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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章 — 出售管《理
》。第四十?七,条 公共租》赁住房按照“先【租后售、租售并举】、自愿购买、—。有限产权、规—范管理”的》原,则,实行租售并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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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八条 已承》租公共租《赁住房和廉租住【房的城市中低收【入家庭可自愿申请购!买其承租的公共【租赁住房和廉租【住房有限产权具体】办法由市人民政府】另,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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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《九条: 公共租赁住房【和廉租住房有限产权!原则上?按住房建安成本价格!出售具体《价格由住房保障部】门会:同有关?部门确定经市人民】政府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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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条 购买公!共租赁?住房和廉租》住房:。为,有限产?权可以继承、抵【押,不得进?行出租、转让、【赠与等市《场交易如购》买人因经济和住【房条件变化超—出当地规定标准【或因:特殊原因需》。要出让的由市政【府按原销《售价格?加同期?城镇居?民银行存款利息【回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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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一条 购房!人购买公共租—赁住:房和廉租住》房有限产权可一次】。。性付清?全部:房款也可分期—付款一次性付清【房款的停止缴交租金!分期付款的》按未付款面》积继:续缴纳租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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