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鹰【潭市公园管理规定】 : , 鹰府《发〔2008〕【1号 ? 鹰潭市人】民政府关《于印发鹰《潭市公园《管理:。规定的通知 各】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》府市龙虎山风—景旅游区管委会【鹰潭工业园》区管委会市政府【各部门 —  :   现将》鹰潭市公园管理【规定印发《给,你们请结《。合实际认真遵—照执行 二—〇〇八年一》月十三日 【第,。一,。章 ?总 《 则 第一条 】 为了加强》公园规划《、建设?和管:理满足人《民物质和《文化:生活:的需要根据》国务:院城市绿化条例【、江西省城市—绿化管理办法及其】他有关?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结合本?市实际制《定本:规定 《 第【二条: :本市:城,市规划区内公园【的规划建设、保护】和管理适用本规【定,。    【 本规定《所称:公,园是指向社会开放】。供公众?游览、?观赏、休憩开展科普!。文体及?健身: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!施及良好的生态环】境的城市公共绿地】及专门地域包括综】。合类公园、动—物园、植《物园:、游乐园、专项【主题公园、街—旁游园以及园林【绿化主管部门依法】公布的其它公园【 — :第,三,条 市、》县(市)园林—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,负,责本行政区域内的】公园行政管理工【作有关行政》管理部门《。按照各?自职责配《合做好本辖区公园管!理 《 , , 第《四条: 市?、县(?市)人?民政府应当将公【园,建设:纳入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?。计划并在经费—上保障公《园的建设《、维:护和管理 【  :  : 鼓励国《(境)内《外投资者投》资,建设经营管理公【园或者以捐赠、认养!、,有偿命?名等形式参》与公园建设 — , 第五】条 任何单位【和,个人都有保》护公园的义务对【违反:本规 ?     定的!行为有权劝阻、【检举和控告 【     对【在公园建《设、保护和》管理:工作中作出显著成】绩的单位和个人市】。、,。县(市)人民政【府或其园林》绿,化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应当给予表彰、【奖励 第二—章 ?规划和建《设 ?第六:。条 : 公园的《总,。体规划由园》林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,组织编制经同—级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!查同意报同级人【民政府批《准后实施《 【。 第七条 公园的!规划和建设必须符】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!市,。绿地:系统规划《并按照建设部公园设!计规范等标》准进行规划和—。建,设 】 ,第八条 公园的规!划、建设应当突出】公园的特色》特性充分《利用原有地形、【地貌、水体》、植被和历史文化遗!址等自然《、人:文资:。源合理配置植物种群!提高文化《内涵和园林艺术水平! 】第九条 新建、】扩建或改建公园【绿化:用地比?例应当符合国家【有关规定 —  《   现有》公园:的绿:化用地比例未达【到国家规定的不【得新建、扩》建各类建筑》物、构?筑物或其他》设施并逐步调—整达到?国家规定 》 :。 ,。 第十条【 ,。 公园的规》划和建设项目—的设计、施工—。。应当委托具有相应】资质的单位》实,施 【 第十一条 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及园林绿化行政主】。管部门对《公园周边《新建:、改建?、扩:建建筑物、构筑物或!者其他设施应当【加以控?制使其高度、造型】、体量、色彩等与】公园景观相协调【 ? 第—十二条 公园建】设项目竣工后建【设单位应当依法【组织验收验收—合格方可交付使【用 第三》章, 保护和管—。理 第十三条 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,擅,自占用公园用地和改!变公:园用地性《质不得破坏公园的】地形、地《貌、水体和植被不】得建设和公园无【关的:。各种建(构)筑【物及临时设施确【需占用或改变土地】、设施使用性质【的必须按照有关【程序报?请批准 【 第十—四条 公园经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】强对公园内树木【、花坛、《绿篱、草地、水体和!通道、亭、榭、坐】椅等设?。施的:管,理和维护保护环【境,设施《良好对公《园内古树名》木、文?物古:迹,以及珍稀、濒危动植!物必须重点》保护和管理设置相应!。的保护设《施 !第十五条 》 公园?经营管理单位应【当在公园内设置游园!。示意图、服务指示】牌、游客须知、警示!牌等公共信息标【识标识上的文字【、图示应当规范 ! ? ,。 第?十六条 公—。园经营管《理,单位应当加强公【园,内安全管理落—。实防范措施保障【游客安全 — ,    《 公园内设》置的游乐设施—应当符合国家有【关规定和技术、安】全标准并经质量【技术监督等有—关部: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! , , , 第十七】条 ?公园:经营:管理单?位应当加强公园内环!境卫生管理》。落实环境《卫生:责任制度保持公园】环境整洁《和水体清洁 !。    禁止向公】园或:者在:公园内?排放废水、》废气和倾倒》固,体废物 【    公》园内:噪声:。排放不得超过环境】保,护部门规定的标【准 】 ,第十:八条 《在公园举办宣传、】展览、表演》等公共活动应当征】得公园经营》管理单位同意重大】活动:。应由:公园经营管理—单位报经市政府【批,准并依法办理相【关,审批手续 】    举办活动】不得损坏公园绿化、!景观环境《和各种设施不得影响!游客游园 — —第十九条 》。 ,除老、幼、病、【。残者代步用的非机动!车外其?他,车辆未?经公园?管理单位同意—不,得进入公园 — 第二!十,条 游客》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!园绿化和其他设【施遵守?。公园管理《规定:和社会公《。德禁止以《下行为 》 ,  :。  : (一?)随地吐痰、便溺】或者乱丢《瓜皮果壳、》烟蒂、口香糖、纸屑!、塑料袋、快餐【盒等废?。弃物; 》     (二】)攀爬树木采摘花】朵、果实或者损毁草!坪植被;  !   ?。。(,三):攀爬、移动、—涂改或?者损坏护栏、亭、廊!、雕塑、坐凳—、灯具、音》响设备、绿》化喷:灌用:具、垃圾箱、—标,牌及其?它公园设施》;     (】四,。),。晾晒衣物堆放杂【物躺占凳椅露—。。宿乞讨?遛,宠物;  】  : (五)《燃放:烟花爆竹焚》烧树枝?、,树叶和其他物品或者!营火、?烧烤 ?     (】六)擅自摆》摊设点杂耍卖艺【非法:兜售物品及其—它经:营性活动; !   ? (七)算命—、,酗酒:、赌博、色情活【。。动及打架斗殴—等暴力行为; 】     (【八):在指定?的区域?。外,游泳、?垂,。钓、滑冰《。、踢:球; —    (九)乱贴!、乱画、《乱挂:、乱投各类广告和宣!传,品;    ! (十)法律—、法规?禁止的其它行为 ! ? 《 第二十一条 【 公园经营管理【人员应当《佩戴:服务证上岗热情服】务,、,文明管理《发现公园内》有违反本条例—行为的应当及—时劝阻、制止报告】有关行政主》。管部门?依法处理 第【四章: 法律责》任, , ,第二十二条 — 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由园林绿【化行政主管部—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!令停止侵害、赔偿】损失并可处以10】。。元至10《0元的罚款 】     (一)攀!、摘树枝、花果剥】树皮、在树上—刻划等?损坏树木的行为【。; :     (二!)损:坏护树桩架踩—踏绿篱、花坛和【。封闭:管理的草坪》;  —   (三)其他损!坏公园绿地和园【林设:施的行?为 】 第二十三条 【 未:经批准?。。擅自砍伐、移植【和非正常修》剪公园树木的由园林!绿化主?管部:门或其委《托的单位《责令:停止侵害、赔偿【损失并可处赔偿额2!倍以下的罚款;【擅自砍?。伐、迁移古树名木致!使,古树:名,木受到损伤或者死】亡的可处赔》偿额3倍以下的罚款!;应当给予治—安管理处《罚,的依照?中华人民共和国治】安,管理处罚法的有【关规定处罚;—构成犯罪的》。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》 第—二十:。四条 擅》自改变?公园绿化用地—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公!园,绿化:用地的由园林绿【化行政主《部门或其委》托的单位责令限期退!还公园用地恢—复原状赔偿损失【并可:处以:每平方米20—元至100元—的罚款? 【 ,第二十五《条 : 对不服《从公园管理》单位管理《的,商业服务摊点—由园林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或其—委托的单位给予【警告:可,处以10元至1【00元的罚款;【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设!点批文并可提—请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吊销营业》执照 ! 第二十《六条 未经—同意擅自在公园内】开设商业、服务摊点!的以及流动》叫卖的?由园:林绿化?行政主管部》门或者其《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!迁出或者《拆除可?处20元至200】元罚款 《 第】二十七条 在【公,园进行算命、占卜】等封:建迷信活动的由园】林绿化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或,其委托的单位责【令停止?或予以取缔 【 第二】十八条 有下列行!为之:一的由园林》绿化行政主管部【。门或其委《托的单?位责令纠正》违法行为采》取补救?措施并处以罚款 】 , ,     (一【),随地:吐痰、便溺、—乱丢果?皮、纸屑、烟头等废!弃物品?处5:元罚款; 】 ,   (二》。)在:公,园建筑物、设施以及!树,木上涂写、刻画【或,未经:批准悬挂张贴—宣传品的《处25?元罚:款 第五章 !附, 则? 第二十九条 !本规定所《称公园经营管理单位!包括公?园业主或《者受:公园业主委托—。。经营:、管:理公园的《法人组织《 ? ? 第三十》条, ,。 市政府就特定【公园管理作出专门】规定的?从其规?定 《 第【三,十一条 本—规定施行中》的具体问题由园【林绿化主《管部门予以解释 ! 第?三十二条《 本规定自印发之!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