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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赣州市中《心,城区古树《名木:。保护管理办法 【
赣》州,市中:心城区古树名—。木保护管理办法【已经2?007年4月29】日市人民政府第【6次常?务会议审议通—过现予公布自—。2007年5—。月1日起施行
】市 长蔡晓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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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赣!州市中心城区古树名!木保护管理工作【根据江西省》。古树名木《。。。保护条例和建—设部城市古树名木】保护: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市!中心城区《实际制?。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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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【 本办法适》用于赣?州市中心城区范围】内古树名木的—保护管理 —
】第三条 古树—是指树龄100【年以上的《树木:名木是指稀》有珍贵树《木或者具有》重要:历史、文化》、科研?价值:和,纪念意义的》树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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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条 古树实行分!级,保护树龄5》00年以上的—古树实行一级保【护树龄300年以】上50?0年以下的》古树实行二》级保护树龄》100年以上30】0,年以下?的古树实行》三,级,保护名木均实行一】级保: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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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条 古—树名木是社会的宝】贵,资源任何《单位和个人都有【保护古树名木的【义务有权制止、举报!。损害古树名木的行】为 ?
— 第六条 —市城市绿化》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中!心城区古《树名木保护管理【的,。。行政主管部门市【城区绿化《管理机构具体负责】市中心城区古—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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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市城区绿!化管理机构应当组织!专业:人,员对市?中心:城区范围内的古树】名木进行调查、登记!、拍照、编号建立保!护,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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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 一级保!护古树、名木由市城!区绿化管理机构提出!意见:市城市绿化行政【主管:部门负责向省城市】绿,化行政主管部—门申请?鉴,定二、?三级保护古树由市城!市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,。组织鉴定报市政【府同意后向社会【公,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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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九条 市政府为】每株古树名木设立保!护牌保护牌统一【标明古树名木—的中文名称、学名、!科名、树《龄、保护级别、【编号及养护》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!等内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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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政府鼓励单位和个】人,。捐资保护《、,认养古树《名木对保护古—树名木成绩》突出的单位和个人】予以表彰和奖励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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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条 古树名木保护】管理:实,行责任单位、责任人!养护与专业机构保】护管理?相结合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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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,条 :单位、集《体、个人《所,有的古?树名木由该单位、】集体、个人负—责养护国家所有或者!所有人不明确—。的按:以下规定明》确养护责任单位【或者责任人 【
(一)!生长在?机关、部队、—学校、?。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!风景名胜《区、寺庙《、名胜?古迹等范围内的古】树名木?由所在单位负责养】护; ?
(】二)生长在公—园、城市街》头绿地、绿地广场、!小游园、滨江绿地】、道路绿化范—围内的古树名木由市!园,林绿化管理机构【负责养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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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三,。),生长:在铁路、公路、河】堤用地范围内的古树!名木分别由铁—路、公路、河—道管理部《门负:责养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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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生长!在住宅小区、居民】院内的古树名木有物!业管理的由物—业管理公司负责【养护没有物业管【。理的由所在》街道办事处负责【养护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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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生长在】乡村:。、,村民房前《屋后的古树名木由】该村民委员会或【者村民小组》负责:养护 ?。 ,。
第十二【条, 市绿化委员—会应当?组织:制定古树名木—养护技?。术规范市城区绿化管!理机构应当加—强古树名木养—护,技术规范的宣传培】。训为:养护责?任单位和责任—人无偿?提供技术服务 】
第十—三条 养护》责任单?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!古树名木的养护技】术规范做好古树名】木的:日常养护制止损【害古树名木的—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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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—禁止下列损害—古树名木的行为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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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砍伐、擅自!迁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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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,)攀树、折枝—、剥皮?。、,挖根、?摘采果实种子在树】上刻划、钉钉—、挂线或《者悬挂物品的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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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利用树木】吊船、吊木》排,、拉钢筋、拴—牲口以树木为支撑物!、固:定物的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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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,四)在树冠垂直【投影外5米》。范围内进行建筑施】工、挖坑取土—、采石?取砂动?用明火、排放烟气堆!放、倾倒有毒有【害物品等影》响树木正常生长的;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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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五)因硬化固化地面!。影响古树名木正【常生长的《 :
第》十五条? 古树名《木不得买卖捐献给】国家的市政府—予以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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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六条 》确因国家、省重点工!程建设无法避让【需要迁移古树—名,木的必须向》认定该古树》名木保护《级别的?城,市绿:化行:政主管部门》提出迁移申请经同级!政府批准《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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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批—准迁移的《古树名木建》设单位应当制—定迁移方案聘请专】业技术人员指导迁移!支付迁移所需—的全部费用以及5】年内的恢复》、,养,护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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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新】建、改?建、扩建工程—可能影?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!的建设单位》应当采取避让和保】护措施?提,交,的环境影《响评价文《件应当包括对—古树:名木生长影响及避】让保护措施等内容】环境保护和规划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在审批时应当】征得:。市城市绿化》行政主管部门同【意并报市《。政府批?准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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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:有建筑、设施影响】古,树名木正常生长的业!主应当?采取避让措施 】
第》。十八条 市》城区绿化管理机构】应当每?。5,。年进行一次》古树名木的》。普,。查登记每年定—期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】。对古树名木进行巡查!监督:检查古树名木的生长!和养护情况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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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— ,古树:名木出现衰》老、:重大:病,虫害、?濒临死亡养护责任单!位或者责《。任人应当及时通知】市城区绿化管理【机构市城区绿化管】理机: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!5个:工作日内组织专业】技,。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诊!断查:明原因采《取保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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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条 已—经死亡的《古树名?木养护责任单位【或,者责任人应当—及时通知《市,城区:绿化管?理机构?市城区绿化管—理机构应当在5【个工作日内组织【专业技术人员对古】树名木进行死亡鉴定!对确:已死亡的古》树名木应当》注,销,保护档案建立死亡登!记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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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一条 古【树名木的《日常养护费用由【责任单位或者—责任人?承担 ?
【古树名?木,的资源普查、—建档挂牌、修复【、大枯枝截除、【病虫害防治》、复壮、抢救、设】立支撑、增设围【栏、人员培训—等费用由市财—政保障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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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违反!古树名?木保护管《。理规:。定损害、破坏古【树名木及其保—护标志与设施的由】市城市绿化行政【主,管部门依法予以【处罚:;构成犯罪的由【司法机关依法—追究其?刑,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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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三条 古树名】木保护管理部门或机!构工作人员》因保:护、整治措》施,不,力不:按时检查指导—或者玩忽职守致【使古树名木损害【严重或者《死亡的应当》追究有关《领导和直接责任人】的行政责任;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】的由司?法机关依《法追究其刑》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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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四条 本办法自【2007年5月1日!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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