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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第二章? 征地拆迁》补偿:程序   第六条 !实施:征地10个工—作日前征地批准文件!应当依法《在被:征收土地《所在镇(街道)【、村、组进行公告】 被征?地农村集体经济【组织、农村村—民和其他权利—人应当在《公告规定期限内【持,有关证明《材料到公告》指定:单位办理征地补偿安!置登记未如期—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!记的以?征地拆迁单位—的调查结《果为准 第七条【 征地方案批—准后市国土》资源:局应当书面通知有关!单位在征《地范围内暂停—办理下?列事项 (一)【新批宅基地和其【他建设项目用地; !(二)改变房—屋和土地用途;【 (三)批准房屋】。、土地流转; 【(四)核发工商营业!执照; 《(五:)办理入户或者分】户,但因婚姻、出生、学!校毕业、回国—、士兵?退,伍以及刑满》释放、解除》劳,动教养等必须—入户或者分》户的除外 第八条 !征地方案公告后农】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!村村民、其》他单位和个人—不得突击栽种—果树、林木、花卉、!农作物等《不得突击建设包括】房屋在内的建(构)!。筑物:公告后突击栽种、建!设的不予补偿— 第九条 市国土】资源局根《据征地补偿安—置政策、经批准【的征:地,方案、征地补偿【安置登记等》拟,订征地补偿安置【方案:在被征收土地所【在镇(街道)、村、!组进:行,公告公告《期不少于7日对征地!补偿安置方》案有异议的自—公告:之日起10个工【作,日内可向市国—土资:源,局申请?听证市国土资源局】应当依法《举行听证听》证笔录?在报批征地补偿安】置方案时应当附具】。 第十条 征地补偿!安置方案批》准后被征地农—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!村村民对征地补偿】安置标准有异议的可!以依法向章》贡区人民政府、【赣州开发《区管委会申请协【调,协调: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省!人民政府申请—裁决 协调、裁【决期间?不影响征《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!施 第十一》条 征收土地—由市国土资源局【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!济组织签订征地【补偿协议 第十【二条 征《地补偿安置费—用应当自征地补偿】安置:方案:。批准之日起三个月】内足额支付到位征地!补偿安置《费用足额到位后【。被征地农村集—体经济组《织、农村《村,民和其他权利—。人应当在《征地协?议约定?的期限内腾》。地,征地补偿安置费【用,未,。按时支?付到:位的:被征地?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】、农村村民和其他】权利人有《权,。拒绝:交地 农《村集体?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!和,其他权利人无正【当,理由不得拒绝—。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!。用无正当理由拒绝】领取的由征地单位将!征地补偿费》用直接?转入其银行》账户并?书面:告知被?征地人视《同,补,偿,。到位 第《十三条 拆迁—房屋:前拆迁单《位应当将房屋拆迁方!案报章贡区人民政】府、赣州开》发区管委会核准房屋!拆迁方案核准后应当!在被拆迁房》屋所在镇(街道)】、村、组进行公告公!告期不少于7日 第!十四条 《拆迁单?位在:。。。实,。施房屋拆《迁前应?当与被拆迁人—。依照本办《法就补偿金》额、安置方式—。、搬迁时间等事【项进行协商签订书面!协,议协:商不成?的被拆迁《人可以在《规定时间内》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或者起诉 —第十:五条 ?。征地、拆迁补偿费用!支付到?位后由征地、拆【迁单位?收回被征地》拆迁的土地证书和】房屋产权证书相关部!门,应当予以《。。核减或者注销 第十!六条 征地拆迁工作!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!训经考?核合格持赣》州市国土《资源局核发》的赣:州市中心城区征地拆!迁上岗证从事征地】拆,迁补偿安置工—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