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鹰潭市》城市古树《名木保护管理—规定
关于!印发鹰潭市城市古】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!的,通知
《 颁布单位江西】省鹰潭市人》民政府
— 发文字号—鹰府发?〔2012》〕61号
!颁布时间《2,012-《11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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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市》龙虎山风《景名胜区管委会【鹰潭高新技术产业】园区管委会市信【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!各部门
!现将:鹰潭市城市古树名木!保护管理规定印发】。给你们请遵照执行】
二〇一二】年十一?月二十六《日,
:第一条 为加—强市城市《古树名?木保护?管理工作根据—江西省古树名—木,。保护条例和建设【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!管理办法规定—结,合本市?实际制定本规定
!第二条 本规定适】用于鹰潭市规划区】范围内古树》名木的保护管理
】。
第三条 古—树是指树龄l00】年,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!稀有珍贵树木或者具!有重要历史、文化、!科研价值和》纪念意义的树木
!第四条 古》树实行分级保护【树龄500年以【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!。护树龄300年以】上,500年以》。下的古?树实行二级》保护树龄100年以!上300年以下的】古树实行三级—保护名木均实行一】级保护
第五条 !古树名木是社会的宝!贵资:源,任何单位和》个人都有保护古村】名,木的义务有权制止、!举报损?害古树名木》的行为?
第六条》 市城?市园林绿《化行政主《管部门是《城市规?。划区古树名木—保护管理的行—政主:。管部门其下属的市园!林绿化管理机—构具:体,负责规?划区古树名木保护】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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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市园林绿!化,。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!业,人员对市规划区范围!内的古树名木—进行调查、登记、】拍照、编号建立保护!。档案
《第八条 城市一【级保护古《树、名木《由市城市绿化—管理:机构提出意见市城】市,园林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负责向】省,城市园林绿化行政】主,管部门申请鉴定二、!三级保护古树—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!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!报市政府同意—后向社会公布
】第九条 《市人民政府》为每:株古树名《木设立?保护牌保护牌—统,一标明古《树名木?的中:文名称、学》名、科名、树龄【、保护级别》、,编号及养护责—任单:位或者责《任人等内容 —
鼓励》单位和个人捐资保护!、认养古树名木对保!护古:树名:木成绩?突出的单位和—个人予以表彰和奖】励,。。
第?十条:。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!。实行责任单》位、责任人》养,护与专?业,机构保护管理相结】合
第十》一条 国家所有和】集体所有《的古树名木按以下】规定明确养护责任单!位,或者责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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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生》长在机关、团体【、,学校、?企业事业《单位等用地范围【内的所在单位为养】护,责任:单位;实行物业管理!的所委托的物业【管理企业《为养护责《任,单位;?
(二)!。生长在铁路》、公路、江河堤坝】和水库湖渠》用地范围内的—。。。铁路、公路》和水利工程管理【单位为?养,护责任单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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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?)生长在林》业,场圃、森《林公园、《风景名?胜区:、自然保护区、自然!保护小区用》地,范,围内的?该园:区的:管理机构为》养护责任单位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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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《生长在文《物保护单位用地范】围内的该《文物:。。保护单位《为养护责任单—。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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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生长在【城市公?园绿地的城市—绿化管?理单位为养护责任】单位;
》 :
(?。六)生长在城镇【。居住小区或者居【民,庭院范围内的业主委!托的物业管理企【业或者?街道:办事处为养护责【任单位;
】
(七)》生长在农村的该村】民委员?。会或者村民小组【为养护?责任单位 》
个人所有的】古树名?。木由个?人负责养护
第十!二条 城市园—林,绿,化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加强古树名木【养护技术《规范的宣传培训指导!养护责?任单位和个人—按照养?护技术?规范:对古树名木进—行养护?并向他们无偿提【供技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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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 养护责任》单位和责任人应【当按照古树名木的】养护技术规范做【好古树名木的日常】养护防止损》害古树名木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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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条 ?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!。木的行?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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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砍伐、!擅自:迁移;
【
(二)攀树【、折枝、《剥皮、挖根、—。。摘采果实种子在树上!刻划、钉钉、挂线】或者:悬挂物?品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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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三)利《用树木?吊船、吊木排—、拉钢筋、拴牲口】以树木?为支撑物、固定【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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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:)在树冠垂直投影】外5米范围》内进:行建筑施工》、挖坑取《土、采石取》砂动用明火、排放烟!。气堆放、倾倒有毒有!害物品等《影,响树木正常》生长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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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因硬化固!。化地面影响古—树名木正常》生长的
》第十五条 古树名】木未经许可》不得买?卖转让捐献》给国家?的政府?予以:奖励
第十六条】 确因重点》工程建设《无法避让《需要迁?移,古树名木的必须向】认定:该古树名木》保护级别的》。城市园林绿化行【政主管部《门提出迁《移申请?城市园?林绿化?行政:主管部门审核后【报市政府《批准后实施》
经批—准迁移的《古树名木建》设,单位应当制定迁【移方:案聘请专业》。技术人员指导迁移支!付迁:移所:需的全部费用以及】5年:内的恢复、养—。护费用
》第十七条 》新建、改建、—扩建工?程可:能影响?古树名?木正常生《长的建设单位应当采!取避让和保护措施】。。提交的环境》影,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!对古树?名木生长影响—及避让保护措施等】内容环境保护部【门在:审,批时应当征得城市】园林绿?化行政主管》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!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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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八条 城市—绿化:管理机构应当每5】年进行一次古树名木!的普:查登记每年定期组】织专业?技术人员对古树名】木进行巡查监督【检查古树名木—的生长和《养,护,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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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古树名!木出现衰老》、重大?病虫害、濒临死【亡,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!任人应当及时通知】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城!市绿化管理机构应当!在接到通知》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!专业技术人》员到现?场进行诊断查明原】因采取保护措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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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条 已经死亡的古树!名,木养护责任单位【或,者,责任人应当及时通知!城市绿化管理机构】城市:绿化:管理机?构应:当在10个工作【日内:组织专业技术—人员对古树》名木进行死亡鉴定对!确,已死:。亡的古树名木应当】注销保护档案建立】死亡登?记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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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— 古树?名木:的日常养护费用由责!任单位或者责—任人承担《古树名木《的,资源普查、》建档挂牌、修—。复、:。大枯枝截除》、病虫害防治、复】壮、抢救《、设立?支撑、增设围栏、人!员培训等费用由市】财政保障
第【二十二条 》违反古树名木保【护管:理规定?损害、?破坏古树名木及其保!护标志与《设施的由城市—园林绿?化行:政主:管部门依法》予以处罚;》构成犯罪的由司【。法机关依法追究【其刑事责任
第】。二,十三条 古树名【木保护管理部门【或,机构工作人员—因,保,护、整治《措施不力不》按时检?查指导?或者玩忽职守致使】古树名木损害—严重或者死亡的对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行政处分;情节严重!构,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!依法追究其刑—事责任
第二【十四条 县(市)人!民政府根据本规【定结合当地实际【制定:实施细?则
第《二十五条 本—规定:具体实施中》。的问题由市城—市管理?局负责解释
【第,二十六条 本规定印!发之日?。起,施,行市人民政府20】06年1《0,月22?日颁布的鹰》潭市城市古》树名木?保护管理细则—(鹰府办发〔200!6〕39号)同时废!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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