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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新,余市政府投资—的房屋建筑和—市政基础《设施:工程:最低价?评标法实施细则【(试行) !余建字?[2:010]7》3号 》 关于?印发新?余市:。政府投资的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。设施工程《最低价评标法实【施细则(试》行,)的通知 —县(区)、管委【会建设局、各—有关单位 》 :     新余市】政府投资的》房屋建筑和市—政基础设施工程最低!。价评标法实施细【则(试行)已经【新余市人民政府【法制:办公室?登记备?案现印发《给你们?请,认真遵照执行— 二〇一〇年八】月,四日 一、—总, 则 第—一条 为》规范我市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】。础设:施,工程(?以,下简称工《程)施工招标投标】评标行为维》护招标投标当—事人的合法权益依】据新余市房》屋,建筑和市政基础【设施工程招》标投标监督管—理办法(《余建字[20—10]52》号)文件精》神制订本实施细则】 , 》 第二条》 , 市本级政》府投资的房屋建筑】和市政?基础设施《。工程招标投》标评标活动适用本】实施细则 — ? 第三条 【 本实施细则—所称的市本级—政府投资包括 】  ?   (一)—利用:市级财?政性资金或以财【政性资金为主的【市属公共工程—和其他投资项目【。;     !(二:)市政府融》资,项目; 》。。     —(三)国债转贷【项目; 《    —。 (四)使用社会】或国:际,金融组?织或外国政》府,的贷款和捐赠资金项!目;   】  (五)市财政】。担保资金项目以及市!直各单位自筹资金建!设项目; 》 :     (六)】法律:、法规、《规章规?定的其他政府性资】金 !第四条? 政府投》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!。基础设施工程的公开!招标项目应当采用】。最低价评标法投【标报价由低》到高依次进行评【审     !不,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!的工程建设项目经】同级人民政》府批准后《。可采用行业规定的其!他评:标办法 — 第—五条 招标人确】定,采用最低价评标办】法后该?评标办法即》成为招标文》件的:组成:内容 二、开 】 ,标 ?第六条 开—标会由招标人或【其委托的招标—代理:机构:主,持开标会《应在有形建筑—市,场,(市公?共,。资源交易中心)内】进行并依法接受市住!建部门的监督 【 【第七条 《 ,开标会应遵》循,下列:程序: 《   ?。 (一)宣布—主持人、《唱标:人、监标人、计【分人和开标》会记录人; —   》  (二)宣—布开标纪《律和:注,意事:项,;     !(三)介绍》参加开标会》有关单位《和人员及评》标委员会组》。建情况(评委名单】不得介绍)》;  —   (四)宣布】评标原则《及评标办法; 】     (【五)宣布应递—交投:标文件数《和实际递《交,投标文件数; 】 :    《。(六)查《验投标?人投标文件》的密封情况并—确认标书密》封有效?性; ?    — (七)查》验投标人《法定:代表: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!证书和注册建—造师注册资格证【书原件; 【     (八)查!验投:标,人,投标保证金提交【情况; 《 :     (九【)按下列方式和顺序!开标并验标 】    《。 1、在查验所有】投标文件密封有效性!和投标资《格后开启投标人的商!务标查验《商务标文件》签,章,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!;     !2、大于《招标控制《价,的投标人竞争失败退!场;:。  》   3、》将小于、等于—招标控制价》的投标人由低到【高进行排序并将【报价:最低的前7》。家(:工程:投资额1000万元!。以上不少于9家;】或按业主招标—文件约定的数—量)确定为参加技术!标评审?的入围投标人其余】投标人列为》。技术:标评审候补人;【 《    4》、开启入围》投标人的技术标【。(不设技术标的【直接进入商务标【。评审)查验技术标】文,件签:章,有效后送《评标:委员会评审评标委】员会:。首先评审技术标【当技术标文件评审】出现重大偏差而判废!标,后排:序,在,第,8名:(或第10名)及】以后的候补》投标人依次补充【。进入技术标评—。审; ?     【5,。、,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!后,将入围商务标送评】标委:员会:评审 《三、评 标 】第八条 评标【委员会应当按—照招:标文件和《本,。评标办法的规定【客观公正、公平地】对各:投标:人的投标文》件,进行评审《逐个审查《投标人的投标—文件按规定列出每】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!的,细微:偏差和重大偏差【内容依法淘》汰存:在重大偏差内容的】投标文件 —。 第【九,条, 技术标的—。初步评审评标—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!件的技术标内容进】行评审?其内容?应包括投标》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!实质性?条件的响《应性评审和施—工组织?设计评审两部分 】 【。第,。十条 技术—标响应性评审(【初步评?审之一?)    】 ,下列十项内容投标人!以承诺的方式体【现在:技术标中 》     【1、投标文件—内容是?否与招?标范围相同; !     2—、,投标:工期是否满》足招标文件的—要求;?。 ,。     3】、投标人承诺—的质量等级是否【满足招标文件—的要求?;  —   4《、投标有效期是否】满足招标《。。文件的?要求; 【  : , 5、是否》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!间,。和方式提供投标【担保; 【   ?。。 6、投标文件【约定的合同条—款的权利义务—是否满足要》求; 《    》 7、是否符—合工程项目》的技术标准、—规范和?要求; 《 ,  ?   ?8、是?否附有招标人—。不能接受的条件; ! :   ?  :9、投标的》组织结构中人员名单!是否与资格预审时一!。。致;  【 ,。  1?0、:注册建造师》和五大员是否—有按施工要求到【场及在施工期内不】随意更换的诚信【承诺;   !  投标文件中有不!响应性?内容属于废标的按废!标处理? 》 第十一条【 技术《标符合性评审标【。准(:含施工组织》设计;初步评审之】二) ?    — 评标委员会应当】按,照招标文件和—本评标办法的规【定,客观、公正和公【平地对排序前第【7名(或第》9名)各《投标人的投标文【件的技术标》进行评审《按规:。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!标文件技术》标部分的细》微偏差和《重大偏差内》容依法淘汰存—在,重大偏差内》容的:投标文件 ! 第十二条【 重大偏差裁定】评标委员会》在,。评审时如发现投【标,人的投?标文件中含有建【设部令第89—号所规?定的无效《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!委令第12号、第3!0号所规定的重【。大偏:差内容时《应作废标处理有下列!内,容之一的由评标委】。员会依法《裁定为?重大偏差 】    《(1)没有按—照,招标:文件要求提供—投标担保或》者所提?供的投标担保有瑕】疵;  【。  : (:2)投标文》件中投标《人没有加盖单位【公章并无法定—代表:人或授权代表人【签字或盖章;—   —  (3《)投标文件载—明的招标项目—完成期限超过招【标文件规定》期限; 《     【(4)明显不—符,。合技术规格、技【术标准?的,要求;?  》。。。。 ,。  (5)》投,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!级低于招《标文件规定要求【;  —   (6)投标文!件附:有招标人《不能接受的条—件;:     】(7)未按规定【的格式?填写内容不全或【。关键字迹《模糊、无法辨认【; :     【(8)投标人—递交两份或多—份内容不同的—投标:文件或在一份投标】文,件中:对同一招标项目有】两个或多个报—价且未声明哪—一,个有效按招标—文件规定提》交备选投标》方案的除外; 】    》 (9)投标—人名:称或组织结构与【资格预审时不一【致;   】  (1《0)联合体投—标未附联《合体各方《共同投标协》议; ?     (1!1)不符合招标文】。件中规定的》其他实?质性要求(明确约】定的重?大偏差?);    ! (12《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规定》的其他重大偏—差 《。 》第十三条 对重】大偏差的裁》定意见不一致—时按:新,余市房屋《建筑:和市政?基,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!监督管理《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实!行少:。数服:从多数的原则执行】被评:标委员会认定为【重大偏?。差的投标文》。件作废标处理并在】开标 现场】公布: : 第十四!。。条 细微偏—。差裁定?非重大偏差的偏差】认定为细微偏差细】微偏差系指投标文】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!文件的要求但在个】别地方?存,在漏项或《者提供了不》完整的技术信—息和数?据等情?况并且补《正这些?遗,漏或者不完整不会】对,其他投标人造成不】公平: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!评,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!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!拒不按照要求对【投标文件中细—微偏差予以书面补】。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!会可以作《不利:于该投?标人的量化》或者否决其投标评】标,委,员会应将《细微:偏差逐?。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!偏差不影响》投标文件的有效性】 《    当投标报价!并列时细微偏—差多的排《列在后? 】。第,十五条 重大偏】差,和细微?偏,差评:审时的裁定程序 】     分】。开标:。验标:、技:。术标评?审、商?务标评审三阶段分】别进行评《标委:员,会裁定前可按—评标委员会和—评标方法暂行规定】(国家七部委局令】第12?号)第?19、?26条和《。工,程建:设项目施《工,招标投标办法(七】部委令?第30?号,)第:51、52、5【3条规定进行询标 ! :     》(,1,。)重大偏差的—裁定按?下列步骤进行 【 ,    》 ①重大偏差由评】委提出来并列出投标!文,件重大偏差内容【及裁定依《据评标委《。员会应?。当集体讨论裁定前】对较关键问题可进】行询标?重大偏差应书面【裁定并集体签名; !     ②在!开标现场公》布,重大偏?差裁定结果;—     ③!当事:人有异议的》应书面提出申辩【理由评?标委员会应集体重】。新裁定重新》裁定结果为评—标阶段的最后裁定】;  —   ④当事人对重!新裁定结果》仍有异?议的可在开》标会:结束:2个工?作日内书《面向招投《标监督机构提出复】议申请?    【 (:2)细微偏差的裁定!。按下列步骤进行 !     ①由】评委:提,出关键问《题可进行询》。标,;, ?  : ,  ②评标委员【会集体裁定后并记】录在评?标报告中 ! ?第十六条 》 技术?标的施工组织设计】详细评?。审标:准  —   评标委员【会按:施工组织设计评【审办法所规定的评】审标准和内容对【技术标的施工—组织设计《(含存?在细微偏差的)进】行评审?     一!、技:术标:符合性详《细评审?。     评!标委员会《按照:招,。标,文件和本评》标办法的约定—首,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!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!详细:评审详细评审无重】。大偏差和无违—反工程建设标准强】制性条文及施—工技术规范》的技术标《文,件均可入围参与商】务,标竞争?技术标不《排序入围者商务标(!投标报价)进入详】细评审?技术标有《重大偏差的不再参】。加商务标的投—标报价竞争和详细评!审, ?     技术标】入围者不足三家时评!标委员会应认定招】。标失败招标》人重新组织》招标  【。   二、工程【项目施工管理机构】的评审 【  :  1、组》织机构是否合理【;  —。   2、技—术人员专业配—。套是:否满:足项目要求; 】。     3【、是:否,有完善的项目管【理,制度  【。  :。。 三、投标》文件:的书面说明和补【。正  —   评标委员会对!评审有疑义或存在】细微偏差《的投标文件可以【要求投标《人进行书《面说明和补正但【书面说明和补—正应按?评标委员会》和评标方法暂行【规定(七部委令【第12号《)第二十六条规定进!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!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!标,。委员会在综合评议】。时可以否决其投【标 《 第十七】条 评标》委员会?应依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招》标投标法第四十【一,条第二项的规定按招!标文件、评》标办法及有关计价的!。。规定主材的市—场,价格对技术标入【围者的商《务报价由《低到高进行》。评审 》 第十八】条 : 商务?报价初步评审 !     1—、投:。标,报价(A《),等于或小于招标控】制价(M值)为有效!合理投标报价并将】合理投标报》。价由低到高进行排】序 《     2、【投标报价(A)大于!招标控制价(M值)!为不响应招》标文件?。的无效投标报价作】废标处理并不得【参与投标《报价竞?争   【 , 3、所有投—标报价(A)—高于招?。标,控制价0.》95M值评》标委:员会认?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!人重:新组织招标 —。 》 第?十,。九,。。条 商务报价的评!。审  —   招标人—。。设置标底《(招:标控制价《)时:评标:委员会应当参考标底!(招标?。控制价) 【     》评标委员《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!的前三名进行—。评审符合《报价规定的将—。最低投标报价确认】为中标人或第—一中标?排序人;《排序前三名如有【认定为废标的—依次补充进行评【审   【  :经过:上述程序中标—排序:人不足三家使—。得投标明显缺—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!。应,认定招?标失败招标人重【新,组织招标 — :   ?。 具体评审内容【如下   】  1、清标—。 《。    审核—投标:。报价中的不可竞【争费(安全防护、文!明施工措施费、【规费、税金)—可竞争费和招—标文件中明》确约定的材料价【格及暂定价》。等费用是否按新【余市房屋建筑—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,招标投标监》督管理办法第三【十六条、三十七条的!规定计取不》按规定计取视为低】于,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!应作废标处理 ! ,   ?。 投标报《。价中不可竞争费的】。计取均按照投—标报价的基数和【计,。价规定的计费程序及!费率计取 》 :     2、【评审:材料价格《的评审 《     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!件明确约定的—评审材料对价—格进行评审》与比较价格评—审与:比较按江西》省房:屋建筑和市政基础】。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!评标:办法第八条》规定:进,行当投标人投—标报价中约定—的评审材料价—格,超出允许范围—特别低的评标委【员会可以询标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】书面详?细说明并当时—、当场提供相—关证明材料(包括】供货合同、》投标人?。承诺函仅提供承【诺,函的不予《认可)?。询标:后不能合理》说明理由或不能提】供相关?证明:材料或拒《绝澄清、说》明和:补正的评标》委员会认定该投标】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!争其投标作》废标处理 —   《  3、报》。价合理性评》审与:比较  【。  : 设有标底或招【标控制?价的评标委员会评】。审时应?。当将投标报价与其进!行评审和比较也【可以将?投标报价相互评【审与比较 【  :  : 4、评标委员会】发,现投标人的投标【报价明?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!或者:招标:控制价(《标底:)的其投《标报价可能低于【。其,个,别成本其澄清、【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!由或:者评标委员会发现】投标人的投标报【价中:的可竞争费用为【零或负报价》评,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!成本报?价竞争  】   5《、投标报价》合理性评《估 :。 ,  ?   ?(1)评标委—员会经评《估认:定其:让利理?由成立; 》     (】2)评标委员会经】评估认定《其报价合理性不成】立,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让!利,可能低于其个别成】本其:澄清、补正不能合】理,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!。裁定其低于个别成本!作废标处理》; :     (3!)投标人的投标报】价低于招标控制价0!。.85M值低价竞】争时是否有诚—信保证书和低价施工!。控制质量《、工期、安》全的方法和措施【未制定方法和措【施或制定《的方法?和措施不可行—的视同低于个别成本!作废标处理》 ,  《   6、按工程量!清,单进行?商务报价的当工程】量清单与《施工图纸不一致【时以工程量》清单:为准违反建设—工,程,工,程量清单《计价规范(GB5】0500《-200《8)中强《制性条?文的:作废标处理投标【总,价与分部分项工程】费、措施《项目费、《其他项目费》和,规费、?税金的合《计金额不一致的(计!算,机,计价运算《合理误差除外)评】标委员会《可认定投标报—价,无效 —    7、投标报!价被认定《为低于?其个:别成本?评标委?员会应证实其投标】报价被?认定为低《于其个?别成本报价理由理由!。应有充分的说服力】和依:据询标的评标—委员:会应当记《录询标?。情况被认定为—废标的评标委员会应!列出被?认定为?废标的?。依据 ? 四、定《。 标 第二【十条 ? 评审工作完成评标!委员:会应根?据招标文件要求【推荐中标人》或中标排序人并向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!报告招标《人同时报送招投【标监管机《构备案 —。。 第二【十一条 《 评标报《。告应记录重大和细微!偏差及重《要,内容并?由,评标委员会》全体成员《签名有不同意见【的评委可以书—面,。阐,。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!连同评标报告一【并提交招标人—评,标委员会《成员拒绝在评标【报告上签名且—。不陈述其不同意【见和理由的视为同】意评标?。结论评标委》员会应当在评—。标报告中作出说明】并记:录在案主任》委员、技术经济专】家评委对商务—标有:关造价问题》的评审另行》签名负责 》 第二!十二条 招标人】根据评标委员—会的评标结果宣布中!。标人或中标候选(】排序)人评标—工作结束 】 : 第二十三条【 开标、》评标工作结束招标】人根据评《标报告或推荐中标排!序人转?入定标阶段并公【示2个工作日期【。满后:向招标监督机—构提交定标报告书】向中标?人发出中标通—知书 五、监督管!理 ?第二十四条 为】严厉打?击围标、串标—行,为有下列情》况之一者其投标【文件按?废标:。处,理对投标人记—不,良行为记录一次【。并网上公示六个月】 :   《  1、不同投标】人的投标文件内【。容存:在非正?常一:致,的,;    】 2:、不同?投标人的投标文件】错漏之处一致的【;  — ,  3、不同—投标人的投》标,报价、工《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!组成非正常一致【或呈规律性变—化的;   ! , 4、不同》投标人的《投标文件由同一【单位或同一人员【编制的; —     5、不!。同投标人《的投标文《件载明?的项目管《理单位主要管理成员!(建造师和“五大员!。”)出现同》。一人的;《。   —  6、不》。同投标?人的:投标文件相》互混装的《; 《  :   7、不同投】标人的?投标:保证金出自同一【单,位或同一银行帐【号的 】 第二十五条【 加强对投标人资!格审查力度》资格审查《材料包括 》     1、!投标:资格送审表; 】   《  2、《企,业资:质证书、营业执【照、企业法》人证书和企业—安全生产《许可证;《    【 3、投标人近几年!完成类似《工,程,和,业,绩以:及,获奖证书; 【 :。 ,   4、上—年度企?业,。财务状?况及完税证》明; 》。    《 5、拟派注册【建造师?(,项目经理)、“五】大员”(施工员、】质检员、《安全:员、材料员、造【价员)的资格—证,书、岗位证书和上年!度不少于6个月【。的,社保:缴费凭证; 【    》 6、拟用于本【招标工?程,的主要?施,。工设备目录; 】  ?   7、招标【人要求提供的其他】。资料 — , ,  用于资格审查】的各类证《书、:证件:均,应为原件招标人核验!原件:后留:投标人盖章的复【。印件存档《。。 , ? 第二—十,六条 招标人应】当确定?排序第一的中标候】选人为该招标项【目,的中标人第一中标】候,选人以资金》、技术?、工期?等非正当理》。由放弃中标》的,住,建部门应《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!。记入不?良行为档案网上【公示情节严重的列为!不,诚信企业限制其【在我:市参加建《筑活动的资》。格     !排,序第一的投标人放弃!中标后招标人—应确定排序第二的为!中,标人以此类推 【 , : ? 第二?十七条 各—县(区)住》建,部门对在本县—(区)管辖的房屋】建筑和市政基—础设施工程的—评,标活:动可参照本实施细则!执行: 》 ,。。 第二十八条 】 本:实施细则自20【10年9月1—日起试行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