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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】。市中心城区古—树名木保护管理办】法 :
赣州市中】心,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!理办法?已经2007年【4月29日市—人民政府第》。6次: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】现予:公布自2《00:7年5月1日—起,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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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长蔡晓明】。。
第一条 为【加强赣州《市中心城区》古,树名木保《。护管理工《作根据?江西省古树名木保】。护条:。例和建设部城—市,古树名木保护—管理办法规定—结合市中《心城区实际》制,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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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赣《州市中心城区范围】内古树名《木的保护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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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《条 古?树是指?树龄100年—。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!稀有珍贵树木—。或者具有重要历【史、:。文化、科《研价值?和纪念?意义:的树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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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古树实行分级保护!树龄500年以上】的古树实行》一级:保护树龄3》。00年以上5—00年以下的古【树实行二级保—护,树龄100年—。以上300年以下的!古树实行三级保【护名木均实行—一级保护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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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古!树名木是社会的宝贵!资源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都,。。。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!务有权?制止、举《。报损害古树名木的】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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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市城】市绿化行政》主管部?门是:市中心城区古树名木!保护管?理的行政主管—部门市城区绿化管】理机构具《体负责市中心城区】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!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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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七条? 市城区绿化管理机!构应当组织专业人】员对市中《心城区?范,围内的古树》名木进行调查、登】记、拍照、编号建】立保护档案》 :
— 第八条 —一级:保护古树、名木【由市城区绿化管【理机构提出》意见市城市绿—。化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向省城市!。绿化:行政:。主管部门申请—鉴定二、三级保护】古树由市城》市绿化行政主管【部,门,组织鉴定报市政府同!意后: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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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九条 市政府为每】。株古树名木设立保护!牌保护牌统一标【明古树名木的中文】名称、学名、科名、!树龄:、保护级别、—编号及养《护,责任单位或者—责任:人等:。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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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政府鼓励单位和【个人捐资保》护、认养《古树名木对保—护古树?。名,木成绩突出的—单位和个《人予:以表彰和《奖励
】第十:条 古树名》木保护管理实行【责任单位、》责任人养护与专业】机构:保护管理《相结合
!第十一?条 单?位、集?体、个人所有的【。古树名?木由该?。单位、集体、个人负!责养护国家所有或】者所有人不明确的按!以下规定明确养护责!任单:位或者责任人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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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》)生长在机关—、,部队、学《。校、团体、企事业】单,位、风?景名胜区、寺—庙、名胜古迹等范】围内的古树名木由】所,在单位负责》养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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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生长【在公园、《城市街头绿地、【绿地广场、小游园】、滨江绿地、—道路绿化范围内的古!树名木?由,市园林绿化管—理机构负责养—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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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生长—在,铁路、公路、河【堤用地范围内—的古树?名木分别《由铁路、公》路、河道管》理,部,门负责养护; 】
(【四)生长在住宅小】区、居民《院,内的:古树名木有物业管理!的由物业管理—公司负责养护没有物!业,管理:的由所在街道办【。事,处负责?养,。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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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【。生长在?。乡村、村《民房前屋《后的古?树名木由该村民【委员会?或者村民小组负【责养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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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—市绿化委《员会应当组织制【定古树名木养护技术!规范市城区绿—化管理机构应当加强!古树名木《养护技术规》范的宣传培训为【养护责?任单位和《责任人无偿提供【技术服务《
第【十三条 养护责任】。单位和责任》人应:当按:照古树?名木的养护技术规】范做好古树名木的】。日常养护制止损【害古树名木的行为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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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禁止下列损害】古树:名木的?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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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砍!伐、擅自迁移—的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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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攀【树,、折枝、剥皮—、,挖根、摘采果实种子!在树上刻划、钉【钉、挂线或者悬挂物!品的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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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利用树木—吊船、吊木排、拉】钢筋、拴牲》。口以树木为支撑物、!固定物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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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。。)在树?冠垂直投影外—5米范?。围内进行建筑施工、!挖,。坑,取土、采石》取,砂动用明火》、排放烟气堆放【、倾:倒有毒有《。害物品等影响树【木正常生长的;【
】(五)?因硬化固化地面影】响古树名木》正常:生长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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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条 古树名木【不得买卖捐献给国家!的市政府予以—奖励:
—第十六条 》确因国家、省重【点工程建设无法避让!需要:迁,移古树?名木的必须》向认定?。该古树名木保护级别!的城市绿化行—政主管部门提出迁】移,申请经同级》政府批准后》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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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批准迁移的古树!名木建设单》。。位应:当制定迁移方—案聘请专业技术人员!。指,导迁移支付》。迁移所需的全部费用!以及5年内的恢【复、养?护费用
!第十七条《 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工程可能》。影响古?树名木正常》生长的建《。。设单位应当》采取避让《和保护措施提—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!件应当包括对—。古树名?木生长影响及避【让,保护措施等》内容环境保护和【规划建设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在:审批时?应当征得市城市绿】化行政主管部门同】意并报市政府批准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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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?建筑、设施》影响古树名》木正常生长的业【主应当采取避让措施! ,。
第—十八条 《市,城区绿化《管理机构《应当每5《。年进行一次》古树名木的普查登】。记每年定期组织专业!技术人?员,对,古树名?木进行巡查监督【检,查古树名木》的生长和养》护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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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 ,古树:名木出现《衰老、重大》病虫害、《濒临死亡《养护责任单位或【者责任人应当及时通!知市城区绿化管理机!构市城区绿化管理机!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!5个工作日》。内组织专业技术【人员:到现场进行诊断查明!原,因采取?。保护措施 》
第二【十条 已经》死亡的古树名木【养护责任单位或者】责任人应当及—时通知市城区绿化管!理机构市《城区绿化管理机构应!当在5个工作日【内组织?专,业技术人《员对:古树名木《进行死亡《鉴定:对确已死亡的—古树名木应当注销】。。保护:档案建立死》亡登记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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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古】树,名木的日《。常养护费用由责任】。单位:或者责任人》承担 ?
古】树名木的资》源普查、《建档挂牌、修—复、大枯枝截除、病!虫害防治、》复壮、抢救、设立支!撑、增设围栏、【人,员培训等费用—由市财政保障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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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二条 》违反: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!定损害?、破坏?古树名?。木及:其,保护标志与设施【的由市城市绿—化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法予以处罚;构【成犯罪的由司法【。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!责任
第!二十:三条 古树名木保护!管理部门或机构工作!人员因保护、整治措!施不力不按时—检查指导或者玩忽职!守致使古树名木损】。害严重或者死亡的】应当追究《。有关领导和》直接责任《人的:行政责?任;情节严》重构成犯罪的—由司法机关》依,。法追究其刑》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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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】 本办法自》。2007年5—月1日起施行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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