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,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!。日,照分:。析,技术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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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—13年4月16日)!
第一条 为落】实长:春市生活《居住建筑日照—管理办?。法统一生《活居:住建筑的日照分【析技术要求结合本】市实际制《定本规程
!
第二》条, 凡在本《市市区范围》内申请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或者】提交修?建性详细规划时需】向,市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提交】日照分析报告—的均须按本规程【进行:日照分析
【。 ,
第三条 日!照分析报告的—编制单位应为建筑设!计甲级资质单—位、规划设计乙级】以,上资质单《位(含乙《。级资质)及日照【分析机构并经市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!查认定 《日照分析软件需【。。采,用经中?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!城乡建设部鉴定【并经市城乡规划【主管部?门经过?实测认?定的日照分析软【件日照分析报告应】由相应编《制单位?中的国家注册城【市规划师负责组织编!制,并签:字盖章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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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,条 日照》分析报?告的编制单位有【义务配合市城乡规划!。。主管部门召》开,听证会就日》照分析的技术问题向!群众进行解释并【应对利害关系—人提出的相关技术】问题召开专门—的讲解会进》行解释
】
第五条 日】照分析?单位应当《对建设项目》日照分?析报告的真实—性、准确性负责日】。照分析结果超—。出允许误差范围【或,者错误的日》照分析单位》应当承担相》应的法?律责任经校核认定日!照分析结果有误的编!制单位市《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将对其提出—警告取消其编制日照!分析报告的资—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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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日】照,分析报告(包括【电子文档和图纸)】应,按统一数据格式组】织和提交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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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《条, 日照分析应参【照的:主要规范和规定
】
(一)城!市居住区规》划设计规范(—GB:50180-932!002?年版);《
》。 (二)《住宅设?计规范(GB— 5009620】1,1);
【 :(三)长春市生活】居住建筑日照—管理办法
【
第八条 日【照,分析客体建筑范围】。和对象的确定应当】符合以下要求
】 (》一)拟建建筑—高度小于等于1【00米?。的按标?准的建筑日照—阴影线确定客体【。建筑范围该》阴影:范围最大不超过半径!300米的扇—形阴影范围(如【图1)?;拟建?建筑高度大于—100米的以0【1、02《为圆心拟建建筑【高,度H的3倍为—半径(R=3H)】作出扇形日照—。阴影范围确》定客体建《筑范围该阴影范围最!大不超过《半径500米—。的扇形阴《影范围(如图2【)
《 拟《建建筑为生活—居住建筑的其自【身,也应作为日照分析的!。客体建筑当拟建【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!算范围应当叠加
】
(—二)位于或》者部分?位,于上述阴影范围内的!生活居?住建筑 《(包括设《。计方案经市城—乡,规划主管部门—审定、已经批准尚】未建设、正在建【设,的和控?制性详细《规划中已明确建设内!容的)应当作—为客体?建筑和?场地一并《分析主采光面部【分,位于:上述:范围内的应当—整体纳入计》算
》 客体建筑范【围以外?的生活居住建筑和场!地不:进行日照分析
】 :。 日照分析—客体建?筑指日照标》准日(大寒》日或者冬至日)有效!日照:时间带内被拟建建筑!遮挡需作日照分析】的生活居住建—筑及规划地块
】
图1 — H≤100 客体!范围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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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2 H>】100 客》。体,范围图
》第九条 《日,照分析主体建筑【范,围和对象的确定应当!符合以下要求
【
【(一)以已经确定】的客体建筑的01、!02为?圆心:R=:500?。米为半径做》。出扇形图在此—。阴影范围《。内确定?须,进行日照《分析的主体建筑即为!该客体建筑》的主体?建筑范围(如—图3)在此范围【内调查了解可能对其!产生遮挡的建—筑当:被遮挡?建筑超过一幢时【其计算范围应—当叠加?。
? (二》)位于或《者部分位于上述范】围内的建筑物、构】筑,物(:包括设计方案—经市城乡规划—主管部?门审定、《已经批准尚未—建设、?正在建设的和—控,制性详细《规划中已明确—建,设内:容的)?应当作为主体—建筑一并分析部分】位于上述范围—内的应当整》。体纳入计算
! 主体建筑范围以!外的:。建筑物、构筑物不】作日照分《析
【日照分析主体—建筑指日《照标准日(大—寒,日或者冬至日—)有效日照时—间,带内:对客体建筑产生日】照遮挡的建筑物、】构筑:物,
图3 主体!。范围图?
第?十条 日》照分析方法
】 客—体建筑为拟建—生活居住《。建筑在?审查修建性》详细规划阶段日照】分析应当采用日照】基准面多点沿线【分析;在办理建设】工,程规划许可证阶段日!照分析应当》采用窗户分析
【
客体!建筑为既有生活【居住建筑日照分析应!当采用窗户分析 】
客!。体建筑为规划地【。块日照分析应当采用!多点分析
!
第《十一条 日照基准】面的确定
》
《 (一)—。普通窗户以》外墙窗台面》为日照基准面;【
: : (二)转】角直:角窗转角弧》形,窗,、凸:窗等以窗户洞开口】为日照基准面(见】图1:。);
! (:三)两侧《均无:隔,。板也未封闭》的凸阳?台以窗户《。的外墙窗台面—为日照基准面—阳台顶板《对所属窗户的—日照遮挡忽》略不计;(见图2)!
《 , (四)两【侧或者?一侧有分户》隔板:的凸:阳台凹阳台》。及半凸半《凹阳台以《阳台的栏板面与【外墙相交的墙洞【口为日照基准面(】见图2);
! , (五)设计—封闭的阳台以封窗】的阳台栏板》面为日照基》。准面:(见图3《);
超!。出,基准:面的:建筑自身阳》台,、隔板、遮阳板、】花台、分户隔板等】对窗户的日》照,遮挡属建筑自身遮】挡也应纳入计—算,
本!规程未列《举的建筑结构—。形式由市城乡规划主!管,部门参照以上简【化原则确定其—日照基准面
【
—图1
—。图2
》。
图3
》第,十二条 窗户、阳!台的计算宽度及计】算,高度按照已经核【发过的规划许可【确定:
?
第十三条!。 日照分析的建模!要求
】 日照分析—建模的主体》建,筑为该建筑》。的外墙?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!定义地坪标高屋【顶建模应《当根据屋顶的形式】对檐口、女》儿,。墙或者坡屋顶等【建模
?
: 》附属物建模应—当,。将,所有:可能造成遮挡的【屋顶突出物(—包括楼?梯间、水箱、—电梯机房、设备间】等)都包《括在内
—。 当屋【顶或者附属物(如圆!壳形)较为复杂时可!用简单?。。的几何包络》。体代替现有建—筑应当按实测数【据建模周边》待规:划,地块应?当由市?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,。提供修?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!模
】 第:十四条 日照分】析参数的确定
! 1—、地理位《置长春市区经度1】25°20》′纬:度43?°53′《
》。 ?。2、有效时》间带:
【 (1)大寒—日有效?日照时间带80【0~16:》00(真太阳时)7!49:2《6~15《:49:26(北】。京时)
《
: 》(2)冬至》日有效日照时间带】。900~15—:0:0(真太《阳,时)836:47~!14:36:—47(北京时—),。
【 3:、日:。照时:数按累计日照时间】计算:满窗日照(指外墙】窗口的两侧》同时具?有日照?。)连:续1:5分:钟以上?方可计入日》照时数
】 ?4、时间《间隔不?超过5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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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】、建筑沿线》分析采样《点间距?。1米
》 ? :6,、最小入射角10°!
,
【第十五条 日照】分析报告所依据【的,基础资料《包括
— : , (一)《。建,设单位提《。供的由?。具,备规定资质的测绘】单位测绘《的能够覆盖所有主】、客体?建筑范围并确切【反映现状的数字【。地形图(《附有室外地坪标【高和单体正》负零标高)
】 (二】)设计单位提—供的拟建《建筑:的总:平面图、《屋顶平面图、平立】剖面图的电》子文件?(附有建筑》坐,。标,。和屋:顶标高)
】 (—三)已确定的—。客体建筑《的平、立面图既有住!宅还应提供主日照面!的窗户数《据
》 (四)【已确定?的主体建筑》的总平?面图和屋顶平面图(!附有各屋顶详细【标高:)
《 (五)!根据本文规定已【确定纳入《主、客体《。建筑范围的正在【建或者已批未建的建!。筑,设计资料
】 资料【来源及提供》资料的单位应—当在日照《分析报告中注—明
:
《
第十六条 】日照分析《报告的内容及要求】
—。 (一)日照分】析项目情况
】 : 1】、委托方名》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!人、联系方式
】 《 》 2、受托》方名称?、资质证书编号【、,地址、?法定代表人、—联系方式
】 】3、建设项目名称】、地点、用地范【。围;:
,
: 】 4、本基地拟建主!体建筑?的基本情况(—编号、?使用性质、层数、高!度,、位置?等);
《
】 5、根据本】基地主体建筑的阴】影覆盖范围》确定:的客:体建:筑的基本情况(编号!、,使用性质、层—数、:高,度、:位置、窗位编号、窗!台高度?等):;
— —。 6、参与叠—。加分析的本基—地外主体建筑的基】本情况(编号、【名称、层数、—高度、位《置等);
】 , : 》7、以上资》料的来源《说明:;
! 8、 日照!分析:所采用的《。日照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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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9、 日照分析【技术参数;
】 》 10、进】。行日照分析》。。所采用?的分析软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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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二【)日照?分,析结论
! , 1、需做!多点沿线分析的【计算出?其,主日照面的沿—线有效日照时—数,并绘制多点沿线日】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!日照:。。要求的位置;
【
》。 《。 :2、需做窗户分【析的:计算出客体建筑每】一分析窗位》在拟建建筑建设前】后的日照时间段和】有,效日照时数并列出】每幢客体建筑的日】照时:间表注?明不满足《日照要求的窗—位明确在拟建建【筑建:设前后?。不符合日照标准的】客体:建筑的窗《户,数,及户数
《。
, : 3!。、分析结果存—在,5分:钟以内误差视—为正常
—。 《 (三)附图
【
: 《 1. 】日照分析《计算主、客体建筑范!围图(1100【0~12000)】;
】 《 2. 《日照分析计算—图(:包括建筑、层数【、高度、《地坪标高《、,间,距及退让尺寸—等,)(1500—~11000);】
【 ? 3.日》照分析图;
】。 : 【4. 作为建模依据!的建筑方案图—或者施工图、实测】报告及现场》照片等?;
》。 (四—。)签字盖章
】 《 ? 日?照分析单位》和建设单位相—关人员应当对—日照分析报告—签字认可并加盖【单位:公,章其中由规划—编,制单位或者》。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!日照分析报告应【当有注册规划师签字!盖章
》。 : 》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》。证或者提交修建性详!细规划时应当将【日照分析报告—和,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!原,始材料?及其清单一式两份】一,同上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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