、音响设备、—绿化喷灌用具、【垃圾箱、《标牌及其《它公园设施;—
《 , (四)晾晒衣【物堆放杂物》躺,占凳椅露宿乞—讨遛宠物;
! (五)燃放!烟,花爆竹焚烧树枝【、树叶和其他物【品或者营火、烧【烤,。
】(六)擅《。自摆摊?设,。点杂耍卖艺非法兜售!物品及其它经—营性活动《;
】。 (七)算》命、酗酒、赌博【、色情活动及—打架:斗,殴等暴?力行为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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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【)在指?定,的区域?外游泳、垂钓、滑冰!。、踢球;
】 (》九)乱?贴、乱画《、乱挂、乱投—各类广告《和宣传品; —
《 (十)法律】、,法规禁?止的其它行为—
《 :
? 第二十一条 【 公园经营管理【人员应当佩戴服【务证上岗热情服务、!文明管理《发现公园内》有违反本条例行为】的应当?及时劝阻、制—。止报告?有关行?政主管部《门依法处《理
第四章—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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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:二条 有》下列行为之》一的:由园林绿化行政【主管部?门或其委《托,的单位责令停止侵】害、赔偿损》失并可处以10元至!100元《的罚款
】 : (一)攀、摘树枝!。、花果剥树皮—、在树上《刻划等损《坏树木的行》为;
《。 , (—二)损坏《护树:桩,架踩:。踏绿:篱、花坛《和封:闭管理的草》坪,。;
】 ,(三)其他》损坏公园绿地和园林!设施的行为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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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! 未经批准擅自】砍伐、移植和非【正常修剪公》园树木的由》园,林绿化主《管部门?。或其委?托的单位责令—停止侵害、》赔偿损失并可处赔】偿额:2倍以?下的罚款;擅自砍】伐、迁移古树名木】致使古树名》木受:到,损,伤或者死亡的—可,处赔偿额3倍—以下的罚款;应当给!予治安管理处罚【的依:照,中华人民共和国治】安,管理处罚《法的有关规定处罚;!构成犯罪《。。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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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!条 擅自改变【。公园绿化用地性【质或者擅自占—用,。公园绿化用地—。的由园?林绿化行政主部【门或其委《托的单?位责令限期退还【公园用地《恢复:原状赔偿损失并可】处以:每平方?米20元至10【0,元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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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五条 对不】服从公?园管理单位》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!由园林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或其委托【。的单位给予警告可】处以:。10元至100元的!罚款;情节严重的取!消其设点批文并【可提:请工商行《政管理部门》吊销营业执》。照
!第二十六条 未经!同意擅?自在公园《内开设商业、—服务摊点的》以及流?动叫卖的由园林绿化!行政主管部门—或者其委托的—单位责令限期迁【出或者拆除可处【20元至20—0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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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七条 !在,公园进?。行算:命,、占卜等封建迷信活!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《或其委托的》单位责令《停止或?予以取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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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八条 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《园林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或其委托【的单位责令纠正【违,法行为采取补—救措施并《处以罚款《
【。 (一)随》地吐痰、便溺、乱丢!。果皮、纸《。屑、烟头《等废弃?物品:处5元罚款》;
】 ,。(二)在《公园:建筑物、设施以及】。。树木上涂写、刻画】或未经批准悬挂张贴!宣,传,品的处25》元罚:款
第五—章,。 附 则
第!二十九条 本规定!所称公园经》营管理单位包—括公园业主》或者受公园业—主委托经营、—。管理公园的法—人组:织
】 第三十《条 市《。政,府,就特:定公园管理作出专门!规定的从其规定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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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一条 本规定】施,行中的具体问—题由园林绿》化主管部《门予以解释》 第三十二】。条 本规定自【印发之日《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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