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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鹰潭市城】市规划区土地储备】试,行办:法 文号鹰!潭,市人民政《。府令第27号 】颁布日期2001】。-11-30 2!001年11月1】2,日市政府第4—。8,次常委?会会:议通过现予》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!行 二0》0一:年十一月三十日 】 第一章 总则 ! 第一条 为—加强对土《地市场的宏观调控】,盘活土《地存量,优化土地】资,源配置和合》理利用土地,促【进土地资《产的保?值增值,根据有关】法律、法《规和:国务:院关于加强国有【土地资产管理的【通,知、省政府关于【进一步加《强土地?市场建设的通—知,等政策?规定,结合本市【实际:,制定本办法— 第二《条 本市城市—规划区范围内土【地储:备,适?用本办法 》 第三?条 本?办法所?称土地储备是指【土地储备机构—依据本办 》。法规定,将需—盘活的土地》通,过收回、《收购、置换、征【用等方式收 归【国有后予以》储存,并通过前期】开,发利用工《作,实现土地资【产保 值增值,有】效配置土地资源【的行为 第四条】 市土地行》政主:管部门是《。。本市:土,地储备工作的主【管 部门,其下设】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!负,。责土地?储,备工作 第五条 !月湖区政府、市计划!。、,建设(规划)—、房管、经贸、【 财政等行政管理】部门应按各自职【责,做好《土地储备的相关【工作 第》。六条 储备土地【的利用和管理,应】当纳:入,。国民经济《及社会 发展—计划 第七条【 市规划区内房【。地产开发、商业、】金融、旅游、—娱乐 等经营—性项:目建设用地,须从储!备的土地中供应 】 第二章 土—地,储备: 第八条 —下列土地《应当进?行储备:  ! , (一《)无主土地;— :。   (二)征用!后用于房地产开【发等经营性项目建】设用地;  【  (三》。)土地使《用期:限已满被《依法收回的土—地;    (!四)被依法收—回的荒芜《、闲置的国有—土地; 《    (五)】。依法没?收的违法《用地;?    (【。。六):因单位拆《迁、解散、撤销、】破产等原因》调整出?原划拨的土地; !。   (七)【以出让方《式取:得土地使用》权后无力继续开【发而又不具备转让条!件的:土,地,;    — (八)因城市建】设规划调整及旧【城改造?。需要:调整的城市》存量:土地;    】 (九)因产业结构!调,整,需,要,“退二进三,返城】进郊:”的企事业单位原划!拨的土地; —    》(十:)土地二级市—场交易中《。转让价?格比标?定地价低20%以上!、由政府优》先购买的《土地;   (】十一)其他需要进】行储备的《土地 第》九条 土地储备实行!预报:制度凡符合本办法】规定应储备》的国有土地,用地单!位及其主管部—。门应提前报告市土地!储备机构 第十条! 市土地储备—机构应根据产—业结构调《整及城市规划、 】市区土地市场供求和!资金运作等实—际情:况,制?订土地?储备计划, 经【市土:地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查并报市政府】批准后执《行, 第十一条 【政府优先《购买和依法没收、收!。回的土地及征用【后, 用于?。房地产开《发等经营性》项,目建设用地,由市】土地行?政主管?部门 ?交付市?土地储备机构—进行储备  — :。其他按本办法规【定需要收购后—进行储备的》土地,按《照本办?法 :。第十二条规》。定,的程序办理 第】十,二条 土地收购的】一般程序 —    (【一)申请市》规划区范围凡—符合本办法规定应储!备的:国有土地,土地使】用权:人应持有关资—。料向:市土地储备机构提】出申请   【 (二)权属核查!。市土地储备机构对申!请人提供《的土地及地上—。建筑物的权》属、类别《、范围?、,面积和用途等情况进!行实地调查》 和审核  【  (《。三)征询意见市土】地储备机构根据申请!人提:出的申请和查—核情况,向市规划部!。门征询意见 —    》(四)费用测算【市土地储备机—构根据查核和—征询意?见结果,《会同有关部门进【行,土地、房产》收购:补偿费用的》测算评估;》实行土?。 地置换的》,要进行相》应的土地费》用测算    】 (五)方》案报批市《土地:储备机构根据—土地权属查核—、,收购: 费用测算的结【果,提出土地收【购的具体《方案,经市土—地行政主管 部【门审核后,》报市政府审批  !  (六)签【订合:同收购方《案,批准后,由市土地】储备机构与土 地使!用权人签订国—。有土地使用权—收购:合同  》  (七)—。收,购,。补偿:市土地储《备机构根据国—有土地使用权收 】购合同约《定的金额、期—限和方?式,向土地使用权】人,支付土地收》 购补?偿费用;实行—土地置换的,进【行土地?置换的差《价结算口   】 (八)权属【变更市土地储—备机构根据国有土】。地使用权收 —购合同?约定支付收购定【金后,土地》使,用权人与《市土地储备机构 】共同向市土地行政主!管,部门、房产行政主管!。部,门申请办理权—属变更登记手续【  : :。(九)交付土地【根据合同约》定,的期限和方式,原土!地使用 权》。人向市?土地储备机构—。交付被?收购:的土地和地上建筑】物;被收购 的【土地一经交付,即纳!入土地储《备 ?。第十三条《 土地使用权人申】请土地收购必—须,提供下列资料—:    !(一)土地收购申】请书;?    (【二,)营业执《照;:    (三)!法人资格证明书; ! , ,  (四)授【权委托书;   ! , (五)房屋所【有,。权合法?凭证;?    (六)!。土,地使用权合》法,凭证; 《。    (—七)土地平面图;】    》 (八?)主管?部门意见;》   (九)其他!。需要提交的》资料: 第十四》条 国有土地使用】权收购合同应包括】以下内容: !   ? ,(一)?收,购土地的位置、【面积、用途和权属依!据;    (!二)土?地收购补偿》费用及其支付方式】和期限?;  《  ?(,三)交付土地—的期限和方式; 】  : (:四):双,方约定的其他权【利义务;《  ?  (五)—通八达违约责任【;   》(六)纠纷的处【理 第十五条 收!购以出让方》式取得的《土地使用权,—原国:有土地使用》权出让合《同自国有土地—使用权收购合同生效!之日起 解除 【 第十六《条 出?让土地的《。收购:补偿:费包括土地开发【成本及原土地使用权!人已支付的土地出让!金,:但应扣除原土地使】用权人已《 实际使用土地【。期间:应付出的出》让金部分 第【十,七条 划拨土地的】收购补偿费可通【过以下方式确—定: ? :  :。  (一)由具】有,土地:。评估资质的机构依据!市政府确定的土地】基准地价和》国家有关规定—。评估    】(二)按征地成本加!实际开发费确定【。   《(三:)按国有土地—使用权收购合—同约定的土地招标】、拍:卖所得比例确定 】以土地置换》方式进行储备的【,按前款《规定的?方式分别确定—置换土地收购补偿】费,由?市土地储备机构【与原:。。土,地使:。用权人结《算,差价 《第三章 储备土地】开发利用 第十八!条 市?土地储?备机构可以对储【备的土地通过以【下,方 式?进行土地前期开发】:  —  (一)—地上建筑物、—。。附着物拆迁》;    (二!)场地?平整;  》。 (三)基—础设施建设 第】十九条 《储,备土地的使》用,须经市政府【批准经?批准后, 市土地储!备机构可以将土地】使用权单独或连【同地上建筑》物出租、 抵押、临!。。时改:变用途或采取其【他方式加以利用 】 第二十条 储备】土地的前期》开发、利用由市【。土地储?。备机构负 责组织】实,施 第二十—一,条 :。储备土地《前,期开发利用中涉及】土地使用权》单 独或《连同地上《建筑物出租、—抵押、临《时改变用途及地上】建筑物及 附着物】拆迁的,市土—地储备机《构应依法到有关【部门办?理审批或登》 记:手续 第四—章 储备机构—资金管理 》 第二十二条 储】备土:地资金运作接受【。市财政、审计部门】的审 核与监督【。 第?二十三条 土地【储备资金主要—用于下列用途,不得!挪作他 用: 】    》 ,(一)土地储备补偿!费用;?    》 (二)建筑物【拆迁安?置补偿费用》;    — (三)储》备土地?前期开发费用;  !。 (四)储备土地!的管:理等:其他费用 第二十!四条 市《土地储备机》构进行土《。地征、收、购—、开发?所需的启动资金【,通过储备的土【。。地抵押贷款筹措【,或由?政,府列入预算 第】二十五条 储备土】地经市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出让后,土地 !。出让:金全额上缴市财政】   市土地储备!机构进行土地收购用!于土地补偿》性支出?。和开发 性支出,经!市财:政核定后,作为出让!金成本列支 第】。五章 法律责任 】 第二十六》条 土地符合储备】条件、?土地使?。用权人未《申请进行 土地【储备而擅自转让土地!使用权及其地上【建,筑物、附着物—的,有 关》部门不得为其—办理审批和》登,记手续 《 第二十七条 【市土地储《。备,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!。支付土?地收 购补偿费的,!原土地使《。用,。权人有权解除收【购,合同,市土地储备】机 构已支付给原土!。地,使用:权人的定金》不予退还 第【二十八条《 原土地使用权【人未按本《办,法,规定交付《土地及 地上建【筑物的?,或在交《付土地的同时,擅】自处理其地上建【筑物的, 市土地】储备机构《有权要求《原土地使《用权人改正并继【续履行合同 原土地!使用权人逾期不履行!的,由市《土地储备《机构依?法申请强制 执行】。,并可?要求原土地使用【权,人赔偿相应的—经济:损失 第二十【九条 土《地储备工作》人员玩?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或利用 【职务:上的便利,索取【或非法收受》他人财物,给国家集!体造成损失 的【,给予相应》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,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第!六,章 附则《 , 第:三十条 本办—法由鹰潭《市,土,地行:政主管部门负责解】释, 第?三十一条 贵—溪市、余江县土【地,储备工作《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! 第三十二条 】本办法自发》布之日起施行—。 鹰?潭市人民《政府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