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!生,活居住建筑日照分析!技术规程
!(2013年4【月16日)
【第一:条 为落实》长春市生活居住建】筑日照管理办—法统一生活居—住建筑?的日照分析技术要】求结合本市》实际制定《本规程?
第!二条 凡《在,本市市区范》围内申请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或者提交修!建性详细规划—。时需向市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!交日照分析报—告的均须按》本规程进《行日照分析
【
第【三条:。 日照?分,析报告的编制单【位应为建筑设计甲级!资质:单位、规划设计乙】级以上资《质单位(含乙级资质!)及日?照分:析机构并经市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审查认!定 :日照分析《软件需?采用经中《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!城乡建设部》。鉴定并经市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【经过实?测认定的日照分析软!件日照分析》报告应由相应编制单!位中的国《家注册城市规划【。师负责组织编—制,。并签字盖章
!
《第四条? 日照分》析报告?的编制单位有—义务配合《市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召开听—证会就日照分—析的技术问题—向群众进行》解释并应对利害【关系人提出的相【关,技术:问题召开《专门的?。讲解会进《行,解释
【
第五条— 日:。照分:析单:。位应当对建设项目】。日照分析《报告的?真,实,性、准确性负责日照!分析结果《超出允许误差范围】或者错误的日照分析!。单位应当承担相【应的法律责》任经校核认定日照】分析结?果有误的编制单位市!城,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将对:其提出警告取消【其编制日照分析【报,告的资?格
【 第六条 —日照分析报告(【包括电子文档和图】纸,)应按统一数据【。格式组织和》。提交
《
《 第七条 日照】分析应参照的—主要:规范:和规定?
》 (一)城市居住】区规划设计规—范(G?B5018》0-9?32:002年版);
! ? (二?)住宅设计规范【。(G:。B 500》96:2011);—
(【三)长春市生—活居住建筑日照【管理办法《
?
第八条 日【照分析客体建—筑范围和对象的确】定应当?符合以下要求
! ?(,。一)拟建建筑高【度小于等于1—00米的按标准的】建筑日?照阴影线确定—客体建筑范围该阴】影,范围最大不超过【半径300米的【扇形阴影《范围(?如图1);拟建【建筑高度大》于100米的以【。01、02为圆心拟!建建:。筑高度H的3倍为半!径,(R:=3H)作出扇形日!照阴影范围确—定客体建筑》范围该阴影范围最大!不超:过,半径500米的扇形!阴影范围(》如,图2)
《
拟建建筑!为生活居住建筑的】其自身?也应作为日照—。分析:的客体建筑当拟建建!筑超过?一幢时其计算—。范围应当叠加
】 (二)位于!或者:部分位?于上述阴影范—围内的生活居住【建筑 (包括设计方!案经市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审定、已!经,批准尚未建设、正】在建设?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!中已明确建设内【容的)应当作为【。客体建?筑和场地《一并分析《主采光面部分—位于:上述:范围内的应》。当整体?纳入计算
! 客:体,。建筑范围以外的【生活居?住建筑和场地—不进:行,日照分?析
日照!分析客体《建,筑指:日照标准日》(,大寒日?或者冬至日》。)有效日照》时间带内被》拟建建筑遮挡需作日!照分析的生》活居住建筑及规划】。地块
图1】 H《≤100 客体范围!图
图2 ! H>100 客】体范围图
》
第九条《 ,。日照分析主体—建筑范围《和对象的确定应当】符合以下要》求,
【 (:一,)以已经确定的【客体建筑《的01、02为圆】心R=500—米,为,半径做出扇形图在此!阴影范围内》确定须进行日照分】析的主体建筑—即为该客《体建筑的主》体建筑范围(如【。图3)在此范围【内调:。查了解可能对其产】生遮挡的建筑当被】遮挡建筑超过一【幢时:其计:算范围应当叠加【
》 (:二,)位于或者部—。分位于?上述范围内的建【筑物、构《筑物(?包括设?计方案经《市,。。城乡规划《主管部门审定、【已经批?。准尚未建《。设、正在建设的和】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!明确建设内容—的):应当作为主体—建筑一并分析—部分位于上》述范围内的》应当整?体纳入计算
! 主体《建筑范围以外的建】筑物、构筑》物不作日照分—析
? ?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!指日照标《准日(大寒日或者】冬,。至日:),有,效日:照时间带内对客体建!筑产生日照遮挡【的建:筑物、构筑》。物
《
图3 主体—范围图
第十【条 : 日照分析方法
】
》 客体建》筑为拟建生活居住】。建筑在?审查修建性详细规】划阶:。段日照?分析应当采用日照】基准面多点沿—线分析;在办—理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。证阶段日照分析【应当采用窗户分析】
,
? 客体建筑为!既有生活居住—建筑日照分析应当】采用窗户《分析
! 客体建筑—为规划地块日照分析!应当:采用多点分析
!
:
第《十一条 日照基【。准面:的确定
【 (一)普】通窗户以外墙窗台】。面为日照《基准面;
》
: (二)】转角:直角窗转角弧形【窗、凸?窗等以窗户洞—开口为?日照基?准面(见图》1);
》 ? (三》)两侧均无》隔板也未《封闭的?凸阳:台以窗户的外—。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!面阳台?顶板对?所属窗户的日—照遮:挡忽略不计;(见】图2)
!。 (四)》两侧或?者一侧有分户—隔板的凸阳台凹阳】台,及半凸半凹阳—台以阳?台的栏板面》与,。外墙相交《。的,墙洞口?为日照?基准面(见图—2);
— ?(五)设计封闭的阳!台以封窗的阳台栏】板面:为日照基准面—(见图3);
! 超出》基,准面的建筑自身【阳,台,、,隔板、遮阳板—、花台、分户—隔板等?对窗户的日照遮挡】属建筑?。。自身遮挡也应—纳入计算
【 ? 本规程未—列,举的建筑结构形式由!市城乡?规划:主管部门参照以上】简化原则确定—其日照基准面
!
图—。1
图—。2
图3
】
第十二条 窗】户,、阳台的计算宽度】及计算高度按照已经!核发过?的,规划许可确定
【
《
第十》三条: 日照《分析的建《模要求
《。
: 日照分】析建:模的主?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!墙轮廓线赋予建筑】。高度定?义地坪标高屋—顶建:模应:当根据屋顶的形【式对檐口、女—儿墙或者坡》屋顶等建模
】 》附,属物建模应》当将所有可》能造成遮挡的屋【顶突出物《(包括楼梯间、【水箱、电梯》。机房、设备间—等)都包括》。在内
!。 当屋顶或者附属物!(如圆壳形》)较为复杂时可用】简单的几何包络【体代替现有建筑应】当按实?。测数据?建模周边待规—划地块应当由—市,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提供修建性》详细规划《方案建模
》
— 第十四条》 日照《分,析参数的确》定
!1,、地理位置长春市】区经度125°20!′纬度43°5【3′
》 》2、有?效,时间带
— 《 (1)大寒日有】。效日:照时间带800【~16:00(【真太阳时《。)749:26~】1,5:49:26【(,北京时)《
】(2)冬《至日有效日照时间】带900~15:0!0(:真太阳时)836:!47~1《。4,:36:47(北】京时)?
,
【3、日照时数—按累计日照时间计算!满窗日照(指外墙窗!口的两?侧同时具有日照)】连续15分钟以【上方:可计入日照时数
! : : 4、时间间隔】不超过?5分钟
【 5、建【筑沿:线分析采样》点间距1米
—。
6】、最小入射角10】°
【。 第十《五条 日照分析】报告所依据》的基:础资料?包括
【 (一)—建设单?。位提供的由具—备,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!。测绘的能够》。覆盖所有《主、客?。体建筑范围并确切反!映现状的《数字地形图》(附:。有室外地坪》标高和单体》正负:零,标高) 《
《 (二)【设计单位提》供的:。拟建建筑的》总平面图《、,屋顶平面图、平【立剖面图的》电子文?件(附有《建筑坐?标和屋顶标高)
!
, , : (三)已【确定的客体建—筑的平、立面图【既有住宅还》应,提供主日照面的【窗户数据
【 (四)】已确定?的主体建《筑,的总平面图和屋【。顶平面图(附有【各,屋顶详细标》高,)
】 :(,五)根据本文规定】已确定纳入主、客体!建筑范围《。的正在建或者已批未!建的建筑设计资【料
【 资料来—源及提供《。资料的单位应—。当在日照分析报告中!注明
?
【第十六条 》日照分析《报告的内容及要求
!
:。 (一【)日照分《析项目情况
【 , ? ? 1、委—托方名称、地址、】法定:代表人、联系方式
!
:。 !。2、受托《方名称、资质证书】编,号、地址、法—定代表人、联—系方式?
! , 3?、建:设项目名称、地点】、,用地范围;
】 — 4、本基地拟!建主体建筑的—。基,本情况(编》号、:使用性?质、层?数、:高度、?位置等);
【 》。 5、根据!本基地?主体建筑的》阴影覆盖范围确定】的客体建筑》的,基本情况(编号、使!用性质、层数、高度!、位置、窗位编号、!窗台高?度等);
】 ? 6、参】。与叠加分析的—。本基地外《主体建?筑,的基本情况》(编号、名称、层数!、高度、位置等)】;
— 7】。、以上资料》的来源说明;
【
【。 8》、 日照分析所采】用的日照标准;
!。 ?。 【9、 日照分析技】术参数?;
:。
! 10、进行【。日照:分析:所采用的分析软件】
— , (二)日照—分析结?论
【。 》。 ,1,、需做多点沿线【分析的计算出—其主日照面的沿【。线有效?日照:时数并绘制多点沿】线日照?分析图注明》不满足日照要求的】位置:;
》。 】2,、,。需,做窗户分析》的,计算出客体建筑【每一分?析窗位在拟建—建筑:建设前后的日照时】间段和有效日—。照时数并列出每【幢客体建筑的日照】时间表注明不满【足日照?。要,求的窗位明确在拟】。建建:筑建设前后不—符合:日照标准的客—体建筑的窗户—数及户数
! 【3、分析结果存【在5分?钟以内误差》。。视为正常
】 , (三)—附图
! 《 1. 《日照分析计算主、客!体建筑?范围图?。(1100》0,~12000)【;
:
, 《 2【. 日照《分析:计算图?(,包括建筑、层数、】高度、地坪标高、间!距及退让尺》寸等)(150【0~11《000);
! :。 —3.:日照分析图;—
【 》4,. 作为建》模依:据的建筑方案图或】者施工图、实测报告!及现场照片》等;:
《 (四—)签:。字,盖章
】 《 日照分析单【位和:。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!当对:日照分析报告—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!公章其中由规划编制!单位:或,者,。建筑设计单》位出具的日照—分析报?告应当有注册规【划师签字盖章
【
】 建设?单位:。申请建设工程—规划:许可证或者提交修建!性详细规划》时应当将日照分【析,报告和进行日—照,分析的主要原始【材料及其《清单一式两份—一同上报
》
《
?